董仲舒的“三纲五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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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仲舒从孔孟认为社会有五伦(所谓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和朋友)择其要者定为”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再将儒家宣扬(仁、义、礼、智、信)合为“五常”,这是“三纲五常”的来历。

  董仲舒的“三纲五常”

  董仲舒从孔孟认为社会有五伦(所谓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和朋友)择其要者定为”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再将儒家宣扬(仁、义、礼、智、信)合为“五常”,这是“三纲五常”的来历。

  “三纲五常”历来被视为皇权专制主义的根基。但是细细看来,在专制之外,它也一样有着虚君立宪的功用。虽然说是君为臣纲,但却是天下之道中的一维而已。在“三纲”里,尤其是这个“父为子纲”,引出一个“孝”字。所谓家国并举,忠孝相通。国是家的扩大,忠亦是孝的延伸。所以在逻辑上,“孝”倒是“忠”的前提。更何况皇帝亦是“天”的儿子,首先也要“事天以孝道”。这样,就在意识形态上造就了“孝”、“忠”两元分离的局面。

  董仲舒的“五常”,把儒家的道德教条形而上学化和宗教化结合在一起。“仁、义、礼、智、信”在孔孟那里,不过是世俗的道德。可在董仲舒手中,这才获得了本源,成为体现“天意”、“天志”的自然法规。这个“五常”,其实是高于皇权的。虽然君为臣纲,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但人主的发号施令,一样要受到“五常”的约束。否则,其统治的合法性一样要受到怀疑和削弱。

  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和其它的“立宪”制度一样,在历史上有效防止了皇权专制主义在废封建兴郡县之后的无限扩张。事实上,秦始皇这样的君王,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三纲五常”理论是董仲舒在社会政治学说上到 “大一统”,特别是“三纲”理论对后世有极其巨大且有害的影响。

  关于实施道德教育的原则与方法,董仲舒提出如下几条:

  1.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董仲舒认为:“"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由于“义”具有“养心”的重要作用,“利”只是“养体”是为了满足生理之欲望,因此,董仲舒在先秦“养心莫过于寡欲”和“重义轻利”思想的影响下,提出处理义利关系,或者说是修身养德的基本原则应该是“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主张培养人为国家为集体的利益而献身的精神。这种道德修养原则从统治者来说,应该起“正身”以“修人”的作用,而对广大劳苦民众来讲却是愚忠、禁欲的毒害,他让人“虽贫能自安”,逆来顺受,丧失反抗的精神和意志。

  2.躬身厚而薄责于人

  董仲舒继承了孔子以来克己内省的德育思想,提倡在处理人我关系的时候,尤其是当个人与他人之间发生矛盾、摩擦的时候,应该“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他说:“仁者,人也;义者 ,我也”;“以仁安人,以义治我”。意思是说,在处理人我关系的时候,应该用仁爱的精神对待他人,具体表现则为“求诸人谓之薄”,对待别人要“多摘花,少摘刺”,以宽容为怀;要用义的尺度约束自己,具体表现为“求诸己谓之厚”,多做批评与自我批评,善于发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董仲舒所提倡的这种修养原则与方法,如果我们剔除其麻痹人民反抗、斗争意识的封建遗毒余素,做为今天处理同事之间、朋友之间、同学之间关系的一种准则仍是可取的。

  3.积少至巨,以微致显

  董仲舒继承了荀子注重注错积靡的思想,主张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在个人道德修养的实践中应该注意点点滴滴的积累,“不以善小而不为”。他认为良好的道 德品质是靠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而成,不良的道德品质的形成也是由于对小事不注意而引起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说:众少成多,积少必巨,故圣人莫不以暗致明,以微致显,……故尽小才大,慎微者着。又说:积善在身,犹长日加益而人不知也;积恶在身,犹火之销膏而人不见也。所以道德教育一要防微杜渐,二要积善累德,这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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