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黄埔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指引

秋梅 1172分享

  想必在广州黄埔区的家长一定很想知道,小学一年级在2018年的招生指引是怎么样的呢?快来看看小编为你准备了2018广州黄埔区小学一年级学生的招生指引信息,欢迎大家阅读!

广州黄埔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广州黄埔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今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本人属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

  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有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属于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凡因适龄儿童监护人主观原因造成户籍与房产分离的,监护人应在报名登记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房产所在地,以符合户籍与住所一致的原则,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因客观原因导致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到居住地所对口的学校报名登记。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

  任何学校不得拒绝达到随班就读条件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入学。

  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三)适龄儿童及父母均为非穗户籍,但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在我区居住,年满6周岁且未入学的非穗户籍人口子女。

  广州黄埔区小学一年级招生信息:广州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途径

  1.在地段就近入学(地段生):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辈】,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地段安排入读地段公办小学。

  2.统筹安排入学(统筹生):具有黄埔区户籍或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区内公办小学。

  3.入读民办学校: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放弃地段生或统筹生入学资格,其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二)广州户籍非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

  1.回户籍地入学:广州户籍非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在2017年4月30日前将户籍迁入黄埔区的,按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安排入读公办小学;

  5月1日至8月31日将户籍迁入黄埔区的,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区内公办小学;

  2.入读民办学校:广州户籍非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我区民办学校。

  广州黄埔区小学一年级招生信息: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

  1.政策性照顾入学:符合当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规定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本辖区内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2.入读民办学校: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我区民办学校。

  3.积分制入学: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由其父或母通过申请积分制入学方式就读我区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详细情况请查阅《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埔府〔2017〕5号)。

  4.“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入学: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由其父或母通过所在企业在全区排名,获得入学指标。企业排名黄埔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和广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评分得出,重点解决企业骨干员工子女入读我区公办小学。(咨询电话:黄埔科工商信局,王子南,82378447;开发区经发局,刘海亮8211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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