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改变了我-初一作文600字

崔莹莹 1172分享

  读书能给我们带来很多乐趣,带来很多好处,能丰富视野,下面是的读书改变了我作文,欢迎阅读。

  读书改变了我-初一作文600字

  是书,演绎了华夏五千年的辉煌历史;是书,造就了中华人民的幸福生活;是书,改变了我——一个懒惰,游手好闲的人。

  以前的我,因为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不愁吃,不愁穿,过着“公主”般的生活,所有一切事情都是父母,老师,长辈帮我做好的,让我养成了一种惰性。我清楚的记得,在我上小学三年级时,我刚起床,妈妈就把衣服送到了我的床前,并帮我一件件地穿好。之后,才千叮咛万嘱咐地离开。过了一会儿,我发现妈妈少拿了一双袜子,便大声喊道:“妈,我的袜子呢!”“哦,来了!”妈妈像店小二一样随呼随到,根本用不着我亲自动手。该吃早饭了,我只需施展一下“狮吼功”,一顿热气腾腾的早饭就“出炉”了。随后,妈妈又用“专车”送我上学……就这样懒散的过了一天又一天,我的心理便产生了一种很强的依赖性。但当我读了《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后,鲁滨逊那种强大的自理能力把我折服了。因为鲁滨逊当初是一个人上孤岛的,没有衣服、食物、生活用品。在巨大的困难面前,他并没有放弃,而是以顽强的毅力生存了下来,足以使我佩服地五体投地。因为我连碗筷都不会洗,更别谈要自己生存了。

  读完《鲁宾逊漂流记》后,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向鲁宾逊学习,成为一个勤劳的人。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啊!这种事可不是耍耍嘴皮子就行的呀!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寒暑假里,我都坚持每天洗一次碗,以此来让我变成一个勤劳的人。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在的我已不是以前一如既往的“小公主”了,变成了一个乐于劳动的人。现在,我不仅会洗碗筷,还会做许多家务,帮妈妈分担了很多!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的一点不错。书改变了我们,让我们进步。古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让我们从懒惰变得勤劳,从丑陋变得美丽,从笨拙变得聪明……可见,读书对我们是有多大的好处啊!

  读书改变了我1000字

  书,是人类文化遗传的瑰宝,是我们生活和学习中必不可缺的精神食粮。它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引领我通往知识的殿堂;又似一杯清香四溢的绿茶,沁人心脾,给我带来种种美妙的享受和无穷的回味。古人曾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不错,我从书籍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充实了自己,丰富了课余生活。

  我是一个对书痴迷的男孩,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记得三、四岁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哭闹。有一次,我不知为什么又大发脾气,号啕大哭,妈妈实在不耐烦了,便随手扔了一本连环画给我。谁知我竟破涕为笑,津津有味地翻看着。从此,我便对连环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幅幅精彩的连环画让我爱不释手。当书中的主人公开心时,我会高兴得手舞足蹈;当书中的主人公烦恼时,我会绞尽脑汁为他出谋划策;当书中的主人公……一转眼,我开始了小学生涯,学了拼音,认识了字宝宝,我已经不再满足于只有图片的连环画了。一年级时,妈妈送给我一本注音版的《格林童话》,虽然看书很费劲,字要一个一个地拼读,然而,我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看书,相反更激发我读书的欲望,对书如痴如醉。从书中,我了解到了什么是真假、善恶、美丑。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接触中外文学名着。我为《西游记》中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喝彩,为《红楼梦》中才貌双全的林黛玉感到惋惜,钦佩《三国演义》中胆识过人、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为《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们拍案叫好……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凭着对文学创作的执着和酷爱,我在《人民文学》主办的中国校园文学“新人杯”全国作文大赛和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生“新课堂”创新作文大赛中脱颖而出,在学校组织的各类作文比赛中屡次夺冠,并有多篇文章、诗歌刊登在《雏鹰》校刊上,诗歌《春天到》还发表在《慈溪日报》上。我喜欢在文学的土地上耕耘,相信我的文学之花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书,是一把金钥匙,呼唤我用一颗真挚的心去开启知识殿堂的大门;书,是一叶扁舟,承载着我搏击在浩淼的知识海洋中,让我领略学习的趣味。书,是我的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它,陪伴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华秋实的美好岁月;是它,给我带来了智慧和力量;是它,在我苦恼徘徊的时候给我点亮前进的航标……是的,书给予了我太多太多,“我爱书,爱着书,就像老鼠爱大米。我是一条小书虫,每天钻在书堆里……”也许,这就是我读书历程最好的写照。我爱书,它就像我青梅竹马的儿时玩伴,与我心心相通,息息相连,因为它已完全融入我的身体,成为我生命中永远跳动的细胞。

  书,是一杯刚泡好的西湖龙井,细细品味,一股醇香正入喉中。我和书之间的不解之缘让我对它产生依恋,对书的那份痴情更让我深深地爱上了它……

  文学改变了我

  我是一个酷爱文学的人,熟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最大爱好是读书,读文学方面的书。

  但以前的我真的真的不爱读书。大约四五年级吧!我才开始喜欢读书。那时,书对我来说只有必要的课本和练习册。我的脑海里75%都是看电视,画画和上网。以往我的性格特别开朗,说得过一点,开朗的不像话。下课铃声响过的走道里,我是永不退场的演员,上课铃声响起,我还意犹未尽,一个永远都静不下来的孩子,怎么可能跟文学搭在一起?如果不是那次偶然的机会_被强制看书,我想现在的我应该不会这么痴迷读书,这么痴迷文学吧!

  嗯,第一部让我对读书感兴趣的作品是《淘气马小跳》,让我彻底爱上读书的是杨红樱的作品。后来,我读了越来越的儿童文学,深深的被吸引。喜欢读儿童文学一直保留到初一或初二。可能是长大了,不满足于儿童歌文学带给我的充实,我开始看一些长篇的:《草房子》、《大地之灯》、《少年残像》等等。再后来,我喜欢上了青春文学:忧愁的文字,奇特的相遇,快乐的回忆和永远不变的是悲伤的结局慢慢地让我变变得安静,也成了我心伤的原因!

  在一次次探求新文学的路上,我也在不断尝试创作,随笔给了我很大的空间。在随笔中,我记下生活,录下观察,谈出感受,留下情感,我还在尝试着写小说,不管别人怎么看,我独自享受着我的这个“创作”过程。读书改变了我的性格和思想,写作让我成长。

  文学改变了我,我把它当做一种享受。我会持之以恒的去探求文学,因为它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改变了我800字

  天上的小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了。这个国庆真无趣。偶尔看到几束烟花在天空画出五彩的光芒。我不喜欢这样寂寞。爸爸看到我这样,便抱出那“珍藏已久”的《中国兔子德国草》专辑。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这种文字书。黑白的色彩占据了我的读书空间。看着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我只好坚定一点了。天上的小星星渐渐吃掉我漆黑的背影。我起先是皱着眉头,后来我看到“这小子可以穿着开裆裤乱跑,上厕所要关门”时,我不禁笑了起来。我终于知道文字书也是那么有趣。我越看越带劲,寂寞的“病毒”已经被快乐所吞噬。文字书使我更加快乐,更加开朗了!

  后来,这几本兔子文集我已经看得不过瘾了。我便对爸爸死缠烂打,让他带我去省图书馆。爸爸终于忍不住认输了。我来到图书馆,火箭般跳下电摩,往浩瀚的书海奔去。就像一只饥肠辘辘的猎豹,奔向紧盯的猎物。作文、文学、教育……分类分的清清楚楚,让人一目了然。我在作文“岛”上转了又转。目不暇接的文字让我乐开了花。

  当我读到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后,被鲁滨逊那种强大的自理能力所折服。因为鲁滨逊当初是一个人上孤岛的,没有衣服、食物、生活用品。在巨大的困难面前,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而是以顽强的毅力生存了下来,并做出了大量的木桌、坛子、碗碟等生活用品……鲁宾逊可真有毅力!比起我来,还没有他一半的厉害呢!

  从此以后,书对我的影响可大了!甚至连做梦也是书!我的梦乡“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树枝上结满了书,人们争相采摘,“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于是书香满怀。

  读书改变了我,让我懂了很多,同时,它也把我带到了另一个世界,让我能够完全地剖析自我,拥有一份与自己年龄相仿的梦幻与诗意。

  自从以后,我的作文水平就像飞机般飙升,小作文全都是优、优、优。书不仅让我快乐,还能使作文水平提高。

  人们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开始认为这只是说笑,根本不可能有黄金屋、颜如玉,可是现在我懂了,黄金屋不是在眼前,而是在脑子里,颜如玉不是现在有,而是在将来。书,让我勤奋了,让我拥有了更多的知识。书,改变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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