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初1-初3年级学生课前演讲短篇历史故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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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的时间,抓住了就是黄金,虚度了就是流水。理想,努力了才叫梦想,放弃了那只是妄想。努力,虽然未必会收获,但放弃,就一定一无所获。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两篇关于中华历史的民间故事吧。

  商鞅变法

  曾经有一位学者说过这样的话:“我要把商鞅商鞅推为民族英雄,并记中华民族首功,肯定有人反对。但我还是要说,中华民族的统一,商鞅功不可磨。”对于这样的评价,我是绝对同意的。

  “治世不一道,使国不法古”

  秦孝公元年(公元前361年)周显五八年,孝公渠梁下令求贤,广泛征召能献奇计使秦国强大的人才。求贤令一传开,惊动了一个魏国人。他就是战国中期大改革家商鞅。商鞅(约公元前390—公元338)战国时期政治家,教育名人。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任秦左庶长,旋升大良造。公元前340年,封于商15邑,号商君,因称商鞅。秦孝公亡,商鞅遭车裂。

  商鞅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要求,从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论点出发,强调教育改革,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是重农战,要富国强兵就必须进行法制宣传,培养法治人才。商鞅抨击了提倡以诗、书、礼、乐为教育内容的儒家,主张“燔诗书而明法令”,要用鼓励耕战为内容的法治教育代替“先王之教”;认为法治是德治的基础,法令必须“明白易知”;应以法官为师,给民众解释法令,使“万民皆知所辟就”,把教育作为宣传法制和培养法治人才的工具。商鞅着有《商君书》。商鞅为何遭车裂呢?!

  从骨子里讲,中国古代是一个相当保守的社会,故而变法维新之士,鲜有善终者。这头一个,就要属商鞅了。

  商鞅是卫国的公族,自幼拜李悝为师,好刑名之术。学成后先到魏国,为魏相公叔痤门客。公叔痤临死前,向魏惠王推荐商鞅,说此人尽管年轻,但有奇才,可用之为相,若不用,必杀之,勿令出境。魏王以为公叔痤病重,在说胡话。结果既没有用,也没有杀,而是放他去了秦国。他带着老师李悝的《法经》,离开魏国,西入秦国,到秦都雍,进见孝公。商鞅初见孝公,先献三代的“帝王之道”,继献齐桓、晋文的“霸道”,都不合孝公之意。孝公认为要实现“帝王之道”或“霸道”需时太长,不能迅速改变秦国落后的局面。商鞅了解了孝公的意图后,再献“强国之术”,孝公大悦,于是录用了商鞅。到了第三年(公元前359年),商鞅摸清了秦国国情,向孝公提出变法革新,尽管遇到了很大阻力,但商鞅据理力争,坚持“治世不一道,使国不法古”的主张,经过激烈的论战,商鞅取胜,变法获得通过。

  据《史记·秦本纪》记载,商鞅在秦孝公元年入秦,三年变法,五年为左庶长,十年为大良造。二十二年,商鞅迫使魏国献河西之地与秦苟和,魏惠王这才恍然大悟,叹曰:“寡人恨不用公孙痤之言也!”当然了,商鞅的最大贡献并不是用兵,而是变法。在秦国的二十几年里,他曾经两次变法,终于使秦国崛起西戎,虎视关内,为之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推行如此重要的变法,自非易事。为了确保新法的制定,商鞅首先必须取信于君。为了说服孝公,商鞅曾与甘龙、杜挚等要臣进行过一场激烈的辩论。针对甘、杜等人的陈辞滥调,商鞅既总结了“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的历史经验,又申明了“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的现实意义,从而最终赢得了孝公的信任。为了确保新法的实施,商鞅不仅要取信于君,还要取信于民。在新法颁布之前,商鞅在国都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谕市民:谁要能将它搬到北门,便可得到十金的奖赏。看热闹的人大都不信,以为哪有这等好事!于是商鞅干脆将赏钱提高到五十金。结果有一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木头扛到了北门,果真得到五十金的奖赏。此事传遍了整个秦国,人们始知以赏善罚恶为主要内容的商鞅变法,这回是要动真格的了。

  商鞅发现秦国的土地和劳动力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因秦地广人少,很多荒地尚待开垦;但在国内却是游荡混饭吃的多,舍农经商的多,尤其是高官厚禄的贵族之家,养了一群不参加农业生产吃闲饭的人,还占了很多土地。他把这些人统统看作是伤农弱国的“淫游食之民”。他认为国家富强就靠农民和战士,必须禁绝淫游食之民,使举国上下专力农耕和为国而战,这是治国的根本要领。针对束缚和妨害生产力发展的贵族制度和游食习俗,商鞅确立奖励农战的方针,以打击淫民的重点,一步一步实施改革。

  首先“修刑”,即改革刑法,取得变法的法律保证。他改“刑不上大夫”的旧法为“法不阿贵”、“刑无等级”,从而剥夺了贵族的政治特权,地位降同普通平民。他又制定轻罪重罚法,即使仅在街道上乱弃灰土,也要处于“黥”(在脸上刺字)的重刑,以此加强了变法的权威,保证了变法的贯彻实施。

  然后,禁止大家族聚居,建立什伍连坐制。法令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劳力以上的都必须分居,独立编户,那些养着一大群吃闲饭的人的贵族之家显然首当其冲。同时按军事组织把全国吏民编制起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这种严苛的法律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不过因此就没人到处神游了,国家直接控制了全国的劳动力,保证了赋税收入。

  商鞅还取消了官禄世袭的原则,重新制定了以军功为晋级原则的二十等爵制,以奖励耕战。按照新军功爵制,不论是谁,都须建立军功才能获得爵位,获爵得依次定额占田,才可做官。有爵是良民,无爵是贱民。奴隶作战勇敢,赐爵升为良民,斩首一级,赐爵一级,田一顷,宅九亩,农奴一人。努力农业生产,向国家缴纳粮食布帛多的,也是军功。弃农经商的,务农偷懒造成贫穷交不出租税的,取消良民身份,罚作官奴婢。至于宗室贵族,没有军功,同样不得则爵占田,世卿世爵制度被废除。这样,商鞅可以根据军功原则和封建爵制,合法地剥夺淫民之田,奖励给有功的人。

  公元前350年,秦徒都咸阳,普遍推行县制。商鞅把许多乡、邑聚合并成县,全国共建县41个,首长由中央派任,直属国君,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它既加强了对农民的统治,也增强了对贵族、“淫民”的打击力量。

  最后,商鞅在全国普遍地夺淫民之田,来奖励耕战有功的新兴地主和农民,他把贵族的封疆(大田界)、阡陌(小田界)全部打开,收归国有,然后按军功爵禄重新分配,重划田界,强迫贵族和普通农民一样平均负担国家的赋税,剥夺了他们“不课不纳”的经济特权。为了保证赋税平均,商鞅同时颁布标准的度量衡器,统一了度量衡。

  商鞅的这些改革措施,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秦国得以富强起来,为秦始皇兼并六国奠定了基础。公元前338年,孝公死,商鞅遭到了反对者车裂,其重要政见经后人整理,成《商君书》29篇,《汉书·艺文志》有着录,今存24篇。

  “秦人不怜”

  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维新,都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便是改革会遭到阻力的真正原因。由于废除井田、奖励耕战等改革措施触犯了贵族阶层对土地和官职所一向具有的垄断特权,因而便遭到了以太子为首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但是商鞅并没有被这些有权有势的人所吓倒,他认为法律的制定,并不只是用来制裁老百姓的,自古“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因而主张首先惩办那两位唆使太子违抗新法的老师。结果,公孙贾的脸上被刻上了墨字,公子虔则因屡教不改而被割掉了鼻子。商鞅此举,确实起到了“杀鸡给猴看”的作用。人们看到,就连太子的老师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于是再也不敢抱有任何侥幸的心理了。经过商鞅的这番努力,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但是,任何社会实践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变法维新更是如此。秦孝公的死,使商鞅失去了权力基础,继位的太子在保守派的支持下卷土重来,对商鞅施行了疯狂的报复。他们不仅以诬告陷害的方式迫使商鞅谋反,而且以最最残酷的暴行,将他五马分尸了。商鞅虽然惨遭不幸,但他所开创的变法大业却因顺应了历史潮流而成不可逆转之势,并最终对秦朝的统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然了,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商鞅“内行刀锯,外用甲兵”,迷信暴力而轻视教化等思想,也有其明显的历史局限。他用简单粗暴政治手段来处理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焚烧《诗》《书》,实行愚民政策和文化专制主义,甚至推行连坐法而刑及无辜等等,都曾产生过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也正是由于这一影响,致使他死于贵族的报复而“秦人不怜”,甚至不被司马迁以降的许多历史学家真正理解,不亦令人叹惜!

  “固法学之银子,而政治家之雄也”

  秦国本来僻处西边,无论政治、经济或文化都比中原各国落后,其由弱转强和商鞅变法有重要的关系。商鞅原是卫国贵族的后裔,后来得到秦孝公的信任,被封为左庶长,在秦国主持变法。他于公元前359年、350年先后两次颁布变法措施,主要内容是:开阡陌,废井田,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取消贵族世卿世禄制,按军功授田;推行县制,在秦境内设立三十一县;编定户籍,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实行连坐。秦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日益成为「国治而兵强,地广而主尊」的强国,为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战国末年,周室已接近崩溃。秦便于公元前256年出兵兼并王畿,灭亡了东周王朝。不久,秦王嬴政即位,更加紧进行兼并之事业。他用了十年时间,先后灭亡了韩、赵、魏、楚、燕、齐六国,终于公元前221年结束战国时代,使中国归于一统。

  商鞅变法为秦统一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秦始皇实行的许多重大政策正是从“商君法”发展而来。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最典型、最深刻、最彻底的一次政治改革,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

  如果人类不懂得改革,就不会使双手从爬行中解放出来;中华民族不懂得改革,就会永远停留在北京猿人阶段上,社会就会停滞不前,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无从谈起。

  改革这个观念,并非是近代才有,也不是西方传入的舶来品,在中国历史和文化中,早就有之。在最早的哲学经典《周易》中,便有“易”、“变”、“改”、“革”和“革故鼎新”(就是除旧立新),革旧从新,以及“损益”(就是损旧益新,意义相同)、“改易”、“改革”、“变法”、“变易”、“改弦易辙”的观点和主张,史书记载屡见不鲜。历朝历代都有人鼓吹改革,宣传改革,实施改革,从未中断过。而在我国历史上的改革浪潮中,尤其以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推行的商鞅变法最为彻底而持久,对中国的历史影响也最为深远。

  几千年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儒家思想,使得中国社会发展极为缓慢,寥若星辰的改革家就更显得难能可贵,因而,作为中国著名改革变法的倡导者商鞅,理应占据高位。

  后世学者认为,商鞅最大的贡献在于确立了君主集权制、郡县制、官僚爵位制、“什伍”编户。刑律。土地私有和一夫一妻式小农经济形式。由于这些成果在秦灭亡以后仍被中国历代的封建王朝所继承发展,故而可以说商鞅变法不仅“为秦开帝业”,而且更为中国两千年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奠定了基础。从秦孝公到始皇帝,秦国六世君主所创建经营的“帝业”只传了二世就迅速灭亡了。汉代历史学家在总结这一教训时认为,这是由于秦统治者没有像汤、武那样“逆取而以顺守之”、“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其实,这一观点源于《商君书·开塞》篇:“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力,持之以义。”如果说“持之以义”是“长治久安”之道,那幺商鞅早已在自己的著作中为秦统一天下以后的“长治久安”埋下了种子。但是,这颗种子被深埋在商鞅学说关于“力”与“德”、“法”与“义”尖锐对立的大量论述中,大秦帝国还没有发现它就如山坍塌了。

  实际上,秦王朝的灭亡只是君主集仅制和土地私有制在其过、程中必然产生的结果,秦以后的历代王朝也终究不能逃脱这一命运,而秦不过是迅速经历了治乱兴衰的一个轮回而已。秦柞短促的直接责任固然不在商鞅,但他专制。狭隘的功利主义文化政策,对传统文明特别是伦理道德的忽视,却正是强秦速亡的一个最大导至于商鞅的车裂而死与千秋功过,历代以来一直为世人所垢玻到了近代,对商鞅的评价才始有转机。章炳麟在其作《九书:商鞅》篇中,除批评商鞅“毁孝梯。败天性”。一进身与交游,诚多可议者”之外,其余都对商鞅作了很高的评价。他为“商鞅之中于谗诽也二千年”大抱不平。梁启超曾主编《中国六大政治家》,其中第二编《商君评传》的作者麦孟华也对商鞅作了极高的评价,称赞商鞅“固法学之银子,而政治家之雄也”。对商鞅功过以及商鞅之死的不同评说,反映了中国历史的进化与变迁。如果商鞅地下有灵,听到两千多年后近人的评说,或许终于可以瞑目了。

  秦始皇统一中国

  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前,虽然也存在过夏商周等名义上统一的国家,但是不论从民族形态、政治结构还是社会经济形式来看,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大帝国。中华帝国的形成,是从千古一帝的秦始皇开始的。而且从秦始皇开始,中国长达两千年的封建帝制也确立下来,一直被沿用到清代。

  “德迈三皇,功过五帝”

  中国统一的秦王朝的开国皇帝。嬴姓,名政。秦庄襄王之子。13岁即王位,39岁称帝。战国末年,秦国实力最强,已具备统一东方六国的条件。秦王政初即位时,国政为相国吕不韦所把持。公元前238年,他亲理国事,免除吕不韦的相职,并任用尉缭、李斯等人。自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先后灭韩、魏、楚、燕、赵、齐六国,终于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国家-秦朝。

  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是他统一六国后采取的一项空前的措施。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原封建割据的国家组织机构,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于是,他采取了一系列调整、完善和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措施。

  首先改“王”为“皇帝”。春秋战国时期的最高统治者一般都称为“王”,但秦统一中国以后,秦始皇觉得自己是“德迈三皇,功过五帝”,“王”已不足以显示其尊贵,便令臣下议帝号,诸大臣博士商议的结果认为“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因此上尊号为“泰皇”。然而秦始皇仍不满意,单取一个“皇”字,同时又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自此“皇帝”就代替“王”而成为最高统治者的称谓。而秦始皇就成了中国历史了第一位皇帝。始皇又下令取消谥法,不准下一代皇帝给上一代皇帝起谥号,自称为“始皇帝”,并安排好自己死后儿孙继位,“后世以计数”,称为“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为显示皇帝的威尊和与众不同,从秦代开始规定了一套制度,如皇帝的命为“制”,令为“诏”,文字中不准提起皇帝名字。皇帝自称“朕”,印章称“玺”,而一般民众再不许使用“朕”、“玺”二字。此外,还制定了一套服饰制度。

  第二,加强中央政权组织。秦王朝的中央政权是秦国原来的中央政权的延续和扩大,但官职的名称和权力有许多变化:最高统治者是皇帝,皇帝以外,中央最重要的官职是三分,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丞相:战国时秦国原有相、相国,统一全国后,称作丞相,李斯为第一位丞相,乃百官之首。“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太尉:原称尉、国尉,统一全国后称太尉,“金印紫绶,掌武事”,“主五兵”,乃武官之长。御史大夫:秦国原有御史,后置御史大夫“以贰于相”。御史大夫掌监察,“银印青绶,掌副丞相”,其位略次于丞相。

  在“三公”之下,有所谓“九卿”,而实际之数并不止九个,大部分为秦原有,少数是统一后新设的:奉常:掌宗庙礼仪,有丞。郎中令:负责皇帝的保卫和传达,下属有大夫、郎中、谒者。卫尉:掌皇宫的警卫部队,有丞。太仆:掌皇室东马。廷尉:掌刑罚,全国最高司法官,有正、左、右监。典客:主管秦王朝统治下的少数民族。宗正:掌宗室亲属事务,有两丞。治粟内史:掌谷货,有两丞。少府:负责供应皇室用之山海池泽之税,有六丞。中尉:负责京师保卫,有两丞。主爵中尉:掌列侯。

  秦始皇统治时期,中央集权的重要特点是军政大权独揽于皇帝一人手中。为使大权不致旁落,使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政、军和监察大权,互不统属。如丞相总领朝廷集议和上奏,协助皇帝处理日常事务,并收阅各地的“上计”。

  但统兵之权却属于太尉,而且御史大夫也有权复查大臣的上奏和地方的“上计”。太尉虽名为最高军事长官,但实际只有带兵权,而无调兵权。由于三公互不统属,所以最后决断只能归皇帝一人。

  第三,调整地方政权组织。统一后的地方政权组织,主要是推行郡、县、乡、亭四级行政组织。刚统一时,秦分天下为36郡,以后,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的调整,总郡数最多曾达46郡。郡置守、尉、监,守治民,尉典兵,监御史则负责监督百姓及官吏,职务类似于中央的御史大夫。郡守、郡尉和监御史明确分职,是与中央政权的“三公”明确分职的原则相一致的。郡下为县,县的长官为县令(长),属官有丞。

  县以下以乡、亭为单位,“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僥。”乡三老、啬夫、游僥的职责大致与郡的守、尉、监相仿,“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乡以下为亭,亭为秦时重要的地方基层组织。亭有亭长、亭父、求盗各一人,任务是平时练习五兵,接待往来官吏,兼管为政府输送、采购、传递文书等。

  秦王朝所推行的封建官僚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大进步,它不仅改变了世袭制,而且取消了“食邑”、“食封”制,规定了每一个官吏俸禄,自丞相至下层官吏皆有定秩,由“二千石”至“斗食”不等。这种制度自秦统一后在全国实行,历封建社会2000年之久而基本未变。

  第四,以“五德终始说”为加强统治的思想武器。秦统治者为了欺骗人民,为自己的一统天下寻找正当的理论根据,采用“五德终始说”,宣扬秦代周是水德代替火德。根据“五德”说,“更命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年首,色上黑,度以六为名,音上大吕,事统上法。”

  “衣服旄旋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

  “车同轨,书同文”

  除了在政治上建立皇帝制度、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以外,秦始皇在经济、文化等等方面也作了一些统一的工作。

  颁布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律令。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年),发布“使黔首自实田”的律令,令占有土地的地主和自耕农,按当时实际占有的田数,向国家呈报,这就意味着秦王朝承认他们的私有权,并给予保护。又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上农除末”,打击非生产性活动,鼓励从事农业、手工业生产的政策。这一措施对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发展封建经济起了重要作用。

  统一货币、度量衡和文字。秦统一前,货币很复杂,不但形状、大小、轻重不同,而且计算单位也不一致。大致有布钱、刀币、圆钱和郢爰四大系统。除郢爰流行于楚国外,布钱流通于韩、赵、魏;刀币流通于齐、燕、赵等国,圆钱流通于秦、东周、西周和魏、赵等国,秦统一后,秦始皇下令统一全国货币,以黄金为上币,镒为单位;以方孔有廓圆钱为下币,以半两为单位,称为“半两”钱。这种,圆钱一直沿用了2000多年。

  秦在统一全国前,度量衡方面的情况与货币也差不多,非常混乱。秦已于商鞅变法时就对度量衡的标准作过统一规定。全国统一后,秦政府即以秦国的制度为基础,下令统一度量衡,并把诏书铭刻在官府制作的度量衡器上,发至全国,作为标准器。

  战国时代处于长期的分裂割据时代,言语异声,文字异形,东方六国文字难写、难认,偏旁组合、上下左右也无一定规律,严重阻碍文化交流。公元前221年,秦世皇以秦国通行的文字为基础制定小篆,颁行全国。并利用战国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以秦得水德,水色黑,终数六,因而规定衣服旄旌节旗皆尚黑,符传、法冠、舆乘等制度都以六为数。水主阴,阴代表刑杀,于是以此为依据加重严刑酷法的实施。始皇三十四年,下令销毁民间所藏《诗》、《书》、百家语,禁止私学。随后因求仙药的侯生、卢生逃亡,牵连儒生、方士四百余人,而将其全部坑杀于咸阳。

  修驰道堕壁垒。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在各地修筑了不少关塞堡垒,同时各国间的道路宽窄也不一致,影响交通往来。秦始皇下令拆除阻碍交通的关塞、堡垒。公元前220年修建以首都咸阳为中心的驰道。前212年,秦始皇又下令修一条由咸阳直向北伸的“直道”,仅用2年多的时间即告完成。这些“驰道”、“直道”,再加上西南边疆的“五尺道”以及在今湖南、江西、广东、广西之间修筑的“新道”,构成了以咸阳为中心的四通八达的道路网。后又统一道路和车轨宽度,便利了交通往来。秦统一后采取的以上措施,对于消除封建割据、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发展封建经济和文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秦世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对中国历史的走向,无庸讳言,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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