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寒假中小学放假时间

李金0分享

寒假是孩子们的每年的第二大的小假期,而且大概持续也就是一个月左右,那么2023年几号开始放寒假呢?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23年寒假中小学放假时间的内容,欢迎阅读,内容仅供参考!

2023年寒假中小学放假时间

一、北京

义务教育阶段:2023年1月7日(星期六)至2月12日(星期日)放寒假,共5周零2天。

非义务教育阶段: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至2月12日(星期日)放寒假,共4周零2天。

二、上海

寒假从2023年1月18日开始,2月14日结束。

三、天津

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1月7日(周六)放寒假

普通高中学校:2023年1月14日(周六)放寒假,统一于2023年2月13日(周一)开学。

四、重庆

2023年1月7日起小学初中放寒假,高中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元宵节一过就开学。

五、广东

义务教育阶段1月9日-2月5日,高中阶段:1月16日-2月5日,2月6日统一开学。

六、江苏

2023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2日,春季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14日。

七、山东

青岛: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寒假开始。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普通高中学生寒假开始。

淄博:2023年1月7日-2月5日

八、浙江

杭州:2023年1月14日结束,1月15日起放寒假。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3年2月6日学生报到注册。

九、四川

1、成都:寒假从2023年1月16日开始到2月13日结束。

2、自贡:寒假从2023年1月7日开始到2月9日结束。

十、湖南

长沙:寒假从2023年1月8日开始,2月4日结束。

十一、山西

寒假放假时间:初步拟定为2023年1月12日。

十二、陕西

1、西安:全市小学于2023年1月7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2023年春季开学2月5日(星期日)报到;

2、榆林:2023年1月7日放假,2023年2月13日开学

十三、福建

1、厦门:小学初中于2023年1月13日放假,高中于2023年1月17日放假,春季开学时间为2023年2月6日。

2、泉州:小学2023年1月10日学期结束,寒假开始;初中:1月7日开始放寒假,全部2023年2月6日开学

十四、江西

萍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从2023年1月9日起至2023年2月5日;全市普通高中寒假从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2月5日

十五、云南

不迟于2023年1月15日,1-8年级2月26日开学报到,9年级、高一、高二2月12日报到,高三2月5日报到。

注: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具体以各学校时间为准。

寒假消防安全

一 如何注意交通安全

1、行路安全

首先要认识并掌握各种交通信号灯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过;黄灯亮时,不准通过,但已超过停止线后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黄灯闪烁时,须在确保安全原则下通行。人行横道信号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同学们当我们横穿马路时,一定要养成看交通信号的好习惯。同时,还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斜穿或突然改变行路方向。不要倚坐护栏和隔离墩,也不要图省事翻越或钻越护栏和隔离墩过马路,而应走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在没有人行穿越道的路程,须直行通过,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抢行。在城市里的马路上,一般都会用白色或黄色的线把马路分成机动行驶的快车道,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和其他慢行车辆行走的慢车道,及行人走的人行道,在人行道上不要几个人并排行走,在没有划出人行道的路段,要尽量靠边行走。我们低年级的小同学们出门时,一定要有我们家长的带领,在行路时,如果有人在马路对面打招呼,不要突然横穿马路以防发生事故。

同学们,我们走路要专心,不能东张西望,看书看报或因想事、聊天而忘记观察路面情况。那样很可能被路面上的石块、木棍伴倒,摔伤或撞倒树上、电线杆上,甚至可能发生车祸。路边停有车辆的时候,要注意避开,免得汽车突然启动或打开车门碰伤。不能在马路上踢球、溜旱冰、跳皮筋、做游戏或追逐打闹,更不要扒车、追车、站在路中间强行拦车或者抛物击车。雾天、雨天走路更要小心,最好穿上颜色鲜艳(最好是黄色)的衣服、雨衣,打鲜艳的伞。晚上上街,要选择有路灯的地段,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和路面情况,以防发生意外事故或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及各种无盖的井里。穿越公路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及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过”的交通原则。

2、乘汽车安全

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在寒假和春节中,大家都要乘公共汽车,坐公共汽车时,要遵守秩序,在指定地点依次候车,等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要拥挤,不能在车还没停稳时就抢先上下车,否则很容易造成摔伤或撞伤。乘车时,不能向车外乱扔杂物,也不能把头、胳膊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这样容易被对面来的车或路边的树枝刮伤。同时坐车千万不能携带鞭炮、汽油一类的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下了汽车要先走到便道上去。如果需要横穿马路,就必须从人行横道通过,绝不能一下汽车就急忙奔向马路中间,更不能不等汽车开走,就从车前、车后往马路中间跑,这样看不见路上来往的车辆,很容易出事。

打出租汽车时,不要站在机动车道上。一旦不幸遇到翻车事故,不要死死地抓住车厢的某个部位。而要去抱住自己的头,并缩起全身才是上策。如果遇上交通事故,要维护好现场,同时呼喊大人,通知医院,以便迅速抢救伤员,并及时向交通警察或治安人员报警;还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

另外提醒的是,不管何种情况发生,如果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或任何危险的地方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二、在假期中,要预防食物中毒,讲究卫生,从我做起

1、有了红包,身边有了钱,同学们也不要随便乱买零食,特别是不要在路边小店、街头买一些包装粗糙,质量低次的冷饮、冰棍,不吃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商贩出售的爆米花、膨化食品、豆腐脑、熟肉、羊肉串、麻辣等食品。

2、隔夜食品要加热,不吃腐烂变质的食品,不要喝自来水,更不要随便乱喝水,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吃水果前要削皮,不要乱吃野果、野菜、蘑菇等野生食物。

3、要勤洗手,特别是在饭前饭后,上厕所必须要把手洗干净。

4、我们低年级的同学现在正是掉牙齿的年龄,假期中请不要乱吃零食,要时刻保持口腔卫生,这样才能长出坚硬、整齐、洁白的牙齿。

5、购买食品时应认真看清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

6、提醒家长要把家里的餐具经常消毒,厨房要避风,防止发霉。

7、小孩子最喜欢嘴里含些东西,特别是一些比较硬的东西,这样很容易滑入肚内,并且也有很多细菌,会造成痛苦至危险。

三、注意消防安全

新春佳节来临,不论我们家长还是学生,都会燃放烟花爆竹以示庆贺。同学们,这就有一个怎样正确燃放和应注意些什么的问题,因为,鞭炮属于易燃易爆之危险物品,在燃放过程中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请我们的每位学生一定要严格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另外,在寒假中,由于大人白天上班,我们学生可能自己在家烧饭煮菜,这就需要我们安全使用煤气,在煮食物时,人不要离开,并要保持室内通风,可以主动提醒我们的家长要经常检查煤气、电。在寒假中,学校尤其要同学们做到的是:

1、我们的生活处处与火打交道,但火又给我们带来很多危害,所以我们不要玩火,假期里也不要携带打火机、火柴、鞭炮。

2、我们有的家长是抽烟的,同学们要特别提醒家长不要躺在床上抽烟,特别是烟头不要乱扔。

3、使用电器要小心,使用日光灯、电热器时,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用灯泡、电热器烤衣服、手巾等物。

4、使用燃气灶要注意安全,点火时,要先开气阀,再用电子点火。用完后,要随手关阀门,同时特别要注意用液化气做饭、烧水时要专心看守,以防水把火浇灭。

5、不要在人口密集,和有油库、炸药、酒厂、化工厂附近燃放鞭炮和烟花。

6、不要乱烧垃圾,同时不要把燃烧的煤渣放在垃圾堆里,这样容易燃烧引起火灾。

7、学习用电常识,不要用硬的物品接触电源,也不要用人体某个部位接触电源,以防触电。

8、不要乱插、私接电源,特别是不要用湿手去插电源插头。

9、要多注意观察家里的各种电器,插头插座、电线、灯是否有破损、老化的现象,如果有应立即告诉家长进行正确处理。

10、不要私自玩电,特别是当家里没有人时,一定要把所有的电源都关闭或拔掉。

11、凡是金属制品都是导电的,千万不要用这些工具真接与电源接触。

12、不要用湿的手巾擦电器,防止水滴进机壳内造成短路,以免触电。

13、在放学、上学的路上,特别注意路边的电线是否有脱落,见到一定要躲开。

14、暴风雨吹落了电线,有人不幸被电击倒了,千万要伸手去拉触电者,正确的方法是用干木棍等绝缘的物品,挑开电线,并告诉大人,通知有关部门。

四、如何防止意外伤害

1、不要在楼梯上玩耍,特别是楼道拥挤时必须靠右走。

2、严禁在楼梯的扶手栏杆向下直滑或追逐奔跑 , 踩空或撞人都可能造成严重伤害。

3、严禁爬高或在阳台护栏上探取东西,特别是擦窗户时不要将身体探到窗户外面。

4、喝汤也要小心,慢一点去尝一尝、试一试。

5、大人炒菜时,不要站在油锅边,以防油星飞溅烫伤。

6、不要在危房旁玩耍或捉迷藏,以免坠落砸到。

7、不要跟陌生人接触,更不要吃陌生人送给你的食物。

8、不要离家出走,与大人赌气出门在外,让大人操心,也避免遇上坏人。

9、放学回家不要在外面玩,应先回家,如果有什么事需外出应与家长商量,好让家人知道你的去向。没有家长的准许,严禁学生在外留夜。

10、学会合理使用压岁钱,学校严禁大家进入游戏机室、网吧、录相厅、歌舞厅,以免接触到一些坏人。

最后,我们希望广大学生在寒假中,提高我们师生及广大家长的全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应安全”、“我能安全”、“我懂安全”的飞跃。

提倡同学们积极做到:

1、在家中要继续以人身安全为主线,强化我们自己的安全意识。尤其要注意用眼卫生,坚持体育锻炼,远离“黄”、“赌”、“毒”,及安全使用煤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在家中要坚持自主教育,自主学习,巩固好我们已经掌握的各类知识。

3、在家中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主动为父母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力做家人的开心果。

4、在家中要坚持在学校里学到的感恩的礼仪教育,懂得真诚孝敬我们的父母长辈。

联系同学们的安全,它就像一颗光芒四射的太阳,照亮你我的人生;就像一滴生命之水,维系着你我的生死存亡;就像一根七彩的丝带,连接着一个个美好的愿望,构筑着一个美丽、祥和、五彩缤纷的幸福世界。同学们,你们追求时髦,崇尚流行也许是一种时尚。但是一旦流行成为社会的主流,那种存在于人们心中原本美好的东西,便会成为过眼烟云,变的黯然失色。然而,“安全”却时时刻刻、事事处处遍布于你我生活、学习的每一个角落,在你我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大家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生活中要注意卫生防病安全、要注意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等等……,所以,“安全”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重视安全”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境界。我们学校、社会之所以花那么大的力气开展多方面全方位的`安全宣传,就是想通过这些安全的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的普及、增强你我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养,唤起每一位热爱生活、有仁爱之心的社会公民,担负起为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国家兴衰的这份神圣责任,使人人重视安全、时时事事关心安全,不因自己的过错给社会、家庭和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无法弥合的心灵创伤。追求安全作为一种态度,能在学习、生活中就会用心投入实实在在地做事,追求卓越。作为一种责任,在生活学习时就会带着一种正确的思维与判断,认真做事避免做错事。作为一种境界,就能在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时也留意对他人生命财产的关心。同学们让我们重温记住这条真理:幸福生活来自安全,但愿你我每个人都能向关爱生命那样珍视安全。只要我们重视它,我们就能自觉主动地为之努力,实现我们的安全,我们才有资格去享受。同学们,在所有的安全事故中,众所周知,他们失去的不只是生理上的残缺、生命的缺失,更是心灵上的剧痛。生命是宝贵的,人们热爱生命,因此生活会变得更加美好;生命又是脆弱的。一场遭灾难降临,生命就会转眼即逝,生活从此黯然失色。一个个生命消逝了,使我们感悟到生命的可贵,感悟到安全的重要。感恩安全吧!

寒假放假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市直各学校: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确保期末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20___年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和寒假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质量检测安排

灵山县:小学1月19—20日;初中1月18-20日;

高中1月17—19日;

浦北县:小学1月19—20日;初中1月18-20日;

高中1月17—19日;

钦南区:小学1月19日,中学1月17—19日;

钦北区:小学1月19日,中学1月17—19日;

钦州港片区:小学1月19日,中学1月17—19日;

市直各中学:1月17—19日。

具体时间与要求请以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各县(区)教研室的通知为准。

二、假期时间安排

根据《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全日制中小学20___至2022学年度校历规定〉的通知》(钦教基教〔20___〕59号)和《钦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22年元旦、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疫情防控需要,落实错峰离校要求,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2022年1月20日(农历腊月十八,周四)结束本学期工作,1月21日(农历腊月十九,周五)放寒假,下学期2022年2月20日(农历正月二十,周日)学生回校(园)报名注册,2月21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高中阶段:2022年1月20日(农历腊月十八,周四)结束本学期工作,1月21日(农历腊月十九,周五)放寒假,下学期2022年2月20日(农历正月二十,周日)学生回校报名注册,2月21日(周一)正式上课。各职业院校可根据教学实际自行调整校历。

(三)幼儿园:2022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四,周日)结束本学期工作,1月17日(农历腊月十五,周一)放寒假,下学期2月21日(周一)正式上课。

三、期末和寒假工作要求

(一)规范管理,抓好期末工作安排

各县(区)、各学校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功能特点,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科学进行评价,合理安排考试。

(二)认真筹划,抓好教师假期培训工作

期末教学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重点部署,保持控辍保学工作力度

组织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各县(区)、各学校要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寒假大家访活动,重点关注学习困难、家庭生活困难、有辍学倾向及反复辍学的学生家庭,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了解学生家庭、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各地开展假期家访要做好登记,对于辍学倾向明显的学生要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并按照“一对一、人盯人”要求,做好持续跟踪动员。提前谋划部署2022年春季学期控辍保学工作,开学前对重点监测对象再动员,对开学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工作部门联合开展动员劝返工作,避免春季学期出现辍学反弹。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和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按要求填报《2022年寒假期间和春季开学前后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在3月1日前报送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qzjyjjk@163.com。

(四)遵章守纪,从严治理违规行为

各县(区)、各学校要针对寒假期间可能发生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对于违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寒假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或通过网络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坚决杜绝以学生留校自学等名义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坚决禁止利用寒假时间超标教学、提前讲授春季学期课程,严禁未经允许提前开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文化课程教育,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五)统筹调控,科学落实“五项管理”

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控寒假作业总量,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量和作业时间,科学布置寒假作业,确保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标要求,小学1—2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教师要及时提醒学生统筹用好寒假时间,合理安排作业进度。引导家长支持和配合落实“五项管理”要求,合理制定作息时间,保障充足睡眠时间。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合理安排学生户外活动时间,增强体质健康。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六)提高站位,周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安排错峰离校,制定寒假期间疫情防控方案。聚焦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环节,查短板,补漏洞、强弱项,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落地落实。强化校园管理、师生健康管理和流动管理,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重点区域清洁消毒,分类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倡导教职工和中小学生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桂、非必要不到境外及国内14天内出现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省份旅游出行,如确需前往,出发前须向所在社区(街道、村、屯)和学校报备;沿边沿海市县辖区内师生非必要不离开本地,外地师生非必要不前往沿边沿海市县。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引导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做好防控工作。指导学校、幼儿园配合属地稳妥有序推进3—11岁符合接种条件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引导符合条件师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

(七)排查整改,加强安全教育管理

各县(区)、各学校要普及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使用明火,严禁违法违规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严禁欺凌、暴力伤害学生。加强森林火灾、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防范教育,加强拥挤踩踏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溺水事故、校园爆炸事故等事故灾难防范教育,加强网络诈骗等社会安全事件防范教育,加强食品卫生安全防范教育。全面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火灾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涉校涉生网络舆情事件监测及其处置。各学校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学校校门管理,落实进出校门登记核验制度。

(八)宣法普法,密切加强家校合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长遵循未成年人成长规律,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孩子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等。指导家长做好学生假期教育管理和思想疏导工作,不盲目给孩子报兴趣班,开展有利于激发求知欲、好奇心、发展兴趣特长的体验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生活学习习惯。鼓励家长合理安排学生假期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面向家长做好关于寒假工作的政策宣传,及时将工作安排、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家长,吸收家长合理的意见建议,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学生寒假期间的个人防护。指导家长在假期间,关注学生情绪和心理状态,呵护好学生心理健康。

(九)合理引导,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各县(区)、各学校要积极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社会资源,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大规模聚集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自愿参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各级各类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要开设寒假专题研学实践课程,为学生提供寒假研学实践服务。学校如委托或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研学实践时,要加强对研学内容的审核把关。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学史爱党、铸魂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突出红色研学实践、劳动体验和体育锻炼,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舒缓压力、锻炼身体、强健体魄。引导学生利用假期阅读经典书籍、观看优秀影片,学习英雄人物、先进人物和美好事物,培养良好的审美观念和鉴赏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十)风清气正,务实节俭廉洁过节

各县(区)、各学校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勤俭廉洁文明过节。

(十一)提前谋划,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各校要利用寒假时间完成校舍和教学设备设施的维修、教学用品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卫生设施和疾病预防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要认真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后各校即进入良好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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