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否是一种思维模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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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把对语言问题的关注看成是西方哲学由近代走向现代的一个重要标志,认为当代具有不同风格的英美哲学与欧陆哲学在哲学史上各有其发生学根源,但它们都从康德哲学那里得到自己的哲学观念,并且都在语言问题中找到自己的理论出发点。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写选择一种语言就是选择一种思维方式,一起来看看吧!

  语言问题:一种思维模式的选择

  从哲学发生学上看,整个西方哲学本是共同出自古希腊的传统。古希腊先哲们的“智慧”和“逻各斯”赋予了哲学丰富的内容。然而,柏拉图的“智慧之光”与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体系”却引导哲学沿着两条迥然不同的道路发展:一些哲学家把哲学看作人生的向导,作为开启生命意义之门的钥匙;另一些哲学家则视哲学为理性的标志,用作科学研究的工具。自培根和笛卡儿以来,这种两极分化就更为明显,表现为沉思形而上学问题的唯理论与崇尚经验科学方法的经验论之间的对立。到康德那里,这种对立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一定的调解和缓和,尽管结果产生了难以解答的“二律背反”。可是,黑格尔以他的绝对理念论又把这种对立推上了理性的法庭:哲学就是人类理念的发展过程,而不是用于描述自然界进程的工具。

  对哲学史的这种回顾,不仅可以使我们牢记哲学的起源,而且可以使我们看清当今英美哲学与欧陆哲学之间存在鸿沟的根源所在。必须承认,这种鸿沟的存在由来已久,这不只是由于英吉利海峡的屏障所造成的地域限制,更重要的原因在于长久形成的不同文化传统,其中包括民族的、科学的和社会的传统。同样,试图在这个鸿沟之间架设桥梁,不仅需要两个哲学传统之间的交流和对话,而且需要他们关心和思考共同的问题。事实上,这个工作早就有人在做了,这就是新康德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卡西尔,他的符号哲学体系在美国有很大的影响,他把人类文化作为人类经验的总体加以思考,与美国的实用主义对待经验的态度有许多相通之处。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胡塞尔创立了构成当今欧洲大陆哲学主要思潮的现象学,弗雷格开辟了在英美哲学中影响至今的分析哲学运动,但他们关心的却是一个共同的问题,即语言问题。

  语言不仅能够交流思想,表达感情,而且能够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流传后世。它是人与人之间构成赖以生存的社会的不可缺少的因素,离开语言的人类和社会是不可想象的。然而,长久以来,被誉为智慧化身的哲学家们对研究语言问题始终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到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由于与语言符号有关的数学和逻辑学的发展,人们才逐渐注意到,语言不仅能够表达思想,而且还会影响和限制思想;语言在表达思想时具有独立于思想的自主性。因此,语言的逻辑和语法,语言的意义,语言与思想和世界的关系,这些问题自然就成了哲学家们思考的中心,而这些问题的提出正是西方哲学从近代走向现代的重要标志。

  从历史的角度看,“近代”和“现代”不过是一种时间上的划分,而在哲学意义上,这种划分则在于所提的问题不同,尽管它们之间也还会有延续和重合。现代哲学提出的语言问题不仅是英美语言哲学家们思考的中心,同样也是欧洲大陆的哲学家们建立自己理论的出发点,如胡塞尔的现象学是以语言的意向性问题为根基、海德格尔的“此在”(Dasein)必须通过语言得以显现。事实表明,无论是在时间性上还是在哲学意义上,英美哲学与欧陆哲学同处于一条时代起跑线上,它们之间表面上的分歧无法掩盖两者深层的一致,这种一致集中体现在思想来源和所关心的问题这两个方面。

 

  在思想来源上,当代被认为具有不同哲学风格的这两大哲学思潮,都从康德哲学那里得到了自己的哲学观念。康德哲学的影响在欧陆哲学家身上表现得较为明显,譬如卡西尔的符号哲学正是康德哲学在文化领域的扩展。康德哲学把哲学方向由“存在客体”转为“思维主体”,强调了主体意识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表现在理性的构造作用,即以时空以及知性的诸范畴构建一个经验的自然界,把纯形式的逻辑规则与经验中的感觉对象结合起来。在康德看来,理性本身具有一种结合感性与形式的能力,这种能力是科学认识的必然要求,也是主体思维活动的先天条件。卡西尔扩大了康德的主体能动的思想,将它推广到整个人类的文化领域。他把康德的理性统觉能力转换为人类运用符号的能力,这种能力在于人们运用语言符号构建自然世界。他认为,我们思维主体面对的不是一个自然界,而是由一切文化创造出来的客观世界。这个客观世界以语言符号的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一切文化都是语言符号的体系。因而,康德的感性材料与先天形式在符号中合二为一。由此,卡西尔就把康德的“先验逻辑”引入现代语言哲学的范畴。

  同样,康德哲学也是胡塞尔现象学的直接来源。康德关于感觉材料与先天形式的二元论使胡塞尔相信,必须明确建立一种既不同于物理世界,也不同于纯逻辑形式的“心理世界”。这是一个纯粹思想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主体与客体、内容与形式、现象与本质、概念与直观、思想与实在等等关系都是一种观念的关系,而不是事实的关系。这个世界的内容就是语言表达方面的“意义”(die Bedeutung)。在胡塞尔看来,语言的所指与对象的关系是一种事实的因果关系,因而,语词内容所反映的是客观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意义与客观对象之间就不是这种事实的关系,而是思想的关系。语言的所指必须具有实证的效果,起到一种传达的作用,而语言的意义则独立于所指的客观对象,是纯粹思想的。胡塞尔的心理世界正是由这些纯粹思想的意义所构成。由此,他通过排除感觉材料而把康德的先验论推向了极端,使康德的二元论在这种意义领域中得到了彻底消解。

  在与康德哲学的关系上,胡塞尔侧重于康德的先验论,而海德格尔则侧重于康德对人的存在的规定。作为胡塞尔的弟子,海德格尔自然也接受了康德的影响,并且对康德哲学有着深刻的研究,写下了《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这样的专著。但他没有象胡塞尔那样专注于康德的先验论,而是更关心康德的本体论。他认为,康德把“时间”概念引入先验认识论,使知识的对象既不是超越时间的实体,也不是纯感觉性的事实,而是具有时间性的“存在”(Sein)。因而,康德的知识不涉及具体的存在,而是一种先验的、一般的对象,即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但在海德格尔看来,康德的这种“本体论知识”并没有对“存在”本身做出深入分析,而只把眼光停留在认识论的考察上。海德格尔指出,理解“存在”的关键在于理解处于原始统一状态中的人,即“此在”(Dasein)。它是精神与肉体、感性与理性、意识与存在尚未分化的统一体。它不是把语言看作表达和交往的工具,相反,它只有在语言中才能得以“显现”,语言就是“此在”的存在方式。海德格尔以关于“此在”的本体论重建康德关于存在的规定,在一定意义上显示了当代欧洲大陆哲学在本体论意义上讨论语言问题的必然性。

  应该说,康德哲学对当代欧洲大陆哲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它对英美语言哲学的作用却不大引人注意。事实上,康德哲学同样是英美哲学的理论出发点。当代德国哲学家施太格缪勒指出,当代哲学对康德哲学的反应大体采取两种态度,一种是基本肯定的,如欧陆哲学中的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另一仲是论战式的,英美哲学中的逻辑实证主义就属此类。在维也纳学派那里,这种论战式的态度主要表现在对康德认识论的批判。我们知道,康德哲学的中心问题是“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他试图以此来解决经验论与唯理论的纷争,证明知识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在新的基础上回答休谟怀疑论所提出的问题。维也纳学派不是继续追随康德,为这种“先天综合知识”寻求证明,相反,他们来了个釜底抽薪,彻底否认存在这样一种知识。在他们看来,要给“先天综合知识”这一概念下个定义是不可能的,因为这种问题的提法违反了逻辑,因而是根本不存在的。维也纳学派不仅以批判康德认识论为理论出发点,同时,他们还把康德关于分析与综合的思想加以发挥,作为拒斥形而上学的主要依据。“因为形而上学既不想断言分析命题,也不想落入经验科学领域,它就不得不使用一些无应用标准规定的、因而无意义的词,或者把一些有意义的词用这样一种方式组合起来,使它们既不产生分析的(或矛盾的)陈述,也不产生经验陈述。在这两种情况下,假陈述都是必然的产物。”可见,无论是在肯定的还是在否定的意义上,康德哲学都对维也纳学派产生了重要影响。康德对英美哲学的影响,特别体现在对英美语言哲学的形成和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的两个哲学家的思想中,这就是弗雷格和维特根斯坦。

 

  弗雷格是当代西方分析哲学的奠基者,也是第一位现代意义上的语言哲学家。弗雷格关于算术基础和语言逻辑的思想,都深深地打上了康德哲学的烙印。首先,弗雷格和康德一样关心人类理性的能力。他在谈到关于数的分析时曾这样写道:“在算术中,我们关心的不是毋须通过感觉中介而为我们所得知的完全不同的对象,而是关心直接赋予我们理性的、有着切肤之感的、对理性显而易见的对象。而且,或确切地说,就真正的理性而言,这些对象不是主观幻象。没有什么东西比算术规则更为客观了。”弗雷格研究算术的基础,旨在以严格的形式询问,仅仅通过理性我们能够知道什么。他希望通过这种研究可以在理性自身中找到真理和信念的最终基础。其次,弗雷格和康德一样坚持形式与内容的分离,把人类知识的内容永远归于经验科学,把哲学重新确定为对人类知性的先天形式的研究。在弗雷格看来,算术是形式的,并非由于它是由未加解释的公式构成的,而是因为它的公式应用于每个可以思想的事物。可见,弗雷格的哲学框架基本上是康德式的,或者说,弗雷格是在完成康德的事业。

  康德的事业在维特根斯坦那里也得到了延续,这特别明显地表现在他的《逻辑哲学论》中。这本书的最终目的是要为思想的表达划定一条界限,区分出可说的与不可说的。而这种观点与康德哲学有着直接的血缘关系。康德在批评理性主义者时指出,现实中有许多东西是不能仅凭理智而必须依靠感性直观才能加以确定的。例如,一只右手在镜子里就是一只左手,反之则是右手,我们不能把镜子里的这只手放到原来的手的位置上去。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直接提到了这个观点,他认为,康德的问题不仅存在于一维空间中,而且存在于四维空间中,它是可以通过人们的直觉观察到的。这意味着,我们虽然没有先天地相信诸如守恒定律这样的特殊规律,但却先天地知道逻辑形式的可能性,这是通过先天直觉而为我们得知的。可见,维特根斯坦和康德都在为人类语言或认识能力设定先天的前提和基础,不同的只是,这种基础在康德那里是感性直观形式,而在维特根斯坦那里则是逻辑形式。康德哲学不仅支配着维特根斯坦的前期哲学,在后期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中也随处可见康德哲学的踪迹。首先,康德把哲学的任务规定为寻求各种可能经验的形式结构,这同样是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目标。他在《哲学研究》中说:“我们的研究所导向的不是现象,而是……现象的各种可能性。……因而,我们的研究是语法上的。”在《论确定性》中,他以康德哲学的精神反对摩尔的经验判断理论。他写道:“经验不是我们判断游戏的基础”,“我们可以从经验中派生出它,但经验却不能使我们直接从经验中派生出任何东西”。后面这句话几乎是康德论述的翻版。在《关于数学基础的评论》中,他在讨论数学公理的自明性时,否定了它们从经验中派生出其确定性:“我是指,经验起一定的作用,但不是那种人们可以直接期望的作用。”其次,康德哲学的宗旨是为了使实在服从思想的形式,以先天的认识形式去解释和认识实在。这种思想在维特根斯坦的整个哲学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他向我们表明,思想的形式最终要依赖于语言的形式和生活的形式,而语言形式和生活形式又是我们描述实在时不可怀疑的和最为确定的前提。这是维特根斯坦整个哲学事业的基础:《逻辑哲学论》中不可怀疑的是存在着我们不可说的领域,即语言的逻辑形式,《哲学研究》中最为确定的是我们赖以存在的生活形式。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这种不可怀疑的确定性是我们探究和怀疑的基础和前提,如同康德为人类认识设定的先天框架,这种框架本身是不可怀疑的和确定的。从这种角度看,维特根斯坦的哲学与康德如出一辙。

  必须指出,我们考察英美哲学与欧陆哲学在思想来源上的相通之处,并不意味着,它们都从康德哲学中得到了相同内容。事实上,正是由于选择角度和取舍内容的不同,才造成了这两大哲学传统之间业已存在的巨大差异。然而,这种差异的存在并没有掩盖两者之间相互交流的潜在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不仅存在于它们对康德哲学的共同兴趣,而且存在于它们共同关心的问题之中。正是在这些问题上,英美哲学与欧陆哲学才真正实现了视野的融合;正是在这些问题上,现代哲学才真正不同于近代哲学,显示出一种新的思维模式。这些问题分别是:(一)语言的意义和意向性;(二)语言的理解和解释;(三)语言的界限。

  语言的意义和意向性

  我们知道,意义问题是当代西方语言哲学的中心问题。被誉为当代西方两大哲学思潮之鼻祖的弗雷格和胡塞尔的工作,都始于对意义问题的研究,尽管他们的研究角度和方法各不相同。从语言哲学的视野看,弗雷格首次把意义问题看作逻辑研究的重要内容。他认为,对逻辑的探究,首先就是对意义的探究。这使意义研究具有了这样一种逻辑前提:意义不再象传统哲学那样被加以心理的描述,也不再被对应于某个外在的对象或实体。意义仅仅是表达思想的一种普遍形式,即语词的指称方式。弗雷格这样写道:“我们似乎有理由指出,和一个符号(名称、词组、表达式)相联系的,不仅有被命名的对象(也可称之为符号的指称),而且还有这个符号的涵义、意义,在其涵义中包含了符号出现的方式和语境。……暮星和晨星的指称虽然是同一星辰,但这两个名称具有不同的涵义。”弗雷格区分涵义与指称的思想,不仅表现出康德追求先天认识形式的理想在弗雷格意义观中的延续,而且确立了当代英美语言哲学中意义理论的基本原则,即意义是客观的和公共的,它与语言的真假有关。在弗雷格那里,意义、知识和真理三者合一,正由于此,语言才具有了哲学意义,我们才能通过语言分析把握知识。弗雷格的这种意义观对逻辑经验主义,特别是对卡尔纳普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使他坚信,语言具有不依赖语境而只符合逻辑结构的形式上的意义。

  弗雷格的意义观对胡塞尔思想的形成也曾产生了一定影响,他的意向性理论就是对意义问题的新探索。这个理论的基本原则是,每个意向活动都有一个意义,根据它的意义而指向它的对象。基于这个原则,胡塞尔强调了意向性与意义之间的关系:首先,他认为每一意向活动都是可用语言来表达的。他写道:“人类的思维通常是用语言来完成的,理智的全部活动都完全和语言联在一起。”因为当我们进行语言活动时,我们就已经从意向上把我们施加于对象的那些意义,也施加于我们的语言。由于我们能用公开的、可交流的语言表达意向活动,因而,这种为语言所表达的意义就与我们的意向活动具有相同的意义。这种相同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被这种语言表达式所指的事态与我们意识活动所意向的事态相同;另一方面,意向性的结构与语言表达式的结构也有某些相似。其次,他认为,语言所表达的意义就是被表达的意识活动的意义。在胡塞尔看来,每个意识活动“公开地或不公开地”具有一种意义,如果我们用语言来表达意识活动,它的意义就与语言表达式的意义相同。这种相同关系又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说话者的思维活动或“意义授予活动”是由说话者所说出的表达式而被知道的,或被表达的,因而,这些表达式的意义就是构成说出表达式的意识活动的意义。另一方面,任何意识活动的意义原则上都是可以用语言来表达的,因为,我们可以用语词表达每一类活动,诸如描述、断定、怀疑、愿望等等,当我们这样做时,它们就产生了这些语词形式的意义。换言之,无论意识活动的意义是被表达的,还是未被表达的,原则上都能提出某个适当的语言表达式。在胡塞尔看来,表达式的意义就是它所表达的意识活动的意义。可见,胡塞尔的意义概念是与意向性概念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他把语言的表达建立在意向活动的基础之上,这使意向性与表达式之间具有了相似的结构。在他那里,离开了意向性的语言表达与离开了语言表达的意向性,都是不可理解的。

  胡塞尔关于语言的意义和意向性的这些思想是他整个现象学哲学的基础,正如他所指出的:“意向性概念是在我们讨论的无限广度上加以把握的,它是进入现象学时一个必不可少的、作为出发点和基础的概念。”这表明,胡塞尔的现象学从一开始就不仅有别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而且不同于传统哲学对意向活动的纯心理解释。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精神发展为绝对的过程,是“绝对精神之显现”;而在胡塞尔那里,不仅本质与现象、理性与知性之间的鸿沟荡然无存,而且还需对意向活动作出符合科学精神的解释。同时,这种解释也不是类似于传统哲学(如笛卡儿)中的纯心理描述,而是依赖于对表达意向活动的语言作出逻辑的研究,因为语言表达与意向活动具有相似结构,通过语言研究,可以对意向活动达到“理智的直观”。胡塞尔的这些思想不仅显示了他与弗雷格在建立各自的哲学理论时出自共同的关注,而且说明了为什么后来兴起的整个现象学运动都与语言问题有着不解之缘:海德格尔通过语言认识存在,雅斯贝斯在语言交往中“超越”自我。但是,胡塞尔把语言意义与意向性概念联系起来的思想,并没有为他的追随者们所继承,而是在英美的日常语言哲学学派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虽然这与胡塞尔的本意有所不同。

  我们知道,日常语言学派的基本主张是,反对依赖于语法结构或逻辑形式解释语言的意义,强调意义必须随语言的不同使用环境而变化。语言的意义依赖于语境,这就意味着意义必定随说话者的意向活动而产生,因而,意义就与意向活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基于这种主张,几乎每一位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都十分重视意义与意向性的关系,譬如赖尔认为,一个表达式的内涵就是人们想用它来述说的东西;齐硕姆认为语言的指称是通过思想的意向性得以确定的,意义、指称和言语行为等等都可以用意向性加以解释,格赖斯认为,语言的意义就在于说话者的意向,即说话者意图在听话者心中产生某种效果的意愿。塞尔还对意向性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他认为,意向性是某些心理状态和心理事件的特征,它表现为这些心理状态和心理事件指向某种实体或事实。这种“指向性”是意向性的主要特征,心理状态和心理事件由此才能指向世界中的实体或事实。这显然与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同时,塞尔还进一步把意向性问题与他的言语行为理论联系起来加以分析,提出意向状态表达事物或事态类似于言语行为的表达,这一思想也与胡塞尔关于语言表达与意向活动具有相似结构的思想不谋而合。由此可见,尽管胡塞尔和塞尔分属于不同的哲学传统,有着不同的哲学背景,但他们都关心着语言意义与意向性的关系,都把语言表达与意向活动联系起来加以考察。这表明,英美哲学与欧陆哲学不仅在本世纪初而且时至今日都关心着共同的问题。

  语言的理解和解释

  在一个完整的语言交流过程中,语言的意义(意向性)是说话者用语言向他人所表达的或蕴含着的意识活动,而语言的理解(或解释)则是听话者接收意义的过程。当代哲学家们不仅重视语言的意义,同时也十分强调语言的理解。特别是那些反对把语言问题作为哲学之全部的欧陆哲学家们,他们对语言的关注旨在更好地完成语言的交流。这在伽达默尔的解释学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语言与理解的关系是伽达默尔解释学关心的一个主要内容。伽达默尔认为,语言表达问题就是理解的问题,而一切理解都只能通过语言媒介而实现。所以,语言与理解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一方面,书面语言(文字)成为解释学对象的决定因素,即解释者首先面对着以书面语言形式出现的文本(text),他要理解的是凭借文本所揭示的意义。他写道:“事实上,一切书面的东西在某个特定方面是解释学的对象。我们在极端的外语例子和翻译问题中所看到的东西,在这里由阅读的自主性得到了确证:理解不是一种心理变换。对理解视野的限定,既不能通过作者最初心中所想的东西,也不能通过这个文本最初引起注意的那个人的视野。”书面语言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使文本摆脱了作者和最初读者的视野,使其具有自己的生命,从而使书面语言中固定下来的东西能够进入每个能阅读的人都平等共有的意义领域。因而,理解写下的东西,不是对过去东西的再现,而是共有一个现在的意义。另一方面,不仅书面语言是理解的特有对象,而且理解本身在根本上也是与语言密切相关的。伽达默尔指出,一切理解都是解释,解释就是一个发生在语言媒介中的真正的历史情景,即通过语言解释向人们展现解释者所理解的历史。就文本而言,这种解释称为“谈论”(discourse)。但为了客观地表达文本的意义,我们则必须将它译为我们自己的语言。这样,我们就把它与语言转换中所可能产生的所有意义联系起来了:要获得对文本的解释,实际上是获得各种视野的融合。他写道:“文本只能通过解释去说话。但是,如果文本和著作没有说被他人所接受的语言,那么它们就什么也没有说。因此,如果真正想要文本说话,解释就必须找到正确的语言。……每种解释都必须适合它所属的解释学情景。”在伽达默尔看来,理解与解释是密不可分的:一切理解都表现为解释,而解释则是完成理解的方式。当我们谈到对语言文本的理解和解释时,借助语言媒介的解释本身就恰好表现出了通常所理解的东西,即把文本所说的东西吸收到解释者中,使其变为解释者自己的东西。因此他说:“语言解释是一切解释的形式。”正是由于解释是对理解的表达,只有理解了的内容才能得到解释,所以,理解与解释是密不可分的。同样,语言解释也使语言与理解的内在联系变得显而易见了。

  伽达默尔还认为,要把握语言与理解的关系,必须正确理解语言的基本优势。尽管我们在日常交谈中经常会出现言不尽意的现象,而且我们的愿望和理解力总是很难用我们所说的一切话去表达,但伽达默尔坚信,这丝毫不影响语言的基本优势。因为一切对语言局限性的批评,最终都只能在语言形式中得到表达。因此,语言总是预见到对它权限的反对,正是它的普遍性才保证了理智的普遍性。如果一切理解与其可能的解释处于一种必然的平等关系,如果对理解基本上没有提出任何约束,那么,对这种理解的解释所寻求的语言形式,就必须自身包含一种超越一切约束的无限范围。在伽达默尔看来,虽然现存有各种不同的语言,但它们都只有在共同反映相同的理智内容时,才是可以翻译的,因而,理解和解释的工作才是有意义的。这表明,理智具有超越于任何特定语言限制的普遍性,而语言就是理智自身的语言。在这一点上,伽达默尔认为,我们不能提出英美语言哲学家们所提出的问题,因为他们只是问,每种语言是如何能够去谈论它想要说的东西(而我们知道,每种语言都是以自己的方式去谈论的);但我们要问的是,为什么会仍然存在思想和语言的同一整体,使得书面记载下来的东西可以得到理解。显然,伽达默尔对语言的理解与英美语言哲学有着不同的思路。

  英美语言哲学家们对理解和解释的研究主要是在意义理论的框架内进行的。他们认为,对语言的理解和解释,首先意味着对语言意义的把握。人们只有具备了关于意义的知识,或者共同具有了相关的信念,才可以达到正确的理解和解释。但是,在具体分析意义与理解的关系时,具有不同哲学倾向的哲学家却观点各异,其中较为著名的代表是被视为“反实在论”主要人物的达米特和逻辑哲学家戴维森之间的对立。

  众所周知,英国哲学家达米特是以研究弗雷格哲学而闻名于世的,他对弗雷格哲学的解释,长久以来一直被视为具有某种权威性,尽管近年来已有不少的哲学家对他的解释提出异议和批评。同样,他关于意义与理解的观点也是来自于对弗雷格的研究。达米特认为,虽然弗雷格并没有使用“意义”这个词,但他的涵义概念则正是意义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达米特的解释,弗雷格的涵义概念有两层意思:其一,思想是独立于我们而存在的不变的对象,构成语句成分的表达式的涵义是语句所表达的思想的一部分;其二,思想是由句子表达的,涵义是思想的组成部分,是由句子的各部分所表达的。因而,涵义是意义的一部分。他写道:“我按弗雷格的考虑,把涵义描述为意义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表达式——词、短语或句子——的涵义是我们理解那个表达式时所理解的内容的一部分;这是那个表达式在该语言内的约定意义的一部分。”在这里,达米特把弗雷格的涵义概念与我们对表达式的理解联系起来,由此他推出,意义理论就是理解理论。他认为,意义是理解的对象或内容,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就是某人理解该表达式时所知道的东西。在这种意义上,理解概念必定先于意义概念。但是,达米特的这种理解理论事实上预设了对语言的理解隐含着具有关于语言意义的知识,这必然引出这样的问题:对理解的说明是否需要借助于知识这个概念。对此,戴维森借助于塔斯基的真理论作出了不同的回答。塔斯基从意义理论出发提出了形式语言中的真理定义,而戴维森则把真理定义的形式用作给出意义的形式,以真理论的形式建立意义理论。他认为,要在视句子为真这种态度的基础上确定说话者对意义所抱的态度和对世界所抱的信念,我们就必须不只是看到他对这个句子所抱的为真的态度,还应观察和比较他对其他句子是否抱有这样的态度。这表明,对意义的解释只能是一种整体性的解释。在戴维森看来,既然我们能够在“视句子为真”这种态度的基础上建立一种解释理论,并使得解释者和说话者之间能够达到最大限度的一致,那就说明解释者具有或者能够理解说话者对意义的态度和他所具有的信念。这种共同具有的信念就是相互理解的基础。因而,他指出,对他人语言的理解和解释是以具有大体一致的信念作基础的,能够理解他人的语言,就证明我们和其他人(不论是否具有同一种语言)都具有大致相同的信念格局(the same pattern of beliefs)。可见,这种对理解的说明与达米特借助于个人所具有的知识去理解语言意义的观点的确迥然相异。不过,尽管如此,在理解(或解释)问题上,无论是伽达默尔,还是达米特和戴维森,他们都强调这是对语言的理解。他们认为,对语言的研究并不仅仅(或主要地)关心意义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能够通过语言媒介而实现相互的理解。并由此达到对世界的认识。对此,戴维森写道:“交流在任何意义上都需要共同具有一种语言,而这又要求我们具有同样的对世界的观点,这种观点在其主要特征上都必须是真实的。因此,在我们阐明我们语言的基本特征时,我们也阐明了实在的主要特征。”这种看法大体反映了当代哲学家在语言理解问题上的基本态度。

  语言的界限

  当代哲学家们关注语言,不仅看到了语言在思想的交流(表达)和理解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注意到语言自身的局限性。他们认识到,在对外部世界(包括形而上学的存在)的认识和对人生意义的体验中,语言有时是无能为力的。通常人们所说的“言有尽而意无穷”就形象地说明了语言并非法大无边。或许,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海德格尔才在肯定语言的重要性之后又谨慎地对待语言,维特根斯坦才毕其一生竭力划定可说的与不可说的界限。同时,维也纳学派在坚信表达形而上学的陈述是无意义的时候,他们的根据不是人类认识的局限,而恰恰是人类语言的局限。可以说,英美哲学与欧陆哲学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语言的界限:前者通过分析语言的逻辑结构,说明了语言表达的可行范围;后者则依据语言与思维内容的关系,揭示了语言所不及的“神秘”领域。这在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那里可以得到较为清楚的说明。

  在当代现象学家以及存在主义哲学家中,大量地直接谈论语言问题的,除了现象学宗师胡塞尔外,他的学生海德格尔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位了。早在《存在与时间》中,他就已经奠定了从本体论(存在论)理解语言的基础。到晚年,他在对荷尔德林诗歌的研究中,更是强调语言对世界的意义,写下了诸如《在通向语言的路上》这种论著。总的来说,海德格尔根据他对“此在”(Dasein)的理解谈论语言,试图通过语言的本性揭示“此在”的意义。首先,他反对那种把语言看作纯粹交流工具的看法。他认为,语言不是用于交往的“符号”,而是指向“此在”的“索引”,因而,语言的本质不在于符号系统,而是一种存在系统。在本休论的意义上,语言就是“说话”,它不是去描述外在事物,而是在说“此在”。这种“说话”(Rede,Sagen)是作为“此在”的人的本性,而它所“说”出的,既不是描述,也不是表现,而是“此在”状态的显现。同时,语言不仅是说话,而且是“听话”,说话离不开听话,而听话就包含着理解。听话并不需要有词,因为听者和说者都是作为“此在”的人,在他们之间存在原始的“理解”的可能性。因此,海德格尔指出,在某种特定场合,沉默是一种真正的理解,对“此在”的深刻理解,可以尽在无言之中。其次,他认为,作为“此在”的人历史地接受了存在(Sein)赋予他的意义,而他也必须在思想中适应这种历史“命运”(destiny)。存在与人在这种关系中的相互遭遇之处就是语言,存在正是在语言中赋予人的历史命运。海德格尔有句名言:“语言是存在的住所。”即存在不是住在人的脑子里,也不是住在概念里,而是住在语言里。但是,语言并没有限制存在,因为“存在”既不是在空间中有广延的事物,也不是在时间中有延续性的自我,而是一种最原始的状态。这种状态先于语言的说出,人们可以说出它,也可以不说出它,因而,沉默中也含有这种状态。最后,海德格尔指出,语言是人的拥有物之一,而且是人的一切拥有物中最危险的东西。因为它使人明晓自己作为存在者必须为自己的“此在”而苦恼、焦虑,作为一个非存在者又使自己失望和不满。因而,语言最先造成了威胁和扰乱存在的明显条件,并由此造成了丧失存在的可能性。他认为,人的存在是以语言为基础的,但这只能在交谈中才能实现。交谈并不只是语言由此生效的方式,毋宁说,语言只有作为交谈才成其为本质。只有在交谈中,特别是在倾听他人说话时,才能真正显现存在。能够倾听是能向他人说出的前提,这种倾听可以是对他人的,也可以是对自己的。然而无论是哪一种情形,它都意味着我们预先具有倾听的能力,这种能力就在于对存在的体验。可见,海德格尔所理解的“语言”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语词系统,而是作为“此在”的人的存在方式,在这种意义上,“语言”可以用日常概念上的语言去表达,也可以不用(或不可能用)它去表达,而只能“显现”。所以,日常概念上的语言不可能完全表达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语言”。

  海德格尔对语言局限性的这种认识在维特根斯坦那里得到了共鸣,虽然他们对语言的理解有很大的不同。通常认为,维特根斯坦一生在许多重要问题上都曾出现过变化。姑且不论这种看法是否正确,维特根斯坦至少在一个问题上是没有变化的,这就是他一生都在竭力为可说的与不可说的东西划定一条界线:前期是力图说明我们怎样用语言描述世界,后期则是向我们显示那些只能显示的东西。首先,《逻辑哲学论》的中心是要表明,正确地用语言描述世界如何才是可能的,它要求,第一,用于描述世界的语言必须严格地符合世界的逻辑结构,因而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命题结构与世界结构之间必定存在着一种对应的关系;第二,这种语言必须是符合逻辑句法的,而不是日常语法的,即对不同的符号不用相同记号,不以表面相似的方式使用具有不同标记方式的记号。然而,用符合逻辑句法的记号语言描述世界,这只是回答了语言描述如何可能问题的肯定的方面,而这一问题的否定方面则在于,对于无法用这种语言描述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因此,维特根斯坦指出,凡是我们能够说的,即可以用逻辑语言描述的东西,都是可以说清楚的,而凡是不能说的,就应该沉默。但这种沉默并不意味着不能思考,而只是对不能说出的东西的思考。而且,他对这些东西的思考并非是“说出了一大堆不能说的东西”(罗素语),而仅仅是向我们指出了存在着这样一个不可说的领域,其中包括逻辑形式、伦理学的意义以及形而上学问题等。尽管它们是不可说的,却是可以显现的,通过显现证明了它们的存在。其次,维特根斯坦关于不可说的东西的思想在他后期哲学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他的后期哲学就是通过陈述大量的日常语言使用情形(语言游戏),“显示出”在这些情形背后的无法说出的东西。这里只有对语言游戏的描述,没有任何解释和说明。他写道:“哲学只是把一切东西摆在我们面前,既没有解释,也不推演什么。——因为一切东西都是显而易见的,没有什么可解释的。而对那些隐藏着的东西,我们则毫无兴趣。”整部《哲学研究》都在向我们描绘各种各样的语言游戏,而没有对语言游戏本身作出任何规定和解释。但它的意义恰好在于,一旦我们进入语言游戏,我们就会感受到(或者说,它们就会显示出)其中的意义,而这些东西是不能用语言表达的。但不可表达的并非必然是神秘的,它只意味着,我们所拥有的一切语言(无论是逻辑的还是日常的)都是有限的,语言是人在世界上的生活方式(存在方式),但与这个世界(包括人的内心世界和外在世界)相比,语言又是苍白无力的,任何语言都无法向我们完全描述出这个世界。只有认识到语言的这种限度,我们才能正确地使用语言,而不会去说那些不可说的东西,造成哲学的混乱;也只有认识到语言的这种限度,我们才能正确地理解语言的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关系,而不会只重形式不看内容,把哲学引入歧途。可以看出,虽然维特根斯坦与海德格尔对语言的理解各不相同,但他们对语言的基本规定却是一致的:一切人造的和自然的语言都是有限的,我们总是用有限的语言去谈论和描述无限的世界,那些不可谈论和描述的东西是以沉默的方式向我们显现出来的。这也反映了英美语言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在对语言局限性的认识上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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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指出,尽管当代西方哲学家都关心和研究语言问题,但不同的哲学家对语言却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解释,甚至在某些哲学家(如海德格尔)那里,“语言”概念已经超出了表达的范畴,这就使英美语言哲学与欧陆哲学的语言观大相径庭。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或许也是人们不愿接受“欧洲大陆语言哲学”这一提法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在哲学上,发现和研究不易觉察的相同点比满足于明显的差异更为重要,正如研究难以辨别的差异比认识明显的相似更为重要一样。如果从哲学发展史的角度看,英美哲学与欧陆哲学的相同之处与其说是对语言的共同关注,不如说是它们在共同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是如何表达和如何才能正确表达我们的思想的?对此,英美哲学和欧陆哲学给出了不同的回答:英美哲学家认为需要仔细地研究我们用于表达思想的逻辑语言和日常语言,而欧陆哲学家则关心我们表达思想的能力。自笛卡儿确立了认识论在哲学的中心地位以来,哲学的首要任务是回答这样的问题,即:我们能够知道什么和我们如何能够证明我们对这种知识的陈述。但从弗雷格开始,这种对认识能力的研究被替换为对表达能力的研究,近代哲学也由此发展到现代哲学。如今,研究语言的表达形式及其与内容的关系,已经成为哲学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在英美哲学家还是在欧陆哲学家看来,选择一种语言系统,就是选择一种思维模式和表达方式;语言不仅是一种表达思想的手段,更重要的是成为思想本身;它们既超出了个人的主观思维,又不同于外在的客观对象,而成为人类思想的共同财富。正是这些基本观念使英美语言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同处于一条时代起跑线上,使西方哲学从近代真正进入了现代。但是,指出哲学家们共同关心语言与思想的关系,只是说明了当代哲学的主要兴趣所在,却没有解释哲学家们为何会对语言问题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而对这一问题的解答只能从语言自身的特性中去寻找。语言的本原性和自律性才是当代哲学出现“语言的转向”的真正根源。限于篇幅,对此我们只能另文专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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