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长的心情日志-活在别人的目光里

春燕 1172分享

  我不是一个很宽厚的人,我实在不欣赏那些活在别人的目光中的人。

  办公室的一位老师,经常会大吼一声道:“我要看书啦!”说罢,拿出一本书,阐述一番自己对于读书的高深见解,便翻开读起来。只是,摆足了架势,读了两分钟,她的注意力便被众人的闲聊所吸引,迅速倾情投入到聊天的行列之中了。她这番大吼的目的无非是让别人明白——她是一个热爱读书的人!

  过了一会儿,她又大吼一声:“我要做个课件!做课件好啊!学生看得清楚,学得明白。”然后,在办公室大踏步走两圈,转身回到电脑前,开始工作。

  过一会儿,她又大吼一声:“我要出套卷子!我一工作就高兴,出个卷子,给学生考一考!”

  看着她的这番表演,我心里暗笑——这位兄台,你要看书便看书,要工作便工作,只管默默地看、默默地做就好,为什么非要喊得尽人皆知呢?看书或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看书或工作还是为了让别人知道你要看书或工作?

  这位同事的做法过于哗众取宠,算是特例,但在办公室里,虽不以明显的哗众取宠为目的的唠唠叨叨也是无止无休,凡事都是可以拿出来讲上一讲的!于是乎,每天从清早开始,只要来了两三个人,无尽的话题便陆续展开,大家可以从阳光初现一直讲到日上三竿,再讲到下班回家。什么新买的衣服、正在斟酌中的某品牌的豆浆机、今年的土豆多少钱一斤、附近商场店庆的折扣、这件衣服配什么样的丝巾更美、生了病的公公婆婆去哪家医院、网上买的一件衣服合不合算、孩子期中考试的成绩是否进步、昨晚去练歌房唱歌时得以超常发挥、自己谈恋爱时有一些别人不知的细枝末节……生活中的大事小情没有什么不可以说给别人听!往往,一个话题未等结束,另一个人便早已将新的话题夺走。看过去,无数的鸡毛蒜皮像空中翻滚的尘埃,在阳光下扑棱棱地起飞。

  按理说,上面所说的这两种情况是不属于同一种性质的,但其根本是一致的,那就是——我要说话!我要通过所谈论的话题引起别人的注意,我要找到我的存在感!

  可叹!可叹!(我若说“可怜”便有些过分了,那,我就不说。)

  关于这存在感,其实它绝不仅限于我们这间小小的办公室,它也大量存在于网络中、生活中,在任何一个圈子、任何一个场合,刷存在感的都大有人在,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似乎,我们一旦离开了别人的目光,就无法确认自己的存在,就找不到生活的重心与信心,生活中种种实实在在的内容就会被风儿吹散成轻烟。为了消除失重感,为了减轻恐慌感,我们只有将自己的所作所为、将自己生活的绝多隐私、将自己看似有价值其实毫无意义的思考全部昭告天下,换取一点点自以为存在的别人的关注,这才能在暗中喘息一番——因为,我们终于以别人的目光证明了自己的存在。但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过,生活中,是没有几个人值得我们在他(她)面前证明自己的存在的!

  特别巧,办公室那位特别喜欢向别人宣布自己行为的同事在前几天跟我讨论了“存在感”的问题。我不太确定她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答案,但我知道她一定是希望我对这种“存在感”持认同态度的。但是,那么遗憾,我实在是一个情商太低的人,低到连中庸都不肯,我不愿意顺着别人的思路说违背我心意的话,所以我的回答一定让她颇为意外也颇为不满。我当时大概被她的表演搞得有些焦躁,便忍不住含沙射影(沙粒有些大,这不太好)地说:“那些时时找存在感的人,一定是因为没有自信!如果一个人的内心足够强大,强大到有自己思想的生态圈,强大到可以自给自足,他再寻找那些无聊的存在感还有什么意义呢?”她“哼”了一声,表示对我的观点的嗤之以鼻。其后续的结果是,她没有丝毫的改变。败下阵来的是我,我只有沉默着。

  前些时候看到一个小故事,写在这里,做为这篇小文的结尾:

  林彪说叶群:“话要少说,书要多读。不明白的事情,不应该说;真正明白了,就没有必要说。所以,能说的话大都是无聊的重复。你明白吗?”叶群说:“我得记下来。”林彪说:“你还是不明白。如果明白了,就不会说这种话,也不必记下来。”

  愿我们都不做叶群这样的人,愿我们都能拥有一点沉稳内敛和信心。但是,依我看,这似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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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窗外那棵合欢树
作者:明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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