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汉人饮酒数石不可信原文注释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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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人饮酒数石不可信

  【原文】

  汉人有饮酒一石不乱。予以制酒法较①之,每粗米二斛,酿成酒六斛六斗。今酒之至醨②,每秫③一斛,不过成酒一斛五斗。若如汉法,则粗有酒气而已,能饮者饮多不乱,宜无足怪。然汉之一斛,亦是今之二斗七升,人之腹中亦何容置二斗七升水邪?或谓石乃钧石之石,百二十斤,以今秤计之,当三十二斤,亦今之三斗酒也。于定国④饮酒数石不乱,疑无此理。

  【注释】

  ①较:通“校”,考校,检验。

  ②醨(lí):薄酒。

  ③秫(shú):粘高粱米。

  ④于定国(?—前41):西汉后期大臣,官至丞相。《汉书》有传。

  【译文】

  汉代有人饮酒一石不醉。我以酿酒法考校,汉代用二斛粗米能够酿出六斛六斗酒。现在最薄的酒,用一斛粘高粱米,不过能酿成一斛五斗。若采取汉代那种酿法(酿成的酒是原料的三倍多),则不过稍微有些酒味而已,能饮者饮多了也不醉,应该无足为怪。但汉代的一斛,也相当于今天的二斗七升,人的肚子里又如何容得下二斗七升水?或说饮酒一石指的是作为重量单位的石,即一百二十斤,用今天的秤来换算,相当于三十二斤,那也等于现在的三斗酒。史书上说于定国饮酒数石不醉,恐怕没有这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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