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5篇

李哲2 1172分享

为了让大家了解学校的招生规则,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方便大家学习。

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1

青岛大学发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请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查询,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青岛大学的招生计划与专业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青岛大学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青岛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只能报考青岛大学专业学位专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除外)。

(五)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六)青岛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录取类别码须为12)。青岛大学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户口、档案不转入青岛大学,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七)特殊学科(类别)报考要求

报考美术学院各专业、机电工程学院机械类别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纺织服装学院机械类别工业设计工程方向和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并到青岛大学报名考试,详情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27日。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青岛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务必详细准确,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通知书。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进行认证,并及时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进行核验。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青岛大学联系。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支付报名费

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按要求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

1.报考青岛大学并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选择其它报考点的考生务必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七、初试

(一)2019年12月14日—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12月21-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八、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青岛大学执行一区分数要求,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学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特殊要求见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高校学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九、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最终条件以当年教育部通知为准):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二)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125602)、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四)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十、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

青岛大学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和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单位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

1.学费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2.奖助体系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还设有光华奖学金、青啤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项目。

此外,青岛大学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研究生可申请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按国家政策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3.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允许修业年限2—6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6年。具体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4.青岛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5.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5953655

传真:0532-85953655

E-mail :qd85953655@163.com

  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2

西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我校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相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0年学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余名 (不含公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本章程和《西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招生数为预计招生人数,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在符合教育部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所有专业均可招生。学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人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予以确定。如有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列入统招计划使用。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具体入学日期以西南大学校历为准,下同)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免生报考西南大学的具体要求参见《西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初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它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西南大学美术学专业(专业代码130400)、设计学专业(专业代码130500)、艺术硕士美术领域(专业代码135107)、音乐领域(专业代码135101)的考生,需选择西南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在西南大学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于12月1日前将认证报告交西南大学研招办复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zhao@sw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西南大学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不如实填报信息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试

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除推免生外,其他报考人员都需参加初试。

1.初试科目详见《西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二)复试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它学术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学校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调剂办法执行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各学院(学部、研究所、中心)根据自身生源及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的复试比例会有所差别。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参见《西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咨询报考学院(部、所、中心)。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具体学院(部、所、中心)自主确定是否加试,并在复试前公布。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且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部、所、中心)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加分政策的,不予加分。

六、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对报名考试违规违纪者、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拟录取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含推免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在面试前予以具体通知,需在正式录取前完成。

七、基本学制、学习形式、学费标准及奖助

(一)基本学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制见表1。

202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5篇

  (二)学习形式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学术型研究生学习方式除专项计划等有特殊要求外,其他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具体学习形式见表1。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学费标准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哲学门类(专业代码以01开头)、农学门类(专业代码以09开头)学费为每年7500元,其他门类学费标准为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见表1。

  表1.西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学习形式及学费标准

  (四)奖助

  西南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研究生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

  八、学习地点、住宿

  (一)荣昌校区录取的考生在荣昌校区(重庆市荣昌区)培养,柑桔研究所录取的考生在柑桔研究所(重庆市北碚区)培养,其他学院(部、所、中心)录取的考生在校本部培养。

  (二)住宿地点在培养所在校区,住宿费标准以录取当年入学须知为准。

  九、其他事项

  (一)学校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二)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学校自主确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学校研究生院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提供历年考研试题,请按《西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考试科目自行准备,也可向招生学院(部、所、中心)咨询。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调剂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w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五)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招生简章及《西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若上级部门在2020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八)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swu.edu.cn,

  西南大学研招办邮箱:yanzhao@swu.edu.cn,

  西南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3-68252456(自动传真)。

  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3

  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6.我校部分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工作年限、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2-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我校全日制专业均为脱产学习方式。

  三、非全日制的专业(领域)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金融、会计、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体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汉语国际教育,详见《深圳大学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招生信息》。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五、准考证打印(具体研招网公布为准)

  考生可于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复试参考书目》。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七、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面试等,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制定。

  (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八、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具体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调剂需求。

  调剂基本条件:根据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原则上只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不含独立学院)的优质调剂生源报名。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可申请专业学位调剂,不接收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向学术学位调剂,也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向全日制专业调剂。

  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①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⑥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⑦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①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

  ②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相同,则按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相同,再依次按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③调剂生与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共同排名。

  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二)复试不及格者。

  (三)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五)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六)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试作弊已经纳入刑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录取类别及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均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等费用):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75000元;

  工商管理(MBA):待定;

  公共管理:待定;

  金融:学费共计人民币78,000元;

  会计:学费共计人民币99,000元;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体育)、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54,000元;

  汉语国际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60,000元;

  心理健康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72,000元。

  (二)住宿费

  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8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特设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新生特等奖学金。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

  (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4)设有“好日子奖学金”、“腾迅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7)部分学院还设立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2020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0级)》。

  (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

  十二、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十三、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5-26534925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十四、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最新相关政策尚未公布,暂按往年执行。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三)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港澳台永久居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五)应用技术学院设在深圳技术大学校内(深圳市坪山区)。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设在西丽校区,其他学院设在后海校区。

  深圳大学代码:10590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

  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zsb.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办公楼435室

  邮政编码:518060

  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4

  河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拟接收推免人数),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作适当调整,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简章全文如下:

  河南农业大学创办于1902年,是一所拥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十大学科门类的多科型农业大学。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1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建有国家“2011计划”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动物免疫学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CIMMYT-中国(河南)小麦玉米联合研究中心等7个国际和国家研究平台,国家玉米改良郑州分中心、教育部高校林木种质资源创新和生长发育调控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动物生长发育调控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重点实验室、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研究基地等70个省部级研究平台。2009年9月成为农业部与河南省政府共建的第一所省属农业高校。2012年11月成为国家林业局与河南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5月学校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

  2020年我校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拟接收推免人数)。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作适当调整,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1、2、3条外,学历条件须符合: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名参加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考说明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一)网上报名要求

  1、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在初试前交到我校研究生院。否则,影响初试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为了确保考生报考材料准确及时寄送,网报时请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否则,责任自负。报名时要注意,报考不同院系所同一专业时,要填写清楚院(中心、系、所)名称。

  2、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均为全国统考;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联考大纲可到各地书店购买;其余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专业课在复试时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本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见备注栏。

  四、复试录取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

  学校将在复试环节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和实施细则,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我校会及时按规定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费用及奖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20年录取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会计硕士25000元/学年.生,其他类别8000元/学年.生。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参照《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政研[2018]11号)。

  六、学习方式与修业年限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要求,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学制2年,其他类别学制3年。

  七、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培养校区及住宿

  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学院分布在文化路校区和龙子湖校区。所有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九、在招生过程中,我校将把报考有关信息在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网址:http://gra.henau.edu.cn/。欢迎垂询。

  十、单位代码:10466

  单位名称:河南农业大学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63号 邮政编码:450002

  联系电话:0371-63558825

  传真:0371-63558826

  联系人:董老师

  十一、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

学 院联系人联系电话
农学院冯老师0371-56990188
林学院刘老师0371-63558070
牧医工程学院高老师0371-56990163
机电工程学院刘老师0371-63558040
经济与管理学院郭老师0371-56990014
烟草学院路老师0371-63555763
植物保护学院邢老师0371-63558170
园艺学院牛老师0371-63579623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张老师0371-56990030
生命科学学院郑老师0371-63555790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李老师0371-63558150
资源与环境学院马老师0371-63555504
马克思主义学院常老师0371-56990291
文法学院张老师0371-56990082
外国语学院马老师/曲老师0371-56990309
理学院王老师0371-63558881
体育学院李老师0371-56990185

  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5

  南阳师范学院发布202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近日,南阳师范学院发布2020年全日制工程硕士(生物与医药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研究生8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数为准)。简章全文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南阳师范学院2020年全日制工程硕士(生物与医药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掌握生物与医药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规划与管理等能力,能够在生物技术、医药、食品、发酵、精细化学品、能源、环境保护等行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和研究方向

  招生规模:计划招收全日制研究生8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数为准)

  研究方向:微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特色动植物种质创新与遗传改良、生物质能源、水质安全与生态保护、细胞与分子遗传工程、基因工程疫苗与动物疾病诊断、药物及中间体绿色合成工艺与技术、药物分析与技术、天然药物与药物新型分离技术、医学图像处理等。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考人员本科或专科(同等学力)学科背景限于生物、化学、农学、林学、计算机、医学等学科专业。

  (五)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毕业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五、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七、考试科目

  专业类别代码及名称: 086000 生物与医药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38生物化学④801普通生物学或802有机化学

  复试科目: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注: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①细胞生物学②酶工程原理与技术)

  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为全国统一命题;生物化学、普通生物学、有机化学为我校自主命题。

  八、复试、调剂和录取

  (一)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0年3月底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及复试录取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

  (二)调剂

  学校根据报考情况对招生专业做出是否调剂的说明。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三)录取

  复试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九、学制和学位授予

  我校生物与医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优惠政策

  (一)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为7000元/生•学年。为保证学生安心学习,学校特设立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7000元/生•学年,覆盖面100%,用于冲抵学费。

  (二)学习期间,学校提供生活补助9000元/生•学年,每年平均10个月发放。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按学期发放。

  (三)其他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20000元;2.省级奖学金8000元;3.南阳师范学院奖学金1000元。总覆盖面70%左右。

  (四)住宿费900元/生•学年。

  (五)学校每年为每生提供科研费3000元。

  (六)为鼓励研究生积极从事科研创新,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每项提供研究经费5000-8000元,每年10-15项。

  (七)贫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

  (八)学校每年择优选派部分研究生到国外进行3-6个月专业实习、交流。

  十一、其他

  (一)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二)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要求请同时参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

  (三)本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政策不符,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81

  联系部门: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7-63525367 0377-63525369 0377-63525107 0377-63525350 0377-63525153 13673896279

  E-mail:nynuyjsc@nynu.edu.cn


  学校主页:www.n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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