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5篇

李哲 1172分享

  为了让大家了解学校的招生规则,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方便大家学习。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1

  西南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我校规定为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于现场确认时提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

  (五) 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将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国防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公告”中指定的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按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应于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12月22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于拟录取后将体检报告寄(送)我校。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核是录取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费: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7000元/年,哲学6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3000元/年,新闻与传播硕士13000元/年, 审计硕士13000元/年, 金融硕士13000元/年,国际商务硕士13000元/年,税务硕士13000元/年。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学费按相关规定交纳。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法律(非法学)、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五)毕业就业: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于渝北校区,按照4人/间的标准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定向就业考生(含单独考试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于现场确认时提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

  (五)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将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国防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须知”中指定的地址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像。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按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应于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2日--12月23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2019年4月底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一律加试。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费: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7000元/年,哲学6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3000元/年,新闻与传播硕士13000元/年, 审计硕士13000元/年, 金融硕士13000元/年,国际商务硕士13000元/年,税务硕士13000元/年。(注: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金额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按该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硕士、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五)毕业就业: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全日制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于渝北校区,按照4人/间的标准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定向就业考生(含单独考试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3

  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我校201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12-2020名(含统考生、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目录中本单位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2016年下达的具体招生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单独考试的四门考试科目及编号:思想政治理论111,英语241、俄语242、日语243、德语244、法语245,其余二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各专业统考的科目及编号相同。

  三、我校拟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34名。各招生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已明示于专业目录的“接受推免生数”栏内,接收办法等具体事项请在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查阅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四、“复试”栏中的笔试专业课科目与考生网报的专业、研究方向相对应。请考生详细阅读“专业目录”,根据网报选定的专业、研究方向(网报选定后不能更改),做好应试准备。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4

  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西南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在现场确认时已于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学位无须发表学术论文):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即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符合条件(一)中第1、2、4、5项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五) 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已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2013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修改或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其中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是不可修改的内容。(注:已获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发放的“校验码”自行登陆网报。)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5.现役军人、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网报时自己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须知”中指定的地址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像。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报名考试点按教育部规定当场摄像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按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开通,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5月上旬前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一律加试。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同等学力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在初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据国家有关规定,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问答》或西南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页(http://www.swupl.edu.cn/yjsgzb/ )。

  (三)录取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助学金。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5

  西南政法大学2015考研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在现场确认时已于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学位无须发表学术论文):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4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毕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和金融硕士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即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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