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南京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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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属于国家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南京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奏)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⑤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二、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对口单招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

  报考其他学院的音乐学(师范)、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英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专业统考。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非艺术类)或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江苏省文化高考,专业免试,依据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12月20—31日(网上报名、缴费系统关闭维护时间为每天0:00—4:00)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nua.edu.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考生也可根据页面提示,扫描二维码,使用微信平台进行报名、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缴费成功后,无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于2018年1月6-9日,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科目开考前一天考生可来校查看考场地点,并在开考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有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1月6-9日先网上预约面试考试时间,预约完成后,即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有面试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于开考前一小时到达专业考试指定信息确认点候考,并进行考试。

  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省考试院发给的《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网上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南艺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预约面试时间截止至2018年1月9日18:00,报考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专业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报考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0项目)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美术专业江苏省统考,且成绩达江苏省艺术本科(美术统考)省控线,否则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④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流行音乐创作)、音乐学、音乐学(音乐传播、乐器修造)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均须参加音乐专业江苏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⑤报考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双向交流项目)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江苏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⑥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双向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中美双向交流项目)、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0项目)的专业只招收江苏考生。

  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中美双向交流项目)专业的江苏考生只须在校内考点参加校考。

  2、外省考生

  ①我校除南艺校内考点外,部分专业在外省设有专业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以及各考点的相关规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凡考生高考所在省设有考点,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②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外省考生,如选择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必须远程网上报名,考生于2017年12月20—31日(网上报名、缴费系统关闭维护时间为每天0:00—4:00)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nua.edu.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考生也可根据页面提示,扫描二维码,使用微信平台进行报名、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缴费成功后,无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于2018年1月6-9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科目开考前一天考生可来校查看考场地点,并在开考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有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须于2018年1月6-9日先网上预约面试考试时间,预约完成后,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有面试科目考试的考生须于开考前一小时到达专业考试指定信息确认点候考,并进行考试。

  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网上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

  如选择校外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必须按所选择考点规定的时间、报名方式等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南艺校内考点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预约面试时间截止至2018年1月9日18:00,报考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专业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河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石家庄考点的专业,只能在石家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石家庄考点的专业,只允许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④根据湖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湖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长沙考点的专业,只能在长沙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我校设在长沙考点的专业,只允许湖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⑤根据甘肃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甘肃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兰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兰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⑥根据福建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福建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福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福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⑦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山西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山西考点的专业,只能在山西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我校设在山西的考点,只允许山西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山西省以外考生报考。

  ⑧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我校设在青岛的考点,只允许山东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山东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青岛考点的专业,只能在青岛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⑨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我校设在武汉的考点,只允许湖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湖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武汉考点的专业,只能在武汉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⑩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河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郑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郑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郑州的考点,只允许河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⑾安徽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合肥考点的专业,只能在合肥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合肥的考点,只允许安徽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⑿浙江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杭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杭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⒀四川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成都考点的专业,只能在成都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⒁辽宁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沈阳考点的专业,只能在沈阳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⒂我校在外省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各省考试院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有政策要求,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慎重报考;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4、考试交验的材料

  ①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交验身份证原件、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

  ②所有考生,均需验证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5、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南京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南京艺术学院是我国最早独立建制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院校,其前身可追溯到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历史杰出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他们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做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之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之雄厚实力,团结奋进,锐意创新,已发展成为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南京艺术学院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网址为:https://www.nua.edu.cn。

  二、招生计划

  南京艺术学院2019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000余人,实行按专业招生。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haosheng.njarti.cn。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3、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1、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2、音乐表演(器乐演奏类)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3、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4、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5、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6、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表演)专业:男身高1.82米以上,女身高1.7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工作仍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一)南京艺术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新生江苏省录取办法:

  1、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按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必须有四门(含四门)以上C级(含C级),且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技术科目均须合格。

  3、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绘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同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美术统考专业分),在此综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使用江苏省音乐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师范)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江苏省音乐统考同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音乐统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音乐学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中国画、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到江苏省美术统考同批次省控线,且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并达本科合格标准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表演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到江苏省对省外校考专业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舞蹈学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6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1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表演(昆舞表演)、舞蹈学(师范)、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表演)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4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进档考生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14、江苏省考生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表演(昆舞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表演)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南京艺术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新生外省录取办法:

  1、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部分省份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具体招收计划以相关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艺术类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①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②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音乐学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⑤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表演、舞蹈学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⑦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表演(昆舞表演)、舞蹈学(师范)、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⑧在山东省录取期间,如该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如军检线),按照我校相应专业规定的比例,确定山东省考生的文化分数线。

  在浙江省录取期间,如该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则依据该省第一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再按照我校相应专业规定的比例,确定浙江省考生的文化分数线。

  ⑨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美术统考成绩。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新疆美术统考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面向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绘画、环境设计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美术统考成绩,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新疆美术统考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面向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音乐学(师范)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音乐统考成绩。对文化分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有关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⑩进档考生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⑾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院均遵照执行。

  3、凡未尽事宜均参照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

  4、外省考生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表演(昆舞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表演)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同专业学费标准不一样,以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住宿费:1200~1500元/年。

  学校设有20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s://xgc.njarti.cn/。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信息公开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务必警惕招生诈骗。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498055, 83498382

  传 真:025-83498113

  招生网站:https://zhaosheng.njarti.cn/

  电子邮箱:metd016@njarti.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艺术招生广告语

  1、这里装载着同学们一个个美丽的梦。

  2、这里是一艘装载知识的航船,陪伴我们渡过成功的彼岸。

  3、有一群优秀的教师,为你的孩子提供最好的学习环境,让你的孩子踩在精英的背上攀登。

  4、艺术培训利孩童尔雅、学艺人

  5、一曲旋律,韵压群芳,曲韵艺术学校,实现梦想的地方!

  6、选择对的学校,接受好的教育是美好未来的开始!!!

  7、选择比努力更重要!

  8、托起未来之手,举起明天的太阳。

  9、恋家的孩子不想家!

  10、老师如同父母亲,同学都有手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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