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宴散》原文注释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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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宴散》一诗作于白居易晚年。白居易此时已不再以政事为念,终日以诗酒弦歌为乐。《宴散》诗写的就是一次平常的家庭宴会。

  宴散

  唐代:白居易

  小宴追凉散,平桥步月回。

  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

  残暑蝉催尽,新秋雁戴来。

  将何还睡兴,临卧举残杯。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小宴会随着凉夜的来临散了,自己从平桥上踏着月色回去。

  笙歌停止了,灯火熄灭了。

  残留的暑气已在蝉声中消失,新的秋天随着大雁南飞而到来。

  拿什么东西来催眠?那就是在临睡时把剩下的酒喝完。

  注释

  本诗作于大和五年(831),时在洛阳,任河南尹。诗句于自然之中含精致。

  追凉:乘凉。

  平桥:没有弧度的桥。

  戴:一作“带”。

  将何:拿什么。

  残杯:剩下的酒。

  鉴赏

  青年时代曾以兼济天下为己任的白居易,慷慨创作了大量为民请命,使权贵显臣“变色”、“切齿”、“扼腕”的新乐府诗。因触动了权贵的利益,在仕途上遭到了接二连三的打击后,他被迫选择了全身避害、乐天安命的“中隐”之路。公元824年(穆宗长庆四年),五十三岁的白居易开始谋求分司东都的闲职。到公元829年(文宗大和三年),终于如愿以偿,太子宾客分司东都的诏令颁发了。省分知足的白居易自此不再以政事为念,终日以诗酒弦歌为乐。在洛阳度过了他的晚年。于是大量“皆寄于酒,或取意于琴,闲适有余,游乐不暇”的闲适诗代替了讽喻诗。《宴散》一诗正作于这个时期。白居易分司东都后,在洛阳的履道里和新昌坊购置了私宅,并有园林胜景,过着闲适的生活。在《自题小园》一诗中说:“亲宾有时会,琴酒连夜开。”可见家居小宴接连不断。《宴散》诗写的就是一次平常的家庭宴会。“小宴追凉散,平桥步月回”,这次小宴,正值夏秋之交的一个夜晚,宴会之时,残暑未尽。宴散之后,诗人送走客人,信步庭园,踏着月色,身受着习习的凉风,分外怡人。诗人尽情地领略着这凉爽的秋气。踏着美丽的月色,才觉得今晚的小宴结束得正是时候,似乎是“追凉”而散似的。不然,错过了此时此刻的良宵美景,岂不是太可惜了。一个“追”字,道出了诗人宴散步月平桥,沉浸在这新秋之夜的惬意心情。

  然而这一夜的小宴又是十分成功的,气氛是融洽而热烈的,宾主都共同度过了一个愉快而难忘的夜晚,因此诗人在平桥闲步时,宴会的盛况、宴会结束时“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的动人情景,不断地浮现在诗人的脑海里。白居易十分爱好音乐,他曾亲手谱制过不少乐曲,包括《霓裳羽衣曲》这样的大型乐章,同时还能弹琴吹笙,指挥乐队。分司东都后,他蓄养有不少的乐妓,组成一支不小的乐队。赵翼在《瓯北诗话》中曾说:“其家乐直可与宰相、留守比赛精美。”可见白居易的家乐是十分有名的,这夜的小宴必定也是笙歌缭绕、灯辉煌,气氛热烈,宴在酒酣宴足、尽兴而散的时候,笙歌虽然结束了,但它的余音似乎还回旋散落在院落之中,不绝如缕;仆人们举着灯火,送客人步下楼台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诗人没有正面描绘宴会酒筵之丰盛,笙歌之优美,而是抓住宴散时的两个镜头,加以烘衬,宴会的盛况尽在其中了。欧阳修《归田录》载:“晏元献公(殊)喜评诗,尝云:‘老觉腰金重,慵便枕玉凉’未是富贵语,不如‘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此善言富贵者也。”可见这一联不愧为诗歌史上描绘富贵气象的典范,它尽弃金玉锦绣一类的庸俗字句,而以极其疏淡的笔墨,绘出了身居高位的白居易的富贵气象和赏心乐事。

  “残暑蝉催尽,新秋雁戴来”。暑尽秋来,蝉随着秋凉的到来,生命的时日将尽,抱树而鸣之声更切;新秋伊始,北雁结队南翔。诗人抓住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特征,把夏去秋来的自然界变化表现得十分富于诗意,称残暑是急切的蝉鸣之声催促而去尽,新秋季节是群雁方引来。五言律诗以第三字为诗眼。这两句以“蝉”、“雁”二字为诗眼,不仅使这两个诗句本身意象生动,警策动人,而且照亮了全诗,深化了诗的主题和意境,加强了全诗的艺术感染力,因此魏庆之在《诗人玉屑》里将这两字作为“唐人句法”中“眼用实字”的范例。

  “将何还睡兴?临卧举残杯”。诗人在宴罢闲步时,伴随着明月而来的新秋凉意,诗人兴奋不已,似乎是他首先感受到了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这新秋的凉风,不仅吹散了诗人身上的“残暑”余热,也掀起了诗人心田秋水般的微澜,不知是喜还是悲,睡意全无。但夜已深沉,万籁俱寂,人们早已进入了梦乡,是该睡觉的时候了。于是诗人,为了今夜酣畅的一觉,又举起酒杯,独酌起来。

  创作背景

  《宴散》一诗作于白居易晚年。白居易此时已不再以政事为念,终日以诗酒弦歌为乐。《宴散》诗写的就是一次平常的家庭宴会。

  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主题

  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一吟悲一事”,主题非常明确。为使主题更明确传达给读者,或诗题下加小序点明主题,或“卒章显其志”突出主题。其次,白诗的艺术特色还表现在刻画人物上,他能抓住人物的特征,用白描方法勾勒出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但白诗的诗意并不浅显,他常以浅白之句寄托讽喻之意,取得怵目惊心的艺术效果。《轻肥》一诗描写了内臣、大夫、将军们赴会的气概和席上酒食的丰盛,结句却写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这是一幅多么惨烈的情景。

  闲适诗和讽喻诗是白居易特别看重的两类诗作,二者都具有尚实、尚俗、务尽的特点,但在内容和情调上却很不相同。讽喻诗志在“兼济”,与社会政治紧相关联,多写得意激气烈;闲适诗则意在“独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 (《与元九书》),从而表现出淡泊平和、闲逸悠然的情调。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后代有很大影响,其浅切平易的语言风格、淡泊悠闲的意绪情调,都曾屡屡为人称道,但相比之下,这些诗中所表现的那种退避政治、知足保和的“闲适”思想,以及归趋佛老、效法陶渊明的生活态度,因与后世文人的心理较为吻合,所以影响更为深远。如白居易有“相争两蜗角,所得一牛毛” (《不如来饮酒七首》其七)、“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对酒五首》其二)的诗句,而“后之使蜗角事悉稽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即以宋人所取名号论,“醉翁、迂叟、东坡之名,皆出于白乐天诗云”(龚颐正《芥隐笔记》)。宋人周必大指出:“本朝苏文忠公不轻许可,独敬爱乐天,屡形诗篇。盖其文章皆主辞达,而忠厚好施,刚直尽言,与人有情,于物无着,大略相似。谪居黄州,始号东坡,其原必起于乐天忠州之作也。”(《二老堂诗话》)凡此种种,都展示出白居易及其诗的影响轨迹。

  诗歌理论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孟子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他终生遵循的信条。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三千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与元九书》),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则。《与元九书》中他提出了著名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

  他的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有进步意义的。对大历(766~779)以来逐渐偏重形式的诗风,亦有针砭作用。但过分强调诗歌创作服从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则势必束缚诗歌的艺术创造和风格的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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