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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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安全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而且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不仅涉及国家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还影响国家安全和主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欢迎大家来阅读。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篇1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服务器及各个终端正常使用。使网络资源充分安全共享,为业务经营活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办公局域网络和业务局域网络。

第三条职责。

(1)信息部。

①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

②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

③其他岗位协助系统管理岗进行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

(2)各部门。

①负责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

②负责各自部门数据的安全备份。

③负责及时通知信息部有关计算机病毒发生情况及其他安全隐患情况。

第四条系统管理岗工作程序。

(1)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

(2)网络安全信息的追踪,黑客、病毒的日常防护工作。

①每天至少一次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

②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将其及时发布在公司内部网络上。

③及时跟踪防火墙的软硬件升级信息。

(3)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①及时升级本公司网络的最新病毒代码。

②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

③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

④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

⑤及时对防火墙软、硬件进行升级。

⑥建立日常病毒记录日志,记录病毒代码。

(4)监督、检查、落实公司本部业务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

(5)协助本部相关部门进行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

(6)业务、办公网数据的交换和相关数据输入、输出的管理。

第五条相关文件有《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办法》和《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第六条在《病毒记录日志》上做好记录。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篇2

第一章 基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肥城市龙山小学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 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颜世民

副组长:尹衍翠

组 员:尹金霞、李娜、杨美英

第二章 网站及BBS管理

第四条 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 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园网站及BBS的用户。

第六条 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个人主页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七条 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及BBS论坛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三章 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八条 我园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进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单位应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

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6、网管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四章 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第九条 为保证我园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本部门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没,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本部门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4、网管中心应定期检查各接入计算机内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各上网人员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6、网管中心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后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第五章 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第十条 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十一条 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第十二条 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第十三条 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六章 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

第十四条 为保证我园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以下措施:

1、各接入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校园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 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第二十条 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迅速按照本单位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八章 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第二十一条 各用户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二条 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 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用户同样应当上报网管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用户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第二十五条 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各接入单位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第九章 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第二十七条 对于园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八条 在校园网上登记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二十九条 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 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如玩游戏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通信资源,防止感染病毒。

第三十一条 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网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以及计算机信息保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广东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所引用的术语的含义按第一条所引用的国家法规解析。

第三条 本规定的适用对象是使用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与校园网的用户。

第四条 学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都有义务和责任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使用的计算机的管理、使用行为与所提供的网上信息负责。

第五条 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与法规的变动情况,适时修改本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 学校各个部门应积极采取各种技术和行政手段来保证我校信息安全。

第七条 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八条 信息网络安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校设立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组与信息安全组。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由信息安全组负责。

第十条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信息网络安全的领导工作,制定各项管理政策和整体规划,讨论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网络安全组由技术服务中心,各科室的工作人员组成,参加人员称为网络安全人员。

第十二条 信息安全组由各个业务部门负责网上信息的发布、监督与保卫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参加人员称为信息安全人员。

第十三条 各部门的网络安全员受权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与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与保密。

第十四条 信息安全员受权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网上信息的检查、监督与监控等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设立校级网络安全员、信息安全员各一名,分别负责、协调全校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以及对外联系的工作。人员分别由负责日常工作的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科人员担任。

第十六条 学校信息网络安全实行责任人制度,各科室主要领导为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 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学校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全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 技术服务中心定期举行计算机系统安全的技术培训与政策教育的学习活动。

第十九条 技术服务中心实行值班制度,负责校园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值班工作。

第二十条 各个部门的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做好本部门的计算机系统与网络系统的信息保密,对系统的结构、设备、系统密码、用户信息、系统的重要数据做好备案工作,备案信息由部门保管。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在调离本部门工作时,应移交上述材料,并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的服务器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安装其它与业务系统无关的软件

与设备。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数据备份策略,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对使用的系统(硬件、软件)做好系统安全的升级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校各部门与计算机用户应做好计算机的病毒防范工作,定期查毒。各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病毒软件保管、定期升级的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 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文件与数据传输时,应该做好病毒的清查工作。在计算机软件与硬件使用前,应做好病毒与其它有害数据的检测工作。

第二十五条 如发现不能清除的病毒,应对文件数据采取保护措施,追查病毒的来源;并在24小时内通知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向上级汇报。

第二十六条 校园网络发布的信息分为综合信息与专栏信息两大类。综合信息指学校的政策、法规、对外宣传与报道、学校内部文件、新闻信息等;专栏信息指经校领导同意专门发布的其他信息信息。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管理和发布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八条 上网信息实行责任签发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组长负责学校综合信息的安全审核、签发。综合信息需有文字材料备案,并实行年终归档。专栏信息由校领导签发后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发布。

第二十九条 BBS系统的信息由技术服务中心总审核,对这些系统中出现的反动、黄色等有害信息应及时删除和过滤。

第三十条 BBS实行栏目与版主专人负责制,并对其栏目内容的安全负责,版主负责人由技术服务中心审批设立、并备案。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对出现的计算机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保卫部门与技术服务中心,不得隐瞒。

第三十二条 学校保卫、保密部门做好校园网、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 用户安全责任制度

第三十三条 校园网用户均要对其使用计算机的管理、安全与网络行为负责。

第三十四条 学校实验室、多媒体阅览室等执行登记制度。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 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传播、复制反动与黄色等有害信息;

(2) 非法侵入网络系统与信息系统;

(3) 非法窃取计算机与网络系统中信息资源;

(4)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干扰,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5)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复制等;

(6) 未经授权查阅他人电子邮箱;

(7) 未经批准,私设网站与发布信息。

(8) 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9) 故意干扰计算机信息网络畅通;

(10) 浏览反动、黄色的网站。

(11) 从事其它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学校所有的计算机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部门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与有害信息。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学校对出现的计算机安全事故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学校把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年终考评,对工作完成好的部门与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制度落实不好的部门提出整改、批评、警告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管理规定由学校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篇4

为加强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发性事件、网络病毒等造成系统故障,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是公司网络安全的一个重要内容,有司专人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网络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二是网络硬件设备及机房的安全运行,三是网络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网信息的安全。

(一)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

网络系统中存贮的各种数据信息,是生产和管理所必须的重要数据,数据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影响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数据备份,规定如下:

1、办公室要做到数据必须每周一备份。

2、财务部要做到数据必须每日一备份

3、一般用机部门要做到数据必须每周一备份。

4、系统软件和各种应用软件要采用光盘及时备份。

5、数据备份时必须登记以备检查,数据备份必须正确、可靠。

6、严格网络用户权限及用户名口令管理。

(二)硬件设备及机房的安全运行

1、硬件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保证电压及频率质量,一般应同时配有不间断供电电源,避免因市电不稳定造成硬件设备损坏。

2、安装有保护接地线,必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技术要求(接地电阻≤2ω,零地电压≤2v),避免因接地安装不良损坏设备。

3、设备的检修或维护、操作必须严格按要求办理,杜绝因人为因素破坏硬件设备。

4、网络机房必须有防盗及防火措施。

5、保证网络运行环境的清洁,避免因集灰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三)网络病毒的防治

1、各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上网电脑必须保证每台电脑要安装防病毒软件。

2、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病毒检查及清理。

3、所有u盘须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能上机使用。

4、严格控制外来u盘的使用,各部门使用外来u盘须经检验认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5、加强上网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在网上玩游戏,看于工作无关的网站,下载歌曲图片游戏等软件,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上网信息及安全

1、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网信息检查,发现有关泄漏企业机密及不健康信息要及时删除,并记录,随时上报主管领导。

2、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发生窃密、泄密事件。外来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让外来人员使用我公司的网络系统作任何用途。

3、要加强对各网络安全的管理、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公司计算机安全负责人分析并指导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据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及行政处理。

五、未经公司负责人批准,联结在公司网络上的所有用户,严禁在同过其它入口上因太网或公司外单位网络。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篇5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2、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汇报及网络事故随时报告制度,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服务器发生案件、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通过学校领导向公安机关报告。

4、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由网络中心统一安装,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5、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网站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ICP备案。发布信息必须经审核程序,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8、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护措施。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装有涉密资料、重要数据、财务数据的电脑要与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9、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禁止使用盗版软件,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服务器、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对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行为者,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1、校园网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名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解决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篇6

计算机网络为学校局域网提供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由网络维护中心负责计算机连网和网络管理工作。为保证集团局域网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学校员工提供服务。

第一条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光纤、网线等)均归网络维护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网络维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

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网络维护中心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网络维护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三条

各分校、处(室)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经网络维护中心,由网络维护中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

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部署的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改网络配置。

第六条

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学校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学校员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八条

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保密,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职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和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网络维护中心部署发布的相关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3.定期或及时用更新后的新版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十二条

学校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员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一经发现学校网络维护中心有权撤消违纪者互联网的使用权。

第十三条

为了发挥好网站的形象宣传作用,各分校、处(室)要及时向网络维护中心提供有关资料,以便充实网站内容,加大宣传影响。由网络维护中心统一整理、编辑上传及内容更新。

第十四条

各分校、处(室)人员在下班离开前必须关闭计算机和电源插座,避免浪费电能和发生消防隐患,违纪者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有加班需要的工作人员必须提前通知网络维护中心。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篇7

为了保护学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3、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信息处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5、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信息处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6、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7、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8、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9、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10、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11、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12、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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