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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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在参与志愿工作的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你知道规章制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欢迎大家来阅读。

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要求

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篇1】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社区党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二、社区志愿者经过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三、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四、社区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篇2】

志愿者组织的规章制度以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青志管理制度青志纪律是协会机构和全体青年志愿者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维护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完成组织各项活证。组织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纪律,会员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纪律的约束。凡破坏青年志愿者组织形象或不履行会员义务者,量情节之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为了进一步完善组织规章制度,加强组织工作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定会议、工作等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会议制度

1、各会议均须记录并在考勤表内签到,均由秘书长负责记录。

2、每次召开常规例会时;各部门成员均需参加。会议内容与主题应做到求同存异,努力建立集体主义氛围。

3、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累计满三次者,将由秘书长记录在案,并给予警告;满三次者无论任何理由,则由秘书长上交负责人,经审议视其自动退出;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4、如因故实在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一天或当天向秘书长或负责人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但次数超过三次者,将由秘书长向负责人提交审议,给于适当的惩罚。

5、与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但允许事后(在一天之内)向秘书长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

6、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个半个小时。

7、会议记录须由秘书长记录存档。

二、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负责人统筹安排,由负责人协调各部长落实工作。

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3、严格执行负责人负责制;每项重大活动直接由负责人与外联部,宣传部策划,由负责人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并向其汇报。

4、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组织和召开活动,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后方能进行。

5各部门负责人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组织集体活动无参加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青协将其除名(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直接开除)。

6、每学期进行组织考核制度,不合格者,由青志负责人批评教育,若仍无改正者,将其除名。(以上除名者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三、奖惩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由本组织视为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直接开除甚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1、有违背本组织宗旨者。

2、有损本组织形象者。

3、拒绝参加本组织工作者。

4、校、学院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5、违反本组织章程有关规定和其他学生组织各项纪律者。

6、打架斗殴者,蓄意破坏组织声誉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严重者勒令其退出组织。

四、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组织的活动

3、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有推荐入会的权利。

五、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组织的章程,执行本组织的决议。

2、维护本组织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组织交办的工作。

4、向本组织反映有关志愿工作情况,提供有关志愿工作资料。

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篇3】

第一项此管理规章制度只对江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有效。

第二项干事管理制度

一、干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所有干事由院学生会统一检测录用;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

(五)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并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目的,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上;

(三)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应;

(四)鼓励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

(五)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院青协整体形象的事,违者给予一定处罚;

(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准时到达活动和会议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请假;

(七)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为志愿者树立榜样,积极配合院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八)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

第三项奖惩评优制度

一、评优条例

(一)评优对象为协会所有干事;

(二)违反《高校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者取消评优资格;

(三)遵守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纪律,每次活动、会议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者可参与评优;

(四)学期累计参与活动和会议迟到达五次、请假达四次或无故缺席例会达两次者,取消其该学期评优资格;

(五)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情况,平时表现等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评优资料;

(六)积极参加青协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并能较好地发挥青年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者优先考虑;

(七)对协会有较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并为青协的发展献计献策者优先考虑。

二、评优方式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根据比例按平时考勤、会议记录、任务是否及时完成,考虑操行及学业排名等评比优秀干事;

(三)申报材料交协会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四)评选过程接受院学生会监督,协会管理中心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得出评选结果,并交于院团委审批。

第四项例会制度

(一)例会成员为协会全体成员,时间为每周二晚7:00;地点方荫楼五区五楼会议室;

(二)协会将不定期召开协会会议,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任何与会人员不得缺席例会,不得在例会上迟到或早退,例会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四)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会后留下作解释,无故缺席者在下次例会上作解释,无故迟到缺席情况列入评优参考;

(五)凡有事假、病假者,要提前向部长、副部长请假,不得无故或由其他与会者口头传述,请假不及时者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六)与会人员会议期间应严肃、认真,保持会议室的安静;

(七)每次例会主要回顾上一周的学生工作并予以总结回报和部署下周的学生工作计划;

(八)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所有与会人员应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会议记录,积极思考,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项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注册

(一)志愿者登记注册后,管理中心负责将注册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新生及老生)整理存档;

(二)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所有志愿者的电子档案,便于统一调配及管理;

(三)志愿者若丢失志愿者证或徽章,可于明年与下批新注册的志愿者共同办理,并获得新的注册号。

二、志愿者要求

(一)经过校统一注册登记,持有中国注册志愿者证;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不得转借、冒用或不当使用注册志愿者证;

(四)志愿者每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后要在志愿者证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并在服务活动之后交由管理中心确认;一学期的活动填写在同一页上,并在下学期初上交本管理中心确认;

(五)志愿者需服从本协会安排,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篇4】

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权利:

一、凡在汶水学校学习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登记手续,接受辅导,均可到申请加入志愿者组织;

二、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三、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四、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五、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者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一、志愿服务范围包括校园服务、环境保护、校园文化、志愿服务教育、扶贫帮困、以及校内外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二、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在校师生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四、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一、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二、志愿者服务队伍要稳定,队员档案要完整,服务对象要明确,服务项目要相对固定,服务基地要相当稳定,活动计划要完整。

三、在法律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四、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五、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

六、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七、志愿者每个月应至少参加一次服务活动,吃苦耐劳,热情主动,服从分配的任务。

八、志愿者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参加服务的,应及时将原因告知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九、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教育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服务、帮困服务、治安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

十、服务重点对象是在校师生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十一、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志愿者服务纪律

一、志愿者须自觉遵守志愿者服务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二、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志愿者证”和戴志愿者标识,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三、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如不能来,请提前告知带队负责人,须讲信用。

四、微笑面对每一位受服务者,主动接待受服务者。

五、不在服务点评击其他的志愿者,要友爱,互助。

六、在志愿者服务站要保证站点的服务卫生,维持干净整洁的环境。

七、每一个志愿者都要爱护公共物品,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志愿服务要求

一、所有参与服务的志愿者须准时到达服务点。

二、参与服务时不穿拖鞋、背心、短裤、奇装异服等。

三、服务过程中不得叉腰、驼背站立,要保持精神饱满,谈吐文明,热情友好,行为举止须符合服务规范。

四、服务期间必须服从服务点当班负责人安排,严禁各行其是。

五、服务过程中,禁止玩手机,听音乐;不说服务忌语;不打闹宣泄;不做损志愿者形象的事。

六、遇到突发事件要向组织报告。

七、遇到媒体采访时,不得私自去接受采访,待请示相关负责人后方可,不以志愿者的身份去讨论政治或者敏感问题。

志愿者登记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对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登记制度,然后由专人统一录入志愿者服务系统(VT志愿服务平台)。对志愿者进行考勤管理,使之规范化,合理化。

志愿者活动策划

一、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三、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能及时的做好宣传报道,扩大其影响力和号召力。

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篇5】

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党团组织动员,引导党团员和社会公众,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和社会公众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党团组织和上级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第六条:评比奖励制度

1、服务站领导小组为评比奖惩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决定者。

2、建立以“小时”为依据的普遍表彰与以“小时”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的表彰激励机制。

3、采取走访服务对象、自评和领导小组总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4、志愿者服务站把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和业绩记录情况作为评价与表彰的依据。评比奖惩要有志愿者的书面小结。

5、志愿者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6、志愿者认为评比奖惩决定依据不足的,可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对申诉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记录在案。

7、评比奖惩活动每年举行1次。

第七条:注册证制度

1、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戴志愿者胸章,携带志愿者注册证;

2、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3、志愿者注册证记满后,交由服务站留存,重新领取新的注册证;

4、志愿者退出服务站,应缴回注册证,不得私自留存;

5、志愿者注册证系证明志愿者身份之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6、志愿者注册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服务站报告。

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__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志愿服务事业的学生组成的学校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是经共青团__中学委员会批准登记的学生社团,接受共青团__中学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培育在校学生志愿服务的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的精神,为学校及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按照核准登记的章程, 本着“献爱心、扬青春、求进步”的精神,努力把本协会建设成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和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学生社团

第五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经过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改进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三)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环境保护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四)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五)开展与其它志愿者组织的交流活动。

第二章 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二)主持制定协会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三)抓好协会自身建设,关心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四)代表协会与兄弟单位、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第七条 副会长的职责范围:

(一)协助会长处理协会事务,参与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与项目安排。

(二)分管一到两个部门,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

第八条 宣传部的职责范围:

(一)大力宣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传播志愿精神,树立志愿者形象。

(二)主要担负协会整体形象设计、重大活动策划、媒体沟通联系、行动部门宣传指导等任务。

(三)宣传部每月至少编辑一期简报,主要介绍协会活动的开展、协会的自身建设等重要信息,加强与其它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交流,增进会员之间的联系。

(四)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第九条 外联部的职责范围:

(一)外联部作为协会的先锋部队,是协会向社会延伸、扩展的有效触角。外联部要积极向外开拓、勇于创新、善于宣传自己,引导行动部门的发展方向,给行动部门创造出更多的机会,把协会引向社会,打造出志愿服务领域中的“品牌”。

(二)每年拓展一定数量的志愿服务单位,并与志愿服务单位保持长期联系。

第十条 项目部的职责范围:

(一)是协会的行动部门,直接负责志愿活动的组织开展。

(二)根据上级安排或自主确定志愿活动项目,招募志愿者参加活动。

(三)活动项目从项目制订、人员招募、活动开展全部由项目部负责,其它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四)常规的志愿服务项目有社区志愿服务、绿色环保行动、大型活动服务。

(五) 培训内容:

1、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

(1) 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发展情况。

(2) 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

(3) 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

(4) 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2、志愿者服务必须的技能。

(六) 培训方式:

1、对长期的、明确的服务任务应在安排任务之前进行集中,统一培训。

2、对于突击性的,紧急的服务任务,可由志愿服务的组织者视需要决定培训的内容、时间和方式。

第十一条 青年志愿者招募程序

(一)每年新生入学后的一个月内,是志愿者集中注册时间,由团委负责招募工作。其它时间接受个人的注册申请,不进行大规模招募。

(二)由本人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提出申请、登记,并填写必要的表格。

(三)青年志愿者协会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通知其本人。

(四)符合条件的给予注册,将相关材料编入注册志愿者档案,并将名单报团委备案。

(五)经本人申请并审核合格光荣加入的青年志愿者,必须服从校青年志愿协会的统一安排,切实履行青年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篇7】

第一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

第二条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宗旨: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为准则,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则,致力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条局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负责对局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雷锋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培训;

(三)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四)请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

(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学雷锋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二)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承诺;

(三)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五)不得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线,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个人开展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活动内容

(一)广泛参与卫生大扫除、清洗乱涂画和“小广告”、清理卫生死角、捡拾垃圾(果皮、纸屑)等活动。

(二)积极参与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社会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明和谐创建活动。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员、督导员、保洁员。

(三)认真组织开展并参与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健康义诊、免费体检、家电维修等便民、助民活动。

(四)组织开展以人社系统贫困居民为主要对象,以因病、因灾致贫居民为重点对象,以节日慰问、临时救济、日常帮扶、帮助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脱贫解困服务。

(五)组织开展以孤寡老人、残疾困难居民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以敬老爱老助老、心理健康辅导、经济困难资助、生活照顾、推荐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服务。

(六)重点关爱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组织志愿者帮助辅导学业、经予家庭温暖;突出关注困难学子,开展爱心助学,结对助学活动。

(七)组织开展以下岗失业、待业、有意创业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举办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班、开发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再就业、指导创业、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为主要内容的就业(创业)服务。

(八)组织开展以普及科技知识、法律维权知识、劳动技能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者素质,争做社区义务科普员、辅导员。

(九)组织志愿者指导群众体育健身、户外锻炼,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争做义务的体育指导员。

(十)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无偿爱心献血精神,培训献血知识,带头参加无偿献血。

(十一)组织开展爱心奉献精神宣传活动,举办抗灾避险逃生知识培训、演练活动,积极参与险情巡查、协助排险工作。受灾期间,帮助动员群众安全转移、落实救灾救济工作,指导灾后生产自救。

第八条学雷锋志愿服务者要认真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记录,作为考核和评价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次数、质量的依据。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机关个人年度考核目标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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