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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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实施细则(精选篇1)

一、专业理念与师德:

1、合作和团队精神是诸翟幼儿园的文化核心。不做有损幼儿园形象和破坏幼儿园稳定团结的事,不说损害团队凝聚的话。

2、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不出现讽刺、挖苦、歧视和体罚幼儿的现象。

3、重视保教结合,重视游戏和环境的教育作用,严格遵守一日活动作息和课程活动安排,不随意改变和调动一日活动安排。

4、关注个人修养行为,着装整齐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礼貌,经常微笑,能恰当表达个人情绪和诉求。(留指甲、披发、高跟鞋、佩戒)

二、专业知识

1、认真参加幼儿园各项培训、教研、论坛等业务活动,不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形成良好的会务风尚,会议中不关注手机、不私语、不随意插嘴,不做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务。

3、掌握幼儿园环境创设和班级管理的知识与方法,每月5日、6日为班级课程环境更新情况的检查日(主题墙、区域环境)。

4、熟知幼儿园各项应急预案(消防、疏散、离园、传染病、台风等恶劣天气)。

5、认真对待教育教学活动,做好相关课前准备工作,熟知和熟练教学内容所需要的技能。

6、班级环境整洁、安全、协调。教室环境中不出现安全隐患的物品,教学具摆放合理有序,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器设备,建立良好的班级秩序和规则。

7、合理利用资源,有环保意识和行为,节电、节水、节纸、节墨。

8、带班时间内,有效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幼儿常见事故,不擅自串岗、离岗或做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

9、开学前完成第一、二周周日计划,第三周完成班级计划。从第二周开始,每周五完成下周周日计划,并及时张贴。

10、按时完成阶段评价、反思、总结等各项资料工作。格式规范、表述清晰,内容客观真实。

11、认真做好家园沟通,每月督促家长按时完成缴费工作。(一月银行缴费两次)

12、认真完成外出学习和观摩任务,有反馈、有改进。不无故缺席镇、区级或以上单位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幼儿园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实施细则(精选篇2)

一、考核范围与时间

1、考核范围:已聘任到岗位上从事管理、教学、保育、后勤工作的人员。

2、考核时间

(1) 日常考核每月进行;

(2) 学期考核每学期最后一月进行;

(3) 年度考核在每年的最后一个月进行,为每学年两学期考核的平均成绩。

二、考核机构

由园长、副园长、园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安排和管理工作,具体考核由园务会负责。

三、考核内容与形式

1、考核内容

① 对管理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② 教职工考核依据其受聘期间确定的工作目标或聘任合同,以及本年度完成任务和履行岗

位职责的基本情况,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四个方面。

2、考核形式

① 考核人员根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对分管员工进行考核,每月一次与绩效奖金挂钩。

② 年度考核方式,以工作人员每月绩效成绩占60%,员工自评成绩占5%,员工互评(或下级对上级的评价)成绩占15%,主管副园长或园长助理评分占15%,园长评分占5%(园长直接管理的管理干部评分占20%)。评分时需秉持公正、公平原则。

教职工的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采用定性记分考核法,即被考核人自评和互评的办法(考核内容见考核表)。

教职工的工作实绩考核采用“定量记分考核标准”,工作实绩考核分为基本考核与附加奖励考核。基本考核是针对教职工一学期每月月度考核的平均成绩;附加奖励考核是针对教职工在教学、保育等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或发表的各类论文等。教职工的工作实绩考核总积分等于基本考核积分与附加奖励考核积分之和。

四、考核等级与标准

1、考核等级 教职工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85分以上)、称职(70-85分)、基本称职(60-70分)和不称职(60分以下)四级。其中,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不超过被考核教师总数的15%。

2、教职工各级职务考核为称职的标准

(1) 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评价为合格以上;

(2) 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岗位工作,且质量与效果良好;

(3) 学期工作量达到现职务额定标准。

3、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额定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可评为优秀:

(1) 教职工在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评价为合格以上;

(2) 本学期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园级以上各类比赛一等奖者。

(3) 学期内获得区级以上各类奖励及荣誉称号者。

(4) 为幼儿园安全、建设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经园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者。

4、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1) 无故拒绝接受分配给的教学、保育、科研任务或无故旷工在幼儿园造成不良影响者;

(2) 因工作不负责任,在教学、保育、科研等工作质量检查评估中评定为“差”者;

(3) 参加政治学习、业务活动及其他园内活动年度内累计有5次无故缺席者;

(4) 无故不参加考核者;

(5) 违反职业道德或者违反法律正在审查处理者;

(6) 因工作失误给幼儿园工作、声誉造成重大影响者。

五、考核程序

1、学期考核以幼儿园园务会决定考核时间,由分管副园长或园长助理传达和布置各自管理内教职工学期考核工作安排。

2、行政办公室发放《教职工互评表》,教职工1天后上交表格到行政办公室副主任处。

3、行政办公室发放《教职工学期考核表》,被考核人写学期总结和填写《教职工学期考核表》。3天后上交个人总结和表格。

4、行政办公室统计互评结果填写到每位教职工的《教职工学期考核表》中(1天时间完成),然后交给分管副园长或园长助理评分。2天后收上来交给园长评价打分。

5、行政办公室将所有被考核人的考核成绩向教职工予以公布,并存入教职工本人档案。

六、奖惩办法

1、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今后晋职、调薪、奖惩、聘任和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等的主要依据。

2、本园教职工年度考核成绩,依下列规定奖惩:

优秀:晋工龄薪一级,并依据幼儿园赢利情况给予考绩奖金。

称职:晋工龄薪一级,不给考绩奖金。

基本称职:保留原薪,不予晋级。累计二年者,经人事评议并依相关规定处理后,请公司总经理核定不予续聘。

不称职:经人事评议审议并依相关规定处理后,请公司总经理核定不予续聘。

本园教职工年度成绩考核结果奖励,自次学年度第一个月起执行。

幼儿园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实施细则(精选篇3)

一、师德(100分)

1、热爱祖国,热爱幼教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20分)有违法违纪现象如参与赌博被查处、参加邪教组织及违法组织活动扣5分,被园长点名批评一次扣2分。

2、为人师表,爱护幼儿,有良好的师德(25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较坏影响的一次扣2分;有损坏教师形象、学校形象的言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分;家长评价一人次不合格的扣0.1分,5人次以上的扣5分。有乱收费行为的有关责任人扣5分,造成较坏影响的.当年考核不合格。

3、热爱岗位,职责落实,全身心投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工作不失职(25分)擅离职守一次扣1分,因擅自离岗或工作失职造成幼儿较轻安全事故的扣2分;失职行为性质严重的扣5分,当年考核不合格。

4、服从分配,团结协作(20分)故意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一次扣2分,拒不服从分配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扣5分;惹是生非、闹不团结或在公共场合争吵者,给责任方一次扣5分;性质严重者认定不合格。

家长评价占:30%

教师互评占:20%

领导评价占:50%

二、业务能力(100分)

1、备课(20分):项目齐全,课时备课突出幼儿特点,方法适合幼儿,课时够,教学反思具体详细。没缺一项扣1分,课时备课差的扣1-5分,每差一课时扣1分,没有反思的扣1-5分。扣完为止。

2、讲课(30分):课堂教学突出以幼儿为主,以游戏活动为主,让孩子在快乐中学习知识。教师语言表达符合幼儿特点,开展的活动符合幼儿年龄特点。课堂教学不超过20-30分钟。

3、专业素质(10分):幼儿教师必须教给孩子3种以上专业技能。比如在折纸、简笔画、讲故事、手工制作、舞蹈、唱歌等方面。缺一项扣2分。

4、教室布置(10分):教室布置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四季变化特点,布置有本班的特色。布置齐全。

5、本簿填写(10分):按时清楚的填写幼儿各种表册,经检查合格。没缺一项扣1分,不清楚的,填差的扣1-5分,扣完为止。

6、教研活、听课活动(20分)按规定参加教研活动,而且主动承担教研活动的,自觉参加业务学习,学习认真,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认真听课,记录认真,讨论发言积极。缺席一次扣1分,不认真的扣1-2分。

三、教师成绩(100分)

1、幼儿综合素质(60分):

由中心小学组织考核小组对幼儿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语言(诗歌)、数学、游戏、美术(折剪纸或简笔画)、音乐(唱歌、舞蹈)五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2分,实行口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形式。有考核小组具体进行考核。

2、幼儿行为习惯培养(40分)

A:听课习惯(10分):能够在教师组织下认真听课,开展活动,不随便说话,随意走动,有较好的听课习惯。

B:写字习惯(10分):幼儿有正确规范的写字习惯,做到三个一“眼离书本一尺远,胸离桌边有一拳,手离笔尖要一寸”。

C:卫生习惯(10分):幼儿衣着整洁,干净,个人卫生干净,不乱仍垃圾,不随地吐痰。

D:文明礼仪(10分):幼儿能够使用礼貌用语,小朋友间能够互相问好,见到老师和客人要问好。

以上四种行为习惯的培养检查,重在平时检查,随机察看。按幼儿表现给分。

四、考勤和临时工作(100分,)

1、考勤(70分)

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5分,旷课一天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临时工作(30分)

按时按质的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一项没完成的扣5分,扣完为止。

幼儿园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实施细则(精选篇4)

一、政治态度:(10分)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遵守国家法令。得10分;

2.参加政治学习态度随便,如会上随便讲话做其他事情,得8-9分;违反国家法令得0分;开会学习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政治学习体会迟交扣1分;升旗仪式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分。

二、师德表现(10分)

1.注意教师职业道德,一般能以身作则,教书育人,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得10分;

2.穿背心或拖鞋上班,每次扣2分;在办公室或其他教学区打牌、搓麻将、下棋等一些于教学无关的事每次扣2分;参加赌博的每次扣10分;乱丢纸屑、果壳、香烟头的每次扣2分;教师染发或上班戴首饰经提醒不改的扣4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5分;背后无原则议论,在教师中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扣5分;打人或骂人,侮辱人格的每次扣5-10分。

三、教育思想(10分)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管教管导,不嫌弃后进生,认真做好流生工作,注意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得10分。

2.歧视学生,撕扔学生的教科书、簿等每次扣2分;随便不让学生上课考试的,每次扣4分;每一名流生班主任扣5分;分配做流生工作,不做的扣5分,做二次以上工作,该生仍不返校,每一名流生扣2分;因某一教师讽刺、挖苦、体罚等引起流生的,每一名流生责任者扣5分;凡动员流生复学(已定为流生的),每一名加2-5分。

四、事业心和责任心(10分)

1.安心本职工作,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责职,值日工作能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并能按时较好地完成,得10分。

2.不服从工作分配,如班级工作、行政工作、办公室工作、教研组工作、双休日辅导、竞赛辅导等教育教学工作,或抓得不紧,比较松散,缺乏主动,得4-8分;体育教师、班主任在课外活动无故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

3.学校布置各种上交材料,按时上交。不交的每次扣3分,迟交的每次扣1分。

4.指导培养新教师加2分;积极为学校做份外工作的加1-5分;教务处临时安排加课,一学期累计5节加1分,最高为4分。

5.值日工作认真做好。无故每少做一项值日工作(维持秩序、处理偶发事件、评分、公布成绩等),扣1分。

6.眼保健操时间,任课教师不到班督促,每次扣1分。

7.监考迟到满5分钟的每次扣2分;监考不负责任,出现在考场内看报、抽烟、睡觉、随意出入考场等情况,根据情节轻重扣1-5分;出现事故者扣5-10分。

五、劳动纪律(10分)

1.能遵守劳动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较勤恳,很少迟到、早退,出全勤,得10分。

2.一学期迟到、早退和外出六次,且与办公室主任请假的不扣分;超过六次的,每次扣1分;缺勤一天扣1分;旷工一天扣20分;旷课一节扣5分;教务处安排临时加课、调课不服从的,每次扣3分;缺勤一周内不补办请假手续的,加倍扣分。(以上迟到、早退、缺勤的应扣除照顾的部分;婚假6天、丧假3天内的不扣分)。

3.其他每违反一次劳动纪律扣1分。

六、教学常规(25分)

1.能认真执行教师教学常规制度,得25分(具体见本章程4.8)

2.开学初无教学计划扣3分,迟交教学计划扣1分。

3.上课不备课的每次扣5分,备课不按要求的每次扣2分。

4.上课经抽查有乱课现象的每次扣3分,其他不符合上课要求的每发现一次酌情扣1-3分。

5.作业布置不适量的每次扣1分,不及时认真批改的每次扣1分。

6.早读教师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不愿承担学校安排的辅导任务的每次扣3分,不进行培优扶差的扣1-3分。

7.复习无计划、无教案的扣3分,每月无一次单元检测的每少一次扣3分,批改不认真的每次扣2分。

8.学生评教

9.辅导学生在县级比赛中获奖,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2分,一等奖加3分,市级分别加2分,省级分别加4分,全国级分别加6分。体育设团体奖加分,团体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教务处安排而不辅导、不参加的每次扣3分。

10.论文及其他评比获奖加分。县级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2分,一等奖加3分。市级、省级分别加2分和4分。

11.公开课加分。组内公开课加1分,校级加2分,片级加3分,县级加4分。

七、教学成绩(30分)

1.期未统考成绩在全县第9名的,所教学科不属于统考的,且教学效果较好,得30分。

2.以全县第9名为基准,每上一个名次加3分,每下一个名次扣3分。

3.教两门或两个年级以上学科且均参加统考的,以平均名次再加3分;一门参加统考,一门不参加统考,算统考成绩考核;中途接班的学科比原有成绩每提高一个名次加2分。

4.以上名次均为应考名次。

八、工作量(15分)

1.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能完成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得15分。

2.工作量少于规定的,由学校安排其他工作,不服从的,每少一课时扣3分。

3.工作量高于规定要求的,每超一课时加2分。

4.因病事假每少上一课时,扣2分;因病一周以上、函授一周以上的,每少上一课时扣1分;课不进课堂的(包括教务处临时安排),每次扣3分;无故中途走出课堂,或串岗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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