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被证明违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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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试用期内被证明违反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试用期内被证明违反规章制度篇1

部长(不含)以下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外聘新员工入职当日应签订劳动合同;

(1) 新员工所在部门部长(或其授权人)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2) 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和部长(或其授权人)分别与其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3) 新员工在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中个人总结部分,部长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中员工评价、岗位建议、待遇建议部分;

(4) 部长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人力资源部可在必要时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5) 人力资源部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呈交新员工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审批;

(6) 如果转正申请得到批准,人力资源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抄送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如果转正申请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辞退手续,对于内部招聘新员工,人力资源部可建议返回原部门工作。

部长及部长以上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外聘新员工入职当日由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安排一小时左右的入职培训,同时签订劳动合同;

(7) 总裁(或其授权人)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8) 在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总裁(或其授权人)与其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9) 新员工在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中个人总结部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由总裁同新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对新员工进行评价,审批《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并确定新员工的岗位和待遇;

(10) 如果转正申请得到批准,人力资源部向该新员工发转正通知,抄送总裁;如果转正申请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试用期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及员工聘用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

试用期员工应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学历、职称及其他应聘时列举的资格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果新员工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等问题,人力资源部可向员工聘用部门通报,同时解除同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纪律及劳动纪律,并且接受严格的考察措施。

试用期内被证明违反规章制度篇2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第一条 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定义

第三条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____个月,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 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 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 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 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 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 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 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 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 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 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 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 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 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 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 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试用期内被证明违反规章制度篇3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事故发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2、加深公司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3、不断提高公司员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建立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的团结协作、工作严谨高效的团队;

5、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平、公开性原则:公司员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公司同一岗位执行相同标准。

2、定期化与制度化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综合部是本制度执行的管理部门。

(1)公司对员工(业务员每两周考核一次)的考核采用每周考核方法,综合部每周将各部门考核结果公布,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2)绩效考核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执行,综合部负责不断对制度修订和完善。

3、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分级考核的办法:考核小组考核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考核下属岗位。

4、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办法。

5、评分标准采取3:7的办法:本人评价占30%,上级评价70%。

6、灵活性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时期两者考核重点不同、所占分值比例不同。

中层干部:定量考核70%,定性考核30%。

生产岗位:生产时期,定量70%,定性30%

非生产时期,定量30%,定性70%

其他岗位:定量60%,定性40%。

定量考核:

a、中层干部:部门重点工作(总经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中层干部会议确定的各部门重点工作;每周考核会安排的工作;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因生产经营所需随时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数量。

b、其他岗位:本岗位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

定性考核:公司行为规范(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安全、卫生、考勤、行为准则等软指标)。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绩效考核小组,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考核工作。

组长:吕文波

副组长:徐世兴

成员:邵尚锋

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主持每月、每周考核总结会,对上月考核工作总结,布置下月各部门工作重点;每周的考核由每周六组织召开。

2、负责考核制度的讨论、修改及监督实施。

3、负责各部门“定量考核”的评价。

4、负责安排各部门下周工作重点。

四、考核标准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各部门、各岗位每周工作重点不同,所以考核的标准也不相同(本部门每周考核标准不同,不同部门考核标准不同)。各部门定量考核工作目标和内容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确定。

(1)中层干部考核项目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组确定;各部门下属岗位考核项目分值比例由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分值比例必须科学合理,结合工作重点,不得避重就轻,否则扣相关人员10分。

(2)评分小计=上一级评分×70%+自评分30%

(3)考核会时各部门负责人不能提出实质性工作(非日常事务性工作),则视为工作不作为,由考核会扣下周定量考核积分30分。

(4)定量考核出现产品质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设备运转事故时(以上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部门本周定量考核积分为零。

(5)考核会要确定各部门每周重点工作完成的指标:质量要求、数量要求、完成时限、责任人等,由综合部备案。

(6)对总经理的决定、指示或公司会议精神贯彻执行情况:未执行扣30分;执行不全面,效果不明显扣10分。

(7)下属岗位员工出现严重的工作失误或违纪行为,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或影响扣10—30分。

(8)出现办公设备事故扣10—40分。

(9)上级考核下级时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受人际关系和感情的影响,不得有打击报复的行为。否则扣相关人员20分。做评价时参照以下判断基准:

a工作过程的正确性

b工作结果的有效性

c工作方法选择的正确性

d工作的改进和改善

e解决问题的能力f责任意识、个人品格

试用期内被证明违反规章制度篇4

为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帮助新进员工有效地融入雨中情公司,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其缺陷和不足,打造适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用期管理的目的

1、考核新进员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确认新进员工与岗位的匹配度。

2、促进新进员工与公司的相互了解,帮助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公司。

二、试用期期限及薪酬待遇

1、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新进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设定。

2、员工试用期薪酬由公司公司与应聘人员协商确定,原则上试用期薪酬不低于员工月薪的80%。

3、员工的试用期福利根据公司相关福利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管理

1、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考核

1、考核组织及周期

(1)部门主管及以下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员工直接领导(或同事)、部门领导及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部门副职及以上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总裁室分管领导及董事会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2)员工试用期考核按月度,每月一次。每月20日前(含20日)入职员工当月考核,20日后入职员工次月开始考核。

2、考核办法与形式

(1)员工试用期考核分为工作计划考核和综合评估两类。

(2)工作计划考核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由试用期员工部门相关领导参加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综合评估相关项目以及员工试用期转正决策依据。

每月25日(入职当月在员工入职当天),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员工试用期月度工作计划及考核表给员工直接领导,启动员工工作计划考核。试用期员工在每月28日前根据岗位安排及领导要求,编排次月工作计划及指标,经直接领导及分管领导确认后执行(入职当月由直接领导编排)。次月25前根据工作计划核定完成情况,并由员工所属职级考核组织对其进行评价。

(3)综合评估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由试用期员工所在职级考核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加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试用期转正决策的关键依据。

每月25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所在职级考核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综合评估表相关内容对员工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于30前总考核成绩,由员工直接领导对员工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

(4)员工工作计划考核表及综合评估表,由员工直接上级汇总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日后作为员工转正(或辞退)的'依据。

3、考核结果处理

(1)员工试用期内两次以上出现未完成核定的工作计划情况的,视为不胜任岗位要求,公司可据此进行辞退处理。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最终得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胜任岗位要求,公司可据此进行辞退处理。

根据该员工“能力指标”与“态度指标”得分,在双方协商一致情况下,可酌情考虑为该员工转岗。根据该员工“能力指标”与“态度指标”得分,结合合同约定试用期限可酌情延长试用期,但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最终得分70分及以上的,视为胜任岗位要求予以转正。

(4)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最终得分95分及以上的,可纳入公司重点培养人才队伍。

4、考核面谈

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十五日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面谈,面谈内容应包括:

(1)试用期内的工作心得,对所在岗位工作开展、所在部门工作以及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对所属部门同事、领导的意见和评价;

(3)对公司公司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考核面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形成书面记录并由面谈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保密资料保存。

五、试用期转正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前15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递交试用期转正审批表。人力资源部会同员工职级所在考核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员工试用期表现,提出是否转正意见。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决定是否转正。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办法经公司总裁室批准、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附件:

1、试用期月度工作计划考核表

2、试用期综合评估表(及说明)

3、试用期转正申请表

4、试用期考核面谈记录表

附件二

评估表使用指导说明

1、使用说明

《试用期综合评估表》适用于公司内部管理岗位试用期内员工。

2、指标说明

(一)评估一级指标分为工作业绩指标、工作态度指标与工作能力指标三大类,分别占50分、25分、25分;

“工作业绩指标”有四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二级权重为25%;

“工作态度指标”有四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二级权重为25%;“工作能力指标”有五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二级权重为20%;

(二)每个二级指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较差,五个档次,评估者根据被评价对象在过去一个月的实际业绩选择相应的档次进行客观评估。

3、评估者:

评估参与者分为三个层级,分别根据员工职级所在的考核组织确定评估者,在同一指标的评分权重是30%、50%、20%。其中:

(1)部门主管及以上职位员工:

A:直接领导(或同事)评估:30%;

B:部门领导评估:50%;

C:人力资源部评估:20%。

(2)部门副职及以上职位员工:

A:总裁室分管领导:30%;

B:董事会:50%;

C:人力资源部:20%。

4、计算公式

二级指标综合得分=A级得分×30%+B级评分×50%+C级评分×20%一级指标综合得分=∑二级指标(Mn×二级权重分)(M为二级指标综合得分,M≤5,n≤5)月度评估综合得分=业绩考核指标×50%+能力考核指标×25%+态度考核指标×25%;试用期最终得分=∑月度评估综合得分(N1+N2+…N6)/N,(N为试用期月数,N≤6)。

试用期内被证明违反规章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理解公司文化,明确在新员工试用期间人力资源部门、新员工所在部门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试用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转入新岗位的员工都要经过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其中应届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一般为6个月,硕士及以上一般为3个月,有相关工作经验员工一般为3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

第二章试用期管理程序

▲第三条部门经理(不含)以下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外聘新员工入职当日应签订劳动合同;

(2)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3)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分别与其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4)新员工在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中个人总结部分,部门负责人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中员工评价、岗位建议、待遇建议部分;

(5)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可在必要时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6)人力资源部门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呈交新员工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审批;

(7)如果转正申请得到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抄送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如果转正申请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辞退手续,对于内部招聘新员工,人力资源部门可建议返回原部门工作。

▲第四条经理及经理以上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外聘新员工入职当日应签订劳动合同;

(2)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3)在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与其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4)新员工在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中个人总结部分,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由总经理同新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对新员工进行评价,审批《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并确定新员工的岗位和待遇;

(5)如果转正申请得到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向该新员工发转正通知,抄送总经理;如果转正申请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第五条试用期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门及员工聘用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第六条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

▲第七条试用期员工应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学历、职称及其他应聘时列举的资格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并扫描留存电子档,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门存档。因公司工作需要,员工学历、职称及其它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需交总工办统一保管。如果新员工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等问题,人力资源部门可向员工聘用部门通报,同时解除同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纪律及劳动纪律,并且接受严格的考察措施。

第三章试用期薪酬福利

▲第八条试用期员工工资为所在岗位工资的80%,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金,享受相对应的津贴福利。

第四章附表

▲第九条有关试用期管理的文件和表格清单如下。

(1)《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

(2)《试用期员工转正通知书》

(3)《试用期员工辞退通知书》

试用期内被证明违反规章制度篇6

第一条、目的:

规范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加强对新员工的指导,使其尽快熟悉并融入企业,掌握岗位必须的知识与技能,同时为新员工转正考核提供依据,并确保转正后的新员工符合岗位需求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豫熙集团各部门试用期新员工及其指导人.

第三条、具体规定:

(一)指导人的确定:

1、由各部门主管在人力资源部确定新员工到岗日期前1个工作日确定并将新员工指导人名单报至

人力资源中心培训开发部。

2、在鑫山公司就职9个月以上、业务技能娴熟、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态度端正的员工均可担任新员工职业指导人。但每位职业指导人不能同时为两名以上的员工担任职业指导人。

(二)指导人的职责:

职业指导人主要负责对试用期的员工进行帮扶、指导。

1、制定月指导工作计划,格式参照附表模板。以确定指导人的日期为准,两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计划。下月依此类推。

2、帮助新员工熟悉工作和生活环境(就餐等)、日常上班的常规流程(打卡等);

3、在新员工参加完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后为其进行岗前知识技能培训;

4、帮助新员工熟悉岗位工作内容、掌握工作流程与标准,并对其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

5、定期与新员工沟通,了解新员工最新动态;正式谈话1次/周,谈话要有书面记录,部门留存一份,提交培训开发部存档一份。提交时间:面谈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方式:以文本格式提交。

6、对新员工试用期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业绩进行考核,督促新员工按期上报转正材料;

7、指导人每月进行一次指导工作总结,并将总结交培训开发部一份存档。提交时间:每月25日下午17:30分之前。提交方式:以电子版格式放至公司临时共享文件夹中培训开发部的文件夹内。三个月指导工作结束,进行一次总的总结,于第三个月的25日17:30分之前提交。提交方式:以电子版格式放至公司临时共享文件夹中培训开发部的文件夹内。

第四条、对新员工职业指导人的跟踪与考核:

1、培训开发部负责不定期对指导人工作的跟踪考核。跟踪采取检查记录和抽查员工面谈两种方式结合。培训开发部的跟踪、访谈要有记录存档。

2、由培训开发部组织,人力资源中心相关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参加,每一个半月进行一次指导人和新员工座谈,新员工和职业指导人分别进行总结。根据个人总结情况,由人力资源中心领导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要求。

3、半年考核一次,由指导人上级主管、被指导员工和培训开发部评分。根据指导效果与考核结果,在半年度评出最佳指导人,给予物质奖励。奖励金额:200元/人。

试用期内被证明违反规章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目的:

为了提升公司员工的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权责:

1、总经办人资负责制定,修改、完善公司《岗位晋升考核制度》。

2、本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晋升考核、降职。

第二章晋升

第一条、晋升原则

1、公司员工晋升,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本着“开发人才、储备人才”缺岗补充的原则。

2、公司内部出现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公司内部员工晋升,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提高,做到量才适用,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减少员工流动率。

4、管理层的晋升必须建立在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

5、晋升必须坚持以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为准绳,杜绝论资排辈。

第二条、晋升形式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专业能力爱好申请公司进行工作调动。

1、员工晋升可分为部门内晋升和员工部门之间的晋升:

(1)部门内晋升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经考核后,把《岗位调整申请表》送人资提出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员工部门之间的晋升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岗位/薪资调整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后,交由人事部调动。

2、员工晋升的形式分为定期或不定期

(1)定期:公司每年6月、11月进行统一考核晋升员工。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晋升。

(3)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者,由本部门经理推荐,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对业绩突出符合提前进行晋升条件的,可报经总经理批准晋级。

第三条晋升资格

无论何种晋升通道,为保证晋升成功,降低管理风险,防止晋升以后产生的管理副作用,晋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具有晋升的资格:

1、试用期员工晋升为正式员工的,原则上需在同类岗位工作满一个月以上,工作能力突出的可提前转正,但工作时间不低于十五天;

2、员工晋升主管的,必须在该岗位工作满三个月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工作能力突出,学习能力较强,专业能力提升较快,有持续培养的潜质者方可晋升;

3、主管晋升助理级的,必须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且在同部门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团队领导能力和专业业务能力较强,具有一定潜质者方可晋升;

4、主管、助理晋升经理级的,必须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在同类部门工作满一年以上(工作能力突出者最低在半年以上),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团队领导能力和专业业务能力很强者方可晋升;

5、经理晋升分管副总(总监)级必须在公司工作满三年以上,且在同类部门工作满两年以上,团队领导能力和专业业务能力非常丰富,全日制专科学历以上,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很高的社会道德和企业责任感,公关能力人际关系很强。综合条件突出者,同类职能部门工作最低满18个月,学历最低在高中以上方可作为晋升评估考察对象。

6、外来应聘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同行业同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和条件,试用期不低于一个月,最后评定考核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合考评后任命。

7、职务晋升原则上与上次晋升时间最少在同类岗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且晋升等级最高为两级。

8、所有人员必须是按时、按质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方可考虑列为晋升评估考察对象。第四条晋升条件须具备公司服务年限、职业素养及综合素质、业务水平三个方面的条件。

1、公司服务年限:在公司且在本岗位连续连续就职半年以上;

2、职业素养及综合素质:

(1)有较强责任心、主动性;

(2)有较强敬业精神、工作热情;

(3)对企业有极高的忠诚度;

(4)出勤情况(半年内:病假没超过1个月;事假没超过10天;迟到、早退没超过10次;有旷工情况。

(5)入职不足三个月的,以上满足任何一项取消晋升资格。

3、业务水平:

(1)完全清晰本岗位和晋升岗位的工作职责,且有晋升到新岗位的专业技能;

(2)有晋升到新岗位要求的深度和广度;

(3)在现岗位任务完成且达成率70%以上,半年内绩效考核综合排名在前10%;

(4)在现岗位未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5)具有一定的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能力,其他员工对其有一定的认同度;

(6)符合晋升岗位《岗位说明书》任职资格的大部分要求

第五条、晋升流程

由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必须符合晋升三个方面的条件),填写晋升申请表(附件一)交人资。人力资源部将申请表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指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竞聘考核,对通过考核的,予以晋升,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晋升后岗位标准执行。

第三章降职

第六条降职周期

降职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

1、定期:人力资源部每年6月份、11月份,各部门对各部门所有员工过往一年的业绩进行分析,根据适用情况对相关管理人员提请降职提议。

2、不定期:是指规定时间外的因工作需要的降职。第七条降职适用情况:

1、职业素养及综合素质:

2、敬业精神、工作热情、责任心、主动性不合岗位要求;

3、对企业的忠诚度不合岗位要求;

出勤情况(一年内:病假超过1个月;事假超过15天;迟到、早退超过15次;出现旷工或视为旷工情况。入职不足一年的,按照比例计核)。

4、业务水平:

(1)专业技能及深度和广度不匹配岗位要求;

(2)岗位要求的前瞻性、预见性、计划性不足,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

(3)岗位任务完成且达成率低于50%,半年内绩效考核综合排名在末20%以内;

(4)在现岗位出现过重大工作失误;

(5)不具备岗位要求的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能力;

(6)出现《员工守则》等制度规定降职处罚的情况;

注:以上情况出现得有4项以上的,就可予以降职处理。

5、降职流程:

由部门主管提议或主管经理提出。经总经理指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其是否降职进行评价。对通过评价的,予以降职,人资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降职后岗位标准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经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实施。

本制度于20__年1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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