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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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精选篇1

一、总则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销售部员工必须遵守的原则,是规范员工言行的依据,是评价员工言行的标准。全体销售人员应从自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员工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销售部负责人咨询,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梦之屋手创公司销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着装规定:

1、工作期间,公司要求员工穿统一工作服,女性身着统一职业装;男性穿西装打领带,夏季要求身着白衬衣深色西裤(领带)。

2、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三、仪容要求:

1、工作期间,员工应注意自己仪容。女性要求淡妆,并梳齐头发,男性头发不能盖耳,至少每月理发一次,勤洗头、头发应梳理整齐,不凌乱,不留胡须。

2、所有员工应每天打扫卫生后将鞋面擦干净,上班期间应保持鞋面无污物、灰尘。

3、员工应随时注意个人形象,谈吐时讲究礼仪,谦虚宽容,时刻保持微笑。

4、所有员工工作期间衣着必须保持整洁,无污物,衣服应熨烫整齐。

四、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销售人员自己打卡签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时间标准:以标准时间为准。要求每位销售人员均核对自己的时间。

4、公司晨会如无特殊情况,销售部员工必须全体参加,必须着装整齐,仪容仪表于会前整理好,不规范者不得参加晨会。

5、调休、请假需提前一天经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备考勤。

6、请假1天以内由上级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2天以内由销售总监签字批准。3天以上需总经理签字批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否则按照旷工处理。月底核算,扣发请假日工资。

7、休假按公司制度调整年休,具体参照《公司规章制度》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销售部上班时间做如下规定:

上午:8:00—12:00。

中餐12:00—13:30。

下午:13:30—17:30。

附注:可根据销售状况、季节等进行调整。

五、销售报表规定

1、销售人员每天工作内容及行程以邮件方式在第二个工作日之前汇报。

2、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周六下班之前汇报销售工作周报表。

3、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月28号前汇报销售工作月报表。

附:《销售工作周报表》《销售工作月报表》。

六、薪金分配制度

1、新招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时间一并纳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业务人员基本工资根据部门的薪资标准而定;试用期结束执行转正工资标准。

2、工资标准: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试用期1―3月:基本工资:底薪;转正后:基本工资+住宿补贴+餐补+交通补贴+通迅补贴+全勤+奖金。

3、薪金发放时间:每月10号前发放上上月全部工资及各项补贴费用及奖金。

4、业务费用管理

在公司销售人员中餐补贴以3.5元/人/餐为标准,额外费用公司实行全额补助。

业务人员市区交通按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差旅费用:销售人员外出补助80元/天。并按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业务招待费:需请示销售总监,由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

个人办公电脑公司实行暂扣,以500元/月扣足费用。销售人员工作满一年公司即作为福利一次性发放。

七、合同管理制度

1、经办的销售人员填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2、合同内容填写

合同包括:主合同、附加补充协议等。

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规定的条款;如,出现变更、修改或补充,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评审。

填写不得有空白栏,无内容填写应用“/”划去,否则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加盖印章应该在相关重点条款及签字以及合同文本的夹缝处。

3、合同签字程序

合同文本由区域经理填写后需大区经理审核签字,审核每一条款,各项数据是否正确,在交销售总监审批。

原则上合同一式两份,客户、公司各一份,公司保留的一份由销售内勤存档管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精选篇2

一、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2007年11月以来,深圳、广州房价在一路飙升后遭遇了寒冬,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首引发的全国性房地产市场低迷对成都市房地产、温江房地产市场带来了同样的影响;尤其是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加剧房地产市场低迷态势,对于成都市周边区、市、县房地产市场起点高、发展快的“金温江”来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和发展瓶颈。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20__年楼市的波动影响社会的各个层面,20__年房地产政策及走势将逐步利好房地产。但温江房地产市场走势如何?温江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前景如何?这一系列问题是本方案研究的重点。因此,深入分析当前温江房地产市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本公司进军温江主城区提供决策依据。

二、20__年房地产市场回顾

1、宏观调控三剑齐发。

在20__~20__年相继出台的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中,除去70/90政策属于硬性规定以外,其余所有政策的控制权全部集中在地方政府手中,基层政府由于利益或者政绩等问题等影响,在执行上并非严格落实,所以收效并不明显。但20__年底,房地产宏观调控从土地、金融、税收这三方面进行深化,加强了政策的贯彻执行力。

2、市场竞争更趋白热化。

在20__年的关键节点上,房地产开发企业更重视以品牌、品质和服务决胜,房地产市场加剧洗牌,市场越来越细分,精细化发展成为趋势。

3、房价走势。

从前几年投资性购房来看,不少先入为主的投资客确实收益明显。但随着20__年增加交易所得税和第二套房等政策的实施,在挤掉投资购房水分后,不少投资者纷纷撤票。加之20__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深入影响,20__~20__年温江房价整体出现回落。

三、20__年房地产市场预测

1、政策预测:

在经历历时一年的宏观政策调控之后,20__年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幅度将减小,宏观政策将趋于稳定,但区域房地产市场仍有调整空间。

2、市场预测:

经历20__年房地产市场的洗牌,市场精细化发展,各类房地产市场各显其能,优势化竞争明显,差异化与性价比成为竞争的关键。但温江区域的电梯公寓将面临极大的压力,市场供给量较大,20__年光华大道的急速调整,使得温江区的电梯公寓市场与成都市区的对接出现断裂,这对温江的房地产发展带来极大的挑战。

3、房价预测:

经过20__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房地产市场的整体调整,成都房价出现一定回落,温江区房价整体调低,特别是光华大道区域楼盘,下调幅度较大。预计:20__年温江房价区域稳定,局部时段会出现一定振荡。

四、温江区SWOT分析

1、优势(S) (1)地理位置优越。

处于成都的西面,历来被认为是上风上水的区域,趋向于‘贵’的区域属性,区域认知的心理层次将越来越高。

(2)交通便利。

成温邛高速,光华大道、芙蓉大道使得温江全面对接中心城区,规划中的轻轨,更是让温江与成都无缝接轨。

(3)自然环境丰富。

温江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成都市的天然屏障,拥有13万亩花土资源,区内有江安河、杨柳河、金马河三条河流环绕,构建出最佳的人居环境。

(4)深厚的历史文化。

4000多年前,古蜀国鱼凫王曾建都于此,20__年__月,继鱼凫古城遗址后,两处总面积达10000平方米的商周时期遗址在温江重见天日,数以万计的珍贵文物被发掘。

(5)产业经济集中。

温江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的开发与发展,为温江带来了强大的经济支撑与产业支撑。

2、劣势(W)

(1)公建配套未能跟上城市化进程。

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配套未能跟上城市化进程,导致温江居住人气不旺,房屋空置率较多。

(2)房地产市场过度依赖外地人口。

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本地购买能力有限,过度依赖成都、省内其它城市及省外城市购房群体。

(3)本地有影响力的项目较少。

温江区有着丰富的自然、人文、历史等资源,但开发不够,有影响力的项目不多,导致温江的影响力不够。

(4)未形成有影响力的商业。

本地尚未形成有影响力的商圈,离成都20公里,比较近,本地居民习惯到成都进行商业消费,影响了商业的发展,导致本地市民娱乐生活缺乏,这也是温江房地产发展的一大契机。

3、机会(O)

(1)“4+1”西部新城新规划。温江处于“4+1”西部新城核心,市规划局对温江功能将以休闲、旅游、健康为主题。新规划带来新的业态调整,城市重新定位的契机,加速温江融入大成都。(2)城乡统筹试验区。温江是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将会大大加快温江的城市化进程。 (3)“国际花园城市”荣誉。温江被评为“国际花园城市”,也曾获评“最佳人居环境奖”,这是对温江生态环境的高度肯定。(4)“金马湖”项目的启动。“金马湖”大型项目的启动,必将吸引众多市民的关注,使温江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

4、威胁(T)

(1)成都二级圈层城市定位部分重复。

其它区县都在融入大成都,建设中心城区的配套产业,打造休闲旅游的周末经济,城市定位有部分重复,会造成一定竞争。

(2)其它城市相继崛起,温江关注度降低。

温江前几年的发展领先于成都二级圈层其它城市,现在其它区县也开始注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城区科学规划、建设宜居生态环境,并相继招商引进大项目,势必会吸引更多人的关注,相对温江的关注度会降低。

(3)房地产持续低迷,阻碍经济发展。

2008年温江房地产持续低迷,并引发房屋价格大幅度下降,对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障碍。

五、温江房地产市场发展回顾

1、20__~20__年土地成交情况。

(1)商业用地成交情况

(2)商住用地成交情况

2、20__年~20__年土地成交分析。

20__年温江土地市场活动频繁,土地成交量较大,招拍挂成交4019亩;20__年、20__年成交量稳定在2000亩以上。受金融危机及地震影响,20__年土地成交量急剧萎缩,仅842亩。预计20__年温江土地成交量将超过20__年土地成交量。

3、20__年土地供应有所减少。

20__年全年供地计划约3000亩,比20__年减少15.13%,其中通过“招拍挂”成交月842亩。由此可见,为缓和土地市场供求矛盾,政府已着手减缓房地产用地供应力度,保持区域内房地产市场的平衡与稳定发展。

4、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回落。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达60.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房地产行业投资过热现象有所降温。

5、商品房供应量有增无减;商品房施工面积达646.57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6、销售量严重下滑;房地产销售下滑明显,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达98.3;六、温江区房地产发展的现状;(一)区域市场整体分析;1、金融危机加剧市场分化,中长期市场格局面临洗牌;5.12特大地震及金融危机的发生一方面将导致短期;2、经历市场洗礼,房地产回归理性状态;08年以来住房的投资性需

5、商品房供应量有增无减。

商品房施工面积达646.57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为181.4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为96.32万平方米。

6、销售量严重下滑。

房地产销售下滑明显,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达98.35万平方米,下降52.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94.22万平方米,下降52.1%;实现商品房销售金额43.81亿元,下降44.9%,其中住宅销售金额达42.29亿元,下降44.5%。明显显示出房地产成交萎缩严重。

六、温江区房地产发展的现状

(一)区域市场整体分析

1、金融危机加剧市场分化,中长期市场格局面临洗牌。

5.12特大地震及金融危机的发生一方面将导致短期内购房行为延后,加剧目前市场低迷态势的延续;另一方面,待市场步入正轨后,随着四座新城规划的实施,加之西城休闲、旅游、健康的主题定位,温江区将增大对购房需求的吸引力。

2、经历市场洗礼,房地产回归理性状态。

08年以来住房的投资性需求和投机性需求减少,房地产市场将由供不应求转变为供大于求,20__年房价降幅明显,但购房者仍持观望心态,导致市场低迷现象持续。

3、市场供应旺盛,需求有待挖掘。

20__年温江区整体市场供应旺盛,而需求量却有待发掘,03年~07年持续呈现的销售增幅大于供应增幅的局面已发生扭转。08年房价虽然有所下调,但是交易量却急剧萎缩。

4、购房人群结构发生变化,市场推广方向有待调整。

投资性购房比例骤降,从新政前的30%基本降为5%;自住购房影响不大。市场盘整特征非常明显,市场进入休整期。

5、配套设施完善差异导致入住反差明显,削弱了区域整体市场竞争力。

温江各区域生活配套设施差异较大,楼盘入住率总体偏低,人气聚集度低,从而进一步影响到后期销售和资金注入,使得成都市二圈层中历来优势明显的温江区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区域竞争力受到削弱。

6、房屋销售缓慢,阻碍经济发展。

由于房屋销售持续低迷,并引发土地价格大幅度下降,不仅影响当年税收任务完成,区政府的城市改造计划资金难以保证,而且对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障碍。

(二)项目市场研究(公寓类)

通过对温江主城区的电梯公寓物业进行研究分析:主城区的电梯公寓供应量超过500万平米,按照100万平米的消化速度,还需要3~5年的时间进行消化。温江主城区电梯公寓的均价维持在3100元/㎡左右,但各个楼盘的促销力度较大,成交均价在3000元/㎡左右。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精选篇3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第五章 交 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第三十二条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销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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