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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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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精选7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篇1)

(1)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2)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网络管理员措施,同时向校领导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3)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5)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网络管理员要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6)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7)校内各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8)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9)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网络管理员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篇2)

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高度重视“网络问政”,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网络民意真正落实到政府部门具体的公共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特制定阜合园区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系统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工作领导小组设置

成立园区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由市委常委、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厚亮任组长,园区班子成员李炳云、范毅明、张振、李向阳、赵鹏程、刘兴,各局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园区各局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网络舆情管理职责:每天上网浏览“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网站公众留言并及时回复群众提问,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部门或个人身份积极参与发贴或跟贴,在线引导网络舆情。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留言。网络舆情管理员对园区网站公众留言板、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下载登记并按照相关流程,在第一时间予以积极回应办理。

2.批办留言。对上报的内容进行审核,需回复的留言信息,经园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或人员办理落实;对需要多个部门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部门。

3.办理回复。相关部门或个人收到批办的意见后,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回复办理情况及回复意见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管委会(党工委)办公室。

4.跟踪督办。管委会(党工委)办公室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承办部门或个人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

5.审定回复。相关部门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经园区领导审定后,由指定的网络舆情管理员将答复内容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行反馈。回复的时限为网民反映事项后3日内,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不得超过5日。

6.立卷归档。办公室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本部门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7.监督检查。对部门网民留言答复情况进行跟踪登记,对未及时办理的留言要进行催办,对超过规定期限既未作回复,又未作说明的部门,将进行通报。

四、办理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网络舆情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求真务实、及时办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3.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园区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完善信息技术平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4.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部门及网络舆情网评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保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篇3)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舆情,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我校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报道及言论。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是指对涉及我校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等综合舆论情况,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全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涉事单位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大局,防止危机。立足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保障教学科研秩序、维护校园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安全工作部、校团委、计算机网络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全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舆情形势,有序引导网络舆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学校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舆情监控,舆论引导,接待和联络媒体,组织实施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学生工作系统进行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安全工作部:负责维护校园秩序,按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实施查处。

校 团 委:负责组织、指导学生组织按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开展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工作。

计算机网络中心: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各部门、各单位发现重大网络舆情,或接到学校主管部门舆情通报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分管学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告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舆论。

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学校处置意见。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涉事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2.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不能当即回复的,要在发现舆情当日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回复处理结果。

3.属对涉及我校的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学校声誉,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四)动态跟踪

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对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进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跟进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涉事部门或单位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与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的水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处置结果。

五、工作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处置和管理工作,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确定领导干部专人负责,在本单位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于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舆情信息员、网络舆情评论员、特约舆情研究员队伍建设,并确保其在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篇4)

第一条 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城域网及校园网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制作、发布、传播下列有害内容:

(一)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二)违反国家民族、宗教与教育政策的;

(三)煽动暴力,宣扬封建迷信、邪教、黄色淫秽,违反社会公德,以及赌博、诈骗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暴露个人隐私和攻击他人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鼓励聚众滋事的;

(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七)计算机病毒;

(八)法律和法规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如发现上述有害信息内容,应及时向三门县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扩散。

第二条 在网站上发现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必须在12 小时内向三门县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处。在保留有关上网信息和日志记录的前题下,及时删除有关信息。问题严重、情况紧急时,应关闭交换机或相关服务器。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的计算机上收阅下载传递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四条 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部门( 个人) 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六条 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各子网站要加强出口管理和用户管理。重要网络设备必须保持日志记录,时间不少于180 天。

第七条 上网信息管理坚持“ 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 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经局机关或各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才可发布。

第八条 各单位和学校要确定一名行政人员为本单位(学校)网络安全责任人,领导网管员(网管机构)做好本单位和学校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机房管理制度。网络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保证现有各种网络设备良好运行,充分发挥效率。

第九条 单位和学校各信息终端用户必须受网络管理员监督管理。整个单位和校园要统一出口、统一用户管理。建立帐号登记管理制度,用户帐号只能专人专用,方便日后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 与城域网及单位和学校网络相连的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在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雷等方面,采取规范的技术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 城域网及校园网站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联网网的计算机必须与本部门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网设备上操作或存储。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一)可向Internet 公开的;

(二)可向本城域网公开的;

(三)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四)可向本单位公开的;

(五)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下列活动:

(一)未经允许,非法访问教育城域网及校园网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路由器及其它相关设备;对教育城域网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经允许,擅自提供与教育无关的网络服务;

(三)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与破坏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教育城域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 违反本管理制度,将提请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网及子网站网络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篇5)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信息科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负责处理。信息科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二、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

1、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三、网络硬件的管理

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

2、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线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赔偿。

3、未经允许,不得中断网络设备及设施的供电线路。因生产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

4、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四、软件及信息安全

1、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统一维护和管理。

2、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3、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人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4、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篇6)

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维护小组。维护小组由管理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组成,负责在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日常维护。

2、网络用户是指使用网络的各部门及个人。

3、学校鼓励各部门、各科室、各学科组和全体师生使用网络资源。

4、网络维护小组根据教育网信息管理中心要求为每科室、学科组、个人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小组进行修改。

5、各科室、学科组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

6、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通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8、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9、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进行对入网设备、安装的软件实行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安装不健康内容、危害网络安全和一些游戏软件进行及时清除。

10、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学校鼓励教师使用网络上有用资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1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篇7)

一、中小学校园网是学校现代化发展重要组成部份,是学校数字化教育资源中心、信息发布交流技术平台,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场所,务必高度重视、规范管理、发挥效益。

二、中小学校园网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指导意见》设计和建设,装备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

三、中小学校园网涉及网络技术设备管理与维护、网络线路管理与维护,终端用户管理与监控,教育资源管理与开发、网络信息管理与安全、教学管理与效益等技术性强、安全性要求高的具体业务工作,务必设置管理机构,校级领导主管,配置精通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电子维修技术,具备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四、中小学校园网是学校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拆卸或改动布线结构;不得移动或改动网络设备位置;不得干扰、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所有设备、成套软件纳入固定资产规范管理。

五、校园网所有用户应以实名字注册,对自己所发布信息负全责,接受上级部门与公安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不得盗用他人账号,不得在校园网上发布不健康、非法信息,不得散布计算机病毒、传播黑客程序、滥用网络游戏。学生用户要严格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六、网络中心应全天24小时开机,设备和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处理,确保网络设备安全运转。

七、严禁在办公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信息。

八、非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中心机房,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九、管理人员应监视并记录服务器系统运行情况,随时屏蔽有害网页,出现异常情况应根据需要立即关闭服务器系统,及时处理。出现危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监视电压、电流、湿温度等环境条件;监视运行的作业和信息传输情况;填写中心机房工作日志。

十、为了确保中心机房的安全,应逐步实现网管人员对服务器的远程操作。定期更换服务器口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口令。不得将系统特权授予普通用户,不得随意转给他人;对过期用户应及时收回所授予的权力。

十一、学校重要数据不得外泄,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应按权限、由专人完成,并作加密处理。

十二、收集整理网管中心技术档案。妥善保存备份资源。打印涉密资料应按权限保存,废弃资料应及时销毁。

十三、网管人员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实行安全巡查值班制度,严防漏电、着火、雷击、被盗、磁化、系统崩溃、病毒攻击、黑客入侵等不安全事故发生。危险品及可燃品不得带入机房。

十四、中心机房不会客、不做与网络安全运行与维护无关的事情。机房的设备与软件不随意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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