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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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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岗位管理规章制度5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篇1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工程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二、一周出勤计划: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2、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3、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4、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三、考勤抽查点:

1、抽查点:员工自我考勤、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

2、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四、员工自我考勤:

1、监理机构成员如实填写《员工自我考勤表》;

2、《员工自我考勤表》报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审核;

3、审核后的《员工自我考勤表》月底报工程部。

五、监理日志抽查:

1、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2、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3、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六、晨会签到表抽查: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2、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3、晨会签到表月底报工程部。

七、监理资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3、监理函件;

4、监理工程师通知;

5、会议纪要;

6、其它资料。

八、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3、旷工:

a、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b、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e、未向工程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九、请假:

1、病假两天以上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

2、事假不得影响现场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请假一天,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请假单,报工程部备案;

4、请假一天以上,须工程部批准;

5、项目总监因公外出一天以上报工程部批准;

6、项目总监请假由工程部批准;

7、假期结束后,必须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十、配套表格:

1、《员工自我考勤表》;

2、晨会记录表;

3、现场巡查记录;

4、请假单(监理机构成员)。

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篇2

第一节 办事处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全公司员工的考勤与休假管理、归档工作。

2.办事处考勤采取办事处经理负责制,办事处销售内勤负责办事处人员日常考勤统计、记录工作。

3.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六上班计发加班工资,加班天数按如下公式计算:

每月标准出勤天数=按照每周五天工作制计算的天数;

每月满勤天数=按照每周六天工作制计算的天数;

应计发加班费天数=每月满勤天数-每月标准出勤天数

实际计发加班费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每月标准出勤天数

4.公司统一作息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10月1日至04月30日,8:30~17:00,中午12:00~13:00午休时间

05月1日至09月30日,8:30-17:30,中午12:00~13:30午休时间

周六

9:00~17:00,中午12:00~13:00午休时间

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作息时间的办事处,需报营销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新的作息时间。

5.公司不赞成员工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而须加班,申请人提前提报《加班申请单》给相关人员进行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班并计入调休天数。加班天数必须在六个月内调休完毕。

6. 公司每月考勤提报时间为每月28日;

考勤提报周期为:上月的25日至本月的24日。

考勤提报方式为:办事处销售内勤每月28日前将员工考勤表发营销中心邮箱,营销中心催要收齐后,一并转人力资源中心邮箱,由人力资源中心对办事处人员考勤的进行审核和管理。

二、办事处人员日常加班申请流程

办事处人员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的,一律要求事先提报《加班申请表》进行申请,得到公司批准后方可加班,且加班天数计入本人可调休天数。如出现先加班后申请的现象,公司一律不认可加班,且不可计入可调休天数。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说明:1.公司规定办事处每周一提报本周加班申请,每周加班申请表由办事处需加班人员提出申请后,由销售内勤统一进行整理汇总后以办事处为单位提报上交。

2.大区高级经理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对提交加班申请进行审核并上报,即每周三必须将所属大区的加班申请提报营销总监审批。

3.营销总监在2个工作日内对提交加班申请进行最终的批准后,传总部营销内勤进行申请的回传,即每周五加班申请单批复回传完毕。办事处在收到回传的签字同意版《加班申请表》后,方可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加班。

4.总部营销内勤回传办事处《加班申请表》的同时,发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加班申请的备案。人力资源中心在收到加班申请表后,对该人员加班天数和加班日期进行记录,作为办事处每月考勤表和人员调休的审核依据。

三、办事处人员调休/请假制度

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说明:1.办事处人员每年固定使用属于自己的一份《请假单》进行请假申请。所有请假在一张请假单上累计体现。

2.调休:如办事处人员请假类型属于加班调休,人力资源中心在收到《请假单》后,对该人员调休天数和调休日期进行记录,并核对该人员现有累计加班天数。如实际申请调休天数大于累计加班天数,则立即将此情况通报营销中心,并将超出天数优先从年假天数中扣除,如超出年假天数,则计入事假天数,并在当月核发薪资中予以体现。

四、办事处人员每月考勤制度

1.办事处考勤采取办事处经理负责制,办事处销售内勤负责办事处人员日常考勤统计、记录工作。

2.每月28日之前,由销售内勤认真核对办事处员工的每天出勤记录、批复回传的《加班申请单》、《请假单》,认真填写办事处《每月员工考勤表》并交办事处经理确认签字后上报营销中心邮箱。

3.营销中心销售内勤在每月30日之前,将各办事处考勤表催要收齐后,打包发送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当月考勤审核。

4.人力资源中心对办事处每月考勤表审核完毕后,将审核修订版的各办事处《每月员工考勤表》回传各办事处,由销售内勤将考勤表打印出来让每一个办事处员工签字确认,在每月的20日将签完字的考勤表邮寄回人力资源中心。

附件7-1-1加班申请表

附件7-1-2请假单

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篇3

目的: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范围:全体员工

权责:人力资源部

一、工作时间安排

1、公司实行10.5小时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满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采用轮休制。

2、由人事部负责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据

1、本公司考勤依据为:指纹打卡、请假条时间,加班证明单来进行人员的薪资结算工作。

2、员工应遵守工卡管理规定以及假期管理规定。

三、打卡时间

1、公司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规定各级别工作时间及排班表进行打卡。

2、因出差无法按时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进行签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档备总经办查核。

四、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或部门要求集合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均视为旷工。

五、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

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店长以及总经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请书并经主管,总经办核准者。

3、因事请假经核准者(请假时间以获批下班打卡开始)。

4、临时事由,无法打卡者,事后说明理由,由主管证实,人事部可给其补签卡。

六、正常打卡人员:

1、按照上下班出入时间进行打卡,严守秩序,不可插队。

2、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随意进出商场,不得外出。

3、下班者应在下班时间超过后,方可打卡外出,时间未到不得在打卡处等待。

4、业务务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5、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未办理请假手续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的,经发现者按旷工处理。

7、上下班时间,由防损部防损员监督打卡情况,如遇打卡机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记录当时人员考勤情况。

七、须遵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视为未加班,规定如下:

1、迟到、早退1至10分钟罚款10元,10至30分钟罚款30元,超过半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扣除1天工资,超过四小时的扣除二天工资处理。当月发生早退和迟到无当月全勤奖。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各种奖励的评选资格。

2、无故不上班,视作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全月奖金和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将扣发全月奖金和三天基本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当天工资,如卡钟坏而导致打不到卡由部门主管签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长签名,如没有出示相关证明的当旷工处理,

4、特殊情况漏打卡,需要及时向主管说明并进行补签,否则视旷工处理。但每个月不能超过3次,否则扣除全勤奖。

八、全勤奖

每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记录,且按规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奖。

九、指纹损坏要及时到人事部更换,遗失由部门开具证明到人事部补办。

十、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按时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延时或加班。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书经店长批准后交人事部,以备查核。

2、员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而需计发加班工资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报店长或人事经理审批后交人事部核查备案,人事部按规定将员工加班准确计入《考勤统计表》后交财务部计发加班工资。

3、凡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理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而超时工作的不计加班(不包括盘点此类)。

十一、其它相关规定参考《员工手册》及相关制度

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篇4

第一章请假、销假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校风建设,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淄博外国语实验学校和淄博师专附属中学的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生请假一般分病假、事假两种。

第四条请假审批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两天以内由级部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学生处审批。

第五条请假事由:

(一)在校期间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疗者,凭校医务室或医院的证明可以请病假;在校外突发急病应电话报告班主任,返校后凭所在地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二)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事假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天,同时必须应由学校有关部门按批假权限为学生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填写学校统一印刷的请假条,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将有审批签字的请假条交给相应部门。住校生请假必须把相应假条交给当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师,然后才能离校。

第七条请假时间包括:上课、自习、集体活动。学生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活动的均属请假范围。

第八条学生请假超过两个月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必须写出休学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经学校校长审批。休学期满仍不能回校上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九条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必须先由家长通过电话向班主任续假,等学生返校后再按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请假学生假满回校后,应及时到班主任处报到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包括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者,以旷课论处,离开学校一天以10课时计算。

第二章考勤

第十二条考勤分为五项: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

第十三条学生考勤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负责登记。班主任负责检查、督促。每周一课间操时间班级考勤员必须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学生处,同时领取新的考勤表。

第十四条学生处将对各班级考勤情况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公布。

第十五条班级和个人出勤情况,将作为班级考核、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违规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第十七条一学期旷课一节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否决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

第十八条一学期旷课两节以上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报学校办公会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学生不能让其他同学代替请假,任课教师教师没有请假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篇5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

(一)考勤时间:

1、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1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3、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主管以上人员询问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休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

(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

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30分钟(含)以内的行为。

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含)以内离岗;

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

(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

(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5)被公安部门拘留的;

(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

(7)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

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考试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

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

四、请假管理:

(一)请假流程:

1、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2、其他部门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1)三天以内(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流程:

(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经核实属实,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置。

5、《请/休假申请单》由行政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

6、请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以内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7、无直接上级的,审批人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三)出差:

员工外出出差的,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助理处予以登记;如时间有调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四)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计划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以下流程之一进行确认:

1、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进行统计、核定,以此作为加班计算的书面依据。

2、加班计算单位为:小时/次,1次加班不到1小时不计加班。

3、加班统计:加班时间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请单》为依据,以打卡记录为准,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累计。

4、加班可安排在阶段性工作后换休,换休假当年有效(春节假前)。

(五)考勤扣款标准

1、无故缺勤(包括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行为:

1.1员工每月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2次不计迟到,2次以上的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2员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3当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公司将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之方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及以上的,扣罚工资50元/次,以后每次迟到/早退累加50元罚款。迟到早退一个月内达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责令改正,对于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内达到30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加倍处罚或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2)旷工:

2.1按照旷工实际时间扣除两倍的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由行政部给予警示。

2.2累计旷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2.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累计旷工3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辞退处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内(含),发放病假当日基本工资;7天至15天以内(含),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病假工资,超过15天按事假处理;

(2)病假原则上一次性不得超过一个月。

3、事假:

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补贴。原则上事假单次不得超过5天,请假时必须有工作接手人,续假不得超过2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无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经发现,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罚款50元。违纪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权取消员工本次晋升、加薪机会;情节严重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种类: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调休、考试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体系中的工资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节假日(全薪):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年满23 周岁,男年龄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须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当年内有效。

4、丧假(全薪):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丧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给予1天带薪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增加最多不超过2天的带薪假。

5、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持准生证、出生证等):女员工产假为90日。

(1)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原则上产前15天)

(2)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奖励晚育假15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婚后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流产给予7天产假,引产给予15天产假。

6、陪产假(全薪):男员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产假3天。

7、工伤假(全薪):若因公受伤,工伤医疗期内薪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

8、调休(全薪):调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2)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连续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试假(全薪):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有助于本职工作的进修和培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凭准考证原件,经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于工作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假全年不得超过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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