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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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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规范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精选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统一、规范员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确出差费用预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员工出差分为:省内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条  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登记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须在到达出差目的地开展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出差结束时间的填写。

第五条  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第六条  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须打卡,若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视为无效,不予发放出差补贴;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性的原因无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负责人需要及时跟相关上级主管确认其加班事宜。

第七条  出差员工在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不得损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三章 生活费管理规定

第九条  员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内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1000元。

第十条  出差人员如需借支生活费,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的《出差登记表》中填写借支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出纳人员确认审批结果,办理费用借支手续即可。

第十一条  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  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生活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生活费报销手续。

第四章 交通费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员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出差员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见下表:

火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乘坐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火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汽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购买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汽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飞机乘坐规定:

经理级员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级别员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注:飞机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

其它情况:

员工在出差地处理事务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可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出租车。

第十四条  出差员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办公室主任有足够时间去订购车/机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车/机票。

第十五条  交通费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交通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交通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符合购买火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火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员工,按特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50%发给补助;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其软(硬)席座位票价的30%发给补助。

(三)符合购买汽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汽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班次的员工,按慢车坐票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直达快班的员工,按直达快班坐票票价的50%发给补助。

(四)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章 住宿费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全国各类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全国各类城市分类:

A类(特大型城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B类(大型城市):重庆、天津、杭州、南京、哈尔滨

C类(中大型城市):武汉、沈阳、济南、长春、石家庄、长沙、成都、西安、昆明、郑州、福州、南昌、南宁、合肥、乌鲁木齐、大连、青岛

D类(中型城市):柳州、太原、呼和浩特、贵阳、兰州、海口、宁波、温州、厦门、珠海、中山、东莞、台州、泉州、汕头、无锡、苏州、徐州、湖州、湛江、烟台、淄博、潍坊、济宁、唐山、保定、大同、吉林、鞍山、齐齐哈尔、包头、株洲、常德、洛阳、宜昌、绵阳、襄樊、荆州、南阳

E类(小型城市):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边远小型城市及地区,在此不一一列举。

第十七条  员工出差的住宿标准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标准见下表:

第十八条  出差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一)总裁、总经理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套房,环境优雅须带有会客室,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车。

(二)副总经理、总监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三)经理级住宿标准为普通商务酒店。

(四)各区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商务酒店签定长期合作协议。

(五)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出差时,除男女有别可分开住宿外,无特殊情况不可独自开房住宿;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同住一间房间时,以岗位级别高的员工住宿费用可报销额度作为标准,不累加住宿人员可报销额度。

第十九条  住宿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住宿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住宿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住宿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出差员工住在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外出期间生病,确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向上级领导申请休假,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六章 补贴规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出差员工在启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时刻出发皆可享有出差补贴,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当天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一条  出差补贴费随当月工资一齐发放,享有出差补贴的天数要扣除出差期间休假的天数;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补贴,不同时享有加班补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以上工作失误内容未详尽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误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失误等级予以相应处罚,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总公司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精选篇2)

为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差旅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二条各部门须按计划在预算范围内合理安排出差任务,严格执行开支标准,超预算、超标准开支须按规定审批。

第三条差旅费报销手续

1.员工出差须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等要求事项,报部门主管审批后送财物主管审核。预算外或计划外出差还须报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级人员的《出差申请单》须报总经理审批。

2.出差人员应在返回公司一周内进行报销,有差旅借款的须在返回公司三日内按规定到财务部结清借款。

3.出差人员报销时应整理好有效的报销凭证(指税务正式发票以及公司内部自制的费用报销凭证),在报销凭证背面写明费用开支事由,然后按要求完整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按规定审批完毕的《出差申请单》、《借款单》(有差旅借款的)、《市内交通及差旅费用明细表》,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送财务主管审核签字,最后到出纳处报销,按相应标准支取出差补助。超过规定标准的,报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能报销。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人员出差报销,须由总经理审批签字。

4.员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延期返回的,须请示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延期,无故延期的,公司不予报销差旅费,并按旷工处理。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人员出差需延期的,须请示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差旅借款

1.出差人员若要向公司预支差旅费,需提前2天持按规定审批完毕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列明借款事由及金额,经部门主管审批、财务主管审核后方可借款。

2.试用人员差旅借款须由部门主管担保,视同部门主管借款。

3.借款金额在__元以内(含__元)的按上述程序办理,超过__元的须报请总经理审批。

4.  借款出差人员应在返回公司三日内按规定到财务部结清借款。无故不按规定结清的,财务部有权在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且下次出差不予借款。

第五条出差开支标准

1.住宿费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内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理。

(2)住宿标准(一个标准间):特区、直辖市、省会城市一天300元,省辖市250元,县级市及以下150元。

(3)为节省出差成本,同性出差需两人同住一个双人标准间;单人或异性出差可单住标准间。

(4)出差人员有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接待单位提供住宿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2.交通费

(1)员工出差原则上以火车硬卧为主要交通工具,如任务急或路途远,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可乘坐其他工具。报销时,部门主管须在票背面签字确认。

(2)出差行程应尽量选择最简便快捷线路,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绕行(如铁路发生故障),不得无故停留(如航班延误、因春运无法及时购票)。遇特殊情况确需绕行或停留的,应及时报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方能报销。

(3)为节约出差成本,在不影响公务的前提下,在出差地尽量乘坐地铁或公共汽车,确需乘坐计程车的,报销时应在票背面注明事由及路线。

(4)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的,实际旅程往返火车票硬卧金额为报销上限。

3.出差补助

(1)出差补助为一揽子补助,包含餐费、通信费以及包裹寄存费等杂费。

(2)出差补助每人每天150元。

(3)补助时间计算:出差当天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照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出差返回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

4.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须宴请有关人员或馈赠礼品的,应在出差前确定报销限额,在《出差申请单》中列明计划宴请或馈赠礼品对象、金额等情况,部门主管审批、财务部审核后方能报销。计划外未列明的,应事后及时报告部门主管。报销时,部门主管须在票背面签字确认。

5.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观光旅游或走访亲友。若确有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因此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个人自理。

6.出差人员应完整、妥善保管各种票据,非暴力情况下丢失票据的,报销人应提交书面说明,经部门主管审核、财务主管签字核准后,可按照丢失票据总额的80%报销;暴力情况下丢失票据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后可全额报销。

7.本规定自____年X月X日起施行。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精选篇3)

1、报销的前提是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发票)。

⑴、报销发票单位名称需写全称“__”;

⑵、项目部租赁房屋需以单位名义签协议、并需对方开据房屋租赁专用发票;

⑶、原则上跨年度发票不允许报销;

⑷、发票内容与报销单内容一致;

⑸、具体项目上发生的费用需填写对应的项目号、项目名称;

⑹、报销单上需写明所附单据数量;

⑺、报销时需将发票分类,按报销类型分行填列报销单据,报销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会议费(报销时需附会议通知)等。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2、单笔报销总额超过2000元,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备款。

3、费用报销基本流程及审批管理:

⑴、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货币资金等的支付审批。

⑵、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方式为书面方式。

⑶、部门主任根据公司本制度规定的费用报销标准对本部门发生的费用报销业务真实性审核。

⑷、财务部门对费用报销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发票金额的正确性进行审核。

⑸、出纳收到报销单后应检查总经理、部门主任、会计签名是否齐全,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出纳有权拒绝报销或付款。

⑹、报销人要对其所报销费用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在费用发生后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4、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每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集中进行财务报销。

5、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⑴、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⑵、报销单封面与封面后的托纸必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纸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封面大小折叠好);

⑶、各票据应均匀贴在报销单封面后的托纸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⑷、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张贴;

⑸、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张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⑹、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⑺、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⑻、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有效批准;

⑼、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需入库的实物单据应附入库单;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精选篇4)

总则:

秘书处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活动经费报销以及审核、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提前做好活动前期的预算工作,由相关副主席执行、监督。由相关负责副主席(或秘书长)出面代表学生会向学院申请经费,得到批复后上报秘书处。学生会所有赞助收入、活动经费支出及报销工作都由秘书处统一管理并对主席直接负责。每张发票都应有秘书长签字并注明具体用途,并做好记录。若活动的实际经费支出超过批准的经费预算,原则上秘书处不予报销。秘书处的经费支出及报销情况登记表须定期上交主席审核并做财政工作报告。

细则:

1.各学期开学初各部长应在部长会议之后两周之内上交一份本学期部门所有活动的清单以及初步经费预算至秘书处,由秘书处协助做好相关预算。

2.副主席负责相应分管部门需提前准备好相关策划材料(包括经费预算)交给学院(潘文杰老师)审批,经批准后由相应副主席在记录表上签字后交秘书处存档。

3.对于开销在500元以下的活动,各部长做好相应的'财务支出登记和发票管理工作,发票及经费支出清单的电子版,经由秘书处一名相关干事负责联络、收集应,并在活动结束后两周内汇总至秘书处。(其中,清单上应注明经费支出的具体事项、所购物品的单价和数量、支出总额。同时发票总额应与清单总额相符,秘书长审核通过后方予以报销。)

4.对于开销在500元以上的活动,由秘书处2名干事成立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该活动的经费支出的登记和发票管理工作。

5.发票书写规范:发票的“客户名称”应为“中山大学药学院学生会”。发票的“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项目须详细地填写清楚。发票的“品名规格”一项须填写具体事项。如购买宣传用品一批,不能只填“宣传用品”,应写明具体项目(如毛笔、颜料、画纸等)。如果没有足够多的空栏填写所购买的商品,则可直接填上“__用品”,但必须另附购物商家出示的等额购物小票(注:等额购物小票的商家名称必须与发票专用章上的商家名称相一致,否则学院不予报销。)用于报销的发票都为第二联,即“顾客报销凭证”,第一联和第三联都不能用于报销。发票正面不得做任何改动,若有任何涂改、修改的痕迹,学院不予报销。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精选篇5)

一、目的

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规范差旅费管理,节约差旅成本,规范员工出差审批、费用标准等事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因公出差的所有员工(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费用按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定义

出差是指得到批准在本市以外,并且时间在12小时以上的因公外出。

四、员工及主管经理的责任

1.员工应承担以下责任

1)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并提交直接主管经理批准。

2)对发生的差旅费用进行合理的成本控制。

3)对各项差旅费用,在发生之前已经充分理解本制度对此的规定。

4)任何与本制度不符、或超出本制度所规定标准的费用,须事先经总经办批准,并将总经办的批示附在费用报销单后,没有批示将按正常标准或范围报销,超过标准或范围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5)出差返回后,及时填写正确的费用报销单据并附上相应原始票据,报销费用。

6)保证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如实申报本人所发生的出差费用及相关补助,严禁私费公报。

7)对于财务的询问及问题反馈,及时予以回答和处理。

2.主管经理应承担以下责任

1)对部门的出差需求进行合理有效的成本控制。

2)员工出差前,由直接主管经理审批员工的出差申请,避免不必要的出差,以控制成本。

3)对员工所报销费用的必要性、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所发生各项费用符合本制度。

4)对财务反馈的员工报销问题予以关注。

3.公司所有员工均应熟悉本制度,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遵循本制度。

五、出差费用报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公司总经办

公司总经办作为公司出差费用报销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1)审议决定公司出差费用报销政策与制度;

2)审议决定公司出差费用报销调整方案;

3)审议决定公司各部门的出差费用报销标准、出差计划、执行审批。

(二)财务部

财务资金部负责出差费用报销管理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审核各员工递交的出差费用的报销单据;

2)查验递交票据的真实性,查验费用是否符合当月预算;

3)递交报销单据给总经办;

4)发放报销金额;

5)根据费用报销单编制会计分录并装订相关凭证。

(三)各部门

各部门负责协助、配合财务资金部出差费用报销的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合理预算出差费用;

2)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进行差旅支出;

3)保存完整的票据及发票;

4)在规定的时间填写费用报销单及借款报销明细表;

5)按照标准粘贴相关费用票据。

六、出差管理

(一)出差的申请

所有出差都须提前三日征得主管经理的批准,特殊情况除外。差旅行程的更改或延长都必须事先征得主管经理的同意。出差申请批准程序如下:

1.填写“出差经费预算申请表”(应完整、详细填写,包括出差目的、启程时间、预计外出公干时间、主要费用支出预算),交由所属主管经理签字。

2.若需要借支差旅费备用金者,还应填写“借款审批单”,先由所属主管经理审核签字-----再交由总经办审批签字-----将原件交由财务人员确认后领取备用金。

3.原则上,公司不开放除差旅费外的各种借款,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借款标准为借款金额以能够满足业务周转需要的最低限额。

(二)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的必要、合理的费用,具体包括:交通费、餐饮费、餐费补助、住宿费、其他公务杂费。

1.交通费

1)交通费主要包括含往返票、火车票、轮船票、汽车巴士票、公共交通、出租车票等。

2)交通费标准范围:机票经济舱,平均每张不超过1000元(含税);高铁、火车票、轮船票、出租票,二等座/经济位/普通快车,实报实销;汽车巴士票、公共交通实报实销;异地出租票,单程不超过起步价3倍,实报实销。

3)员工应从成本意识出发,合理预算出差时间,至少提前三日购买优惠交通票。但对具有限制性条款的优惠交通票可根据出差任务和时间要求合理选择。

4)出差时,因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经济的交通工具。两、三名员工同行时可选择乘坐同一辆出租达到目的地,但对于目的地不一致可择优选择出行方式。

5)员工乘坐早晚火车航班,早上8点前出发班次,晚上10点后到达班次,合规合理,可据实报销交通费。

2.餐饮费

1)餐饮费主要是指因公出差发生的相关餐饮费用。

2)一般客户方会免费提供餐饮服务,无此报销项目;若特殊情况不包括,则凭票据实报实销,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

3)天数计算方式为:出差当天发车时间为11:00前算一天、20:00前算半天;达到公司驻地时间11:00后算半天、17:00后算一天。

4.住宿费

1)员工出差期间,应优先入住公司驻点住所、客户安排的住所或公司签约酒店,如遇无法安排等特殊情况方可入住其他酒店。

2)住宿费在公司费用标准内据实报销,若入住的酒店标准超过公司住宿标准,事前须经总经办报备。

3)员工出差提倡同性合住,若出差事由不同需要分摊费用的,在报销住宿费时须注明分摊情况。

4)住宿发票上应注明住宿的起止时间、住宿单价、费用项目等信息,报销时原则上提供详细费用清单。

5)住宿费标准:一线城市,实报实销,每人每天每间不超过300元;区县城市,实报实销,每人每天每间不超过200元。

5.其他公务杂费

1)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其他公务杂费。包括行李费、购票手续费、文件复印打印费等。

2)员工因乘坐廉价航空公司航班无免费的行李托运而产生的行李托运费或因带有公司资料超免费托运而产生的托运费,经直接主管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3)员工因公发生的机票、火车票等的退票手续费须注明退票原因,经直接主管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七、出差费用报销

(一)费用的归属

出差费用遵循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出差事前审批制度,确定出差费用的受益部门。若出差受益部门与员工所在部门不一致,出差申请经受益部门权签人审批同意的,费用归属受益部门。

(二)票据要求

所有住宿、交通或其他任何费用报销时须提供真是业务的合法、合规的原始票据。

(三)费用报销的期限

1)所有费用须及时报销。差旅结束后一周内需要提交费用报销单、借款报销明细表及相关原始票据凭证。最晚不得超过差旅结束后半个月,否则可能会遇到财务无法处理票据不予报销的情况。

2)每周五为固定报销日,如有特殊情况顺延次周五。

八、奖惩规定

经核查事实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处罚;书面警告、部门出差费用比例下调、部门人员连带责任积分扣减。

九、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所有。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精选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3条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4条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5条  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6条  使用企业交通车或者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7条  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8条  出差标准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

(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5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超过10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4)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申请单》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 出差费用借款及报销

第9条  出差人员如申请出差费用借款,需填写出《出差费用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借款。

第10条  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报销申请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11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12条  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 附则

第13条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14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15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精选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白天(6:00-19:00)乘车超过6小时(含),夜间(19:00-6:00)乘车超过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

(2)远途(时间超过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3)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4)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 出差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第四条长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称之为长期出差。对于长期出差的人员,为节约住宿费开支应在当地租房住宿。

(2)长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当月),可自行购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的标准,凭票据报销,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3)长期出差期间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30元标准。

(4)长期出差期间每人每天给20元差旅补助,与误餐补助合并一起发放。

(5)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6)长期出差期间如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四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五条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第六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财务领款报销。

第五章附则

第七条  出差报道

(1)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批准。

(2)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第八条  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条  市外出差

(1)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十条  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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