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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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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业务管理制度(精选7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管理制度的使用越发频繁,对于门店的管理,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工作管理制度。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门店业务管理制度范本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门店业务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 员工调查表二份。

c)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 保证书一份。

1.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 有犯罪行为经____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 保证

第十六条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 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 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 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 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 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 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 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条 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 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 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 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 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 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 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 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 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 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 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 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 工 资

第五十二条 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 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 奖惩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____、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 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 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 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 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 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绩

第六十九条 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 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 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 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 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 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 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 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 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 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 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 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 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 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 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 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 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 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 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 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 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 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 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门店业务管理制度【篇2】

一、门店公共设施卫生标准

1、门面店内无明显脏污,玻璃光亮透彻,每天清洁。

2、灯箱要保持整洁完好,不符合要求责令整改更换。

3、墙壁干净,无脚印,划痕等污迹。

4、地面干净无杂物,上班时间店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违者处罚50元。

5、接待区域不得摆放扫帚,拖把,水桶等清洁用具,应将其置于隐蔽区域;客户喝剩下水杯,工作中的纸屑垃圾等应立刻清理,不得长时间置留,违者处罚5元。

6、下班关闭门窗,电器设备。

二、办公用品

1、办公桌台面物品摆放整齐,不凌乱,违者处罚10元

2、椅子桌脚不可悬挂抹布衣服等私物,违者处罚10元。

3、下班或会议结束后,办公椅推入桌底,紧靠桌边。

4、电脑仅为工作使用,不得看电影或玩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违者处罚50元。

三、员工管理制度

1、所有员工按规定统一着装,带好工号牌,不能着装异服,男性不能留长发或太夸张的发型,女性不能化浓装,夏天必须穿有领有袖的衣服不许穿拖鞋。未着装处罚20元,未带工号牌处罚10元并及时整改。

2、店门接待标准,电话铃响三声必接,您好,鸿达地产__分部,接待必须统一用普通话(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违者处罚10元。

3、上班时间不许无故外出或在工作区域吃早点零食,违者处罚50元。

4、上班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看无关网站,违者处罚50元。

5、员工离岗必须做好详细登记。

6、员工不得在门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违者开除。

7、门店电话仅用于工作,不得打私人电话,违者处罚10元。

8、员工不得在门店长时间接待私人朋友和亲属,违者处罚10元。

四、作息时间与考勤:

1、上下班时间8:30-18:00,迟到、早退一次,处罚20元,因故请假,要提前告知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如未告知分部负责人,每次扣除薪金20元,当月迟到超过10天者开除。

2、请病、事假须提前1天向分部负责人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突发病、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后15分钟内向分部负责人请假。无故缺勤1小时以上,未请假或未批准的按旷工处理。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当月旷工超过三天者开除。

3、员工不得代打考勤,一经发现,处罚100元,当月代打考勤超过三次者开除。

4、每周1日轮休,有事调休需先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调休。休息期间,所有人员必须保持手机开通。超出休息日期按事假计薪,未请假按旷工计薪。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写辞职报告得到批准并办理交接后离职,在未得到批准须正常上班反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三天计薪,薪金按基本月工资/30天,无底薪的旷工一天处罚100元。)

五、工作职责

1分部经理

a对店面正常营运负责,提升门店业绩

b培训新老员工的业务能力和对员工的及时沟通c负责对门店业务拓展2交易员

a维系所分配的客户b服从门店的管理

六、离岗制度

交易员看房应做好外出登记,并记录所看房源编号。未做登记者处罚10元,对带有欺骗性质经证实重罚100元/次及做出通报批评,当月超过3次以上者开除。

七、会议制度

1、会议纪律

按时参加会议迟到处罚20元,未到处罚50元

2、会场纪律

会议时间必须关机或者调成振动状态违者处罚20元,如需接电话在得到主持人同意后可到会场外接听

门店业务管理制度【篇3】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门店业务管理制度【篇4】

1、客人来店前的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是客房优质服务的序幕。准备工作做好了,才能有针对性地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客人休息、住宿的需要。准备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1)掌握客情。我们这个部门是VIP会员区,客人一般都有留客户档案。我们要熟知客人的姓名、房号、生活习惯、禁忌、爱好、宗教信仰、外貌特点等情况,以便在接待服务中有针对性地提供优质服务。

(2)整理房间。客人预定的房间,要在客人到达前一小时整理好,保持清洁、整齐、卫生、安全。设施要齐全完好,符合客房等级规格和定额标准,以保证客人需要。

(3)检查房间设备、用品。房间整理完成后,领班要全面、逐步、逐项地检查房间的设备和用品,包括:门窗是否安全、电器开关有无损坏,卫生间设备是否灵便,物品是否放在规定的位置,拉上窗帘、掀开被角、打开床头灯。

(4)调节好客房空气和温度。客人到达前要根据气候和不同地区的实际需要,调节好房间的空气和温度。

(5)楼层服务员要整理仪容、仪表、服装、发式,等候客人的到来。

门店业务管理制度【篇5】

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使连锁店能够有序运行,特制定店人员管理制度、薪金及员工晋级制度、店面基本管理制度、货品管理制度、客户管理制度,以期透过完善的管理将品牌建立起来,到达服务销售的目的。

I、店面管理

一、人员配备

1、店长1名

2、储备店长1名

3、店面销售和技师若干名

二、店面管理:

1、店长工作职责:店长是连锁店的灵魂,主要负责连锁店面的日常管理(人、财、物)、组织、激励、培训工作,全面负责店内员工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如下资料:

(1)员工管理:对员工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迟到、早退、仪容仪表、待客礼仪、卫生等的全面管理;

a、帮忙员工做好正确的职业规划、职业定位,帮忙员工快速成长,为其创造晋升条件;

b、做好员工的激励工作,根据店面管理及考核制度,对员工工作进行准确评估,以鼓励先进,构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c、经常与员工沟通,协调人际关系,努力创造用心、愉快的工作氛围。

(2)店务管理:对店内设备、货品、账目、安全措施等进行全面管理,具体为;

a、设备管理――对店内各种电器、收银机等设备的运作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有问题及时解决;

b、账目管理――做到帐目清晰,钱账相符;

c、货品管理――认真做好产品的销售统计工作,保障合理库存,对试用产品的领用严格把关,确保无破损、丢货现象;

d、安全管理――对门窗、电器开关进行检查后关店,消除安全隐患;

e、每日工作做到日清日结,日结日高。

(3)培训管理:对新进员工及老员工做好日常的培训工作,帮忙新老员工提高专业技能,具体为:

a、根据店面新老员工的实际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b、培训计划应充分思考:公司企业文化、专业知识、产品知识、服务礼仪、销售技巧、顾客反对意见及疑议等。更多关注微信公众号:店长之声。

c、根据店内销售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实际解决店内问题,从而提高店面业绩。

(4)销售管理:根据店面的实际状况做好店内的业绩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为:

a、根据店面实际状况,制定合理的月、周、日销售计划及制定销售目标;

b、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相适应当地消费状况的促销方案,并报总公司及代理商批准;

c、根据方案,实施销售计划及促销方案,结束后对以上两种方案进行最终总结,根据员工表现状况进行奖励。

d、对员工销售潜力的管理,及时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销售问题进行培训及解决。

(5)会员管理:对店内的顾客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提高顾客对品牌的认知度,具体为:

a、根据店内会员管理制度,督促员工做好顾客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会员信息真实准确;

b、经常对顾客档案进行分析整理,将顾客进行等级区分,督促美容顾问做好顾客的回访工作;

c、定期作顾客消费记录查询及分析,分析顾客的忠诚度、购买产品状况、到店状况等,针对不同顾客做针对性会员促销活动;

d、会员顾客的信息管理:给会员发生日、节日等各种问候、回访及促销信息,维护会员对品牌的忠诚度,从而提高会员到店次数,增加到店人数。

2、储备店长:储备店长作为连锁店的储备人才,在公司及店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店长做好店面的各项管理工作。

3、技师:化妆师和美甲师

(1)严格遵守连锁店员工日常工作规范;

(2)努力学习专业及产品知识,全面提高专业技能及娴熟应用销售技巧;

(3)深入领会连锁店的服务理念,做好顾客的服务接待(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4)服从店长工作安排,完成店长下达的销售指标;

(5)服务态度要微笑热情。

4、顾问:美容顾问是连锁店的基层工作人员,其仪容仪表代表了品牌形象,其言谈举止处处显示了品牌及服务理念,具体工作职能为:

(1)严格遵守连锁店员工日常工作规范;

(2)努力学习专业及产品知识,全面提高专业技能及娴熟应用销售技巧;

(3)深入领会连锁店的服务理念,做好顾客的服务接待(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4)服从店长工作安排,完成店长下达的销售指标;

(5)做好店内产品的整理及监控工作,防止偷盗,避免店内产品丢失破损。

II、专卖店店面工作流程

一、店长一日工作流程

(一)营业前

1)组织晨会的召开:

a、人员状况确认(出勤、休假、轮班、服装、仪容仪表及精神状况);

b、传达公司重要文件及通知;

c、昨日营业状况确认、分析;

d、针对营业问题,指示有关人员改善;

e、分配当日工作计划。

2)店内状况确认:

a、店面、展柜、试用装及试妆用品的卫生清洁状况;

b、店内货品的陈列、补货、促销、订货等;

c、电器、灯光、音乐、宣传资料等准备状况;

d、畅销货品的储备及展示确认。

(二)营业期间

A、无顾客时的工作(有序的安排好员工的工作及其他准备工作,时刻为销售做好准备!)

1)记录当天晨会日志;

2)顾客资料的整理、录入及POS系统会员的分析管理;

3)时刻检查货架上有无空缺商品及试用产品是否短缺,提醒店员补上;

4)监督店员的工作状况,错误地方及时纠正;

5)监督促销活动的实施和进展,提醒店员及时向顾客做好宣传和介绍;

6)对新员工作出相应的指导和培训;

7)安排老员工对专业知识的巩固学习;

8)安排员工轮流在店面周围发宣传单,吸引顾客到店(针对人流量少的店面);

9)赠品的合理赠送,时刻维护顾客服务;

10)接收货品,准备清点并及时入库,与电脑POS核对;

11)时刻维持店内的卫生状况;

12)合理安排员工轮流用餐。

B、有顾客时的工作(时刻围绕销售,做好细节工作,提高业绩!)

1)准备记录进专卖店的每一位女性顾客,带给店面到店人数水平值;

2)随时帮忙后进员工的销售,提高后进员工的销售潜力;

3)激励和跟踪所有员工对自已销售目标的完成,及时调整销售计划;

4)紧盯每一个员工的成交潜力,随时分析店面成交率及店面单笔成交金额的水平值;

5)时刻关注目前销售与计划的差距,将状况告知员工,激励员工再接再励,为店面总业绩目标的达成时刻努力;

6)处理营业中顾客投诉;

7)服务礼仪规范时刻监督提醒。

8)空缺商品再次检查并补货,提醒店员,严格防范产品丢失;

(三)营业结束

1)各项营业报表的填写,分析完成销售计划的状况并列出明日销售计划及目标;

2)收银现金(每日交接班时由收银员负责存到银行或由店主负责收取);

3)安排卫生的打扫;

4)收回店外物品;

5)关掉照明、灯箱、电器;

6)签退,离开卖场。

III、专卖店薪金及晋级制度

二、员工晋级制度

每个店内的员工都根据工作潜力及工作经验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为学员、技师、顾问、储备店长和店长,公司将给制定合理的晋级制度,带给员工合理的发展空间。晋级考核为三个月,贴合条件即可晋级。

1、学员上岗条件为:

(1)培训期间无旷课,无迟到早退状况;

(2)透过公司的相关培训考核,掌握基本的产品知识和销售服务流程。

2、实习顾问转为正式顾问的条件为:

(1)工作满三个月,工作期间累计迟到、早退不超过2次;

(2)工作期满透过公司相关的专业知识及产品考核;

(3)熟练应用服务礼仪,无顾客投诉;

(4)每月完成个人销售任务的80%以上。

3、顾问和技师晋升储备店长:

(1)每月均能超额完成销售任务,个人销售潜力较强;

(2)工作满半年时间,工作期间累计迟到、早退不超过3次以上;

(3)对公司的忠诚度高,服从公司及店长的管理,能够完成公司及店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有较强的团队精神,主动帮忙新老员工,能够在新老员工中起到表率作用;

(5)对相关的专业知识及产品能够熟练应用;

(6)具有很强的顾客服务意识,新顾客成交率高。

4、储备店长晋升店长:

(1)成为储备店长务必工作到达6月以上;

(2)熟悉连锁店店面的工作管理流程,在店长不在时能够独立管理店面;

(3)能够严格自律,在各方面工作上都能给美容顾问起到良好的带头表率作用;

(4)具备领导、沟通及协调潜力,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与员工之间配合默契,协助店长在店内构成比、学、赶、帮、超的竞争氛围;

(5)具备卓越的销售潜力,个人销售成绩卓越,对待不同顾客都能透过自己的专业及服务到达销售目的;

(6)能够协助店长做好新员工的基本培训工作,帮忙老员工提高专业技能和提高服务、销售技巧。

IV、店面基本管理制度

一、店员工管理行为准则

1、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考勤制度,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工作之前务必把分担区卫生打扫干净,包括地面、卫生间、展柜、产品、玻璃,如检查发现分担区卫生不合格,罚款10元;

3、工作前务必穿着统一制服,脚穿工作鞋,店长事先安排,不听警告者,店长有权对当事人罚款10元;

4、员工在工作前务必要统一化妆,妆容得体大方,不化妆一经发现罚款10元;

5、工作时应精神抖擞,除收银外不要倚靠墙壁或者桌椅,除培训、整理、填写资料外不坐咨询台,违者罚款10元;

6、员工禁止在工作时间发信息,不在工作期间尤其是接待顾客时接听或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一经发现罚款20元,连续发现3次取消晋级资格;

7、员工在接待顾客时,务必使用标准礼貌用语讲普通话,违者罚款10元;

8、当班时不理解店长(储备店长)的工作安排,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者,一经核实罚款20元,因工作之事顶撞店长、储备店长,一次给予严重警告,罚款50元,二次开除;

9、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个员工都有权反映到店长那里,如私自说一些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一些不利于团结的事,一经核实罚款50元,二次开除;

10、有意怠慢工作或者工作不努力,不认真负责,没有完成店长分配的工作任务,将负面情绪带到工作中降低服务标准,引起顾客流失或投诉,视情节严重,罚款20-100元,一次警告,二次解除合同;

11、员工在销售给顾客产品时,务必提醒顾客登记,不登记者罚款5元,顾客交款务必上交收银台,员工不得私自收款,若发现产品的10倍以上罚款;

12、有损专卖店形象利益,泄漏专卖店机密,按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严重者开除,保证金不退;

13、执行制度中所罚的所有款项都开具罚款单,设立台账,所有款项用于奖励各方面成绩优异者;

14、因工作问题开除的员工,不得在连锁店二次录用。

二、店考勤制度

1、每日上班时间采取全天班,或者两班替换制,每月安排3天休息;

2、具体上班时间是:全天班:10:00--24:00,上三天休一天;

两班替换制:早班:10:00-20:00,晚班15:00-01:00;

员工需提前半小时到店,为店内开门营业做准备,交接班时产品务必核准清楚方可离开,晚班晚半小时离店,整理产品及销售,当日工作务必日清日结。

3、每日上班务必签到,晚于10:00或者15:00分到店都视为迟到,迟到每分钟罚款普通员工10元,储备店长和店长罚款20元;当月迟到三次视旷工一次,一律加罚100元;

4、病假扣发当天日工资及当天店内业绩提成,不得迟于当天营业前电话通知店长,事后持市级以上医院病历及病假条补填请假单,否则以旷工处罚;

5、事假以一个班次(6个小时)为单位,不足6个小时的,不允许请假,允许让同事代班,同事之间代班一个月不可超过2次;

6、事假扣发当天日工资及当天店内业绩提成,务必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店长申请,特殊状况务必营业前电话通知店长,事后补填请假单。每月不得超过两次,两次视旷工处罚;

7、无任何原因没经请示不能按时上班或不来上班的状况为旷工,旷工一次普通员工罚100元,储备店长及店长罚200元。

三、卫生制度

1、卫生标准

(1)店面干净明亮、地面、墙面、顶面无污物、水渍,如遇下雨,要随时用干布将地面、台面清洁干净;

(2)货架内外清洁,商品摆放整齐、有序、干净;

(3)顾客试妆后的污物随时处理干净,不得留在台面上;

(4)台面上持续清爽,不得放置剩余物品和私人物品;

(5)试妆用品持续清洁、干爽、整齐,放置在固定位置;

(6)卫生间无异味、无污垢,空气流通。洗手池及镜面干净、无水渍,台面不要放置剩余的东西;

(7)玻璃门及橱窗干净通透、无印痕。

2、卫生包干:员工要对各自所属包干区的卫生负责,公共区域由店长安排轮流负责,并到达上述要求,收银台及设备由收银员负责。

3、检查监督制度:专卖店的卫生由店长最终负责,可安排员工轮流担当监督员,对卫生状况全面监督。

四、绩效管理

1、专卖店销售计划制定

(1)各店应根据当季到店人数、店面成交率、店面单笔成交金额制定当月销售计划,再把计划分解到每一周、每一天;

(2)该计划务必包括总销售额、上月的实际销售额比较,分析差额;

(3)应根据实际销售状况对畅销商品、滞销商品进行分析,并对促销活动提出推荐;

(4)各店销售计划要上交地区代理和总部,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2、人员个人计划制定

(1)每一员工应根据总的销售计划和个人负责的品牌状况制定合理的个人的月销售计划,并分解到每一周、每一天,努力提高自己的成交率;

(2)每个员工经常要分析自己的销售额和顾客成交率,经常与其他员工进行比较分析,找出不足原因;

(3)每周在周会上对完成销售计划的状况进行分析,对整月计划随时进行调整。

3、销售计划执行

各店应根据销售计划认真执行,店长应对每一天产品的计划执行状况作出总结,分析各产品的销售,对计划的执行状况进行分析。

4、执行状况分析

(1)每周、每月每位美容顾问要对店长就计划执行状况进行述职报告,分析差异原因,执行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切身利益及有关店面的各种奖励;

(2)店长对整个专卖店的销售负责,并要就每周、每月的执行状况对上级主管作出述职报告,分析新老顾客的销售比例及和计划的差异原因,执行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店面及自身的考核及评选。

5、绩效考核及奖励、处罚

(1)可根据专卖店实际销售状况对员工的销售潜力进行分析,对连续冠军的员工进行合理奖励;

(2)对于长时间(三个月)销售不达标或者管理、服务水平执行较差的员工,将给予自动降级或解聘处罚。

V、货品管理

一、进销存管理

1、专卖店库存商品的流转程序为:从公司进货―验收―透过条码系统入库存―销售(出库);

2、商品验收入库工作由经理负责监督,店长具体执行,经理应根据商品采购明细单仔细核对商品数量、品名、规格及价格,由店长将核对无误的商品透过系统输入库存。要保证所有商品及时入库(包括赠品),严格禁止不入库就销售或后补入库单的行为;

3、商品由店长统一管理,商品出样要由店长填写库存商品调拨单并经经理批准,并及时入帐。更多关注微信公众号:店长之声。出样要严格遵守先进先出,生产日期在前的先出原则。一般状况下,销售也应以先进先出的原则来销售,避免积压生产日期长的产品而影响销售;

4、本公司实行开架式销售,顾客选购完所需的商品后,美容顾问应引导顾客携带货品至收银台,由收银员手持条码扫描枪扫描货品上的条码在POS前台系统上完成销售,顾客确认付款后,将收银小票和商品装入包装袋交予顾客;

5、若赠送赠品给顾客,也要在POS机上进行下帐,过程同一般销售;

6、每一天店长在下班前核对当天的总收款额和当天的总销售明细,将当天的销售款与POS核对准确无误后交给经理,由经理送存银行;

7、只有店长和经理有进入POS后台控制系统查看或修改资料的权限,其他美容顾问没有进入后台系统的权限。若店长休息,可由其授权给一名储备店长,代其完成。但务必使用店长临时设置的密码,店长不得将自己的密码告诉他人;

8、如遇店内进行促销活动,也只能由店长一人能够对商品设置折扣。

二、商品陈列管理及试用品管理

1、所有商品都务必出样,且摆放要满足以下要求:

(1)使顾客很容易的看清商品的品名、规格并能便利地拿到商品;

(2)使每种商品陈列都到达显眼的效果,小型产品在前,大型商品在后;暗色商品在前,亮色商品在后;

(3)商品摆放要美观,要重点突出明星商品,可合理利用道具和装饰品使其便于美容顾问的销售;

(4)陈列商品要经常变动位置,要充分利用黄金区域摆放主推商品;

(5)每件产品均需有试用装出样;

(6)陈列可随季节、流行、新旧产品等状况进行调整。

2、试用品的管理

(1)试用品一般摆放在该商品的前面或放置在专门的试妆架上;

(2)试用品要持续绝对的卫生、清洁。要坚持用过后摆放在原位,不要随处放置;

(3)试用品的取用要适量,过量有时效果并不好。要有针对性的推荐给顾客试用;

(4)试用品也包括在库存数量中,也需要每一天、每月盘点;

(5)当试用品用完时,由美容顾问凭空瓶向店长申请更换,店长将空瓶回收并登记试用品领用记录表;

(6)由店长在POS系统中填写领用单,和试用品领用记录表一一对应;

(7)不允许店员随便使用店内试用妆,但务必针对性引导员工试用产品,增加员工对产品的了解;

(8)在试用产品使用状况不影响打折销售前销售出去,不增加店面经营费用。

三、商品盘点

1、每日盘点安排在下午下班前,并按要求填制好盘点表交给店长保管;

2、要求做到:速度快、数据准、盘点全,一般要求在十五分钟内盘点完自己负责的商品;

3、每周一次与电脑POS库存对帐,务必做到电脑帐与盘点单相符,盘点单和实物数相符;

4、每周盘点采取实盘的方法,即对实物数进行计数盘点,再和电脑库存数核对。核对出短少和毁损的商品,对差

异数要正确分析原因。

四、关于商品短少、毁损的管理

1、在每日盘点中发现的商品短少、毁损应由该货品的当班销售人员负责;

2、每周盘点时发生的商品短少由本货品的职责员工负责赔偿,若找不到具体职责人的由该品牌的所有销售人员平均承担;

3、按商品的零售价负责赔偿。

Ⅵ、店客户管理

一、客户档案的建立

1、为积累各专卖店的基础有效会员顾客,应免费为进店顾客办理会员卡便可成为专卖店会员;

2、会员入会时首先需要由美容顾问帮忙其填写会员申请书(见附表),申请书的资料务必详细、真实的填写;

3、由收银员将顾客会员申请书的资料准确输入POS系统的会员管理中,以后该顾客的所有消费状况、赠送状况都可显示在其会员记录中。

二、客户的维护

1、与客户之间的感情重在维护,这样他们才会对公司产生信任度和亲切感;

2、各店要对客户资料定期查询、筛选,可采用信息、电话、邮寄等方式为会员送上祝福和最新的产品信息及专业资讯,增加会员顾客到店次数,提高店面业绩;

3、客户维护的方式是多样的,但要找好效果和成本之间的平衡点;

4、由各店店长具体负责安排各种客户回访计划,做好记录,并作好回访记录,顾客的反映和对我们的认知程度。

三、客户的开发

1、本公司的经营方式为发展会员式经营,所以新客户的开发是公司发展的能源;

2、开发方式分为:老客户带新客户和美容顾问开发的新客户;

3、顾问要在店长的安排下,用心采用不同的形式寻找新客户,防止守株待兔的心里。(主要以店长带店员发店面活动宣传单,吸引顾客到店,从而增加会员人数);

4、店长对整个店面的新客户开发负责,并定期对上级主管述职汇报。

门店业务管理制度【篇6】

餐厅前厅部规章制度

标准程序:

一、严格遵守酒店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严格遵守前厅部的规章制度:

1、不准迟到、早退、旷工、不准擅自换班,私自脱岗;

2、严格执行上级指令,有问题先服从后请求;

3、不准赌博,上班前,工作期间不许饮酒,工作期间不准抽烟、吃香口胶、吃零食;

4、工作期间不许谈论私人话题,不许在一起交头接耳目;

5、工作期间不许高声喧哗,做到说话轻、操作轻、走路轻;

6、上班前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工作期间严格要求自己的站姿、坐姿、走姿。工作期间要保持愉快的微笑和舒畅的心情;

7、工作期间禁止接听私人电话,回答客人不许说“不知道”、“没有”之类的话,不许有“可能”、“也许”之类含糊不清的回答;

8、大堂内不准奔跑,不许穿私人服装进出工作和客用区域。上班时不许带提包、手袋之类的私人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9、不准打架斗殴,上班期间不许打瞌睡,不许嬉笑。不许将手插在口袋里;

10、面客不许抠鼻孔、掏耳朵、咳嗽、打喷嚏要用手帕捂住;

11、不准带情绪看客人,不准用不愉快的口气和客人说话,不准和客人争吵;

12、工作期间不准偷工减料影响服务质量;

13、严格执行前厅部制定的操作程序;

14、不准向客人索取小费,或有类似的行为意识;

15、不准做有损害酒店和客人利益的事情;

16、工作期间不许看报刊、杂志及与工作无关的书籍。电话要在三声内接听;

17、电话叫人时,要求用手捂住话筒以防噪杂声给客人听到留下不好的印象;

18、从客人手中接过任何物品要说谢谢,递给客人任何物品要双手递交。

19、客人投诉时,友好地接待客人,不要使客人有戒心;

20、认真听取投诉,了解事情的细节。认真听取客人讲话,中途不要打断客人,这样会使客人更愤怒,让客人把话讲完,要看着客人的眼睛,不要东张西望,显得不在乎或漫不经心的样子;

21、将客人所说的内容重复一遍,请客人确定意思是否正确,并在纸上做好记录,使客人相信你很重视这件事;

22、对所发生的事情表示诚恳的`道歉和关心,绝不允许和客人争吵,这样可能会使客人更加生气,并对酒店更加不满意,客人不一定总是正确的,但我们要让他感到自己是正确的。不要总是为自己辩护或找借口,或总是用自己的观点去看待客人提出的问题,要把自己置身于客人伯处境,但是也要站在酒店的立场上,保护酒店的利益;

23、查清事实,如果不了解事件,可问一些有选择性的问题,这样客人就有机会去诉说;

24、即使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也要向客人道歉;

25、向客人表示真挚的谢意,感谢他的投诉;

26、客人所有的投诉要记录在案,内容包括:

a、接到投诉的时间、日期;

b、客人姓名及公司名称和房号;

c、投诉的内容,事情发生的地点;

d、被投诉人的姓名;

e、采取的行动,问题的解决;

f、接受和处理投诉经过的经手人签名。

27、事后写出报告,但是切记所有的报告应短小有力,绝不加入个人观点;

28、有关的投诉内容应及时知会相关部门并引起重视,一些不正常情况,停水、停电等情况都要记录有通告栏上;

29、前厅部经理的指示也应写在通告栏上。

门店业务管理制度【篇7】

一奖励

1.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着。

2.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推销和创造经济价值显着.

3.拾金不昧,优质服务为酒店获得声誉.

4.业务技能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

5.为酒店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

6.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排除,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避免重大损失.

7.全年出满勤,表现良好。

二处罚(轻微过失)

1.未按酒店规定上,下班迟到或早退

2.衣冠不整上下班,上班不佩戴工号牌。(签到,签退或交还物品和钥匙)

3.仪容仪表不整和个人卫生不好.

4.楼层内奔跑,大声喧哗.惊扰和影响客人用餐.

5.未按时作好工作分担区卫生或两处不合格.

6.未按规定及时关闭空调,电视,主灯及水龙头.造成浪费.

7.拒绝管理人员进行检察工作岗位.

8.不严格按照操作标准进行工作.

9.进出厅房时不敲门和反手关门.

10.工作期间随意去洗手间.

11.酒店组织活动或培训,未经批准擅自空岗和缺席.

12.电话铃声超过3声未接听,而且不使用礼貌敬语.

13.未经批准私自为客人外出购物.

14.将就餐客人姓名,职位随意外泄他人.

15.见到客人不主动问好和行礼.

16.上班前食用刺激性较大的食品,并口腔带有异味.(如:蒜,葱等)

17.未经批准私自离岗,串岗.

18.超越客人时不使用礼貌用语.或不带领客人到指定地点.

19.见到上级和同事不打招呼.

20.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站位.

21.面对客人无表情或埋头工作.

22.不做好备品或备品不足.

三处罚(一般过失)

1.上班时间打口哨,讲笑话,聊天,哼唱歌曲.

2.背后指责客人和同事或聚堆聊天.

3.私自使用酒店设施及电器,电源.

4.私自将个人物品及食物带入酒店.

5.在酒店内洗漱或洗衣服.

6.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7.私自穿工服外出.

8.私自带亲人和朋友或他人进入酒店参观.

9.上班时间睡觉.或上班前饮酒并带有醉意上岗.

10.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做私事.

11.不服从上级管理并顶撞.

12.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公用物品.

13.当班时间看书,报,吃东西,吸烟.

14.利用酒店电话办私事或打私人电话.

15.私自翻看客人资料和物品.

16.清洁厅房时发现客人物品,不及时上报.

17.私自将酒店物品送予他人.

18.发生意外事件不及时上报.

19.酒店资料,机密外泄.

20.上下班不接受保安员进行检察.

21.收餐时抓餐造成影响.

22.在收银台私自兑换零钱,或将客人未带走发票私自留下.

23.酒店专业知识考核时不能通过考核.

24.私自陪同客人饮酒.

25.不认真做好工作笔记和交接班日记.

26.消极怠工,不服从上级指挥和领导.

27.在酒店或宿舍墙壁上乱写乱画.

28.未及时完成客人及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留言,指令未及时传达或不准确.

29.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库房领货.

30.下班后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或电梯.

31.与客人交谈和语气生硬.

32.不及时为客人更换餐具及烟缸.

33.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四处罚(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

1.指责,谩骂,侮辱,殴打客人及同事.

2.将钥匙私自带出配制.

3.工作期间饮酒或浪费客人食物和酒水.

4.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兑换本,外币.

5.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客人物品.

6.因工作失误造成酒店及客人财物受到损失.

7.偷盗酒店,客人及同事财物.

8.违法犯罪,串通勾结,谋取私利.

9.酒店或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打架.

10.组织及煽动同事聚众闹事.

11.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

12.将客人遗留物品据为己有.

13.私自涂改,损毁单据.

14.隐瞒事实真相,蓄意说谎.

15.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谋取私利.使酒店的经济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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