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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2021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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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2021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周春梅心得体会五篇

党的十九大以来,涌现出一大批对党忠诚、品格高尚、实绩突出、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周春梅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我们都应该向她学习。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习2021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周春梅心得体会五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学习2021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

2021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一

1月12日晚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_公众号发布通报,1月12日上午,该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公开信息显示,周春梅出生于1976年1月,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人,本科、硕士均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

在周春梅的大学同学、多年好友陆磊(化名)看来,周春梅性格柔和,“认识这么多年,我们身边的朋友没有一个对她有微词的。”陆磊说,周春梅出事后,大家都不敢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她身上。

大学期间多次获得奖学金

在陆磊的记忆里,大学刚入学时,周春梅长得比较秀气,不太喜欢讲话,但气质很好、给人感觉很舒服,“这个女孩在你身边就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由于家境并不宽裕,周春梅读书时非常勤奋、刻苦,几乎每年都拿奖学金。

大学毕业后,周春梅先短暂工作了一年,后在湘潭大学攻读了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后进入湖南高院工作。陆磊说,尽管周春梅为人温和,但学习、工作中非常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是个很坚定的人。

据《中国审判》报道,周春梅读研期间因科研成果突出获得湘潭大学校长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先后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此外,周春梅还是湖南高院2014年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3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

最后一条朋友圈,分享与女儿的日常

陆磊介绍,周春梅在大学期间认识了丈夫陈某,二人感情稳定,有两个孩子。“老大是个儿子,十六七岁,刚上高中。老二是个女儿,二胎放开后生的,两岁多。”

由于同在长沙工作,陆磊、周春梅一直保持着联系,两家人也经常往来。2018年年底,陆磊去周春梅家做客,那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当时主要跟她爱人聊一些法律、学术方面的问题,跟她就是聊一些家常。”

周春梅的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定格在了2021年1月9日。朋友圈中,周春梅分享了七张女儿的个人生活照、两张与女儿的合照。她写道,“路过施工地,小妞看到两辆挖机:‘一个挖机在工作,一个挖机在睡觉,还没起床!’”

据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1月12日发布的警情通报,12日7点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渊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渊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民警赶到现场时,被害人周春梅已无生命体征,犯罪嫌疑人向某被警方控制。

经长沙警方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陆磊说,周春梅出事后,大家都不敢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她身上。“认识这么多年,我们身边的朋友没有一个对她有微词。”

2021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二

1月12日7时30分许,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在住所地下车库被犯罪嫌疑人向某杀害,年仅45岁。经警方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多次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均被拒,从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这起极端的刑事案件,令人痛心,受到全国高度关注。

1月13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周春梅生前同事、同时也是犯罪嫌疑人向某劳务纠纷案申请再审案审判长——蒋琳接受了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专访。

周春梅办案子方面有两个特色,一是能办案,二是能办好案。2014年,周春梅在我们院里获得“办案能手”(称号),我记得在《中国审判》杂志上面还有一篇文章,对她的成长有一个报道。

她处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是比较大的案子,都是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上诉的案。这些案子要处理,关注的人会比较多,在她办案的时候,任何人和她打招呼她都是坚持拒绝的。

她是我们院繁案精审团的负责人,这样的案子程序很复杂,她也是精打细琢,就好像做针线活一样的,从不放弃每个案件的环节。

(向某)这个案子是去年7月份到了我们这里(湖南高院),向某是2000年入职了湖南某公司。

2017年,(公司)有一个岗位调整,把向某调到另外一个岗位,所以向某就不同意,和她单位的副经理产生了矛盾,把副经理打伤了,之后,她在微信群中发了一些对公司负面影响的言论。公司就根据员工手册,就把她给开除了,她打架的这个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这个手册向某本人也签了字。她对公司的这个处理不服,之后就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的过程中,向某就曾咨询过周春梅,因为周春梅是她的老乡,还是高中一届的同学,湘潭大学同一届的校友。

周春梅就跟她讲,你这个案子,没有什么道理,有可能败诉。

恢复劳动合同没有支持她的诉求之后,她就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一审诉讼,岳麓区法院一样的没有支持她的诉求,没有恢复劳动关系。这个诉讼期间,向某又找到周春梅,说:你是高院的人,案子到了法院,你跟我去找一下下面的庭判法官,跟我说说情,打打招呼。在一审二审的过程中,周春梅没有给她打招呼,也没有去找任何其他的法官。向某的主要目的就是想继续去公司上班。

(一审二审后)向某向高院申请再审,这个案子又分到我们庭里。于是向某又找到周春梅,周春梅(又)选择了拒绝。

我们最后裁定,驳回了向某要求继续和其公司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

阳光洒在周春梅生前的办公桌上,案卷成堆

在工作上面我们(和周春梅团队)都是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比如说有的同事遇到了什么事情,不能来按时开庭,我们基本上都会找周春梅团队的法官来支持工作。她们团队有什么困难,需要支持,少了书记员或是上次她住院了,她那些案件就由我来担任审判长。我们相互之间都很融洽。

(周春梅出事后),暂时她现在的一些工作由我们团队来承担。她是一个“五好干部”,她符合一个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她是完全符合这个标准的。

她确实是太可惜了。

2021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三

“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关于司法的专业性,17世纪英国普通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爱德华.柯克曾这么评价。

从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周春梅在湖南高院工作了17年,从纪检监察到案件审判,从民商领域到审判监督,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从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为了节省排队时间多看一会案卷,周春梅总是选择错峰就餐,或者拜托同事打饭回来。一个粉色的简朴饭盒,陪伴了她无数个争分夺秒的中午。

在审理一起芦苇场经营权合同纠纷案时,为了确定芦苇虫害损失责任分配,周春梅研读了十余部芦苇科专著,准确归纳出需要向专家证人发问的问题,其专业程度令当地芦苇总场场长为之惊叹。

“无论繁案简案我们都要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

出言而必行。负责审判工作的十余年里,周春梅办理的案子没有因过错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及上访、闹访,撰写的民事判决书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文书,201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大量矛盾在她的手中烟消云散,许多当事人在她的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

在裁判文书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一文中,周春梅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

借着《我是花下肥泥巴》观后感《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周春梅曾这样剖白自己的心声: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应该有着像邓平寿那样高尚的品质,真正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

法治进步的征途,像一场拷问人性、挑战弱点、伴随牺牲的大考,没有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没有永远热烈的友好掌声。但即使遍地荆棘、险象环生,因为有千千万万心怀理想、不忘初心、义无反顾的“周春梅”们,我们仍然相信前景光明。

2021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四

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愿为同乡就办案“打招呼”,被行凶报复,不幸遇难,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行凶报复,周春梅法官遇害后,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此进行表态,表达了对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法官的支持即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

近年来,法官被伤害甚至失去生命的新闻总是让人震惊,比如北京昌平区法院的马彩云法官、广西陆川县的傅明生法官等等。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被伤害甚至被杀害,引发全社会的谴责,这就是一种呼声,一种民意,一种选择,一种价值观,一种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和良好道德风尚。正如一句话所言:虽然愤怒和谴责是徒劳的,但这个社会的良心正在于此,即使做恶的人是极少数,大多数人不会无动于衷。试想,如果民众不信仰法治,不尊重司法,司法职业不被人理解,法官被无端伤害和杀害不被人关注,甚至出现群体的沉默,那才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实践中,并非直接承办案件的法官才有风险,本案中,周春梅法官并非案件的直接承办人,她只不过严格执行了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 “三个规定”。但是,本案的行凶者迁怒于不帮其“打招呼”的周春梅进而行凶。私泄愤触碰的是道德底线,采取暴力方式迁怒法官、非法伤害并剥夺公民生命触碰的是法律底线。其行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以“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阐述了法律与道德的内在联系。法外有德,德中有法,缺少道德滋养的法律必将晦涩生硬、机械僵化。回到本案,暂不谈法律规定和法官职业,姑且不论案件实体和程序,从最起码的道德、良知而言,行凶者处心积虑,手持利刃,潜入小区,不顾情感,残杀同乡,其行为连最起码的做人底线和社会道德都会唾弃,何况约束规范人们言行的法律评价呢?

身处纠纷化解一线的周春梅法官走了,她也曾是父母膝下的乖女儿,是丈夫身边的好妻子,是孩子心中的好妈妈,我相信:她眼中也有万家灯火,心中也有江河奔腾,办公桌上还有卷宗等她阅,家中尚有幼女望母归。我从未与她谋过面,千里之外的西南,艳阳高照,春暖花开,满怀沉沉悲痛和深深遗憾,无以言说,只有默默写下以上痛楚的文字。周春梅法官的逝去,或将成为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或将成为中国法治建设征途中排除干扰、司法公正的代名词。因为我相信: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不会改变;法官力排干扰、公正司法的决心不会动摇;法治中国的朗朗乾坤不会变色。

傲骨寒梅绽放日,法治之春已来临!

2021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五

1月16日,湖南省长沙市阳明山殡仪馆。天气一改之前的阳光明媚,阴霾重重。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周春梅的家人、同事、朋友,在静谧、悲伤的大提琴声中,与她作最后一次告别。压抑的哭声,回荡在冷冷的大厅。

1月12日一大早,周春梅因拒绝“打招呼”,遭同乡向慧报复,被残忍杀害。

这一消息宛如晴天霹雳,震惊社会。

“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凶手有多卑劣和残忍。”湖南高院副院长杨翔,原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在悼念文中直抒痛心与愤怒。

记者发现,在采访过程中、在大家怀念的字里行间,有一些词语总是反反复复出现,它们共同构成了周春梅的生命底色。

“勤奋”

在湖南高院怀念周春梅的视频里,几张照片闪回了这位女法官的童年岁月。穿着朴素布衣的小女孩,眼神里透出一股坚定。

来自湘西的周春梅,从小学习刻苦,1995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湘潭大学,成为了山沟沟里飞出的“金凤凰”。

周春梅读本科时,黄德华担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在他的印象里,这个普通工人家庭出身的学生勤奋好学,除了上课,就是在教室或者图书馆看书自习,年年拿奖学金和三好学生。

周春梅毕业那年,工作不再包分配。彼时,父亲下岗,母亲没有工作,弟弟正在读中专。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庭,本想继续深造的周春梅选择回到湘西,应聘到吉首大学。

然而,心中的法律实务理想总也无法忘却。一年后,周春梅考取了湘潭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再次回到校园。

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宇鹏是周春梅的同门。“导师带了我们三个学生,两男一女,春梅很争气,学习成绩和研究成果总是很优秀,倒是我们两个男生以‘看淡些’为由,不与她‘一般见识’。”

毕业时,周春梅获得了湘潭大学奖励优秀学子的最高荣誉“校长奖”,并考入湖南高院工作。

“我和春梅同一年进院工作。”湖南高院民三庭法官陈小珍是和周春梅相处了17年的同事,在追思会上,她含泪回忆着属于她们的过往。

两个年龄相当、同样热爱审判事业的姑娘,因一个被分到纪检组,一个被分到研究室,常常凑在一起交流不能在审判岗位工作的苦闷。

陈小珍回忆,周春梅那时候在纪检组负责内勤,其中一项工作是接收信访信件,并分门别类,这好像和她们想象中专业的审判工作相去甚远。“但春梅总是说,这也许是最好的安排。”

陈小珍说,法院本就是矛盾尖锐的高地,而那些信访信件是高地中的高地,常常充满着成见和偏见,而周春梅作为同事、朋友,总是给她很大鼓励,让她相信每一段经历都是最好的安排。

3年后,周春梅调入民一庭工作。这是周春梅业务能力成长、审判经验积累的黄金期。民一庭的案件争议大、标的额高,需要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利益平衡的功力。

2005年,湖南常德桥南市场发生火灾。“当时这个案子案情较为复杂,光卷宗就有100多卷,用大推车推着进来。当事人情绪激动,社会关注度也高。”民二庭法官王莉回忆,“这个案件分到了春梅手上,当时她的孩子还年幼。春梅接下案子,每天加班加点,不叫苦、不畏难、不敷衍。她说,到了业务庭,就是想办案子。”

有一起电厂建设工程施工案,历时多年,承办人几经更换,非常棘手。分给周春梅后,她顶着30多摄氏度的高温,亲自带团队到永州工地现场勘验。

当沉甸甸的122页判决书送到当事人手里时,当事人说:“周春梅办这个案子,我们心服口服。”

“善良”

“你的这份法律文书写得很不错!”

有一天,法官助理申昇被周春梅叫住,得到了一份笑意盈盈的夸奖。申昇惊讶于周春梅的敏锐,因为这份文书上面并没有署名。

“你们每个人的文书都有自己的风格,我一看就知道。你超出了我的预期。以后要更大胆一点、更自信一些。”周春梅笑眯眯地说。

“那天,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她的脸上,笑容是金色的。”申昇的眼眶里含着泪,“那一刻,还是法院新人的我,感觉到了这份鼓励带来的力量。慢慢地,我的工作和思维也染上了她的影子。”

谈到周春梅,每一个人都会提到“善良”。大家说,她总是在考虑别人、关心别人。

作为湖南高院“爱之光阴”团队的积极分子,热心公益的周春梅每年主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用自发募集的爱心善款购买奶粉、尿不湿慰问福利院儿童和患病儿童。

在2015年《中国审判》的报道中,周春梅这么说:“我们微薄的帮助,也许只能解决孩子一时的困顿。但我们希望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能让孩子坚定战胜困苦的信心;希望我们小小的善举,能让孩子们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和真情。”

法官助理刘寄清始终忘不掉,那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周春梅哭了。因为需要照顾两个小孩,周春梅早上必须送完孩子才能赶往单位,导致经常踩点到岗。她为此而深感不安,“感觉拖了庭里的后腿”,并表示一定会克服自己的困难,多办案子、办好案子。

“当时,春梅姐的手腕上还带着医院的手环,却还担心拖我们的后腿。”刘寄清浓重的鼻音带上了哭腔。

善良的光芒,总会照耀到当事人。

周春梅对当时还是书记员的龙菲说:“菲儿,审判工作不分大小,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岗位都有重要的意义。案卷虽然冰冷,但最后形成的裁判结果足以影响到每一个当事人的冷暖人生。”

周春梅喜欢用名字的最后一个字称呼熟悉的女性,柳,菲,艳,冰冰……一字一字,极尽温柔。甚至对杀害她的同乡向慧,周春梅在微信里也一直称她为“慧”。

“原则”

温柔善良的周春梅,也有刚强的一面。

“读研时,她经常和我交流学术问题。”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彭熙海是周春梅读研究生期间的导师。据他回忆,周春梅平日里温柔随和,但讨论学术时却不会轻易退让,“因为她认为那是她经过了独立思考后得出的结论,除非你的观点可以说服她”。

彭熙海说,学生时代的周春梅很有原则,看不惯不良社会现象,对弱者怀有一种天然的同情和悲悯。“她痛恨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东西,这种强烈的是非观、荣辱观一直贯穿始终。”

“柔中带刚,刚中有柔。”彭熙海用八个字评价爱徒。

2015年,武生律师代理的两个案子由周春梅受理。第一次接触周春梅,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时案子判赢了。第二个案子,又遇到了周春梅。

“我当时想套套近乎,说‘上次感谢您判我们赢了’。周法官打断我,说‘你不要感谢,不可能每个案子都判你赢,我们只根据案件中的事实来判’。”周春梅的回答,让武生汗颜,但他同时也十分真诚地感念周春梅的专业与对原则的坚持。

段小强律师则关注到了一个很小的细节。

“十多年来,我们当地律师圈甚至不知道周法官和自己周围的人有同学和朋友关系。除了案件交集,我们和她没有任何人情联系。”

周春梅的丈夫陈文曲是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曾经有过在律所执业的经历,为了任职回避早早辞去了这一身份,同门师兄胡宇鹏是律所合伙人,更不用说还有许多成为律师的法学院同学。

段小强给记者展示自己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微信群,“直到看到胡宇鹏律师的悼念文章之后,大家才知道这一层关系”。

“朴实”

大山里走出的周春梅,把朴实刻到了骨子里。

2013年,向英从军校转业到湖南高院,遇到了当时还在民一庭的周春梅。时隔8年,她仍然记得第一次见到周春梅的样子——戴着眼镜,扎着简单的马尾,衣着不起眼。

“女同志谁不爱美啊?但春梅总是埋头办案,没有时间打扮。尤其在年底结案的时候,为了争分夺秒,她总是怎么舒服怎么穿,头发乱了也顾不上打理。”

和很多人一样,周春梅会为了优惠价在“双十一”凌晨下单,会在商场逛到好看的衣服时,打开网购平台“价比三家”。

面对总是网购衣服的妻子,丈夫陈文曲有时候会开玩笑:“你啊,又买便宜货。”

这个时候,正在试穿衣服的周春梅就会开开心心地边照镜子边反驳:“怎么啦,我穿这一身‘便宜货’,不是蛮好看的嘛。”

1月5日是周春梅的生日,陈文曲每年都会为妻子准备礼物,今年也不例外。

同办公室的刘柳是周春梅无话不谈的姐妹。据她回忆,当时,周春梅看中了一枚戒指,但犹豫了很久都无法下定决心。

“戒指好贵啊,干脆并作两年的生日礼物吧。”

但这一“并”,就再也没能送出。

如今,周春梅的遗像端正地摆在陈文曲书房书桌对面的柜子上方,曾经令人艳羡的全家福倒扣在桌面上。从青春年少时一路走来,两人不仅是夫妻,更是彼此的良师益友、精神伴侣。

“春梅与我交流审判实践的心得,我从学术和理论的角度与她探讨办案。我还会把她审过的案子结合理论,作为授课的范例,学生们都很爱听。”

念及此,陈文曲低头沉默片刻,拼命压抑着痛苦:

“我好想再和春梅说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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