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书笔记与感悟优秀范文10篇:中国魂(2)

福萍 200分享

  《阿Q正传》读书笔记与感悟范文四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在读书时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来逃避现实,因此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阿Q正传》读书笔记与感悟范文五

  鲁迅先生虽然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世界,但他对人的理解却有自己独有的一方面。当然,这也与他所生活的那个年代,那个时局有很大的关系。

  今天决定写的是读《阿Q正传》的报告。为什么选这篇文章呢?主要原因有两个:

  ①文章长,可以有更多的素材去寻找、发挥。

  ②好理解 。对于我来说,这篇文章是除了那些被选入教科书的文章以外,理解的最好的一篇文章了,至少我看完了。其实也还有其它的原因,不过我想有这两条,应该就足够了。

  文章主要讲述了, 在一个思想闭塞的农村小镇未庄里,有一个身心受到严重残害的落后的典型农民——阿Q。他既无家无地位,也无固定劳动职业,只能以出场劳力为生,备受残酷的压迫与剥削。但他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的地位,却从“精神胜利法”自我陶醉。阿Q从盲目的自尊自大到可悲的自轻自贱,是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环境里人们的典型性格,处在当时社会,革命是一定的,而阿Q的阶级地位决定了他欢迎革命但他不了解革命,认识糊涂,精神麻木,结果被封建地主枪毙示众,结束了他的一生。

  这篇文章是在二十世纪辛亥革命的时候写的,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方法对这个社会的腐朽、人们思想的落后、精神的迷茫,进行了严厉的抨击。而对于阿Q的一生,却是感到悲哀和惋惜。鲁迅先生用他的笔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那时中国底层人民的生活。阿Q一文共有九章,而第一章的序则是对阿Q性格的一个大体概括,以及《阿Q正传》的来源,为什么要写《阿Q正传》。只是对于后面的内容,终究理解的还是不够透彻,大概是因为我并没有身处那样的环境,那样的心情吧。当然也没有鲁迅先生那样深厚的文学功底。那么,下面就简单描述一下我的理解。

  在读过序之后,我对后面的内容倒产生了一些兴趣,阿Q是一个过分自尊的人,他头上的癞疮疤,不准别人提,甚至近于“赖”的音都不行,从这里是可以看出的,而每次人们都爱与阿Q打趣,然后便是一场恶战,不管是口角还是直接动手,最后总是会有阿Q被拽住辫子往墙上撞的一幕,看到这里,我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阿Q头上会不会是这样来的?真是一个可悲的人。阿Q每次被碰头后,便会使用他的“精神胜利法”重复着“儿子打老子,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读到这里,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是应该嘲笑他呢,还是同情他呢?心里五味杂陈,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阿Q的优胜心理,倒是让他省下不少心思,可是“精神胜利法”也不是万能的。比如遇到了王胡,和他打了起来。虽然结果还是一样的被撞墙,但阿Q着实感觉到了屈辱,在他的心里,王胡不配和自己动手,这也说明精神胜利法的失败。

  下面提到了关于当时最重要的一个话题了,那说是剪辫子。鲁迅先生在前面早就写过一篇文章“头发的故事”,具体说明了在当时社会有辫子不行,没辫子也不行的尴尬情境。阿Q因进过几次城,所以感觉自己见了世面,但是在他眼里,辫子是中国人的标志,没有辫子那便是“假洋鬼子”,于是乎,因为这个他遇到了第二件屈辱的事,他又被打了,还是被他最看不上眼的假洋鬼子打了。他的精神胜利法又起了作用,到了酒店门口,他已然忘却了。在酒店门口遇到小尼姑的事儿,让阿Q觉得自己应该找个女人了。可是,因为这个他又开始了一段悲惨的故事,到了赵家做工,他看上了吴妈,结果让人打得落花流水,还把自己的破布衫丢了。鲁迅先生用他的文笔,描写了阿Q对女性态度上不干净的思想,以及他封建思想的毒素。

  小D,一个不具体的名字,抢了阿Q的饭碗。他没了谋生的能力,只能到菜园里偷东西,还被黑狗追。最后进了城。进城后的阿Q有了短暂的中兴,也短时的满足了他的虚荣心。然后好景不长,随着阿Q的底细被披露出来后,人们又由对他的“敬而远之”到“斯亦不足畏也矣”,更说明了世态的炎凉,人们的愚昧无知。

  对于后面的革命部分,确实没有看的太懂。阿Q的革命要求是模糊而幼稚的,最后,阿Q被枪毙示众这样的悲剧结束。在当时的社会,人们的思想扭曲,精神麻木。鲁迅先生看到中国人的病因不在于医人,而在于医心,所以他决定弃医从文,用他那无形的笔去唤醒中国大众的心,来共同抵抗外来侵越者,让中国大众醒过来。

  《阿Q正传》读书笔记与感悟范文六

  鲁迅这个名字想必大家一定听说过,他是中国伟大的文学家,他的作品也家喻户晓。他的作品对我们有着深刻的影响,想必这也是他在文坛永不衰落的原因之一吧。

  他的文章思想深邃,形象典型,风格独特,充满着强烈的人文主义色彩和民主忧患意识,蕴含着一种深情而热切的希望与召唤,深刻地影响着我们这个民族的精神与文化。

  在我读过《阿Q正传》之后发现,他的文章正是有着这种特点。他把目光集中到了社会的最底层,描写这些底层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从鲁迅的作品中我们可以发现,在那个封建落后的时代,底层的劳动人民是何等的辛苦。他们必须起早贪黑,日日夜夜地工作,还不一定都够让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吃饱穿暖。封建的政治制度,使人们遵守这样那样不合理的规矩。他的作品流露出他对民主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渴望,和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

  生活在那个时代,鲁迅于上下求索的彷徨中发出的一声振聋发聩的呐喊,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发人深省。它划破了冷暗的夜空吹响了向封建社会宣战的号角,祛除了人们精神上的痫疾,审视了人们麻木的思想,带领我们冲破这茫茫黑暗。

  鲁迅众多的小说中,我还是最喜欢《阿Q正传》,它不同于其他作品那么哀重,它有着它独特的幽默和洒脱,但不得否认的是,作品的灵魂依旧隐藏着鲁迅固有悲凉。

  《阿Q正传》中有许多细节描写,让我觉得非常好,鲁迅良好地写作经验使这些描写十分生动传神。例如:“阿Q伏下去,使尽了平生的力气画圆圈,他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但是可恶的笔不但很沉重,并且不听话,刚刚一抖一抖的几乎要合缝,却又向外一耸,画成瓜子模样了。”

  《社戏》中的童真趣也令我感到十分有趣。书中鲁迅和儿时的伙伴一起看社戏,偷豆子这些事情,也使我回忆起了儿时关于我自己的童真童趣。

  在我小的时候爷爷经常看报纸,每天午休过后,爷爷都会坐在院里的摇椅上看报纸。而我就总是在一旁偷偷观察着爷爷。爷爷戴着老花镜,坐在摇椅上,阳光洒下来,椅子一晃一晃的,爷爷的白胡子在阳光下也仿佛镀上了一层金。我望着爷爷的样子,突然也很向往。想像爷爷那样坐在摇椅上,一晃一晃地带着眼镜看报纸。

  所以第二天我早早就吃完饭,跑到院子里,爬上爷爷的摇椅,坐在那里沐浴着阳光,我拿起一旁桌子上摆放的眼镜就开始往眼睛上戴,一开始怎么也戴不上,好不容易戴上了,怎么什么也看不清啊,而且头还感觉晕晕的,我赶紧将眼镜拿下来,嘴里嘟哝着:“什么啊,一点儿也不好玩。”随后,我便躺在摇椅上,一晃一晃地睡着了。孰不知这一幕早已落入了爷爷的眼睛,他的眼里则洋溢着地对我无尽的宠爱与无可奈何。

  儿时是快乐的,那时我们无忧无虑,不用想那么多的事情,也不用去为自己的生活所烦恼。但长大以后我们所要考虑的事情也就多了,我们要为我们的未来规划,我们要去走一条什么样的道路,我们以后要过什么样的生活,想要获得更好的物质条件,现在的我们就必须好好学习。只有努力学习,才能使自己以后的生活更好,才能使自己的祖国变得更加强大,而不是像小说中写的那样懦弱,任人欺凌。

  鲁迅的书中,有好多为生活拼搏的,那些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真实写照,十分悲惨但却又无比真实。

  从这本书中,我读到了许多,同时也读懂了许多。我们如果想要未来过得更好现在就必须用汗水和鲜血去开辟那充满着荆棘的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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