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六年级3000字读书笔记大全精选5篇

廷峰 1172分享

  我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文中精彩的部分或好词佳句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读书要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这“手到”就是读书笔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六年级3000字读书笔记大全精选5篇相关模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六年级3000字读书笔记大全精选5篇(一)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3000字

  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出生于纽约的一个犹太富商家庭,他在15岁时就被父亲送到宾夕法尼亚州的一所军事学校。1936年塞林格从军事学校毕业。塞林格在纽约的时候就开始向杂志投稿,其中大部分都是为了赚钱,但也不乏一些好文章,其中包括了《香蕉鱼的好日子》。二战中断了塞林格的写作。战争令塞林格恐惧,他之后写了多本以战争为题材的书。1946年塞林格退伍,回到纽约开始专心创作。他的第一本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1951年出版,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塞林格一举成名。塞林格擅长塑造早熟、出众的青少年的形象。《麦田里的守望者》获得成功之后,塞林格变得更孤僻。他在新罕布什尔州乡间的河边小山附近买下了90多英亩的土地,在山顶上建了一座小屋,过起了隐居的生活。他虽然从未放弃写作,但他在1951年之后,就很少公开出版自己的作品。他后期的作品也越来越倾向于东方哲学和禅宗。看到这里,让我不禁想到了重要的一点,霍尔顿的身上折射出了作者的影子:内心孤独却又坚守理想。

  进入正文。小说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菲尔德,他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投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他却不愿读书,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第四次被校方开除。而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女。*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后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囚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后一起回家。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因为他的内心十分的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但周围的一切却又让他如此的失望与无奈。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文章的最后,并未详写霍尔顿如何回家,受到父母怎样的对待等等,而是给读者留下了一个广阔的想象空间和一缕悲凉在额头上空盘旋。

  纵览全书,小说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故事情节及脉络还是较为清晰明了的,采用大量的插叙倒叙以及回忆式的写法,使其又不乏生动曲折之感。

  仔细分析一下主人公霍尔顿,发现他虽然有丑恶的一面,放纵的堕落与沉沦,但我觉得作者实际上是要反映的,是他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理想的纯洁的一面。他的理想很简单,就是在这样一个假模假式的,令人腻烦社会上顽强的生存下去。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他读书,只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起初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的,这位老师对他的话“一个不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像是一条渗透着浓厚利己主义和功利主色彩的资本主义信条,污浊着霍尔顿的心灵。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则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他最讨厌看*,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他无法为自己设想出在社会上的立足点,最后只能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

  我为他的不幸遭遇感到惋惜,因为他的确是个很有灵性的孩子,他可以说出“天气冷得像巫婆的奶头”这样让*吃一惊又拍案叫绝的话,他在描述周遭时是多么犀利的冷嘲,说到自己纯真的弟妹时又怎样在玩世不恭的话语里透出无往不在的温柔。文首那段话是霍尔顿对妹妹菲苾发自肺腑的话语,那是多么明朗又纯美的画面:金色的浪潮柔柔滑过幼小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自由自在地奔跑,而霍尔顿则守护着他们,不要再让这些孩子如他一样堕入深谷般的虚无,他们不会忧伤,不会有阴翳的绝望,永远不会在暗中挣扎,渴求光明又遥不可及,永远不会让率真的天性蒙上伪善……我想象着霍尔顿面对妹妹天真的脸说这话的神情,怀着对另一个世界的希望,双眼朦胧又明亮……

  与霍尔顿相比,我们对困惑和烦恼已经习以为常,因此我们更应把眼光投向我们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拥有自己的理想与抱负。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更何况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理想是人生的指明灯,它能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未来。没有一个人的经历是一帆风顺的,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总会经历很多挫折与不幸,但我们何必气馁,自暴自弃?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我们坚持心中的理想,它就不可怕,并且很快就会过去。人生就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总要苦一阵子。坚守我们的理想,在失败中振作,在振作中奋发,在奋发中取胜,这才是我们需要的精神。也是我从《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所读得的一点启发。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棋牌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等……

  天啊!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六年级3000字读书笔记大全精选5篇(二)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000字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六年级3000字读书笔记大全精选5篇(三)

  所谓路遥知马力,其实第一次接触作家路遥是缘与他的名字,所以自己曾无聊得念叨过一段时间,但慢慢的也就把他忘掉了,后来很偶然的机会从同学那里知道他是个作家,但,仅此而已,压根不晓得他有什么旷世之作,也猜不起他在文坛单凭什么能有自己的盛誉。。。直到自己在一个路边小摊上看到《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才真正的从骨子了解到一个作家,认识一段历史。

  平凡的人徘徊在平凡的世界,脚踏实地的迈着人生的每一步,或是充满了荆棘,或是经历了大风大浪,但他们演义的终究是属于自己的生活,是现实让他们慢慢的明白了人活着其实不是只是等待和价值的等价交换,知道了人明明处在水深火热,但为什么还垂死挣扎的活着,也同样晓得了在舞台上怎么诠释自己的角色。。。也之所以他们想了这么多本不该想的事,有了这样对生活的无限投入,很多平凡的人才会有了脱胎换骨的转变,有的人会弃恶走向了善,(诸如孙少平的姐夫就是如此的)有的人又从善变成至善,体现出做人的一种真善美的本质,尽管命运有时候会捉弄一下那些用心体验生活的人,但他们活的终究是不平凡,所以平凡的人往往拥有不平凡的人生,这也就司空见惯,不足为怪了。

  据说,路遥是利用六年的时间花在了这本书上,内容贯穿了十年间社会历史的动荡变迁,并成功刻画了在此历史过程中各个人物的变化和人与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田,孙2家,包括金家错综复杂的关系,就不再是单纯的深究一段时期内人的生活状态,也在某种层面上再现了时候人们的原貌,囊括了平凡的人的爱情,友情。。。现在我就简单的举3个典型的人物代表

  1:孙少安是孙玉厚家的长子,虽然是中学毕业,但是家境的贫寒让他过早地踏上了社会,与父亲一起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成了家庭的主心骨。他干活是一把好手,所以成了生产队长,而且是有名的一队队长。也因为家境的限制,他忍痛放弃了田润叶对他的感情,娶了一位朴实的山西姑娘。因为穷,许多人看不起他们,但是生活的艰辛使他逐渐成熟起来,也使他不断想方设法地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办起窑厂烧砖,在经历了不少苦难后,他终于成了村里最先富起来的农民,让别人对他刮目相看。虽然有他思想的局限性,但是这样的人物无疑是农村改革中的先进代表,是真实的。

  2:他的弟弟孙少平是个有志青年,高中毕业后,也是因为家境的贫寒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踏上了社会。他为人家打短工,由于肯吃苦,差点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他又到城里打工并赢得了同学田晓霞的一段爱情;他后来又光荣地当上了煤矿工人,当上了工段长,成了模范。生活没有压垮他,反而磨练了他,使他不断成熟起来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3: 田晓霞的父亲虽然是省委书记,但田晓霞没有躺在阳光下,而是通过自己努力成为了一位光荣的记者,并最终在一次抢险中殉职。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对孙少平的爱情可以说是轰轰烈烈,虽然他们之间的地位悬殊如此巨大。

  记得不久前还在书上看到过寻根文学一度风行,寻根文学也因此受到过文坛的质疑,他们认为文学的笔锋不应该只指向过去的故事,而是要写些以后带科幻性质的书,也不为一件坏事,但是无奈于现在中国的幻想类小说只简单的停留在玄幻小说的层次上,大多仅供娱乐,诸如郭敬的经典之作《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台湾作家萧鼎的《诛仙》包括很多类似的书,只能作为快餐文化走进广大受众。相比很多庸乱的的一些记录历史的书来说,我倒觉得80年后的一些文学作品到现在风靡的网络文学写的更活点,也显得更丰满,他们尽管在文学上没有太多深邃的东西,但是终究是一种进步,而不象寻根文学那样,读者群只局限在过去经历过的人身上,并且大都拿不出经典,很多时候压根存活不了多长时间。再者说了以前提到的是“作者之死”到现在的“读者之死”,一个作家若真想走的稳当一点,走寻根路线还是需要做好思想准备的。当然,《平凡的世界》虽然也是写了过去的故事,但不同的是,作者用了6年的时间,真正的深入了生活,真切的感受到那个年代的人们是如何在一条线上挣扎或是奋斗的,用心灌注的作品,自然不同于码字,他更容易同读者引起一种共鸣,所以它的出现仍可以被读者看重,并成为一部经典之作。

  这里我只想说说孙少平以及田晓霞,因为他们的生活经历,感情经历使我印象最深。少品是一个不屈于现状但是又不得不被生活枷锁束缚的人。从刚开始清贫的求学生活,就对他的思想以及以后的人生道路影响很大。再加上郝红梅对他的背叛,使他始终在被动,无追求的状态下活了很久。直到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丝丝曙光,使得少平觉得晓霞如仙女一样神圣高贵,使得他离开村庄踏上去城里打工并最终在煤矿挖煤的生活道路。田晓霞是一个高官的孩子,但她丝毫没有那些纨绔子弟的骄横与任性,从她对少平一次次的示爱,一次次的鼓励中可以看出来。

  疏于文笔有限,不太能把我的想法完完全全的写出来。所以先写出那么多,便于以后补充吧。

  印象最深的场景:

  1.晓霞发现少平在工地的住宿环境后,偷偷的给少平收拾了屋子,换了被褥,并写下纸条:“不要见怪,不要见外,田”

  2.晓霞在被洪水淹没的时候,最后在眼前出现的是少平向他伸出的双手。

  3.少平得知晓霞去世后,依旧履行当初两人的承诺来到了那个树下。

  4.金波独自跑到找不到那个对唱的女孩后,独自一人在大街上唱他们以前唱的歌。

  5.润叶与向前感情经历得强烈反差。

  6.少安敢为天下之不为提出包产到户得想法。

  7.少安没有拿钱投资拍三国演义,为双水村重修了小学。

  8.田福军官场上得曲折经历。

  二。 平凡的世界,不平凡的人生

  无论性别、种族、贵贱、贫富……每个人都有他的尊严。也许因为生活的不同,人们会在许多地方遇到坎坷和磨难,但是,只要认真面对生活,努力过好每一天,那么,在平凡的世界里,也会有不平凡的的人生。这就是我读完《平凡的世界》后最大的体会。当初是我闲暇时打算以此书打消时光的,然而这部书却以非凡的魅力打动了我,吸引着我如饥似渴地读了下去,并且一口气把它读完了(两天内)。唇齿留香,读完后的我精神上从未有过如此的充实,书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地不断在我脑海中浮现……虽然书中所刻画的年代与我们的时代有了一段距离,然而,她与我们的生活是那么息息相关,意义是那么重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许久没有遇到过的好书。那她为何如此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呢?我想不外乎两个字——真实。

  “只有不丧失普通劳动者的感觉,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社会历史进程的主流,才有可能创造出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这是作者路遥的原话。我想,没有认认真真体会过劳动的人是读不懂这句话的。什么是劳动?劳动就是热爱生活,就是创造幸福的过程。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金波、田晓霞……哪一个不是通过劳动体验到了创造的幸福?我总觉得这本书是为劳动者而写的,因为没有哪几本书是像这样长篇大论歌颂劳动者的。尤其是对那些底层的劳动者们进行了浓墨重彩的刻画,努力奋斗、执着追求幸福的孙少平,不甘人后、勤劳致富的孙少安,一心追寻理想爱情的金波……如果你用心去读了,你会发现,他们也许就在你的身旁。

  路遥把六年的时间用在了这本书上,写了十年间社会历史的动荡变迁,并成功刻画了在此历史过程中各个人物的变化和人与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小说第一条线索是在我们国家政治生活的动荡下,各个时期给农村生活带来的变化,也描写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和变化。的狂热,给农村带来了灾难;改革的春风给农村带来了希望。

  各个人物都在改革的潮流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恶成了善,善变得更善,文中始终洋溢着作者对生活的积极态度,高唱着主旋律。

  由于作者的生活体验的时间长与体验的真实,因此人物都是非常有血有肉。其中有几个人物给我影响最深刻,也从心里打动了我。

  孙少安是孙玉厚家的长子,虽然是中学毕业,但是家境的贫寒让他过早地踏上了社会,与父亲一起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成了家庭的主心骨。他干活是一把好手,所以成了生产队长,而且是有名的一队队长。也因为家境的限制,他忍痛放弃了田润叶对他的感情,娶了一位朴实的山西姑娘。因为穷,许多人看不起他们,但是生活的艰辛使他逐渐成熟起来,也使他不断想方设法地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办起窑厂烧砖,在经历了不少苦难后,他终于成了村里最先富起来的农民,让别人对他刮目相看。虽然有他思想的局限性,但是这样的人物无疑是农村改革中的先进代表,是真实的。

  他的弟弟孙少平是个有志青年,高中毕业后,也是因为家境的贫寒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踏上了社会。他为人家打短工,由于肯吃苦,差点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他又到城里打工并赢得了同学田晓霞的一段爱情;他后来又光荣地当上了煤矿工人,当上了工段长,成了模范。生活没有压垮他,反而磨练了他,使他不断成熟起来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田晓霞的父亲虽然是省委书记,但田晓霞没有躺在阳光下,而是通过自己努力成为了一位光荣的记者,并最终在一次抢险中殉职。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对孙少平的爱情可以说是轰轰烈烈,虽然他们之间的地位悬殊如此巨大。

  这些可歌可泣的劳动者们就是在路遥笔下显得丰满而又光彩照人。同时,活生生的不仅是他们的人,更还有他们的精神:直面生活,热爱生活,不断追求自己的幸福。而生活也没有欺骗他们。从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我们民族的希望。他们才是生活的强者,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脊梁!鲁迅先生说得好,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把这个精神用在我们的工作中,那么何愁事不成?面对挫折,面对困难,我们要的不是退缩,而是奋进!人生来不是为被打败而生的。轰轰烈烈的只是少数,社会更多的是需要我们这样默默无闻的劳动者。人可以贫穷,因为我们有时无法选择;人可以地位卑微,因为我们也曾经努力过;人也可以动摇,因为我们无法避免受伤。但是人决不能没有精神!因为我们也有自己的追求。人生一世,草木一春。作为我而言,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学生,但是我的岗位决定了我不能虚度年华,因为我们面对的是国家的未来与希望。我们有这个责任指引他们前进,导向他们理想的生活。

  国家需要精英,但是更多需要的是平凡的人们,因为社会需要他们来支撑,他们才是社会的中流砥柱。在平凡的世界里,开创不平凡的的人生,这正是我们应取的人生态度。

  六年级3000字读书笔记大全精选5篇(四)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是一首田园诗,大海就是大海,不是拜伦式的,不是麦尔维尔式的,好比荷马的手笔:行文又沉着又动人,犹如荷马的诗。真正的艺术家既不象征化,也不寓言化——海明威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但是任何一部真正的艺术品都能散发出象征和寓言的意味,这一部短小但并不渺小的杰作也是如此。”美国艺术史家贝瑞孙是这么评价《老人与海》的。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老人与海》中所构想的世界。因为书所有的“灵魂”不同,自然那个所构想的世界也不一样。而我所指的“灵魂”,就是每本书,其自身要表达的思想,或者愿望。

  看《老人与海》这本节的时候,我会经常性的感觉到老人仿佛是海中一条久经沙场的大鱼,也许这样的形容不准确,或者说老人就是海,可却是历尽沧桑的海。老人的眼睛如文中所提一样,时间在变老,可那双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

  老人与小孩都时常用谎言去修饰那穷迫的生活,小孩对老人的尊重甚至充满了崇拜,他对老人的信心有增无减,并不断地激励他、照顾他。我有时在想,老人就像一条大鱼,虽然身疲力尽,可是绝不向大海和渔人屈服。老人的身体、力量在逐渐缩小,可老人那长年积累的经验和技巧促使他存有信心,能捕捉到大鱼的信心。

  老人始终做着与别人不同的事,他做的是别人敢想而不敢做的事,虽然有许多人不理解他,可他照样做。老人在海中经历了太多的事,当他捕到一条大青花鱼的时候,也兴奋的嚷了起来,经过两个多月来,他没有捕到一条鱼的事实,他开始自言自语,在海上交谈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这仿佛成了所有出海的渔人之间的一种品德,可老人却由于孤单也许有其他的外在因素,促成老人嚷出了自己心中的话,老人渴望遇见走失的鱼群,因为大鱼肯定会在其中,老人在八十五天的时候用大青花鱼做为诱饵,太阳在他的脑后,海岸远离了他,在他的视眼里有的只有一片一望无际的海与那青青的山。

  《老人与海》却是一本能让人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的书,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受到挫折、失败还有许多负面的情绪,许多人因此而消极、失去对生活的热爱。而《老人与海》却刻画出一个与大海搏斗,在艰难的环境下,奋力生活的老渔夫。大家应该记得,在书中提到过,老人的渔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是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着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但是,他没有放弃,仍然出海捕鱼。而在现实中,某些人却不能坚持,面对挫折就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逃避。和那已经生活窘迫的老渔夫相比,那些逃避的人真的是不知道什么才是挫折。我们可能会因为考试的失利,而对自己失去信心。或者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暴自弃。在那时候,想想这个坚强的老渔夫,他是如何面对生活的。自己的心,自然就会释然许多。

  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己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但是,他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他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最后一次捕鱼,他抓到了一条大鱼,可是,在回港的路上,他碰到了鲨鱼攻击,他毅然拿起鱼叉捍卫自己辛苦得来的劳动果实。虽然,最后那条大鱼被鲨鱼吃光了,只剩下白色的骨架。但是,老渔夫那种不言败的精神,虽然最后失败了,但是他勇敢去付出的那种行为,却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无论是与书中那个老渔夫相比,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与那些艰难生活的人相比,我们的生活已经是很好的了,我们更应该热爱生活,并且学会坚强的面对一切的挫折。我们的路还有很长,在今后我们会遇到比曾经更加多的,更加严重的挫折与失败,但我相信,只要想到那个老渔夫,他的坚强和对生活的热爱。我们也会学着坚强,自己面对困难!

  六年级3000字读书笔记大全精选5篇(五)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挥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世人的遗憾和指责······

  一次偶然的邂逅,让我看到了《红楼梦》,于是我认识了她——林黛玉。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

  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面对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男人,管他什么金玉良缘,她所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呢其实根本不用问就知道,是包*奶的宝座.可是我又不禁反问,难道世上真的有喜欢孤独的女人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黛玉的更令人叹惋.她最需要的不是什么爱情的灌溉,而是自由!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更不敢勇敢地追求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她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再有就是,妙玉,晴雯之类了.妙玉虽以"槛外人"自称,然而青春芳龄的她,却难做到出家人应有的置身红尘外,无情无欲清净无为.宝玉过生日,她会送上粉红信笺,上面写着"槛外人妙玉恭肃遥祝芳辰",宝玉则是经岫烟授意回帖"槛内人宝玉熏沐谨拜",这一"外"一"内",看似调侃,朦胧中也蕴涵着几许情意.可惜宝玉对妙玉即便有情也是敬重之情居多,偶有世俗之情一闪而过他也会当作是一种罪过,惟恐亵渎了圣洁高贵的俏丽女尼.这便是妙玉的悲哀了……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因为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但是,她的人品难得,光明磊落,刚直不阿,在大观园的环境中,终是没有容身之处,说实话我非常喜欢晴雯这个角色的性格,不说喜欢她的原因是,爱情的吸引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类人,我想择偶是不是要找晴雯这样的人呢呵呵,考虑中……

  至于湘云与宝玉的关系,我一头雾水.说来史湘云,乃是周汝昌老先生的最爱.我想是因为湘云兼有黛玉的才气和宝钗的大度吧!"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湘云的结局到底如何,雪芹先生没有写完,"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一说,湘云因麒麟由妙玉周全,最终与宝玉结为连理.一说,湘云夫婿卫若兰死后,史府抄家,湘云沦落风尘.宝玉和湘云的感情是很微秒的,我这个凡夫俗子是不可妄自猜测的.

  纵观红楼梦,这块石头沾染的胭脂味还真不少.爱情的产生有一千种开始,但结局却只有两个,而是曹雪琴的高妙之处就在于,爱情的产生有一千种开始,结局却都是红颜易老,人去楼空。说老实话,我真有点幸灾乐祸了.但是反过来想一想,这又是一部悲剧,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悲剧.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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