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5000字读书笔记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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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城》5000字读书笔记范文五篇(一)

  “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这一周实习之余,断断续续花了九个小时,终于把闻名已久的《围城》读完。看完后内心是比较沉重的,即使我并未踏入与婚姻相关的生活,但是依旧觉得作者描写的细节过于让人感同身受。

  主角当然就是方鸿渐,这个人物真的让我矛盾到极致。首先当然是厌恶,“半吊子”方鸿渐出国留学却荒废学业,以致沦落到“买学位”去应付家里人。然后一切对他的解读都始于那艘从法国驶往中国的船上。

  方鸿渐本身是一个渣男无疑了,先是在船上遇到的鲍小姐,据说鲍小姐姓鲍是源于“鲍鱼之肆是臭的”。而方鸿渐对鲍小姐屡献殷勤以及勾搭成功,我的看法是都是因为他所贪图的一种刺激感,毕竟鲍小姐是有婚约在身的“有夫之妇”,可能别人碗里的吃着更香?而后,当鲍小姐对方鸿渐嗤之以鼻之后,为了填补内心空虚,他又转向苏小姐。若没有这一转,当然之后的故事就没办法推动了。

  苏文纨和方鸿渐早已认识,我是感觉她对方一直都十分上心,但却自命清高地不愿意放低身份。但只要方鸿渐肯主动迈出一小步,她就会朝向她一大步。所以在鲍小姐之后,她也丝毫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替补人选,而是对方表露出善解人意的一面。当然,渣男方鸿渐在下船后急切想摆脱和苏文纨之间的纠葛,我甚至觉得方鸿渐本身是一个比较恐婚的人,文中多次提到他很害怕女方将终生托付给他。换句话说,也许他是一个不太愿意主动负责任的人吧。

  苏文纨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女生,我觉得可能每个人身边都会有这样类型的人吧。她没有最爱的人,她也不可能会对每段感情真的完全交出自己,因为她最爱的人,永远都是她自己。但是这样的人,通常也真的会有很多人喜欢,因为不可否认,她是有一定的才情的。她最享受的也是很多男人围着她一个人转,为她争风吃醋的那种众星拱月的感觉。甚至在她一冲动之下(个人觉得她是出于冲动以及对自己自尊心的维护)答应了曹元朗的求婚后,她依旧希望旁人矢志不渝地爱她直到曹去世后还守护着她。

  而这众多的追求者中,跨越时间周期最长、最难以忘怀的当属赵辛楣。可惜

  “她跟辛楣的长期认识并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罢,你没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春日。”

  第一感觉真的对她来说很重要吧,因为对方鸿渐一开始有好感,之后无论他做过多少伤害苏的事情,她都可以一笑置之,直到两人确确实实地决裂。反之,由于对赵辛楣毫无感觉,即使他一直陪伴,屡献殷勤,都视而不见。甚至每每赵方两人暗自较劲(当然大多数时候都是赵辛楣在吃醋而挑起),苏文纨百分之百都是在帮方说话。一开始方还会反驳,但他发现苏文纨似乎认为他的反驳是在为了自己争风吃醋后就赶紧选择沉默不语。他的渣,应该就是虽然不喜欢,但却不拒绝,也不想负责任,让女方一直误会下去。甚至在他遇到让他心动的唐晓芙后,他依旧和苏小姐保持这种暧昧关系。

  当然,最后让他肯断掉这条红线的原因,也是对唐小姐那确切的喜欢吧。虽然我一直觉得,方对这些女生的喜欢也都不太真实,但不得不说,他那失恋的状态描写,真的宛如一个“失恋者”。

  “有人失恋了,会把他们的伤心立刻像叫化子的烂腿,血淋淋地公开展览,博人怜悯,或者事过境迁,像战士的金疮旧斑,脱衣指示,使人惊佩。鸿渐只希望能在心理的黑暗里隐蔽着,仿佛害病的眼睛避光,破碎的皮肉怕风。”

  还有当赵辛楣向方鸿渐描述自己去苏小姐婚礼时遇到唐小姐,当“唐小姐”三个字刚出口,鸿渐的心沉重一跳,

  “‘那最好!不要提起我,不要提起我。’鸿渐嘴里机械地说着,心里仿佛黑牢里的禁锢者摸索着一根火柴,刚划亮,火柴就熄了,眼前没看清的一片又滑回黑暗里。譬如黑夜里两条船相迎擦过,一个在这条船上,瞥见对面船舱的灯光里正是自己梦寐不忘的脸,没来得及叫唤,彼此早距离远了。这一刹那的接近,反见得暌隔的渺茫。”

  真的就是能从中感受到那种,渴望自己喜欢的人能够听到自己的名字的期待破灭的感受,但是或许这是最后一次他为唐小姐切实心跳的时刻了吧。因为之后他就和赵辛楣一行人踏上了旅程。这个旅程,或许也可以算作他的婚姻的基础奠定。

  又不得不感叹,每个女人或许都是天生的演员,孙柔嘉女士无疑可以获得本书的奥斯卡。最初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平凡单纯的小女孩,并且我总从字里行间感受到她对方的特殊感情,还暗自担心,害怕她深陷下去,最后又被渣男辜负。万万没想到她可不简单,当然方鸿渐不是赵辛楣,永远不会看的那么清楚,所以确实上钩了。孙小姐也从一开始的“白月光”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斤斤计较无理取闹的泼妇形象。可以说后几章的故事情节推动实在特别快,半开玩笑地订婚、离职、结婚、回上海,一下子发展太迅速,使得两人之间的矛盾递增。甚至最后的结局也是以一场令人揪心的争吵结尾,而这些矛盾在我看来是有几个主要原因的。

  第一,兄弟情与夫妻情。

  初读这本书,我找不到任何一个让我觉得能“喜欢”的人物,每个人都被塑造得栩栩如生,很真实的人,所以都有缺点,不再带有“主角光环”。之后,我其实很喜欢赵辛楣,他是一个有能力且情商很高的人,加之他的深情,让人为之动容。即使他一直努力说服自己

  “我近来觉悟了,决不再爱大学出身的都市女人。我侍候苏文纨够苦了,以后要女人来侍候我。我宁可娶一个老实、简单的乡下姑娘,不必受高深的教育,只要身体健康、脾气服从,让我舒舒服服做她的Lord and Master。我觉得不必让恋爱在人生里占据那么重要的地位。许多人没有恋爱,也一样的生活。”,

  可是当他见到神似苏文纨的汪太太后,眼神便像胶一样地在她身上了。痴情的人似乎在我这里是加分的,但是可惜方鸿渐情商太低,竟然把自己和兄弟之间讨论孙小姐的话全盘托出,在她心里种下一根刺,此后无论怎样都对“赵叔叔”再也无法顺眼。而鸿渐一直都觉得辛楣是个好朋友,所以夫妻俩的很多次争吵的导火索都是赵辛楣。

  第二,爱的不对等。

  孙小姐其实是喜欢方鸿渐的,比如从家里的老妈子偏心自己时,她总会去劝说让她不要只对自己好,比如她当外人的面其实是从不会给方鸿渐难看的。初始两人吵架时候,我惊觉方的脾气甚是温柔,很多次孙无理取闹,他都能耐着性子去哄她开心。但是次数多了以后,可能也倦了,两人就开始互戳痛处。并且我之所以觉得爱的不对等,是因为方鸿渐说过

  “可见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资本了。”,

  “可能就为了唐晓芙,情感都消耗完了,不会再摆布自己了。那种情感,追想起来也可怕,把人扰乱得做事吃饭睡觉都没有心思,一刻都不饶人,简直就是神经病,真要不得!不过,生这种病有它的快乐,有时宁可再生一次病。”

  “现在想想结婚以前把恋爱看得那样郑重,真是幼稚。老实说,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外一个。早知道这样,结婚以前那种追求、恋爱等等,全可以省掉。谈恋爱的时候,双方本相全收敛起来,到结婚还没有彼此认清,倒是老式婚姻干脆,索性结婚以前,谁也不认得谁。”

  其实我是在无法接受,彼此不讨厌就已经够结婚资本这样的话,虽然也许这是真理,也许光靠喜欢,是无法维持一段婚姻关系的。但是没有爱情的婚姻,我觉得就不应该开始,所以不禁怀疑方鸿渐一开始与孙柔嘉结婚的原因,是不是就只是因为“一时冲动”?并且他也毫不否认,大多数的热情,他都耗费在了唐晓芙那里,对于孙,是不会有太大的波澜的。由此又不禁为孙柔嘉感到一阵悲哀。

  第三,言语表达的胜负欲

  我发现他俩吵架的时候,互相戳对方的痛处,揭对方的短。可能吵架就是逞一时口舌之快吧,然后最后吵完了,大家都是输家。

  因为即使吵架后,和好如初。但说出来的话是不能收回去的,你刺到对方心上的那一刀刀,刀拔了,伤痕还是在的。甚至它能带来更多的矛盾冲突,甚至上升到肢体。

  第四,家庭矛盾

  如果第三点能由于双方的有效沟通或是互相迁就而避免的话,第四点依旧是一个难题。可以看到方家和孙家互相嫌弃,以及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的互相鄙夷,就像那种“我可以说我的母校如何如何不好,但别人要是也这样说,我就会翻脸”的感觉,他们对各自的家庭也持这种态度。应该说是方鸿渐持这种态度,而孙柔嘉自始至终都觉得自己的家庭开放,即使这种开放是由于父母重男轻女地对自己的放养式管教。

  而那留洋归来、说话总是掺杂英文词汇的陆太太也成功将其侄女的婚姻搅得一团糟。

  方家的二奶奶、三奶奶,以及方老太太也没少对孙柔嘉冷嘲热讽,而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方鸿渐都选择一言不发或是逃避,独留孙小姐一人面对与承受。

  双方各自受了委屈,各自觉得对方不体谅自己,一交流只剩争吵,也无法体会对方的心情,久而久之,心累了吧。就算突然觉得自己不该这样,开始思考如何改正,但一面对彼此,可能又会因为只言片语刺痛自己,就将那揣摩好的和好的话硬塞回去了。

  所以婚姻到底是不是爱情的坟墓呢?是不是无论再怎样热烈的喜欢,最后都会磨平归于平淡甚至消耗殆尽?为什么在进入这座“城”之前所能做到的一切包容忍和理解,“城”内却很少再能见到?所以为什么还是有很多人,包括我自己,明明知道它带来一切的烦恼与痛苦,还依旧会对这座围城有些许期待与憧憬呢?这恰恰又是印证那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吧。

  还有很多人,比如李梅亭,高松年,韩学愈等人都是很值得细细品味的人物,作者对他们这些知识分子的许多缺点作出了幽默的嘲讽,具有警醒意味。如滋滋于高学历、洋文凭带来的虚荣功利,对学问本身却热衷于牵强附会、一知半解的浮夸,而对传统文化则满足于抱残守缺的炫耀和固步自封,尤其是面对现实生活和名利地位时的本能、流俗和无奈……。这一切也同时反映了那个动荡的大时代里,国人在直面从西洋汹涌而来的现代文明时的内心惶恐,即便是身为文化先行者的知识分子也难独善其身、进化完整。就像作者在本书自序中所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摘自维基百科)

  以上都是我看完书后乱七八糟的个人见解,大家看看就好,欢迎留言讨论。

  “其实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最大的感触并不是婚姻是围城。

  而是人的一生大多数都像个围城,你在里面的时候想出来,在外面的时候想进去。每个人都是这样,看着别人的生活都比较好、比较幸福,觉得自己的生活就是很不如意。实际上,大家都一样,不过都是表面光而已。

  而且我觉得钱钟书的立意应该不会只是婚姻那么小的一个格局,而是站在整个人生来看也能用围城来形容。包括里面那些都有缺点的人物以及各种糟心的社交关系,我个人认为,他想要表达的东西很多。但是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结合自己当下的境遇所体会到的生活是不一样的。

  而且我读围城的时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用语跟修辞,真的太经典了,那些语句我觉得我可能终其一生都写不来。所以大家就是大家,他的遣词造句格局立意都是很难比拟的,甚至于你几年后再读又会有不一样的感触。”

  ——以上为我姐姐和我讨论该书时她的想法,听了她的感触后我也感触极多,然后觉得自己这是怎么了,就一天分析这些情情爱爱,思想觉悟不够高啊。但是我能怎么办呢,读后感写都写了,再有什么其他感触,我就先憋在心里默默消化吧。

  最后再摘录几个我很喜欢的段落跟大家分享:

  “想到你还是想你?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真正想一个人,记挂着他,希望跟他接近,这少得很。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

  “这是暮秋天气,山深日短,云雾里露出一线月亮,宛如一只挤着的近视眼睛。少顷,这月亮圆滑得什么都粘不上,轻盈得什么都压不住,从蓬松如絮的云堆下无牵挂地浮出来,原来还有一边没满,像被打耳光的脸肿着一边。”

  “天生人是教他们孤独的,一个个该各归各,老死不相往来。身体里容不下的东西,或消化,或排泄,是个人的事;为什么心里容不下的情感,要找同伴来分摊?聚在一起,动不动自己冒犯人,或者人开罪自己,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着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

  “他先出宿舍到厕所去,宿舍楼上楼下都睡得静悄悄的,脚步就像践踏在这些睡人的梦上,钉铁跟的皮鞋太重,会踏碎几个脆薄的梦。门外地上全是霜。竹叶所剩无几,而冷风偶然一阵,依旧为了吹几片小叶子使那么大的傻劲。虽然没有月亮,几株梧桐树的秃枝骨鲠地清晰。只有厕所前面挂的一盏植物油灯,光色昏浊,是清爽的冬夜上一点垢腻。厕所的气息也像怕冷,缩在屋子里不出来,不比在夏天,老远就放着哨。”

  “他信脚走着,彻夜不睡的路灯把他的影子一盏盏彼此递交。他仿佛另外有一个自己在说:‘完了!完了!’散杂的心思立刻一撮似的集中,开始觉得伤心。左颊忽然星星作痛,他一摸湿腻腻的,以为是血,吓得心倒定了,腿里发软。走到灯下,瞧手指上没有痕迹,才知道流了眼泪。”

  《围城》5000字读书笔记范文五篇(二)

  1947年发表的《围城》是“文化昆仑”钱钟书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少数的佳作之一,被称为“新《儒林外史》”,推崇为“一部近代中国的经典之作”。小说中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生活本身:书中以留学归国的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要线索,塑造出了20世纪前半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畸形知识分子群像,揭露了造成这群人沉沦的社会环境;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自身:钱钟书在书中以富有生气的比喻反映深刻的社会内容,以诙谐幽默的讽刺描绘社会和人生,挖掘人物灵魂,显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深厚功底,也显示了《围城》双重的魅力。

  《围城》中主要塑造了这样一群知识分子的形象:懦弱、懒散而且虚荣的方鸿渐,欧洲留学四年却换了三所大学,凭兴趣随意听了几门课。为了给亲朋一个交代,也为了给自己遮羞包丑,从爱尔兰骗子手中买了一张美国克莱登大学的哲学博士文凭。回国后最初在“岳丈”的银行做

  职员,如笼中之鸟,一饮一啄都听命于人,甚是卑微低下。至于和苏小姐的交往也是“明知也许从此多事,可是实在生活太无聊,现成的女朋友太缺乏了”。方鸿渐不爱苏小姐,却从来没有明确回绝苏小姐对他的爱意,使苏小姐对他“爱的误会”越来越深。但直到遇到了“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唐晓芙时,才下决心彻底回绝了苏小姐。无奈由于苏小姐被拒绝后疯狂的报复和唐小姐严格的爱情标准,这段感情天折了。这时,三闾大学的聘书使方鸿渐还存有一点体面地离开这个让他伤心的地方。讲面子,自视很高的方鸿渐在赴三闾大学的旅途中觉得与李梅亭、顾尔谦这样的宵小之徒为伍简直是“可耻的堕落”。在三间大学期间他一面对高松年用政客手腕办教育极为反感,一面直到他被解聘离开学校的最后一刻,还幻想着校长派人送来教授聘书。回到上海再度失业后,孙柔嘉要他进自己姑母的工厂做事,他大喊道:“资本家走狗的走狗是不做的。”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一个“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和方鸿渐同去三闾大学的还有他的“同情兄”赵辛楣。他曾经是苏文纨的追求者,做过孙柔嘉的监护人,又是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的学生。赵曾错误地把方当做自己的竞争对手,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敌意和傲慢无礼的态度。还不惜暗中向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推荐了方鸿渐,想借此把方鸿渐和苏小姐分开。赵辛楣留洋学的是政治,颇有政治家的见地和风度,而且擅长用响亮流利的美国话演讲。赵虽曾强调过自己对苏小姐的心思,却在见到年轻的汪太太以后感觉她和苏小姐相像,于是与汪太太有了似乎超越礼数的交往,但是赵辛楣怎么也没有想到老校长高松年也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向汪处厚揭发他们的私情,赵辛楣只得仓皇地离开了三闾大学。

  三闾大学虽然地处湖南一个偏僻的乡下,但远非一方净土。道貌岸然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这个“老的”科学家找教授的出发点决不是为了教学,为的是好控制他们,因而他找的教授,诸如李梅亭、韩学愈、汪处厚、刘东方等都是些“没有名望的”“并非非有他们不可”的人。他不敢得

  罪部里的次长,只好让他的伯父汪处厚做了中文系主任;以学校高价买了李梅亭的一箱子西药作为对老朋友的补偿。高校长有怕硬的一面就有欺软的一面。面对涉世不深、没什么身份背景的方鸿渐就大施手段、欺骗压榨,食言降其为副教授,狠狠给了方鸿渐一个下马威。堂堂国立大学的校长就是这样一个心术不正、老*巨猾、玩弄权术的学术界政客。

  —种是真正大的写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犹如上面写的校长。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讲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情场也罢,名利场也罢,乃至当时的整个旧中国就是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围城》中这些人物身上的蜕变人格是在中西文化交会中所产生的畸形儿。他们在西方文化面前的盲目的崇拜反而加速了传统的国民性与媚外哲学的碰撞,使民族在惰性中又浸染上了西方商业文化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造成了人格的异化。当时留学现象趋之若鹜,不仅学自然科学的学生要出国,就连专学中国文学的学生也要出国“深

  造”,因为需要外国招牌方可维持地位。就像方鸿渐所说:“现代的留学生跟前清的科举功名一样,不中进士,随你官做得多大,总抱着终身遗憾,留了学可以摆脱这种自卑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

  子、出痞子,非出不可,见了博士硕士这些微生虫们,有抵抗力自卫。”但是,有些出过痘子的人,对这件事念念不忘。教育部派来指导的官员,谈话中每句必言“兄弟在英国的时候”,才疏学浅的曹元朗,到处挂着牛

  津剑桥的幌子,来装点自己的门面,“就像甘心出天花变成麻子,还得意自己的脸像好文章加了密圈”。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 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围城》里,作者写的虽然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 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但《围城》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不仅展现了旧中国的背景风貌,同时也展现了钱钟书自身驾驭语言的能力。钱钟书在他的《旧文四篇》里曾提出:“比喻正是文学语言的根本”、“比喻包括相辅相成的两个因素,所有的事物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愈多愈大,则相同之处愈烘托,分得愈开,则合得愈出意外,比喻就愈新奇,效果就愈高。”精深的理论研究,加上高超的想象能力,使《围城》中的比喻达到了出神人化的境地。方鸿渐的父亲、“岳丈”来信,都盼其能获得“博士”学位,衣锦还乡,光宗耀祖,“受到两面夹攻,才知道留学文凭的重要。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张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仿佛”之后的一句比喻,把当时的留学观念和留学文凭的巨大“功用”写得十分幽默、含蓄。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虽然人生时刻都存在围城,但是要看我们怎么去把握,怎么去感受,该近的近,该出的出,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从中学会为人处世的道理,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我们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围城,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5000字读书笔记范文五篇(三)

  《围城》这部小说在高中可以说就早有耳闻,一直很想去拜读一下,然而由于高中时间的原因,一直没空去读,进入大学以后,终于有幸将《围城》看了一遍,《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 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 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 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21世纪里,生活的围城依然存在,在这个竞争激烈,知识大爆炸的时代里,不管是来自学习、工作,还是生活的压力,都将人们置身在一堵又高又无边际的围城里,对名利的追逐,对金钱的渴望,将人们压得透不过气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被为外人羡慕为象牙塔般的生活,可是很多大学生也被关进这座无形的围城里面,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在单纯,人际交往变得复杂,学会了钩心斗角,而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又面临找工作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是不是大学生就注定要在这座围城里出不来呢?我认为此言差矣,困在生活的围城,大多数是由于自己将心置身在围城里面了,所以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能飞出这座围城,看到广阔的天地。

  所谓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是,将心态放好,给心灵减负,生活需要正能量,需要积极向上,而不是抱怨,对于人际交往,我想只有对于别人推心置腹,以诚相待,别人也一定会对你以诚相待的,所以不要抱怨,不要消极,乐观向上才是年轻人该有的态度,而对于工作,我想毕业既失业是对于那些毫无准备的人说的,因为我坚信机会是有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只要你在大学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我相信你的前途将会是一片光明,围城再高,只要我们能给心安上一对翅膀,我们就一定能飞出围城,感受天地的磅薄大气,创造美好人生。将围城击化解与无形之中。

  《围城》5000字读书笔记范文五篇(四)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的先吃,另一种人把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纵览全文之后,才知道,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爱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意义……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现在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己,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面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起初,我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现在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己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这里说到感情,毕竟自己少不更事,但是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一定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心情,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间一定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可以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可以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围城》5000字读书笔记范文五篇(五)

  在我的印象里,钱钟书先生和鲁迅先生一样有名,此次能拜读到《围城》这本书我深感荣幸。

  在这本书中我感觉收获最大的就是那句,“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这句话不仅是这本书的核心观点,也是很多人一生很多时候的真实写照。

  一方面我很认同这句话,一方面又对这句话感到有点不舒服,有种深埋内心的“丑”被无情的揭示在众人眼前的感觉。

  虽然,在看这本书前并没觉察这种“丑”,但是,不代表内心深处就没有这种些微的隐性种子。

  不察觉还则罢了,既然发现,就要能突破就突破,不能突破就刻意避免,不能避免就尽量引导至积极正面的方向。

  为什么说此次能拜读《围城》让我深感荣幸呢?

  因为,虽然书中内容都是虚构的,还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著作,故事情节在现今这个时代看来已经算是“老古董”了!

  但是情景却让人感到很真实,如果我们运用想象力把故事内容,改头换面穿插到我们的社会阅历所见所闻之中,大家就不难发觉,现代类似方鸿渐或书中其他人物这样的人也都不在少数。

  从此一点,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名著之所以会成为名著,那就是突破了时间上的纬度,不管时隔多长时间在人读后,都会感到有所领悟。

  我相信和我一样读过这本书的朋友都会收获很大。

  或许我们不是作者刻画的书中人物这类人,或许我们身边也没有这类的亲人朋友,但不代表我们在漫漫人生中,不会因为某一挫折可能渐变成这类人,不会遇到这类人,不会和这类人有所交际。

  阅读过《围城》后,我们也算是对此类人有了浅薄的了解,积累了些粗浅的知识。

  记得一次我对一个朋友的文章做点评,在结束聊天时,他最后引用了一句俗语让我很是佩服,他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意思是:对别人指出自己的错误缺点,如果有,就改正,如果没有,就用来提醒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误。

  这句话用在这里同样适用。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方鸿渐,作者在写作上很多时候都是站在方鸿渐的思维角度来联想创作的。

  说句实在话,我并不喜欢方鸿渐这个人物,在方鸿渐和孙柔嘉定婚后直至结尾更讨厌了。

  我想到了一段经典名言来形容,“世界上有上、中、下、末四等人,上等人有本事没脾气;中等人有本事有脾气;下等人没本事没脾气;末等人没本事有脾气。”

  而方鸿渐我感觉就是末等人,当然他也有好的幽默的时候。

  相反,虽然婚后孙柔嘉也经常吵,但是我感觉愈发有点喜欢她了,应该有点理解她什么都没有要求,就和方鸿渐结婚了有些感到孤单,身为一个女人的立场。

  在她和方鸿渐吵嘴时,我都会想一个问题,若我是方鸿渐我该怎么回答或该有什么样的态度,会让她吵不起来能温馨或幽默收场。

  我发现很多时候孙柔嘉的吵闹只是小女人的发牢骚罢了,只要方鸿渐换个态度或换个说话方式,这种互相伤害鸡毛蒜皮的怒火都燃不起来。

  毕竟,身为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很多时候要显得大度点,你跟一个女人乱计较个什么劲嘛。

  因为,我正是不敢保证在今后的人生里不会渐变成末等人,所以,我倍感庆幸。

  感到读完后收获很大,有了对方鸿渐故事的阅览,更清楚的认知到了,末等人对自己的伤害在家庭上和事业上的破坏力,会在今后的人生里对此加以警醒。

  这就像在心中埋下了一个正面的心锚,帮助更好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避免陷入到末等人的无底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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