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

秋梅 1172分享

  鲁迅先生曾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他开启了白话小说的新时代。很多人说鲁迅的小说晦涩难懂,不提倡阅读。但我觉得,读他的小说,需要极强的责任感以及严肃的态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阿Q正传》读后感,供参考。

  读《阿Q正传》有感(一)

  这本书是从图书馆借来的,看完早该还回去。可从看完到现在又快有一个月了吧,还没还(真不是个好习惯,可能有其他同学也想看这本书呢,下次别这样了啊)。主要是想在还回去前写写读后感啥的。。。今天又看到它,终于要乱扯几句然后还回去了。

  现在再打开目录,竟然还记得大部分故事说的什么,比如《狂人日记》、《故乡》、《孔乙己》、《祝福》、《药》......

  没记错的话,《孔乙己》、《祝福》、《故乡》这几篇是被节选到语文课本里过的,初中还是高中就不确定了。课文中,《孔乙己》唯一让我记得的就是“排出九文大钱”,因为那时候老让分析这个“排”字用的如何如何好,体现了孔乙己什么样的心理,而我确实是不知道的,甚至不知道“排出九文大钱”具体是怎样的动作。《祝福》隐约记得里面有个叫祥林嫂的女人,可怜,具体怎么可怜却也不知道了。《故乡》里那个插画我倒记得清晰了,那个带着银项圈的小男孩,在月光下,一个西瓜地里,举着叉子准备叉那狡猾的猹。

  故事情节,思想感情,都没读出来,可能那时候精力还是更多分散到那几道课后习题去了。

  现在再读起,不一样了,都是活生生的人,有因有果的故事。

  孔乙己。

  他应该是欠着掌柜的十九个酒钱去世了。

  他是代表着可怜的读书人吗?酒钱也付不起,被捉弄取笑,被打残。最后剩下的骄傲也就是那些让人发笑的之乎者也,“茴”的四种写法。我觉得他应该是善良的,愿意把茴香豆分给那些淘气小孩吃,在还能出现的时候,也会按时把欠的酒钱还上。想想又觉得他不是个读书人,读书人在我心里不能如此落魄,他们总是有一百种方法生活,保持清高,但不至于让自己落魄到这步田地。

  祥林嫂。

  “快够一年。她才从四婶手里支取了历来积存的工钱,换算了十二元鹰洋,请假到镇的西头去。但不到一顿饭的时候,她便回来,神气很舒畅,眼光也分外有神,高兴似地对四婶说,自己已经在土地庙捐了门槛了。

  冬至的祭祖时节,她做得更出力,看四婶装好祭品,和阿牛将桌子抬到堂屋中央,她便坦然的去拿酒杯和筷子。

  ‘你放着罢,祥林嫂!’四婶慌忙大声说。”

  “你真傻,真的,你单知道地狱里可能会把人分成两半,会让人受苦;你不知道人间也会。”

  倾尽所有去迎合他们定的条条框框,他们也不会接受你。

  《阿Q正传》读后感(二)

  于我而言,这是一本看不懂的书,所以读后感 有些凌乱,我相信,看一本书的方式应该是:一粗、二细、三精,也许就理解了一本书的真正含意----题记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阿Q正传》读后感(三)

  出自于鲁迅笔下的阿Q是一个以喜剧形式开头却以悲剧收场的复杂的人物形象。《阿Q正传》主要讲述了阿Q孤苦伶仃,靠打短工过日子,备受欺辱却用他的“精神胜利法”艰难度日的故事。他是一个有着严重的心理疾病的流浪农民形象,开头就写到赵家老太爷不允许他姓赵,还随意打骂他,可以看出赵老太爷的蛮横,但同时也看出阿Q虽然勤劳能干,但是自己仍然没有得到别人的尊重,甚至路人都可以随便欺负他。挨打了却说自己终于被儿子打了,人们嘲笑他头上长了癞疮疤,他因此忌讳说光,明明自己没有老婆,却还吹嘘说“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这些都是他精神胜利法的体现。但是这种精神胜利法虽然能够对自己产生心理安慰,但是却显得很卑微,很懦弱,这是说明他无法正视自己的缺点与磨难,而选择了逃避,正是因为他的一次次逃避与自我安慰才导致了最后悲惨的结局,直到死,他也没有喊出“救命”这两个字,他还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会被处死,但是他的骨子里却有一种韧劲,这种韧劲就是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是靠自己解决,自己承受,无论是精神胜利法还是偷萝卜,自己追女孩子,进城打工等等,虽然偷萝卜,偷东西来卖是一种令人发指的行为毋庸置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没有因为走投无路而向别人摇尾乞怜,他把自尊看得如此重要,只是走错了方向而已。

  从鲁迅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来看,阿Q是革命期间有病态心理的中国国民的象征,同时,阿Q充满了矛盾的思想性格,也体现了中国人的思想深受封建宗法的毒害。小说中出现的阿Q的“革命梦想”正是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他进城的日子里,亲眼见过新鲜的“砍头”事件等等,大开眼界,回村后,便翻身妄想成为村里人的“统治者”,在读书人面前佯装很有见识,为了向村民们炫耀一番,宣称自己也要“造反”,加入革命的大军之中,而革命的人却将他视为草芥。阿Q本来就是粗浅的人,怎么可能懂得革命的事情,这也正说明了,目光短浅深受封建思想残害的农民无法成为革命的中坚力量这个道理,这是农民自身的局限性决定的。

  鲁迅正是因为看到了当时人们战争失败却还自我安慰,自欺欺人的现实,同时意识到农民的局限性以后,才创作出来阿Q这个悲剧的人物形象。通过阿Q的悲惨结局,希望当时的统治者能够看清中国备受欺辱的真相,希望破除封建思想对人们的残害,希望国民能够正视失败,痛定思痛,这样,才能够挽救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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