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围城读后感1000字范文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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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城〉堪称中国近代小说的经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小说围城读后感1000字范文高中,欢迎大家阅读!    

  围城读后感1000字范文高中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方鸿渐原先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

  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我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

  没有职责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我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但是三年后,当我应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光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下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取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向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感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我一向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我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我很无能,总认为自我是一场杯具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我的妻子出气。

  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向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向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光,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日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期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光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围城》读后感1000字左右

  假日里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感受颇深,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我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务必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我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我都觉得对不起自我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应对自我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向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我为自我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就应有原则,就应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我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此刻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我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我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我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我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述得十分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述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我为自我创造的。我以前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此刻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我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我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我。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我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思考,多找找自身的原因。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完美,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

  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完美,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完美的理想。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光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光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刘墉说:“我们总以为世界的温暖全来自阳光,其实脚下的大地更有着令人惊异的热力。天没暖,大地先暖,所以有许多花能钻出冰雪绽放;人情不暖,大地先暖,所以我们能在尘世做一剂清流。”很多时候,我们总以为别人的生活丰富多彩,总想闯进别人的生活之中。但事实上这些都是错觉,每个人都有自我的围城,他们都有着自我的困惑与愁苦。同样每个人都会有自我的精彩。

  围城读后感1000字

  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我的感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我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感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就应是必需品。但是那里所说的感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感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感情,并不仅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我觉得能够一向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光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明白,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之后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感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我的感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就应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必须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必须务必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就应为其终身不娶;他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一齐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下一切;他务必保证自我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就应让她相信自我,更就应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围城的读书心得感想

  〈围城〉堪称中国近代小说的经典,在此之后,再也没有哪部作品能够来超越它。钱钟书先生毕生作品无数,但〈围城〉是钱先生唯一的长篇小说,毕生的精华都在其中了。最令我回味无穷的是他的语言,可谓妙趣横生、妙语连珠,在看似调侃的语言中,却又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无奈与凄凉,书中的人物也只能城外看着城里生活,城里看着城外生活了,却让读者看尽城里城外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我也更深刻的觉得:那个时代的语言,要远远比我们现在的语言美丽的多、儒智的多,好像中国在经历了十年浩劫的洗劫后,语言的能力一直在退化了。

  〈围城〉名取自书中主人公之一的苏文纨的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讲述的是主人公方鸿渐及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赵新楣等若干人等的生活,尤其是感情生活的故事。所有这些人都逃不出“围城”给他带来的磨练。方鸿渐,对于感情那座围城充满了无限的遐想、憧憬与向往,当他成为城里一员之后,却觉得了无生趣,又开始向往城外的无限自由。而方鸿渐的妻子孙柔嘉,是一个善于心计的女人,从一个感情的弱者逐渐拥有强势,实现自己的梦想,把自己嫁了出去,但却万万没有想到,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最终尝到到了爱情、感情的苦果;赵新楣,弃而不舍的苦追苏文纨20年,却始终踏不进她的那座城池,最后也落得个凡夫俗子般,娶妻生子的命运。其他的人,也都是这样,生活、感情、仕途,无不在城里城外瞻望着,在冲出围城与独守空城中煎熬着,但最后总是逐渐迷失自己,失去生命、生活的价值。我反而觉得白痴的一生是最幸福的!

  围城小说读后感

  我坐在灯下,读着《围城》。投射在墙上的影子影影绰绰,竟有了一种苦读寒士的意趣。那是一种简单的寂寞,这或许是钟书隔着文字传递给我的厚重。

  《围城》已读过好几遍,却有一种常读常新的意味。每读一遍,心中的感触便愈深一层。那是一种痛,慢慢地,慢慢地啃噬着心脏,钝钝地疼着,不剧烈,却又如此清晰。而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伤口扩散,血流了又凝住,无穷无止,无法摆脱。正如书中那一个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恕我肤浅,我对“围城”最初的认识便是爱情。

  我们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我倒觉得,婚姻是爱情的一种救赎。爱情是一座围城,四面有高高的城垣,或许还有护城河。而城中住着一群痴男怨女,方鸿渐是,苏小姐、唐小姐是,我们亦是。围在城中,怀着对爱情的憧憬,寻寻觅觅,幻想着蓦然回首后,佳人灯火阑珊下的笑靥。

  佳期如梦,如梦佳期。

  有多少梦可以邂逅呢?苏文纨因着这梦,孤芳自赏了多少年,错负了年华。不是没有追求过,可最终还是败给了现实,嫁了个庸俗无聊的曹元朗。或许,方鸿渐比她幸运,他遇到了对的人——干净美好的唐小姐。但时间不对,地点不对,终是负了彼此。末了叹一句,从来情深,奈何缘浅。

  或许,我们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

  “有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借苏文纨之口,道出了这洞明的世态人性。

  董斜川的附庸风雅,褚慎明的欺世盗名,高松年的浅薄卖弄……《围城》就像一部舞台剧,唱戏的换了一批又一批,在台上演绎着一幕幕尴尬而又苍凉的人生,在城中苦苦挣扎。让人在台下哂笑不已的同时,顿觉人性的悲哀。

  有人说,每个人都能从《围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这话不假。能够看穿人性、洞察世态的,通常有两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的大染缸中如鱼得水。另一种则是大智之人,站在精神的高峰,俯视芸芸众生,但笑不语。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入而能出,这才是真正的高士!

  有时,我总会不自觉的将方鸿渐与魏晋名士们放在一起,不学无术的方鸿渐显然与谢安之流没有可比性。但我仍固执的这样做,原因无他,仅因为两字:乱世。名士们选择清谈自保,围城中人选择的亦是逃避。这是乱世的悲哀,亦是浮城的寂寞。

  乱世出英雄,然而更多的却是懦夫!他们躲在围城中,挥霍着生命,挥霍着曾经的骄傲与不羁,终是,一无所有。而城,依然是城,浮华到寂寞。

  《围城》被誉为是一部痴书,而我亦是痴了,因着这望不穿的人间世态,这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夜阑,心不静。

  《围城》读后感

  一本书,描写了很多爱情的伎俩,读出的是婚姻的琐碎无奈;一部电影,展现了一段不寻常的婚姻,看到的是爱情的弥足珍贵。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爱,因此不是所有的牵手都叫做爱情。不论是开始的苏小姐,之后的唐小姐,还是后来的孙小姐,方鸿渐似乎都爱过,不知他的爱是一种应情应景之感,还是一种人类的本能体现,总之,他的爱,爱的突如其来,爱的轻而易举。他似乎深谙爱情之道,熟知女人之心,总能讨得女人的倾慕,可他真的有爱,真的爱过吗?爱情偶尔需要技巧,但永远不需要伎俩。不喜欢主角方鸿渐,可这本书的确很好,尤其是文中的一些比喻,犀利至极,一针见血。“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只这一句,婚姻中的琐碎与无奈,原形毕露。我想,城外的人读《围城》,定会灰心绝望;围城里的人读《围城》,又岂止一声叹息。

  他和她曾在夜晚的星空下仰望,他为她在天幕中用星星描绘出各种各样的图案,他拘谨的看着她,她幸福的笑,数学家的浪漫,竟也这样无人能敌。他换上了精神分裂症,一病就是几十年,她独自承担着所有的苦难,落寞的青春,美好的年华,她倾其所有。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他的病情慢慢好转,他的天才理论得到广泛认可。“我今晚在这是因为你,你就是我存在的原因,你是我的全部。”他深情的望着坐在台下的妻子艾丽西亚,然后吻了吻她送的手帕,步履蹒跚的走下诺贝尔的领奖台,此刻,他不是那个疯癫怪异的天才数学家,她也不是那个饱经婚姻磨难的女人,他是她的丈夫,她是他的妻子,仅此而已。他为她披上外衣,看了看他幻想中的三个人,然后两人相互搀扶着走出诺贝尔领奖大厅,苍白的头发,蹒跚的背影,令人动容。是爱情,游离了幻境,挥之不去却宁静安详;是爱情,穿越了婚姻,历经磨难却矢志不渝;是爱情,模糊了时间,青丝白发却历久弥新。

  围城,围的不是人,是现实的琐碎和人的心,若人心无羁,想必婚姻也会无绊吧。白云远去,时光流逝,此生若能得一如艾丽西亚般的女子相伴,癫狂了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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