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怒汉观后感550字左右范文赏析

李季 1172分享

  《十二怒汉》(12 Angry Men)是一部对英美法系进行深度探索的美国经典电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2怒汉观后感550字,希望你会喜欢!

  12怒汉观后感550字:爆发

  《十二怒汉》,一个多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名字,仿佛银幕上即将充斥着暴力与血腥。然而这部美国片的原名就是“12 angry men”(十二个愤怒的男人),却是一部法庭片。若说愤怒,电影中也不是全然没有,3号陪审员作为“愤怒的男人”似乎最典型不过。从头到尾他都在怒吼咆哮,一遍遍强调着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几乎让人以为他想要凭借大嗓门把被告送上电椅。而3号也是最顽固,最后一个同意 “被告无罪”的人。可他的立足点呢?只是出于逃避自己没有教育好儿子的责任。在生命面前,这样的“愤怒”似乎卑微得可笑。

  全片剧情开始之前就出现了一个概念: “疑罪从无” :在没有提出完全定罪的证据之前,应当主张被告无罪。大意就是“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这一点深深地影响了当代美利坚合众国的司法体系,“倒逼”美国的司法人员以近乎强迫症般的苛刻对待案件审理的过程。同时这也构成了本片主题的奠基石,引导出一连串激烈的冲突矛盾在狭小的休息室中爆发。

  12怒汉观后感550字:意义

  影片中,十二名陪审团成员是随机抽取的,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和生活背景,从事不同的职业,有自身更关心的利益,有不同的人生经验,有自己的偏好和性格。他们不受任何人操控,独立于政府之外,独立于司法系统之外,独立于任何政治势力之外。他们本来不懂法律,似乎也没必要懂得法律,因为他们不过是在法律强加的义务之下而被迫来到法庭的。就是这样的十二个人来作案件的最终裁决,他们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只要有一位陪审员提出异议,案件都不能了结。全体一致裁决原则避免了多数人的暴力。对于民主社会中“多数人的暴力”这一问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在其著作《论自由》中有精彩的论述。民主并非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要给任何人说话的权力,要服从于事实和理性,即使是真理只在少数人甚至是一个人手中。电影中,目击证人的证词和所有的证据都在指向青年有罪,而建筑师陪审员凭着自身的良知和对他人生命的珍重,以一己之力对抗其他十一位陪审员,并最终说服了大家,挽救了一个少年的生命。当然,这个过程是严守程序公正的,每当有人提出要投票时,都组织表决,没有因为观点对立双方人数的悬殊就省去必要的步骤。

  然而,我们在影片中也能够明显地看出来陪审团制度的缺陷。所有的“法治”都会有“人治”的困惑,最初的立法、审理、最终的判定,都有“人”的参与。影片开始时,除了那位建筑师陪审员,其他人都认为对于这个铁证如山的案件,裁决有罪应该是板上钉钉。根据法律,他们只要一致表决通过有罪,就可以完成使命。驱使他们尽快作出裁决的更重要的理由是:这些陪审员实在已受够这拖沓的审判了;他们被锁在这间闷热的小屋里,汗流浃背,焦躁不安;有人还惦记着自己的生意或晚上的球赛。总之,这些更重要的理由归结到一点就是,这时的他们还没有真正进入“陪审员”的角色,所谓以公正法律的名义、所谓根据证据,不过是他们只想例行公事,然后赶快回家的托辞。在讨论过程中,各个陪审员的私念和偏见都或隐或显地展示出来。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使权利的责任以及所做行为的长久意义。

  12怒汉观后感550字:带来的

  美国1957年的电影《十二怒汉》,带给我从未有过的观影体验。这部以陪审团为主角的法庭戏,从头至尾几乎在一个场景里拍摄,节奏利落,结构紧凑,主题严肃,丝毫不因故事场景的局限性而显得沉闷,反而将一个深入探讨美国陪审团制度和法律正义的故事拍出了浓厚的戏剧性,深深地吸引了观众,让人不得不感叹导演西德尼•吕美特魔术般的艺术表现力。

  这部以陪审团为主角的法庭戏,讲述的是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被指控谋杀生父,法庭有确凿的证据及目击证人,这些都对他极为不利:居住在对面的妇女透过卧室及飞驶的火车窗户,看到被告举刀杀人;楼下的老人听到被告高喊“我要杀了你”及身体倒地声音,并发现被告跑下楼梯;刺进父亲胸膛的刀子和被告曾经购买的弹簧刀一模一样。而被告声称从午夜11点到凌晨3点之间在看电影的证词极不可信,因为他连刚看过的电影名字也说不出来。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他们要在休息室讨论案情,达成一致的意见,裁定少年是否有罪,如果罪名成立,少年将会被判处死刑。在第一次表决中,除了一名建筑师陪审员之外,其他十一名陪审员都裁定疑犯有罪。这位建筑师陪审员坚持己见提出异议,并且凭耐心与毅力逐一说服其他陪审员推翻原意。最终,陪审团裁定被告人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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