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清明节主题系列活动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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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为了使清明节的主题活动能够顺利开展,提前策划好活动方案很重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社区清明节活动方案,分享给大家!

  社区清明节活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整治丧葬陋俗,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切实做好201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现就我县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开展好文明祭祀活动,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省民政厅和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主题,建立协调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大力开展行风建设活动,积极倡导殡葬新风尚,努力实现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三、工作内容

  (一)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

  鼓励和引导群众选择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要加强清明节祭扫的管理,通过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实施“禁鞭禁燃”等措施,进一步强化我县倡导文明祭扫、整治丧葬陋俗工作力度,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注重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弘扬新时代文明祭扫新风。

  (二)全力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空间相对集中的特点,提早制定祭扫接待方案、人员交通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认真查找安全隐患。要加强殡仪馆、公墓等祭扫人员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禁止燃放鞭炮和焚烧冥币纸钱等不文明行为,严防火灾安全和拥堵踩踏事故发生。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并做好祭扫观察点的信息报送工作。要协调配合公安、消防、交管、林业等部门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三)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通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推进行风建设,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体现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树立殡葬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要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杜绝强制消费、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坚决维护好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

  (四)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舆论关注度高、殡葬服务接待场所人流量大的有利时机,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研讨会、殡葬改革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活动,积极宣传清明节的历史文化内涵;殡葬改革在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树立良好社会风尚方面的重要作用;主动推介殡葬新政策、新做法和新经验;宣传先进模范事迹。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引导群众理性选择殡葬服务项目,合理消费。各乡镇民政所、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切,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条件,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坚持以事实为准绳,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民政所、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要成立清明节工作指挥协调机构,形成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组织好本墓园的文明祭扫活动,其中西山万寿陵园要做好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的宣传、引导工作,并做好本墓园祭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二)抓好优质服务月活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提高,践行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努力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民政所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的准备工作,并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规范服务检查,及时关注舆情,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

  各单位要做好清明、冬至期间在墓区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的宣传工作,安排好文明祭祀活动,引导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并于3月21日前将文明祭祀活动安排表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清明节工作暨“优质服务月”活动情况,并于4月9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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