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美为话题议论文1000字5篇

嘉欣 233分享

  最美丽不只是人或事物的外表,还有人的心灵与品德,像雷锋一样去帮助别人,把快乐与欢笑和平坦光明的大道奉献给他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最美为话题议论文1000字5篇。

  最美

  世间万物无奇不有 大自然有一种过程,叫做生长;苍穹有一种过程,叫做变化;时间有一种过程,叫做流逝;人生更有一种过程,叫做奋斗!

  但他们总有一个同样的信念——追求美好。

  不管你是凡夫俗子,还是达官贵人;不管你是卑微弱小的生命,还是拥有强大智慧的人类;不管你是处于逆境还是顺境,“追求”不管何时都能扣响你心灵的大门。万物因为追求所以充实!万物因为追求所以美好!万物因为追求所以高尚!万物因为追求所以自由!万物也因为所以奋斗不屈,百折不挠!

  此时此刻,理想的翅膀自然会插在你的生命上,助你一臂之力到达梦想的顶峰!和白云一起自由漂浮于蓝天,和雄鹰一起翱翔,和太阳一样散发无穷力量,给万物以动力,以精神,以斗志!

  人生是望不尽的大海,飞不出的苍穹,探不清的宇宙,看不透的迷雾,所以人生没有境界,没有大小的约束,没有边轮的修饰。走得更远是万物的唯一目标,尽力走更是人生的准则!

  花固然美丽,树固然高大,鸟固然自由,但花总会凋落,树总会枯萎,鸟总会死去,但他们却显得更伟大!俗话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足以说明一切了。生命固然可贵,但只要你走得问心无愧,就算生命逝去了,你的过程还是最美!永远留在自己心中,永远留在他人心中,永远留在世人心中!

  成与败并不值得欣喜若狂或灰心伤气,只要你认为“成”与“败”任何一个字曾光顾过你的人生,你就是上帝的宠儿,记住属于你的过程,你的人生就不再被自己的思想所控制而变得喜怒哀惧。

  记住过程!它比成功更值得细细品位!

  最美

  城市的喧嚣,半夜的霓虹,这灯红酒绿的生活成了人们的向往;网络的虚假,游戏的刺激,这使人麻痹的玩意成了众人的喜好。到底是什么占据了我们的心灵?是什么吸引着我们的眼球?

  网上恶搞成风,校园内垃圾成堆,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早已无声无迹;家庭分分离离,犯罪分子日益狂妄,夜不闭户的社会久久不能到来。一切的一切,都在不经意之间走进我们的生活,心灵深处的那一方净土早就被杂七杂八的社会现象挤得水泄不通,那一丝洁净也被日趋复杂的思想弄的马马虎虎。

  于是,我开始追寻,追寻心灵的洁净,追寻我眼中那一抹最美的空白,一抹没掺一丝杂质,未经一点污染的空白。

  遥望天际,那儿没有人烟,只有一种淡雅的,超俗的宁静,没有勾心斗角,没有闪烁霓虹,更没有车水马龙,有的是一种使人抛弃一切杂念的平淡与恬净。或许,那一片素雅,一片空白是我眼中最美的风景吧!

  一个个生命的呱呱坠地,从所有的新生儿的表情中,我看不出喜悲忧乐,也许,也就只有从他们未与尘土相染的身上看到“不以物喜,不以已悲”的空白境界。正因为在他们心中,头脑中有一大片空白,才会有那无知但灿烂的笑容,那无所顾忌的动作。

  随着历史车轮的前进,社会形式的发展,使更多多元化的信息注入了我们的生活,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以致我们早已忽略掉了那衣着素装的精灵之家。也不曾为其在我们的头脑中,心底里留下一席之地。

  不知要待到何时,那份纯洁、单纯、平淡、洁净才能重返心灵之家。也许,等到哪天,我们都厌倦了那凡尘俗世,才会懂得,最美的依旧是那一身素衣的空白。

  最美

  我们身在花都成教,我们的微笑很灿烂,我们的微笑很天真,我们不需要那华丽的颜料来调色,而我们年轻的心则轻易的萌发出欢乐的乐章,宛如就在这芙蓉山,山上清澈涌动的泉水一般,在这里萦绕和流淌,洗去那冬天的漠然,秋天的寂寥,同样也洗去夏天的浮躁,那神仙般的笑意把人们的心都给熏暖了,不见那偕行的人儿是那寂动的春响。

  人们都说:花都好,我觉得最好、最美的地方还是在芙蓉,那真是如诗如画啊,不仅把我们的心陶醉了,好像连那山上的草木也不时的点点头也是一副被陶醉的样子,那夕阳下的金柳,像那温柔情人的嘴唇,荡出无限美好的风韵和放飞着那一条条的粉絮,难道这不是年轻人的风采么?其实我说的这就是芙蓉渡假村,在这渡假村里面还有一个很大很大的水库叫芙蓉水库,在平静的水面上时不时的荡出几个圈圈走得好远好远,温暖如春的小山丘也静静的坐落在水库的中央,像一片荷叶一样浮在水面,这里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寸土地哪个不是造美极致啊!

  我觉得这里正是散发出蓬勃的朝气,孕育着祖国的未来的遥蓝,也是我们年轻的期望,同样也是我们美好的憧憬,那遍地绽放的花朵可真是花都人的娇颜,就连那苍翠欲动的草儿也折射出青春的活力,瞧那翻动的球儿可不是要翻出个明天的太阳?因为年轻,所以我们无限的畅想,因为我们年轻,所以我们无限的憧憬,让我们共谱和谐之章,共唱青春之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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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国庆长假我反复读了《与美同行》一书,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还是那篇卖鱼佬的孝心。他叫马福建。他自己为老人建了一个老年乐园,他其实并不富裕,只是一个卖带鱼的小贩而已。但十多年来,他却用一个人的辛苦,先后收养了500多位老人。对待老人如同对待自己的亲生父母一般,处处照顾得无微不至。一次有一个老人生了重病,他便急忙放下生意背着老人送去医院,在老人住院的几个月里,天天来照顾老人。直到老人生命最后一刻,都不忘将老伴托付给他说:“在你这里我一万个放心……”。为了老年乐园,当天生意结束了,他还是会托着疲倦的身体来到老年乐园,护理老人,直到灯光全部熄灭。卖鱼佬的孝心,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孝敬长辈,是每一位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书中,诚实守信的宋濂也体现了美的精神。宋濂小时候家里很穷,没钱买书,他就只好向有书得人家借书看。一次,他看见一个富人家有一本好书,便想借下,带回家抄下来。可富人生怕他不还,不想借给他。可这本书宋濂十分喜欢,他想,只要我每天抄写三十页,十五天便能写好。如果多写几页,十天便能还书。他便说只要十天便能还书。富人见他如此爱学习便同意了。从那天起宋濂一大早便来抄写书,可是当时天寒地冻,速度太慢,只得连夜抄写,夜里大雪纷飞,他的小手冻得冰凉。但他活动一下手,或便坚持着继续抄。他不听母亲劝告,说明天必须还。做人要守诚信。他一直抄到天亮。第二天,宋濂将书完好无损的还给了富人,赢得了富人的尊重。让他任意选书看。由此可见,诚实守信是多么重要呀!在平时,我们也要诚实守信。如果撒了一次谎,就需要更多谎言来让别人相信这个谎。最后就会习惯撒谎,不停撒谎,最后谎言揭破时,在你有所需要帮助时,别人也再也不会相信你,而会十分讨厌你,一定不可能帮助你,结果是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所已大家千万不能撒谎,要做一个诚实的好人,别人才会帮助你。

  在我们小区也有这样的最美精神,故事,以及人物。有一天万里无云,蒋百明老人在散步时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银行卡,车钥匙,以及现金若干。可蒋百明老人却丝毫不受金钱的巨大诱惑,他可以想像失主一定很着急,在到处寻找钱包呢!他便迅速来到社区黄书记的办公室,希望黄书记能够给钱包找到失主。之后又急匆匆的再回去等待,果然,失主赵女士已经在菜场周围贴寻物启事了。他又赶紧带赵女士来黄书记办公室拿回钱包,终于物归原主了。蒋百明老爷爷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我们小学生学习。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能贡献一点爱,与美同行,就比如说在公交车上给孕妇阿姨、老爷爷、老奶奶让座。见到垃圾将它捡起来丢进垃圾桶。哪么,你就为这个社会贡献了一点爱,为人们奉献了一点美,你就有了一份美的精神。

  在所有人心中,一定都有美得精神。美的故事。在我们身边也一定会有美的人物。或许对你来说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对别人说却有可能是一件大事。

  最美

  他,似乎是个被命运所眷顾的人。

  他是我爷爷那一辈的人,也算得上村里的长辈。而在他年轻时的家世在当年的村里也算是富裕,羡煞了不少人家。

  他,亦或者又是个被命运所忽视的人。

  才褪去青年的羞涩,换上了成熟的面具,他的父亲便生了病。他当然是要给父亲医病的,为此,羡煞别人的家财一把接着一把向医院送去,而命运似乎很喜欢和他开玩笑——他的父亲还是因为这场来势凶猛的病去世了。对于年轻的他,这事宛如天塌了下来,他仿佛就在瞬间苍老了好几岁。不过幸好的是,虽然钱用的差不多了,他还有父亲还留下的一套房子。再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房子起了火,等火灭了,只剩下了一片正在冒着烟的废墟。

  他,无家可归了。

  他的事情,是我听妈妈所说的。但当时的还小的我却没有什么感触,甚至渐渐地开始是忘记,直到第一看到他。

  第一次见到他,我就见他身着着一身破旧衣,拿衣服似乎穿了很久。头发蓬乱着,宛如那些“哲学艺人”,再配上那张仿佛是被泥抹了一层似的脸,这活脱脱的是一个乞丐。我扭了扭头,眼中难免露出了嫌弃的神色。但毕竟他是村中的长辈,妈妈停下回家的脚步,跟他寒暄了一会儿。而他说了一会,便亲切的朝我看着,小心翼翼地伸出那双布满茧的手向着那时还小的我,而我却是害怕的不得了,畏缩在妈妈的身后。小孩子总是这样,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而且他那是的样子确实太过狰狞。空气仿佛因此而凝结。他朝我伸出的手僵硬在空中了一会儿,便尴尬的笑笑,飞快的缩回了自己的手之后,就在自己的破衣上使劲地捏了几下,向妈妈打了声招呼后便走了。看着他的背影,我看到了他无声的叹息。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几年之后,我从外婆家搬回来住了一段时间才碰见的。即使大了几岁,我在看到他时,眼中还是会有些嫌弃。但他并没有看到。在他的一旁,有几个和我当时差不多岁数的孩童。我有些在意,停下了脚步隔着街道看着他们。那些孩童围着他,一边笑,一边叫骂着他,粪坑苍蝇,粪坑苍蝇……就这样看着我都觉得有些生气,但他只是看了一下周围的孩子,低着头不语。我透过光线,从他蓬乱的粘着尘埃的丑陋的脸上,还是写着他的落寞和伤感,我的心中猛猛地一颤,却还是快步走开。走了很远,才敢会过头。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只看见他的身影被夕阳拉得老长老长,宛如他心中的落寞。

  再大些,偶然遇过他那被火无情吞没只留下废墟的“家”。我竟发现他的“家”已经被拆掉,正在打地基。我愣了,回到家之后,才依稀地听到他将自己家重建的原因——这并不是他重新建起来为自己住的,而是因为他的兄弟想需要重新建一栋房,而他便把他的最后的“家”给了他。我听了,心里宛如打翻了调味瓶一般。这人未免也太好心了吧,竟然将自己“家”就这么轻易地送了人?那他以后该将哪儿作为自己的容身之所?打开门,走上阳台,我眺望不远处那正在被工程师们奋力赶工的地方,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异常的耀眼,让我睁不开眼。

  他,真的无家可归了!

  我趴在阳台上,深吸一口气。看着对面的那个人,他正在帮着一家搬着东西,轻轻的放下那东西,那家人很感激的递上了一块糕点。他笑着接过,开始啃咬起来。晶莹的汗珠从那污秽的脸上滑下,在阳光下泛着光芒,溅落到地上。

  最美的,不一定要楚楚衣冠,或许,他身着破衣;最美的,不一定是家世显赫,或许,他没有归属;最美的,不一定要博学多才,或许,他只拥有微笑向前的心。

  我愿与美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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