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和哺乳期合理用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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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妊娠期和哺乳期是女性的人生中的重要时期,因为身体的特殊性,孕妇的用药一定要非常慎重的。那么你知道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妈妈们要如何用药呢?应该遵循什么原则呢?下面小编来为你介绍的妊娠期和哺乳期合理用药原则。

  妊娠期和哺乳期合理用药原则

  (一)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因为没有一种药物对胎儿的发育是绝对安全的。

  (二)对已婚、准备怀孕的妇女用药都要慎重,因得知妊娠往往在停经后40天左右,此时已是受精后3周多(妊娠5-6周)。

  (三)若病情甚轻容许推迟治疗者,则尽量推迟到妊娠中、晚期再治疗。

  (四)新药、老药同样有效时,应选用老药。新药多未经药物对胎儿及新生儿影响的充分验证,故对新药的使用更须谨慎。尽量采用一些对于药物代谢有清楚说明的药物。

  (五)只有药物对母亲的益处多于对胎儿的危险时才考虑在孕期用药。有些药物虽可能对胎儿有影响,但可治疗危及孕妇健康或生命的疾病,则应充分权衡利弊后使用,应根据病情随时调整用量,及时停药,必要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六)注意父体用药对其后代是否有致畸作用。

  (七)单用有效的避免联合用药,小剂量有效的避免用大剂量。

  (八)孕妇用药可参照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拟订的“药物在妊娠期应用分类系统”, 在不影响治疗效果的情况下,选择对胎儿影响最小的药物。早孕期间避免使用C类、D类药物。

  哺乳期药物危险性等级

  L1 最安全:许多哺乳母亲服药后没有观察到对婴儿的副作用会增加。在哺乳妇女的对照研究中没有证实对婴儿有危险,可能对喂哺婴儿的危害甚微;或者该药物在婴儿不能口服吸收利用。

  L2较安全:在有限数量的对哺乳母亲用药研究中没有证据显示副作用增加。和/或哺乳母亲使用该种药物有危险性的证据很少。

  L3 中等安全:没有在哺乳妇女进行对照研究,但喂哺婴儿出现不良反应的危害性可能存在;或者对照研究仅显示有很轻微的非致命性的副作用。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胎儿的利大于弊后方可应用。没有发表相关数据的新药自动划分至该等级,不管其安全与否。

  L4 可能危险:有对喂哺婴儿或母乳制品的危害性的明确证据。但哺乳母亲用药后的益处大于对婴儿的危害,例如母亲处在危及生命或严重疾病的情况下,而其他较安全的药物不能使用或无效。

  L5 禁忌:对哺乳母亲的研究已证实对婴儿有明显的危害或者该药物对婴儿产生明显危害的风险较高。在哺乳妇女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益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哺乳期妇女。

  妊娠期药物危险性等级

  A类:对孕妇、胎儿都安全。多为维生素及矿物质类药,如B族维生素、钙片等。应按说明书,适量服用。

  B类:对孕妇比较安全,对胎儿的危险证据不足或不能证实。如胃复安、青霉素以及多数头孢类药物等。

  C类:仅动物实验显示,会造成胎儿畸形或死亡,但无孕妇的研究数据。如阿司匹林、扑尔敏、地塞米松等,使用时须谨慎考虑对胎儿的潜在危险。

  D类:仅在孕妇生命受到威胁,或患有严重疾病非用不可时才可使用。包括四环素、一些孕激素及抗癫痫药等。

  X类:明确规定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如氯霉素、米非司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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