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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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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试点实施方案5篇

产教融合:是指职业学校根据所设专业,积极开办专业产业,把产业与教学密切结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把学校办成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服务为一体的产业性经营实体,形成学校与企业浑然一体的办学模式。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试点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试点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试点实施方案1

校企合作是中职学校发展的必由之路,根据20__年学校工作计划,以及充分结合我校当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企合作工作计划。

一、找准定位,明确方向

坚持走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之路,校企合作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是学校生机与活力的根源所在,校企合作规模越大、关系越密切,效益越突出,学校发展的速度越快,步子越实。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校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学生为主体,以厚德强能办学思想为宗旨,坚持走校企合作的道路,认真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我校及时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采取多样化、灵活化的合作培养模式,形成了一校对多企的'合作局面,并签订合作协议,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二、完善培养条件,保证培养质量

(一)提供具有先进水平的硬件条件。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主要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掌握和应用。学校加大使用教育资金,完善实训条件,进一步强化多媒体、理实一体化教室建设。

(二)提供高水平双师型师资。”打铁还须自身硬”,有了先进的教学设备,如何更好地应用于技能教学,为学生提升能力服务,师资起着决定性作用。学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师资培训,举办”双师型”教师活动,组织观摩考察活动、并分期分批安排教师走出学校进修培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聘任企业的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

(三)采取”订单”模式培养。学校与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根据企业提出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来组织和实施教学,学生学完相应的知识,达到相应的技能水平后,输送到企业就业。

20__年继续推进校企合作,完善校企合作平台,扩大与签定企业合作面的同时将开展以下工作:

三、立足企业需求,扩大企业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

(一)结合农业行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应用力度的加大,对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向高层次、多技能、快速应用方向发展的实际,紧紧围绕企业需求与发展,进一步结合企业现场开展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培养。

(二)充分利用学校师资、实习设备、场地资源同企业技术资源相结合的优势,建立校企一体的考核评价体系,发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职责功能,开展农艺工、果蔬园艺工、动物防疫员等资格认证,提升校企合作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社会认可度。

(三)完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培养满足顶岗实习要求。

(四)扩展培养专业范围,把校企合作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的专业范围进一步扩大,解决小工种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缺乏的现象,使校企合作培养的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满足企业的不同需求。

四、建立机构、搭建平台,深化校企合作内涵

(一)建立由行业、企业参与的教学结合。其职责是:根据市场需求和培养培训目标,制定实施教学计划;搞好课程开发,组织编写校本教材;落实兼职教师和学生实习,指导教学改革。

(二)建立职业教育校外实训基地。通过实习基地建设,加强校企合作,为学校教师和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为基地企业优先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创造条件。

(三)鼓励支持行业、企业参与合作办学、办专业以及共建训基地。通过校企合作,建立一批示范性的基地,既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又为企业培养定向人才,实现校企”双赢”。

五、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就缺口岗位与校方达成培训协议、每年将需要专业人数通报我方,由校方负责招生、培养,学生毕业后择优并与企业双向选择。这样学校的专业设置能够与市场有个良好的对接。

(二)企业为校方提供实践基地。由企业指派人员对学生进行实训。

六、合作的主要措施

(一)与企业商谈合作事项,并拟定有关协议。

(二)分批到企业进行不同岗位的实习。

(三)通过与企业的各种联谊活动增进双方感情,并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四)组织好学生供需见面会,通过企业与学生的双向选择确定好进入合作企业的人选。

(五)对入围学生进行专业知识和相应专业技能的强化培训,作好其正式上岗的过渡工作;

(六)组织开展好学生与社会各企事业的就业推荐会。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试点实施方案2

新学期,校企合作办公室将结合新形势,在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本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建全工作机制,本着“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校企合作主线,全面构建合作育人平台,实施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使我校校企合作工作步入常态化,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健全校企合作工作机制,完善校企合作工作制度

建立学校、二级学院组成校企合作工作机构,加强内部机构信息沟通交流,搭建与企业深度合作平台建设,促进校企合作信息互通。全面检查现有校企合作项目协议履行情况,规范校企合作协议书签订。实施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工作周报制,对所有与学校合作企业开展资质审查、信息录入、合作内容跟踪与总结,保障校企合作工作的安全性与高效性。

二、突出校企合作工作的地方性

加强与政府企业主管部门的联系,着力做好联系地方企业、深入地方企业考察调研,寻求在实习实训、人才培养培训、生产科研项目合作等领域校企合作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启动校级校企合作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加强校企合作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建立以专业建设为主线的校企合作信息系统,打造每个专业至少有三家企业合作支撑的校企合作机制。收集企业生产、经营、产品及服务、人才管理等资料。把涉及校企交流的内容、形式、教师及学生参与、结果等信息建档,并建立跟踪更新机制。

四、广泛开展联系企业工作,建立足够且稳定的合作企业资源

依托专业优势,多方联系合作企业,本着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思想,推进教师与地方企业专家人才互动,保障学生校外实习,使学校融入地方经济开发区。建立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基地,开展专业论证与合作,为满足大批学生就业需求,广泛联系省内外企业交流合作。

五、拓宽校企合作广度,深化合作工作

在校企合作工作中注重校企资源共享,引入企业设备资源,开展“校中厂”及校企合作实训室建设;推进教师与企业技术交流、科研项目合作;开展教师进企业工作锻炼和为企业培训员工活动;探索“现代学徒制”及“工学一体”等与企业合作招生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建立重点专业与企业建设“企业班”教学方式;总结“小学期”制教学试点经验,探索技能提升夏令营、创新创业夏令营等实践“小学期”实现方式。探索在企业领域教学开展工作,规范教学行为,建立企业巡视、回访安全责任等规章制度,考核教学绩效。

六、建立有企业专家人员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研讨机制

定期聘请企业专家开展企业文化、职业精神素养育人讲座,设立对企业和师生服务的校园开放日,全面提升学校服务社会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七、建立校企合作考评机制,总结和推广校企合作工作经验

以评建指标为基准,完善校企合作工作考评指标体系,推行校企合作工作学期总结交流工作机制,通过推广校企合作工作的优秀经验,引导校企合作工作有序开展。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试点实施方案3

根据《__技术学院20__年工作要点》的要求,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推进我院校企合作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20__年度校企合作工作计划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自我、服务社会”的原则,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以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和创收创效能力提升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不断提高合作质量,实现校企互利双赢,努力开创我院校企合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内涵建设,打造特色品牌,筑巢引凤,吸引企业积极主动与我院合作;科学规范,巩固成果,共建或通过其他形式合作的企业稳定在200个以上,力争年内建成校企合作示范基地10家,实现互利双赢;积极创建市级校企合作示范基地。

三、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提高认识,营造校企合作工作的良好氛围

校企合作是现代职业教育的必然要求,要紧紧围绕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结合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校企共赢的实际,形成全院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要做好政策宣传,理清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理念、体制机制和工作状态,将校企合作工作的职责分工进行梳理,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调一致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充分发挥校企合作网站作用,及时将国家政策、工作动态和取得的实效进行宣传推广。

各相关部门和系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部门校企合作工作安排,定期对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同时要加大对校企合作工作的宣传。

(二)建章立制,完善校企合作工作的体制机制

建立以“学院为主导,系部为主体,专业为基础”的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校企合作工作全面开展。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性文件。做好年度工作安排意见,对全年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研究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的体制机制,逐步规范校企合作的程序、办法,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及配套的考核办法;探索制定校企合作示范基地评选标准,做到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改进。

各系部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校企合作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目标,完善学生实习的管理办法与管理教师的工作职责等考核制度,逐步形成规范性的校企合作制度文件。

(三)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创新校企合作的模式

1.拓展政企行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出发点,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主动沟通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使我院的校企合作得到全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更好为地方经济服务。

通过成立校友会的形式,充分发挥好校友会的作用,定期走访校友企业,寻找合作项目;同时发挥校友会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推进学院快速发展。

2. 稳定原有合作企业,开拓新的合作市场

(1)对原有合作基地定期进行走访调研,摸清底子,跟进服务;对重点项目进行立项,及时跟踪、回访、调度,加大推进力度。

(2)推进订单培养、专班教育、双主体办学、现代学徒制等合作形式,使校企合作实现新突破。重点加强与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山东师创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威高集团、三角集团、家家悦集团等省内外知名骨干企业的合作。校企双方共同论证、建设专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教学及培训课程,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做好学生就业和质量评价等工作,实现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

(3)主动深入中小微企业,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艺改造和产品升级等服务,为企业提供人才和科技的“软”支持,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以真诚的服务获取企业的支持和合作,开创互惠共赢的崭新局面。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要做好全面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系部负责定期走访企业,收集企业在用人、技术服务、培训服务、合作培养等方面的需求信息,对收集的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研究,提出可行性方案并组织实施。

3.加大实训基地建设,构建优质特色示范基地

打造有__职业学院特色的示范基地标准,创出品牌,让企业熟悉我院、信赖我院,主动争取成为我院的实习示范基地。对评选出的优秀示范基地进行表彰,努力将原有校企合作基地按示范基地标准建设好、培育好、服务好。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制定__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建设的标准及实施方案,调度示范基地建设进度,保障合作顺利开展。各系部负责在原有的基础上创新合作模式,每个专业年内要建设实训基地不少于三家,各系部年内至少培育或建成一家示范基地。

(四)兼顾多方权益,互利共赢,创效创收

全面平衡学校、企业、学生的关系,以学院发展为目标,使学院科学和谐发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使企业真正收益;以学生就业为目的,使学生优质就业。学院相关部门要从了解企业需求和人才标准入手,重新完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分制,探索学分制管理办法;从课题立项、技术开发、专利推广、研发革新等多方面入手,推广合作;从校友资助、企业资助、冠名、租用场地、合作专业办学、承办培训等多方面思考,吸引投资。系部要充分利用好生源优势、专业优势等条件,谋发展,求实效。

校企合作工作任重道远,校企合作工作作为学院提出的创收创效的重要渠道,全面改革势在必行。各部门要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努力将校企合作工作做实、做好,实现“学生都抢着来,毕业都抢着要”的美好愿景,为学院的内涵发展和国家级示范校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试点实施方案4

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统筹开展湖北省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落实教育文化卫生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视察湖北和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_个五年规划和_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把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作为推进人力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性任务,推动建立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推进机制,促进教育和产业体系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优势互补,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原则

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形成各方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试点城市综合承载改革功能和典型示范作用,以城市试点为基础,统筹开展行业企业试点。

优化布局、分层推进。根据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综合考虑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有建设基础、有改革精神、有带动效应的城市开展试点。不具备综合试点的城市,可先行开展行业、企业试点,并逐步推进到城市综合试点。

问题导向、改革先行。集中力量破除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领域门槛、行业界限、政策壁垒,不断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实现途径,不断强化行业、企业的主体作用,重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实现全要素深度融合。

因地制宜、力求实效。坚持因地因业制宜,建设试点内容要与产业结构布局、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持实事求是、扶优扶强,不搞平衡照顾,真抓实干、力求实效,根据条件成熟程度,分期开展建设试点。

二、试点目标

到_年,通过_年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3个左右湖北省产教融合型城市,打造形成5个左右特色鲜明的湖北省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培育400个左右湖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重点建设100个左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初步建立省级产教融合制度框架和激励政策体系。

通过试点,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构建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人才培养体系,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服务贡献显著增强,打造产教融合“湖北样板”。

三、试点对象

在产业、人口、教育资源相对集聚,经济实力强、产业基础强、科教优势强、改革意愿强、带动效应和承载能力强的城市,试点建设3个左右湖北省产教融合型城市,形成以国家级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为龙头牵引,省级试点城市为骨干支撑,向全省辐射示范作用明显的产教融合型城市体系,打造支撑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依托我省集成电路、新一代通信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与新材料等十大重点产业,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以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重点打造以芯片为代表的集成电路产业、以5G为代表的新基建产业、以激光和智能装备为代表的智能制造产业、以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为代表的大健康产业、以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为代表的汽车产业等5个左右引领全省产教融合改革的湖北省产教融合标杆行业。

围绕支撑服务湖北十大重点产业发展,遴选建设培育400个左右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四、试点任务

充分发挥试点城市承载、试点行业聚合、试点企业主体作用,重点聚焦以下方面先行先试。试点城市要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升级相适应,试点行业要强化行业协调指导、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对接服务,试点企业要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和职业培训。

(一)优化完善社会产教融合湖北布局

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联动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同步推进产教融合发展政策制定、要素支持、实施路径和重点项目建设。引导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围绕湖北十大重点产业调整优化学科专业体系,推进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

(二)打造人才产教合作培养湖北样板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实习实训实践基地向社会开放。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以生产性实训为关键环节,探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在技术类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校企合作构建规范化的技术课程、实习实训和技能评价标准体系,提升专业技能教学和实习实训能力。推动大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明显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比例。

(三)搭建产教融合服务湖北平台

建立湖北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汇集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供求信息,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推动院校向企业购买技术课程和实训教学服务,建立产业导师特聘、教师定期企业实践制度,促进校企双向交流。推进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组建实体化运作的湖北行业产教融合联盟,开展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信息对接、教育服务,聚合带动各类中小企业参与。探索校企和校地共建产教融合科技园区、众创空间、中试基地,面向小微企业开放服务。

(四)创新产教融合发展湖北机制

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高等学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产教融合创新机制。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开展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改革试点。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与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共建产业学院或二级学院、实训基地和创新基地。鼓励企业加大开发投入力度,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联合,设立人才工作站,共建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实验室、中试和工程化基地,推动技术成果向企业转移。

五、试点支持政策

(一)投融资和财政组合激励的牵引

进入湖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激励政策与企业投资兴办职业教育、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接纳教师岗位实践、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工作相挂钩。

1.结构性减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的税收优惠。

2.用地支持。支持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其教研及教学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对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的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按国家相应的政策供应土地。把产教融合谋划储备项目中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按程序纳入省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地。试点城市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用地列入土地供应年度计划。

3.财政投入与抵免。优化政府投入,完善体现职业教育办学特点和成本的教育拨款机制。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债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

(二)产业和教育政策的牵引

鼓励企业为新增先进产能和新上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实训设施,加快培养大批产业技术技能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高等学校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完善“双一流”“双高计划”等项目建设评价为先导,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支持各类院校积极服务、深度融入区域和产业发展。对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院校在招生计划安排、建设项目投资、质量提升加大奖补资金额度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三)政府专项奖补资金的牵引

充分发挥已有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引导资金的作用,对承担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尤其是开展育婴师、养老师、护理师培训的高职院校和应用型高等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性激励补贴。

六、试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

省发改委、教育厅、经信厅、财政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国资委、税务局等负责全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各市州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试点城市应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积极做好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评价体系;建立深化产教融合督促检查机制,完善企业投入统计调查制度,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加大督查力度,强化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评估公告,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发展理念

加大对产教融合政策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凝聚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视“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产教融合新局面。

(三)加强示范引领,彰显辐射带动

试点城市通过深化改革探索出的经验办法,应积极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试点城市、行业、企业的改革动向,及时汇总、凝练改革典型经验和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改革举措,在全省复制推广。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试点实施方案5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在全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把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作为推进人力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性任务,以制度创新为目标,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推进机制,促进教育和产业体系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优势互补,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二)试点原则。

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形成各方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城市综合承载改革功能,以城市试点为基础,突出城企校联动,统筹开展行业、企业试点。

优化布局、区域协作。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水平,重点支持有建设基础、改革意愿、带动效应的城市开展试点。承担试点任务的东部地区城市,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结对帮扶和对口支援,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

问题导向、改革先行。集中力量破除体制障碍、领域界限、政策壁垒,下力气打通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下好改革“先手棋”,健全制度供给和体制机制,重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实现全要素深度融合。

有序推进、力求实效。坚持实事求是、扶优扶强,根据条件成熟程度,分期开展建设试点,不搞平衡照顾,防止形成政策洼地。坚持因地因业制宜,促进建设试点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试点目标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通过试点,在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借鉴的经验,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构建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解决人才供需重大结构性矛盾,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服务贡献显著增强。

三、试点对象。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对象包括:

(一)产教融合型城市。从_年起,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试点建设首批2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将改革向全国推开。试点城市应具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支撑和相对集聚的教育人才资源,具有推进改革的强烈意愿,推出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先行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除计划单列市外,试点城市由省级政府推荐,直辖市推荐市辖区或国家级新区作为试点核心区。面向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试点城市布局,中西部地区确定试点城市要适当考虑欠发达地区实际需求。

(二)产教融合型行业。省级政府在推动试点城市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基础上,依托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群,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产教融合改革中的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职能,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改革的标杆行业。

(三)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建设培育一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四、试点任务

在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中,充分发挥试点城市承载、试点行业聚合、试点企业主体作用,结合深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重点聚焦以下方面先行先试。

(一)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健全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联动规划机制。在城市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开发、重大项目布局中,充分考虑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求,将产教融合发展作为基础性要求融入相关政策,同步提出可操作的支持方式、配套措施和项目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新发展理念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园区。大力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推进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开展东部对口西部、城市支援农村的职业教育扶贫,推动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到城市优质职业院校就学。

(二)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将培育工匠精神作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生产性实训为关键环节,探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深度开展校企协同育人改革,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在技术类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推动企业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构建规范化的技术课程、实习实训和技能评价标准体系,提升承担专业技能教学和实习实训能力,提高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推动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实训制度化。推动大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明显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比例。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服务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推动高等学校和企业面向产业技术重大需求开展人才培养和协同创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

(三)降低校企双方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重点解决校企合作信息不对称、对接合作不顺畅、评价导向不一致等突出问题。探索建设区域性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校企各类需求精准对接。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各类产教对接活动,推动院校向企业购买技术课程和实训教学服务,建立产业导师特设岗位,推动院校专任教师到企业定期实践锻炼制度化,促进校企人才双向交流。推进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组建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搭建行业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信息对接、教育服务平台,聚合带动各类中小企业参与。探索校企共建产教融合科技园区、众创空间、中试基地,面向小微企业开放服务。建设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库。

(四)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创新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行模式,试点城市要按照统筹布局规划、校企共建共享原则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要更多依托企业建设,优先满足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家政、养老、健康、旅游、托育等社会服务产业人才需求。面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重点领域,推动“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学科专业建设,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和产业化链条。

(五)探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高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完善现代学校和企业治理制度,积极推动双方资源、人员、技术、管理、文化全方位融合。围绕生产性实训、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关键环节,推动校企依法合资、合作设立实体化机构,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各地可在指导开展城市试点基础上,结合实际对省域内推进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试点的具体任务做出规定,制定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具体措施。省级政府要统筹资源配置,将承担试点任务、推进改革成效作为项目布局和投资安排的重要因素,积极加大投入,形成激励试点的政策导向和改革推力。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的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组织实施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五、试点支持政策

(一)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对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和试点城市予以动态奖励。完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等组合投融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对重大项目跟进协调服务,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全面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财税、投资、金融、用地、价格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全社会发布。

(二)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鼓励制造业企业为新增先进产能和新上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实训设施,加快培养产业技术技能人才。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完善“双一流”建设评价为先导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支持各类院校积极服务、深度融入区域和产业发展,推进产教融合创新。对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高校在招生计划安排、建设项目投资、学位(专业)点设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六、试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负责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省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试点城市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落实主体责任,将试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事、责任到人。

(二)健全协调机制。省级政府和试点城市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省级人才工作领导组将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纳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试点城市要编制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逐一落实。

(三)强化总结推广。试点城市通过深化改革探索出的经验办法,特别是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有效措施,应及时向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在省域内复制推广。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改革举措,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按程序报批,在全国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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