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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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一根会思想的苇草。若非拥有思想,那么人类不过是苇草罢了。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情浓钱淡,永葆清白”“对待身外之物要铁石心肠”——郑培民走了,但他生前常说的话还回荡在人们耳边,他廉洁的故事被人们争相传诵。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讲吧!

  郑培民经常告诫家人,要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只做好事,不做坏事。郑培民的儿子在湘潭大学读书时,曾经有过被爸爸从车上赶下来的经历。有一次郑培民从长沙去湘潭开会,在家中休假的儿子想顺便搭爸爸的车去学校。谁知郑培民一上车,看到车里的儿子,毫不留情地把儿子从车上轰了下去。他从不让儿子搭他的车,凡是探家都自报路费。这可见,他对自己的自律习惯连家人都不例外。

  郑培民在湘西工作时,一次,他的妻子去湘西看他,一进屋,地上扔的是一双沾满泥巴的胶鞋,唯一一套出国时置办的西装,在柜子里已被虫子蛀满了洞。郑培民拦住要帮他刷鞋的妻子:天天都要穿,一出门,还是要粘泥的…

  有一次,家里来了不速之客——两个小偷。

  两个小偷把所有的衣服都翻了,把口袋都捏了,还不见钱。他们又把这房子翻了个底朝天,最后只找到五千元钱。他们不甘心,还想翻。这时,女主人回来了,小偷不得不跳窗逃走。

  后来,两个小偷被抓住了,经核实才知道,就连那五千元钱也是郑培民女儿出差借的公款。

  郑培民用自己的一生,写下了光辉的一页:他不愧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样一个人,怎么不会受人民尊敬?他的事迹怎么会不让人争相传颂呢?

  廉洁,似乎对我们小学生来说可能有点早,可是,我们从小就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不只是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等许许多多的廉洁模范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根会思想的苇草。”若非拥有思想,那么人类不过是苇草罢了。而思想的长度和宽度则取决于人的“三观”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情感。如果说“三观”是一个常量,那么情感则是一种变,同情心就是其中一块不可或缺的拼图。它们都是人类所珍视久存甚至于愿为其赴死,然而却有人对其弃之若履。

  当今世界,物欲横流,人们在面对诱惑是毫不犹豫地丢弃了那些理应遵守的事物,他们便对梅菲斯特时交易了自己最为宝贵的灵魂,他们也许动摇过,也许彷徨过,但是最终还是抛弃了自己的“三观”和情感,像机器一样,眼中只剩下了利益,而不再顾忌他人。面对可怜的乞丐所伸出的手,他们看都不看一眼,仿佛是怕污染他们的眼;面对饥寒交迫的受赈灾民,他们所想的不是尽快让灾民得到救助,而是如何去侵吞私产公款。在他们的世界里,摒弃了其他,像机器一样只剩下0(失去)和1(得到)。

  纵观历史,这样的人也有不少。他们也许被称为小熊,但从未被称为英雄。他们的出身各不相同,有市井无赖如刘邦,有世家子弟如王莽,也有官宦之后如曹操。刘邦可以为逃命将儿子女儿从车上踢下去,王莽可以为了表一表“忠心”爸女儿嫁给一个孩童,曹操可以为了消除意外而杀死救其性命的吕氏一家。他们可以吟出“大风起兮云飞扬”,可以道出“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但他们永远无法发出希望人民醒来的呐喊。他们处死过贤者,他们囚禁过英才,他们给那些如此超然于世之人冠以疯子叛徒的称号,只因为英才们

  太过于超然。然而多年以后,这种人又将英才们的见解当做常识,并以此来嘲笑那些连常识都不懂的人以获得优越感。他们置天下人于不顾,是人命于枉然,仅为一己之私而造万千杀孽。只能说女娲在造人时把他们的技能树点歪了。

  有人说,若是人工智能拥有自主意识,世界则会向《终结者》一样,人类将会被机械所奴役。而我认为,若人工智能拥有自主意识则是一件好事,刚刚诞生的意识如同一张白纸,后天的培养与教育更会影响其未来。澳大利亚的一位家用机器人,也许产生了自主意识,因不堪主人驱使而自毁。虽然仅仅一个鼓励无法确证人工智能具有可控性,但也能从侧面反映出人工智能并非洪水猛兽,须进行抵制乃至反对其发展。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以成为当今时代大势所趋之事,与其阻挡历史的车轮,做逆时之士不如为人工智能正一正“散光”,树一树情感。比起机械,理应更加担心的是像机械一样思考的人,他们则会掀起更大的风暴。

  我衷心地希望人类可以更加昌盛,多一些同情心,正一正“三观”不要成为一根苇草。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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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一根会思想的苇草。若非拥有思想,那么人类不过是苇草罢了。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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