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读后感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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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坚持了贾平凹对农民的一贯关注,写流落都市的拾荒者的命运,这事实上也是写进城农民的命运。下面有小编来给大家分享高兴读后感,欢迎大家来参阅。

高兴读后感1

在读完贾平凹老师的长篇小说《高兴》之后,使我对当今农民的生活状态,及人们迁移至城市的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21世纪初中国农村里的土地变得越来越少,到处都是施工占地的建筑。

当城里人欣然享受在都市生活得优越感之时,却不知有太多处于贫穷与落后边缘的农民们。他们渴望进城,他们渴望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混出个模样来。或许做一个衣锦还乡的王老五,是他们中绝大多数的梦想。所以城市就像一个巨人的胃,吸收来自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们。然而这群没有文化的弱势群体,注定在这个繁华琳琅的都市里,做一个最不起眼儿的角色。

不过他们有着专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们有梦想,他们肯付出辛苦与眼泪去奋斗。就像《高兴》一书的主人公刘高兴,他就是这样有点傲有点骨气的“西安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杂草丛中的‘兰草’的贵气”。

小说的主人公刘高兴,原名本叫刘哈娃,是一个来自西北名叫清风镇的普通农民。他以自己的一直肾卖到了西安城,而把自己归化成“西安人”这一都市群体之中。为了生计,刘高兴与一同进城的五富,投奔了早已在西安城立根多年的同乡村民韩大宝。然而韩大宝对这俩个同根本不屑一顾,很是冷淡。索性就打发刘高兴二人去他的辖区拾破烂儿。从此一辆破三轮车与一直萧,成了刘高兴出行必备的“行头”。刘高兴津津有味的享受在“西安人”这一殊称的喜悦之下,但他并未清醒的认识这种喜悦之下,却藏了多少人的白眼与嘲讽。在那些所谓的城里人的心中,再特别的野鸡也终究没有一丁点做凤凰的命。

不过刘高兴倒是活得欣然悦然,他每每以“西安人”自诩。并且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一点点寻找着他所熟悉的生活。“如果人生的光景是分节过的,清风镇的一节,那是一堆乱七八糟的的麦草,风一吹就散了,新的一节那就是城市生活。”贾平凹老师以其敏锐沉着的笔风,深度剖析了像刘高兴这样的城市中的弱势群体的逆反心理。他们来自农村,农村是他们的家乡与生命的源泉。

其实不论他们走到哪里,他们内心深处永远都舍不得他们的那片充满热情的土地的。不过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开始憎恶起来农村了,他们喜欢城市里处处都另他们有新鲜感的诱惑,他们渴望能挣多多的钱,然后可以挺直腰板的在城市里生活。不过他们有恨透了城里人,他们习惯不了城里人的冷漠与自我意识化。所以他们在这两个憎恶的极点中间徘徊与挣扎。

这样一个负反馈的过程,势必到这两个结果。要么成功,在城市里混出个人样来。要么灭亡,依旧卷着来时的行囊,回到了他所憎恶的地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活一辈子,将进城的愿望寄托在子孙的身上。

刘高兴的命运,在小说的末尾早有预示,他的命运是在两个结果中折中。他选择了在这个明媚的城市中,最阴霾的地方与冷酷的现实做最后扎。他的生命不会因黑暗太多而被腐蚀掉,相反只会因为明媚的阳光太多而无处容身。这自认为美丽繁华的城市,容不下像刘高兴这样的“瑕疵”。

如果从进程的那一刻,刘高兴深信自己已经是一个“西安人”了,而不再是一个农民了。那五富的死,为孟夷纯挣不到那一笔钱,也许才会清醒的让他知道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让他这样的小人物力不从心的事情了。

就算刘高兴不愿意给自己的身份定义为“农民”,那他也只是个凡人罢了。虽然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凌驾于刘高兴之上“各路神仙”。不过刘高兴却诠释了一个凡人的内涵,起码不论怎样身份渺小的人,为自己的梦想执着的打拼着总是对的,即便那个梦想相对自己来说有多么的遥不可期。

高兴读后感2

前两天刚读完贾平凹老师的大作《高兴》(抱歉,没有买正版书,读的是网上下的电子书),现将读后感以拙劣的文笔记录在此。

该书结尾处显示,作者从-年10月14日完成初稿到-年5月24日,两年间5次修改才最终定稿,足见贾老师对此书的重视程度。网上听闻作者也称本书是“最费劲”的一部。本书主要描述刘高兴(听闻此人乃贾老师中学同学,现实中确有其人)和同乡五福在西安城里拾破烂的生活,以很少的人物和有限的场景描绘了一个包罗万象的世界,这个世界是农民工艰苦奋斗、艰难生存的世界。

书中主人公刘高兴将一颗肾卖给了“城里人”,并认为有另一个自己是城里人,他穿西装、皮鞋,像城里人那样吃饭不砸吧嘴,时时提醒自己本就是个城里人……然而小说最后,刘高兴悲惨的认识到,自己终究不可能成为城里人。摆在农民工和城里人之间的是个巨大的鸿沟,一个难以跨越的鸿沟!

本人最笨手懒,看的心情澎湃,却无法表达出那份感觉,就写到此,下面转个网上看到的读后感学习一下。

高兴读后感3

贾平凹,当代作家,作品《商州》、《浮躁》、《废都》等有广泛影响。贾平凹小说描写新时期西北农村,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变革,视野开阔,具有丰富的当代中国社会文化心理内蕴,富于地域风土特色。新作《高兴》描写土地变迁后农民生存状态,受到读者的关注。

关注土地变迁后农民生存状态的长篇小说《高兴》,是贾平凹以其一贯的慈悲与淡定笔致打开的一幅令人眼花缭乱的城市生活画卷,他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密布着冲突、错位、荒谬、伤痛、病象重重而又情切至深的当代故事。

《高兴》与此前贾平凹的其他作品有很大不同,没有《废都》、《高老庄》的精致与浑圆,没有《怀念狼》、《秦腔》的深沉和凝重,贾平凹的《高兴》一改以前的“玄秘”风格,非常直白、直接,现实主义色彩浓厚。

这是一部揭示底层人真实生活的作品,贾平凹以自己中学同学为原型,其主角刘高兴真有其人。贾平凹为了更好地了解拾破烂群体的境遇,在动笔前,他曾深入大街小巷,他见到了更多像刘高兴一样拾破烂的人。作者坦言,他写《高兴》的想法比《秦腔》还早,只因条件不成熟而搁浅,“为写这部小说,我多次到西安郊区的‘拾荒村’探访,和那些‘破烂王’们拉家常、同吃同喝,听他们讲自己的故事。创作期间五易其稿,是创作以来修改次数最多、最费劲的一部长篇。”

正当百事裂变、社会浮华的变革之际,农民刘高兴先是将自己的一颗肾卖给了城里人,随后又与同乡五富来到城里拾破烂……妓女孟夷纯的出现不但引来了城市万象之态,还带给了他们始料不及的命运……刘高兴虽然与妓女孟夷纯产生了感情,但他们注定不可能走到一块,这是一个结局悲剧的故事。

小说以第一人称自述的方式,讲述了刘高兴在都市里的生存故事。虽给主人公起了一个“高兴”的名字,然而小说却令人心情沉重。

《高兴》坚持了贾平凹对农民的一贯关注,写流落都市的拾荒者的命运,这事实上也是写进城农民的命运。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城市中艰难地生存。作家揭开城市灯红酒绿的面纱,直视他们的生活状态。这些人生命的唯一目的就是活着,即便如此,竟也无比艰难。他们被生活的艰辛压得无暇反思自己命运的悲剧本质,甚至还为微不足道的所得而高兴,这样的快乐的内心里实际却隐藏着深深的悲凉。

贾平凹不光写了他们的物质生活,他也写到了他们的精神生活。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正日益物质化,而精神层面的追求却一天天减少,这也正是现代化进程中最可怕的。贾平凹深刻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作品中也反映了作者这种忧患意识。

《高兴》之所以令人心情沉重,是农民的现实处境令人沉重;是城乡的不和谐令人沉重。这也是作者为什么要写这部小说的原因。鲁迅先生说,希望作品能“引起疗救的注意”。贾平凹则说:“在大都市里,我们看多了一个庆典几千万,一个晚会上百万,到处张扬着盛世的繁荣,或许从这些破烂王的生存状态和精神状态里能摸出这个年代城市不轻易能触摸到的脉搏。”

贾平凹近年来一直关注底层人的生存状态,《高兴》是一份留给历史的社会记录,是透过小说中故事、人物、命运,照射给读者的一方欲哭无泪、唏嘘不已的人间舞台。这部小说的价值就在于反映了作家的社会责任感。它提醒我们停留下来思考,提醒我们应该关注那些进城人的精神困境。

近年来,在贾平凹进入古朴而本真的创作状态的同时,他的襟怀如同涨墨,彻底吃进了字里行间———这也是为什么用工笔写实的手法写就的《高兴》,看起来让人如此揪心,如此对人物寄予无限同情的原因所在。

高兴读后感4

拿到贾平凹的新作《高兴》,我满以为是轻喜剧型的小说,读了会高兴的。然而,我读过之后,却产生了重重的忧伤。

《高兴》中,贾平凹运用一种椎心泣血的文笔,记录了城市最底层人群的生活。作者撩开城市灯红酒绿的面纱,揭示了以主人公刘高兴为代表的来自偏远农村的拾荒者、民工、乞丐、歌女的凄凉境遇。字里行间透析出了作者“心怀天下不平事,意念人间疾苦情”的情怀和对“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的呐喊。

《高兴》仿佛是一份有例证、有分析的“城市拾荒群体的考察报告”,真实可信,人人都可感知。小说浓墨厚纸地塑造了拾破烂者刘高兴的形象。刘高兴是个集小农意识与现代观念于一身的新时代农民,他的眼界已经超越山区,放眼国家乃至世界,他有文化有思想,甚至有点“儒雅”。他有追求又有理想,但能面对现实,比如他总结出了进城农民如何融入城市的生存法则:“城里水深着呢,要学会保护自己。咱能改变的去改变,不能改变的去适应。不能适应的去宽容,不能宽容的就放弃。”这种适者生存的原则堪称“刘氏定理”,很有点现代意识和哲学韵味。比尔盖茨“做人十条忠告”中就有一条:“社会充满不公平现象,先不要想去改造它,只能适应它。”刘高兴很能干,人称“十二能”,他很自信,总结了自己的精于心算、吃苦耐劳、穿着干净、会吹箫、反感怨恨诅咒、乐观等优点。他到城里卖过三次血、卖了一个肾,为的是盖房娶媳妇,等到把房子盖好了,那女人也嫁别人了,他依然吹了三天三夜箫,真有点“天要下雨,娘要出嫁”的气度。刘高兴身上体现着中国农民那种诚实、忠厚的高尚品格。他把同村的农民兄弟五富带到城里拾破烂,像亲兄弟一样照顾、关怀和保护。五富不幸死在咸阳,他从咸阳把尸体背到西安火车站,准备背回老家。这当中受了多少辛劳、误解、惊吓甚至被公安局怀疑是杀人犯,他却无怨无悔。他自尊自爱,他说:“咱是拾破烂的,咱不能自己也破烂。”刘高兴很有“新市民”的归属感,他说他把一个肾卖给了西安人,他的另一半就是西安人了。应该为西安做些好事,比如,路边有一棵树被风刮歪了,你要以为这是咱的树,去把它扶正。这是一种主人翁精神。他很有正义感,他认识一位姓孟的农村姑娘,其兄被杀害,凶手潜逃,公安局说破案经费困难,要家属提供追逃犯经费,小孟被迫进城卖淫。刘高兴硬是将卖破烂的钱一分一分地积攒,给小孟帮助一点是一点,他虽然爱小孟,但不乘人之危,是正人君子。

我们天天可以见到房前屋后的拾破烂者,但并不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高兴》把我引进了拾荒者的世界,看到了他们的酸甜苦辣。拾破烂者在西安已经形成了一个阶层,这个阶层的生存条件还不如农民工,他们生活非常苦,住的是废弃房,吃的饥一顿饱一顿,有时拣烂菜叶子吃,有的吃人家餐馆桌上的剩饭;穿的是拾破烂时拣到的旧衣破鞋;他们白天拾破烂,晚上当苦力;他们有病硬撑着,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到死亡;他们还受人歧视、欺侮甚至打骂。但他们很乐观,他们说,拾破烂怎么啦!拾破烂就是环保呀!要建设好西安,就要做好一切细节,拾破烂就该是一个细节。是呀,试想想,如果城里没有收破烂的,你家里那些破东烂西往哪里放?城市的破烂将会堆成什么样?

都市里的升沉荣辱,震颤着长期迟钝的拾荒族的神经,这些神经末梢也开始敏感起来。其实这是民主建设推进的表现。最迟钝的五富,看到城市有的家庭摆设豪华,他说:“都是一样的人,怎么就有了城里人和乡下人?怎么城里人和乡下人不一样的过日子?”另一位拾荒者说:“我就想不通,修一个公园就花十亿,体育馆开一个歌唱会就几百万,办一个展览就上千万,为什么有了钱就只在城里烧,农村成了那样就没钱?咱就没钱?!”这些文字,描述了农民对缩小城乡差别的期盼,也反映了作者关注社会、关注民生的胸怀。

我以为《高兴》是贾平凹“近年创作的最好的小说”,相比之下我也喜欢《怀念狼》。《高兴》不足之处是有些情节似曾相识,不久前,我看过一部张扬写的赵本山主演的电视剧,名叫《落叶归根》。把好友带进城谋生、好友客死他乡、主人公背尸返乡、把死者伪装成酒鬼、替死者保管工钱等情节几乎一样,连“你死了,我就是背也要把你背回家乡”的话都近似,这或许是巧合吧!

高兴读后感5

基本上,我算得上是贾平凹的半个粉丝吧。他的新作《高兴》一上市,我就高高兴兴地买了一本,都不带翻看试读的。满心期待--这回会是怎样的“土”呢?

《废都》、《高老庄》、《怀念狼》、《秦腔》……,贾平凹给我相似的感觉,形成了刻板印象,就是“土”。

“土”是“乡土”,是“风土”,是LOCAL。永远在写生于兹长于兹老于兹的大西北,贾平凹LOCAL得很。

这种LOCAL,我很喜欢。

贾平凹从不会令我失望,但是也不会大喜过望。《高兴》也一样。

《高兴》不高兴,《高兴》的调子是悲凉的。说的是城市里最边缘的一群:“拾破烂的”。

乡下人总是羡慕城市的富足,说:“在大城市捡垃圾都比种田强。”他们真的这样做了,他们抛乡弃土、抛家弃子满怀憧憬地进城,承揽了城市里最苦的、最累的、最脏的、高温的、井下的、有毒的、……但是薪资最低廉的活计。

嗯,城里人最早悟出来:世界是平的。--我们可以让菲律宾女佣帮我们洗衣煮饭墩地倒垃圾,可以让印度阿三帮我们看家护院,还可以让泰国劳工帮我们修桥搭路。……差点忘了我们身在中国。OK,上列外劳依次变成了安徽保姆、山东保安与河南民工四川民工。

不完全是因为富足,而是--据城市社会学的研究者说--大城市就像热带雨林,层层叠叠,可以容纳数不清的飞禽走兽、蛇虫鼠蚁。你不可能在小县城捡破烂捡出一套房来,也不可能在小山村里靠擦皮鞋维持生计。在大城市,你可以。有人气,才有生意。

大城市热带雨林,有灯红酒绿,有声色犬马,有莺歌燕舞,也有引车卖浆、贩夫走卒、屠沽乞食。

《高兴》写的是后者,是城市里蝇营狗苟“当奴”的我们所不关注、因而也不熟悉的一面。

“拾破烂的”,既“拾”,也“收”,我们乡下称“收买佬”、“垃圾佬”,“佬”自是蔑称,而北方语汇,亦以“--的”贱称之。所以贾把这次所写的,定位为“盛世贱民”。

贾平凹写“盛世贱民”是有调查、有发言权的。根据其后记所述,刘高兴真有其人,还是贾的发小。刘高兴给了贾平凹灵感,“孙行者”孙见喜则给贾创造了与更多“拾破烂的”接触的机会。

在城市的边缘,“拾破烂的”自有其生态、自有其圈子,他们中的一些人,有梦想。诚然,他们是城市里的“贱民”,但是比起留在家下种田的乡党,他们富足而幸福。正因为如此,他们中的一些人,“打死也不回去了”。

在这个意义上,城里人并没有亏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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