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痴读后感范文五篇

琳瑜 1172分享

《白痴》这本书写于1867年,于1868年出版,距离《罪与罚》的出版只过了两年的光景,而距离陀翁真正思想的最高峰作品《卡拉马佐夫兄弟》还需要等待12年。下面有小编来给大家分享白痴读后感,欢迎大家来参阅。

白痴读后感1

不知为什么,如今已经没有青少年时期那种持续沉浸其中达到忘我的的阅读体验,它开始变得断断续续,变得微弱了,更容易被打扰、被中止,或许是缺少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和持续不懈的阅读热情,因此在阅读《白痴》有时会感到困顿疲惫甚至打起瞌睡,有时能沉浸其中而感到畅快,总之阅读不再有那种废寝忘食、身临其境的愉悦,而常常需要一种自觉的坚持和刻意的努力,从无为而变得有为。

陀氏是特别善于描写、调度社交场合众人一堂的精彩场面,从《鬼》、《白痴》中都可以看到这一点。《白痴》中的人物多数都存在神经质的特征,显得古怪而易动感情,不是生气发怒就是纵声大笑或者涕泗横流。小说中的人物并非善恶分明,其中多数有恶、伪善、卑锁的一面,也不乏真诚的表现。陀氏之悲悯深刻大概来自对于---的虔诚,他总是从---的视角来理解人性,既了解人也理解人,甚至宽恕人,爱怜人。梅诗金公爵对娜斯塔霞的爱带有怜悯、同情的成分,对阿格拉雅的爱则应是男女间的挚诚爱情,这是陀氏理想人物既超凡入圣又处身世俗的两面,二者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矛盾,而恰恰相济相成。

陀氏为本书取名为《白痴》,未尝没有对世人“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嘲讽和激愤,相对于叶班契那家宴会上那些优雅温和的上流人物,他或许更喜欢另一些反复无常,动辄生气发怒,或涕泪涟涟的古怪又神经质的人物。无论《鬼》还是《白痴》,结局总是非死即伤,本书两个光彩照人的女主人公的结局亦使人悲从中来。她们虽都傲慢、任性、无常,却同样美丽、纯洁、天真和至诚,总是我想起《红楼梦》大观园众女儿的不幸来,那种美好最终破碎、凋落的切肤之痛不也异曲同工。只是《红楼梦》诗意盎然,而《白痴》阴气森森。陀氏对阿格拉雅的被骗轻描淡写,却令人唏嘘不已。至于娜斯塔霞的结局,小说写道:“床上睡着一个人,睡得很死,一动也不动;听不见丝毫窸窣之声,听不见半点儿呼吸的气息。床上的人给用一条白被单蒙头盖了起来,但身体四肢的轮廓依稀可辨。根据身体的线条只能看出那人是直挺挺的躺着。周围一派乱七八糟的景象。床上、床边、床畔的圈椅里,甚至地板上,散扔着脱下的衣裳;华贵的丝绸礼服、鲜花、缎带。床头旁边的小几上扔着卸下的钻石首饰在闪光。脚边是一些揉作一团的花边网绣,就在一堆白色的花边上,从被单下面露出一只光脚的脚尖——它看起来像是用大理石凿出来的,那种纹丝不动的静态实在可怕。公爵看着,只觉得他越往下看,屋子里的气氛就越显得死一般的静穆。忽然,一只被惊动的苍蝇嗡嗡地从床的上方飞过,在床头那边止声。”陀氏描写娜斯塔霞的尸体时的这种故意不露声色,如此的寂静、悄无声息,仿佛一段很突兀的空白,在积蓄酝酿着何等悲哀的力量,梅诗金公爵和罗果仁就在一旁,前者变成白痴,而后者陷入狂乱和昏迷。“罗果仁间或突然开始喃喃自语,说得很响,语气生硬而不连贯;有时他开始叫喊、发笑;那时公爵就向他伸出一只哆嗦的手,轻轻地触到他的脑袋、头发,温柔地加以抚摩,还抚摸着他的面颊……”列夫·尼古拉耶维奇对杀人者罗果仁不是愤怒和憎恶,也没有进行报复,而是抚慰他。我想在他成为白痴之前,对罗果仁是怜悯和同情的,然而他究竟怜悯和同情他什么?这似乎更值得我们深思。我以为,罗果仁对娜斯塔霞爱而生恨,在她的反复无常和时常的轻蔑、侮辱下最终痛下杀手。梅诗金公爵在如此的人性之恶中依然愿意去理解他的痴,不错,罗果仁的确是个十足的小人,他杀死了娜斯塔霞,此前还欲对公爵下手。但公爵却能于人性之恶中去了解其背后的无奈、不幸和苦楚,他大概相信每一个恶者都是不幸的,这并非要为恶者辩护,而是对人性的理解,宽恕和怜悯。因此,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公爵相信了前者,却并不怀疑后者,善恶不过是人一刹那的选择,坚持善抑或屈从恶都并存于人性,他选择了善并不代表他心中没有恶,他选择了恶也不意味他心中没有善,因此公爵的宽恕、悲悯之心在于他能于自身选择善时感到心中恶的存在,于他人选择善时感到振奋感动,于他人选择恶时同情他在善恶之争中敗于恶。

创造梅诗金公爵这一形象,其实表达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于人性的洞幽烛微,是他本身伟大心灵的写照。也可以看到,陀氏对犯罪案例格外关注,因为从中可以看到人性的善恶,生与死,罪与罚,都在其中得到呈现,而这一切,我能感觉到,源自于他虔诚的---信仰,他最初将梅诗金公爵构思成“基督公爵”便见其用心。因此,从宗教信仰入手,或许能更好地理解陀氏。

白痴读后感2

其实很难明确地讲清楚梅什金公爵究竟是爱纳斯塔霞还是爱阿格拉娅。

一个无论是在那个“罪恶和铁路的时代”还是在如今,梅什金公爵这样的人无疑都会是社会中的异类,而这“异类”一词在此处无疑意义繁多。长期生活在偏僻的国外山村造就了他不食人间烟火、不谙世事的秉性。他满腹对世间的同情和怜悯,一味地忍让,诸事都逆来顺受。同时身为一个癫痫病人和拥有无比的慈悲之心,让梅什金公爵一出场就奠定了一种“救世主”的形象。“唐吉可德”式的英雄却只能是周围所谓正常人眼中的“白痴”。而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即便是这个人物本身的创造者,但也知道如此完美化的人是不存在的,梅什金公爵是注定要被这个社会毁灭的,“白痴”最终葬送了自己的所爱,进了疗养院,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一开始纳斯塔霞让我想到了俄罗斯文学史上另一位大师笔下饱受争议的女性——安娜·卡列尼娜。两者都是拥有超凡美貌,有着惊世骇俗人生的风云女性。同样是为自己的命运和爱情作斗争,相比之下,纳斯塔霞在各个角度都要比安娜更独立、更有个性,追求的方式因而也更激烈、更奋不顾身。因为安娜还是会受缚于世俗的目光,而她则是完完全全地高昂得抬起头,鄙夷地俯视着周围为利益屈膝的人们。

相信每个读者都会被纳斯塔霞焚烧十万卢布的强烈场景震撼。从死灰中匍匐而出,欲火而生,她是庸俗尘世中脱颖而出的凤凰。

与梅什金公爵而言,这种饱受苦难愈发艳丽的美是无法抗拒的。同情和怜悯让他无法不伸出援手想要解救她,他对纳斯塔霞是一种大爱,还有一种想要追求美的渴望。当然施比受多。

而阿格拉娅异于复杂的纳斯塔霞,更简单纯粹。她也让我想起另一位典型的女性——“海燕”般的叶莲娜,同样聪明美丽,为爱情奋不顾身。但她和梅什金公爵之间则是比较平等的关系,施与受大概成正比。或许她似乎爱得比梅什金公爵更专一,但是我觉得,他们之间的爱是同等的。

其实作者的两个反问“怎样去爱两个女人呢?”“用两种不同的爱情去爱吗?”就已经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回答。我认为,梅什金公爵的确是同时爱着两个女人,用着不同的方式。但是硬要下结论的话,他应该是爱纳斯塔霞更多。毕竟,施比受有福。

白痴读后感3

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这本《白痴》,前前后后用将近一个月时间,60万字的篇幅塑造了当时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俄国社会的一角。我对于故事的主人公梅诗金公爵没有那么喜爱,他太理想化与圣人化,让人生不出好感。反而是那些围绕在公爵身边个性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能把两天前看到的报纸上的新闻当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奇闻讲给别人听的吹牛大王。身患肺病马上就要死去发表长篇大论后自杀未遂的青年。

最让我深深着迷人物是娜斯塔霞。她充满了疯狂气息且性格鲜明。娜斯塔霞把罗果仁买她一夜的10万元打捆扔进燃烧的壁炉里,扬言如果加尼亚肯伸手进火里把钱扒出来就把钱给他,贪财的加尼亚经受了灵魂的考验,最终晕倒没有去火里扒钱。

白痴读后感4

看了七个晚上,看完了七百多页《白痴》,期初看得很困倦,入了情境之后,便开始期待故事后续的发展。美好的期待,终化为一个仓促结束(也可能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失败的破碎的结局。整个阅读的过程中,我很喜欢梅什金公爵,很不真实的一个人,但常被他感动到。

书末的推荐序《白痴时代读<白痴>》:“文学是人类用文字记录自己生命体验和想像力的一种本能,从这种本能出发而产生的文学作品最为独特的价值就在于,它们可以历久不衰地进入人的情感和精神”。的确,它有唤醒我一些东西,只是在阅读终结时,一切又开始模糊。

书摘:

有这么一些人,我们很难一语道破他们最典型也最有代表性的特征,这些人通常被称为大多数人、普通人,他们在任何社会里的确都占绝大多数。

而作家多半也是竭力撷取社会上的典型,用形象化和艺术化的手段把他们表现出来,虽然实际生活中很难遇到和他们完全相同的典型,然而他们几乎比现实生活本身还要真实。

只是,在现实生活中,人物的典型性被水冲淡了,所有的小说里的人物的确是存在的,只是他们的典型性仿佛被冲淡了而已。

而作家即使写平凡的人物,也应竭力从他们身上发掘既有趣味又有教益的东西。

有些平凡人物的本质就是他们那种始终不变的平凡性,尽管这些人千方百计地想摆脱平凡无奇和墨守成规的常规,结果依然只能始终不变地墨守成规,那么这种人也就具有了一种独特的典型性。

白痴读后感5

这个世界上本不该有镜子与宝石的存在的。

但当我们对谎言已经习以为常,对黑暗已经麻木冷漠,对扭曲与变态已经认为是顺理成章了的时候,最让人痛苦的,反而是一面镜子。

当有一个人,心中只有对这个世界的宽恕,只有对这个世界的怜悯,这个人就是一面镜子。读者无法忘记《白痴》这本小说,其实是忘不掉梅诗金公爵,忘不掉这个世界上竟有人真正明亮如一面镜子,纯洁如一颗无瑕的钻石。而这颗并不结实,并不为书中人,甚至不为当今世人所理解的钻石令人震惊,在文学史上熠熠生辉。

《白痴》这本书写于1867年,于1868年出版,距离《罪与罚》的出版只过了两年的光景,而距离陀翁真正思想的最高峰作品《卡拉马佐夫兄弟》还需要等待12年。19世纪下半叶的俄国,正是农奴制改革的关键节点,在《白痴》这本书中,其宗教意味其实远远浓于陀翁的其他作品。这正是陀翁背叛自己原本固有思想,把灵魂交给上帝的体现。无论对于哪个并不短命的伟大作家来说,成长无疑是一次次的决裂与背叛。举两个其他俄国巨匠的作品来说吧,对活了四十四岁的契诃夫来说,访问萨哈林岛也是他生命中的一次裂变,但上天给他揭露人世间真相的时间不多了,这是人类的遗憾。托翁,在八十二岁的时候,与不理解他的夫人,与富庶的庄园生活决裂,毅然出走,把生命交给自然,交给清风。

而陀翁则在流放西伯利亚归来之后,把信仰交给钢笔与上帝,这是出于什么目的忏悔,亦或是出于什么目的赎罪,我不得而知,但梅诗金公爵,正是这样一个圣愚般的基督,俄国的唐吉柯德。梅诗金公爵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最真实的想法告诉别人,陌生人,甚至害他嘲讽他的人,他的嘴里没有假话,只有“美能拯救一切“,他的的确确患有癫痫,是个常人可以判断出来的“白痴”,但他的的确确也是一面镜子,照映出了世间的一切黑暗,不公,憎恨与无耻。他可以对任何一个人,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袒露自己的'怜悯与心声,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行为都是真实的,正常的。而这种真实与正常在这个肮脏的现实社会中,在世人的眼里,却是一种白痴的行为。

呜呼哉!呜呼哉!难道造化的的确确是为庸人所设计吗?在这个观点上,陀翁竟与鲁迅有惊人的契合,难怪鲁迅会对陀翁做出“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人类灵魂的伟大审问者,他把小说中的男男女女,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他们,不但剥去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有拷问出藏在那罪恶之下的真正洁白来。而且还不肯爽快地处死,竭力要放他们活得长久。”的评价!

小说的结局,定格在梅诗金公爵受到纳斯塔霞之死刺激,成为真正的“白痴”的那一刻,这个结局是很多读者可以推断出来或者猜到的。因为这是必然的,当所有的白色都被染成乌黑之时,那么白的颜色便是乌黑的,这时如果有真正的白色出现,那么这抹白色的结局,必然是被践踏,被删刈。这个悲剧与纳斯塔霞无关,与托茨基无关,与叶班钦将军无关,与罗果仁无关,也与任何其他人物无关!这时西西弗斯式的必然悲壮与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史诗!小说以白痴开头,以白痴结尾,一切都是荒诞的,一切也都是真实的。

如果说作家是一场戏剧的编导,毋宁说作家是统治一个王国的暴君。戏剧的编导可以把喜剧改为悲剧,把悲剧变为喜剧。而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暴君只能统治主宰一时的情节,而无法改变这个文字世界的本质与规律。

这样的小说世界是真实的,是无法用数据量化的,作者何尝不想通过这样的结论告诉我们,我们在现实面前是苍白而无力的呢?告诉我们人类的骄傲自大,终不敌作者所说的规律即上帝呢?我想这就是陀翁在这本小说中对人性与神权的最深刻的思考与最伟大的尝试吧!

但归于这本小说的文字,陀翁是偏爱着梅诗金公爵的,虽然给他“白痴”的“身份”,但把如婴儿,如宝石一般的纯净也给了他。这正是陀翁无力的寄托与真诚的态度——用美拯救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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