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舞蹈的审美特性_民族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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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蹈是人类最早发生的文化现象之一。舞蹈是原始人类生命情调最充足的表现,舞蹈是原始社会中拔高了的简朴生活,舞蹈随着原始人类身体的进化而发展,舞蹈又作为发达的肢体语言团聚起人类的原始社会。自觉地把舞蹈作为审美对象,同时又自觉地把舞蹈作为人类自我形象塑造的艺术手段,严格来说是发生在近代的舞蹈现象。认识作为审美对象的舞蹈,需要了解自然沉淀着历史文化的舞蹈。

  一、中国民族舞蹈的起源

  关于民族舞蹈这一概念,各国学者有不同的解释,《辞海》的释意是:“民族舞蹈在人民群众中广泛流传,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的传统舞蹈形式”。《英国大百科全书?15版》的解释是:“虽然民族舞蹈一般是指各个民族特有的欢快、娱乐的舞蹈,但它确切的含义在学者们中间仍然有很大的争议,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得以解决”。另外,舞蹈界的一些专家,学者以及对舞蹈感兴趣的人在不同的书籍、著作、论文当中,在不同的侧面,不同的深度做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更大的拓宽了人们了解民族舞蹈的途径,也使得民族舞蹈方面的理论知识更加丰富。

  在我国远古的传说中有祝融的儿子长琴始作乐风,有的说帝俊的八个儿子始为歌舞,炎帝(神农氏)的重孙延始为乐风,还有的说黄帝创造了乐舞。实际上舞蹈的创始者应当是人类的群体。[1]人们在与大自然的斗争中,在为求生存而从事的劳动中,通过人体动作已产生了节奏、律动,最原始的舞蹈动作,也可算是本能式的“人体行为”。因此,舞蹈与劳动有着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联系。

  “舞蹈在原始部落的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它是和宗教活动密切联系着的。化石智人在距今几万年前保存下来的宗教活动的艺术品。我国云南沧源岩画中,有双手向上举、五指张开的半蹲或****的男像,下露男根,头插羽毛;左江崖壁画中,也有两手上举、伸张五指的舞姿。这些可以判定为“蛙祭”的遗存,至今广西地区仍保留着“祭蚂拐”的风俗和“蚂拐舞”。我国在四五万年前逐渐步入氏族公社时期,其前期为母系公社时期,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已有随葬的装饰品,说明人们的审美意识和宗教意识已逐渐加强。伴随着宗教意识的产生和强化,必定会有祭祀活动,当时的祭祀活动主要是舞蹈。它们虽然没有留下具体的形象,但我们可以根据其后出土的舞蹈形象和至今保存的古老民间舞蹈,想象出那些富有神秘色彩和魅力的最原始的舞蹈。

  二、中国民族舞蹈的审美特征

  舞蹈美离不开人们对舞蹈作品的审美感受,但是人的主观感受又必须以客观存在的舞蹈美为前提,所以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舞蹈的审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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