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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陈孟0分享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工艺美术类高校附录取分数线)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56年,前身为苏州工艺美术学校,是经江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专科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999号。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据2014年11月学校官网显示,校园占地面积561亩,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教职工383人,在校生4900多人。拥有行政楼、国际交流中心、教学楼、图书馆、美术馆、体育馆、实训大楼、学生公寓、专家公寓等建筑群体。学院另设有中国工艺美术研究院、教育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江苏省工艺美术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江苏省艺术设计与技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苏州桃花坞木刻年画社(研究所)等。

专业简介

学校下设7个二级学院,涵盖了视觉传达、室内艺术、环境艺术、珠宝工艺、电脑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多个专业领域。学校注重与世界各地的知名艺术院校、博物馆、文化产业媒体等单位开展合作,不断推动学院的现代化教育和国际化水平。

师资力量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近40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比较高。学院还聘请了多名知名专家和教授来学院授课,并形成了一支具有特色的师资队伍。

以下是2022年部分专业录取分数线: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最高分533分,最低排名约22000名;

室内装饰设计专业:最高分520分,最低排名约47000名;

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最高分516分,最低排名约67000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录取分数线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专业需求、政策等。考生需关注学校官方招生信息和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校具体录取规则,更好地体现录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招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在2023年招生工作中,继续全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1、学校全称: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地址: 苏州市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

3、邮政编码: 215104

4、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

5、学校层次: 专科

6、收费标准:

学费7800元/人/学年,

(苏教财【2005】44号、苏价费【2005】181号)

住宿费:1000-1500元/人/学年

以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7、证书颁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书。

8、咨询电话:0512-66508089、66508090、66508099

66875617(传真)

9、招生网址: http://zsjy.sgmart.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3年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九条 学校各专业对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学校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外省考生根据各省规定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按综合分进行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的具体折算方法以各省级(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当综合分相同时,先按美术统考成绩排序,以美术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再相同者,依次按以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按文化分或专业分进行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分(省统考成绩)与文化分相加之和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决定可以适当加分投档的政策,学校均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 同批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五条 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在新生报到日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 学生每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等奖项;学校设置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校助学金等;学校还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贫困生可向国家指定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普通专科招生。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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