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记观后感初中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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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是金庸老先生的最后一部作品,也可谓是在其诸多作品中最为奇特的一部作品。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鹿鼎记观后感初中优秀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鹿鼎记观后感初中优秀范文1

昨天晚上,总算看完了《鹿鼎记》。这本书是我读金庸先生作品以来,时间跨度最长的一次,比起《雪山飞狐》只用了2天的时间一气呵成地读完,酣畅淋漓之感。读《鹿鼎记》可谓是路途漫漫,一波三折,中间还不时穿插着父亲生病入院、我自己得病治疗等等劳心劳力的事情,这部作品书读下来也真是不容易。这部小说一共有五本,是我读金庸先生小说中篇幅最长的一部,也是造成这次看了这么长时间的一个客观原因,不过,说到底,我觉得,似乎没有之前看《雪山飞狐》等武侠小说的那种迫切感,反倒是觉得,韦小宝这个人物不值得我去读他,因此,就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至今了。

话说,读金庸先生的这部《鹿鼎记》,让我知道了一件事,就是《鹿鼎记》是金庸先生最后一部小说作品,比起《书剑恩仇录》是第一部小说来讲,《鹿鼎记》作为最后一部,真的是很让人意外的,不过,看了后记才知道,原来,《鹿鼎记》在当时发表时,也有很多读者认为不是金庸先生亲笔写著的作品,因为,风格迥异,时过境迁,有很多影视作品翻拍《鹿鼎记》,也造就了不少韦小宝的经典形象,比如我脑中即刻浮现的周星驰、梁朝伟、陈小春、张卫健等人,可谓是一部鹿鼎记塑造了不同的韦小宝 ,但是,每个演员都有各自的风格。

最后,谈谈我对身边韦小宝的看法,虽说,现在的婚姻制度要求男人一夫一妻,忠诚配偶,但是,张爱玲早就在小说中说过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的隐喻,男人这种物种,岂有忠于一人的道理,如果真有,就真是世间少有的痴情种子了。我从不相信男人可以一生只爱一人,但是,我相信,一时爱一人的说法,一个阶段爱一人的说法。说到底,婚姻就是一种责任,要求男人不能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否则,就真成了现实版韦小宝了。话说回来,如果有韦小宝的足智多谋和高官厚禄,如花美眷估计也是不会少的。

鹿鼎记观后感初中优秀范文2

一口气看完了《鹿鼎记》,只觉畅快淋漓之极。韦小宝之滑头、狡诈,与其他英雄的神勇仁义,实在是天壤之别。但也正因如此,我更喜欢韦小宝。 他可能连英雄都算不上,与金庸其它小说的主人公相比,虽然都是男性,生长在一个风声血雨的江湖之上,但他贪生怕死、奸诈狡猾、不学无术、气量狭窄、见风使舵……总之英雄好汉所应有的一切品德他都没有,只有那一张油嘴滑舌的嘴巴,让他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有一席之地,其他,不值一提。

正因为韦小宝如此品格,初看《鹿鼎记》之人不免抑郁不已,看着他一见到强敌转身便跑,或是大声叫饶,总是觉得世上窝囊之人无过与此;看到他一见上级的面便阿谀奉承,马屁拍的十足,而一见到官位比他低下的人便甩出大帽子来压人,一副贪官污吏的模样,不禁感叹这人竟如此势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有他那引以为豪的甜言蜜语,以及成篇成篇的大话,让你晕头转向,不知何时在暗地里被他刺一刀,那更是他的特长。

这样一个人,注定是不能成为武侠小说主角的。 而他的出现,就注定是一个异数。尽管平时你绝对看不到他有良心,但危急关头却又发现他还是有一丁点的,当皇上命他去铲除天地会逆贼时,他虽设法逃脱,但关键时候却冒死救友,不惜违抗圣旨,也不肯出卖朋友;而当天地会众人逼他去行刺皇上时,他又顾全对皇上的义气,不肯答应,最终使他一脚踏两船,两边不讨好。这些,却又与其性格分外不符。 尽管他在敌人面前为求活命什么也愿意干,不把自己当人看,但在美女与赌桌面前,他又成了不屈不挠的勇士,本分也不肯屈服,有时干脆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勇往直前似乎无所畏惧,其实心里却满是畏惧。这些,都是其活生生的写照。

正因如此性格,他一点也称不上英雄,甚至半点侠义心肠也没有,有的只有厚厚的脸皮、满满的虚荣心、孤注一掷的勇气以及一时冲动下的义气和侠义。也正因如此,他不像其余人物一样虚伪,他只是个小人,却是个坦荡荡的小人,为了生存他不择手段,但为了朋友美人却让他变得无比高尚,尽管只是短暂的。

总而言之,鹿鼎记写的不是英雄的故事,而是一部纪实小说,写出了一个小混混如何在这个社会立足,如何活得精彩,活得自在,这些,记录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的一生。 他不是英雄,他很自私,却又可以很伟大。

鹿鼎记观后感初中优秀范文3

这部小说是金庸先生的关门之作,可谓聪明之举。当江郎才尽时,就要急流勇退,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识时务者为俊杰。

名字的由来。《鹿鼎记》中的鹿意思是逐鹿中原,鼎意思是问鼎中原。可见,作者对政治还是很关心的。由于金庸历史观的进步,少数民族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中华民族一视同仁,加上小说背景是清朝发展时期,所以小说没有贬低清朝,更多认为是轮流作庄。还一度强调:清朝比明朝要好得多。这个问题不展开讨论。我想指出电视剧的一个错误之处,那就是小说背景时代的发型不是电视上拍的那样,电视上的那是清后期的发型。听我慢慢道来。

清朝的发饰经历了三个变化。第一阶段,清前期,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是四面剃光,只留中间一条竖起的小辫子,寓意扫清四方,问鼎中原。当时的发型俗称金钱鼠尾,也即鼠尾辫。第二个阶段,清中期,发型有了发展,成了猪尾,也即蛇尾辫。第三个阶段,清后期,成了牛尾辫,也即阴阳头,就是在清宫剧中看到的那种。总体趋势是头发越蓄越多,辫子越编越粗。

清朝强行推行留辫子更多是政治意义,摧残汉民族的自尊心,维护满清统治。因此,发生政治斗争时,比如太平天国、辛亥革命,首要就是剪辫子。太平军所到之处,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康有为有向光绪皇帝上书,建议剪辫易服,可是这怎么可能?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亲自下令剪辫,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

我的看法是。留辫子,不好看、不卫生、长虱子、夏天热、长痱子、不好打理、浪费时间。根本不能和现代发型相比。现代发型,低碳、经济、环保、时尚、帅气、潮流,怎么看怎么舒服,怎么弄怎么爽快。历史的发展总是进步的,从发型也可以看出。

辫子的影响。如果没有清朝,就不可能打开国门,学习西方文化,可能现在还是留着全发,一辈子不剃发。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可惜,历史没有如果。满族人推行剃发令,一是摧垮汉人的民族精神,迫使汉人放弃抵抗;二是保持满族人的统治地位,不被汉化,也为了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统一。历史表明,满族人的这一做法达到了预期效果。刚开始剃发时,民众强烈抵制。二百多年后,民国总统号召民众剪辫子时,许多人竟然不愿意剪。可见,这些人当奴才已经习惯了,根本就不想反抗。这也是时代需要鲁迅的原因,哪怕到现在,也还残存些许影子,只要还有奴才,鲁迅就不会过时。心理学也表明,当发生斗争时,如果施暴者与受害者穿着服饰一样,旁人不会有太多的正义感,事不关心,高高挂起。而如果施暴者在穿着服饰上与受害者不同,旁人会同情与自己穿着服饰一样的群体。元朝统治者就不懂,还把人分成四个等级,蒙古人欺压汉人,从穿着语言上就很明显,直接导致了汉人的反抗,所以元朝统治不到一百年。清朝统治者就比较聪明,大家发型服饰语言都一样,哪怕是满人在欺压汉人,汉人也不会反抗,觉得是自家的事情,而不是异族欺压我族。充其量是内部矛盾,不是民族矛盾,所以清朝统治中国达二百七十六年。可惜,清朝中后期的国贫积弱,民不聊生,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直到今天,西方辱华杂志漫画依然以“金钱鼠尾”来侮辱中国人,这种野蛮人的标志留给后人的是屈辱。

反清复明。天地会的根据地在福建云霄,陈近南是福建漳州角美镇人。厦门岛有个思明区。为什么叫思明?就是思念明朝的意思。还有台湾的郑氏政权,都是反清的。这些地方都离我居住地不远,多数地方我还去过。

虽然说反清复明____最后没有成功,但是却表现出汉族人民不喜欢被外族统治的事实。不以成败论英雄。正是应了那句话,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个人也是如此,当一个人处于比较弱小时,如果长期处于被压迫状态,那肯定会激起这个人的反抗。不论家庭、生活、工作、婚姻、社交等等,都是如此。有的反抗可以成功,有的反抗还需要时日。不论何种情况,个人的反抗要简单得多,因为这只涉及到自己。

你是要做顺民,良民,奴才,还是最真实的自己。我来咬文嚼字。孝顺带有个顺字,就是说,如果想要孝,就要顺着长辈的意。可是,经常的情况是,顺了长辈的意,就不顺自己的意,你会怎么办?我的理解是,父母子女,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有什么话,要开诚布公说出来,如果意见不一,那就顺其自然,没必要某方一定要说服另一方。求同存异,相互尊重,永远是相处的好办法。这个社会已经不需要良民和奴才了,但是如果你真的想做,那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一定不要把良民思想和奴才思想传染给家人,可惜这是无法实现的。

最好的情况,当然是做最真实的自己。根本就没有必要为了迎合别人而低三下四,更不需要委屈自己成全别人。什么话都放在桌面上说,能行就行,不行就拉倒,千万不要勉强,因为那不可能长久。做真实的自己有许多好处。第一,肯定不会有心理疾病,因为心里想的和现实做的是一样的,知行合一。精神分裂、抑郁、失眠与你无关。心理健康了,身体也就健康了。天天开心的人,活得最快乐,也最长寿。第二,个性得到张扬。做真实的自己,每天活得非常充实,做着有意义的事情,成就感非常高。第三,容易成功。做真实的自己不用装,与人真诚交流,结识志同道合的人,人以群分,大家相互欣赏,相互理解,共同进步,共同鼓励,更容易达成目标,接近成功。

鹿鼎记观后感初中优秀范文4

我把鹿鼎记给看完了,还好,回学校不用老是看金庸他老人家的小说了,看他的小说简直就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开始了就想地直看下去,连我自己也是没办法的,但是老是看他的小说也不行啊,还是得多好史书才行,我想我到时候应该是教书的,如果看的书太少,现在的小孩我也对付不了了,那可就丢大发了。鹿鼎记写的主人公是韦小宝,他不学有术,骗人更是学了似的。无中生有的事情也能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他骗过了神龙教的教主、骗过了皇上、骗过了天地会的人等等。不过总的说来他还是一个有良心的人,对待师傅和康熙还是没有大义上的欺骗的。这人的运气那真是好的没话说了,什么好事都让他给遇上了,不当然这都是金庸安排有方,同时他的生死关头也着实不少。到最后弄得谁都想杀他了,他就啥都不干了,自己跑到云南去了。

他七个老婆双儿、沐剑屏、方怡、建宁公主、阿珂、曾柔、苏荃个个都是漂亮可人的,而且他老婆的来历个个都不小,按说如果不是他,这七个人是怎么也聚不到一块的。双儿是庄家人送给他的一个小丫头,不过对他最是真心,为了他可以连命都不要的,当然韦小宝也是最喜欢他,他想如果他死了谁会跟着同去呢?他是这样说的“双儿是肯定会跟着去的,公主是肯定恕不奉陪的,其他的五个怕都要赌一赌,方怡是会作弊的……沐剑屏是明朝沐王府的小郡主,年龄最小,什么事都不大懂,最是天真可爱,不过对韦小宝到是挺好的,没有方怡那么坏,韦小宝也挺喜欢她的;方怡也是沐王府的,她喜欢的人是她的刘师哥刘一舟,不过这人人品有点问题,不是好人,连韦小宝都不如,方怡骗过韦小宝两次,韦小宝还是让她做自己老婆,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不过也是情有可原吧,方怡是受了神龙教的挟持;建宁公主是在去云南的路上跟韦小宝乱搞的,她是一个奇怪的人,因为韦小宝敢打她而喜欢上他的,是个受虐狂,同时她也特别喜欢打韦小宝,也是一个施虐狂,后来由于苏荃的警告而不敢打韦小宝了,不知道是不是我有点同情这个公主,总觉得她也是一个好人,对韦小宝也不错,她不是康熙的真妹子,而是毛珍珠的女儿,而毛珍珠是神龙教的,所以后来真太后对她很不怎么样(当然这也不能怪太后),我觉得一个在宫里长大的公主能够对韦小宝那样就行了,不能寻她苛求;阿珂是陈圆圆和李自成的女儿,她一直喜欢的都是郑克爽,自从韦小宝冒犯她之后她一直想的就是杀了韦小宝,但那次在丽春院韦小宝把她们七个乱搞一通之后,阿珂竟然怀上了韦小宝的孩子,从此便开始向着韦小宝了,这也是怪事;曾柔是王屋山上明朝的一干反叛人中的一个,长得漂亮,被韦小宝看上了,她在鹿鼎记里的戏并不多,不过肯定是个好人,她能看上韦小宝也确实是件怪事,韦小宝能够娶到七个老婆主要是靠那次在丽春院乱搞了,艳福确实是不浅了;苏荃是神龙教的教主夫人,长得特别漂亮,应该就是比阿珂差点了,她嫁给韦小宝应该也是因为丽春院那次事故了,韦小宝一见到她就拼命赞她长得漂亮,我估计女的应该都喜欢别人说她长得漂亮的,何况她确实长得很漂亮呢!总的说来,自愿嫁给韦小宝的应该只有双儿和建宁公主,不过如果只有她们俩,双儿人太好,肯定会让建宁欺负,韦小宝也得让她欺负,幸好有个苏荃来制约一下了。

这本书的主角是韦小宝,但是真正的英雄应该是康熙,虽然陈近南也不错,但是他那样不识时务,明知道反清复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但是一生却都在为这件事奔波,最好死在郑克爽那小人手里,还告诉韦小宝不能报仇,不能对不起国姓爷,这样就是愚忠了,当然他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人,待韦小宝也好得很,韦小宝只不敢欺骗他,觉得在他面前说谎话太累,不如全部都说真话。康熙就不一样了,韦小宝做的事他都知道,但是也没有要他的命,我想韦小宝算是他唯一的朋友了,他舍不得杀他,不然的话韦小宝早就死了。因为只有康熙要杀他,他逃走的可能性就不大了,康熙掌握着他所做的一切,同时他也了解韦小宝的性格和脾气,逃不了。同时康熙在书中确实是个好皇帝,想着的都是为国为民。和梁羽生在《七剑下天山》中把康熙写成那样有天壤之别了。

鹿鼎记观后感初中优秀范文5

《鹿鼎记》是金庸老先生的最后一部作品,也可谓是在其诸多作品中最为奇特的一部作品。

老先生的作品,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无一不是热血激昂、豪情四海的大侠武风,爱,在爱恨情仇交织、风发意气的江湖中肆意驰骋。就像那些大侠们一样,敢爱敢恨,随他们快意恩仇、挥洒着色彩斑斓的武侠人生。

而《鹿鼎记》却让我感觉到了一种与其他作品大径相庭的文风。或许我是少年人,便会更多的欢喜那些侠气与风骨,认为大丈夫当如是,然而我已逐步、小心翼翼的探出象牙塔之外,一窥这世界的究竟,虽只有一隅,也足够我感慨这世间。

在经历了个人的成长、遇上了很多的不明就里与是非曲折之后,我接近了韦小宝的轨道,上天作为礼物,在我彷徨消沉又百无聊赖之际将之悄然送至案前。

韦小宝可以说是诸多武侠小说里最奇特的一个角色,与那些古道热肠的大侠们有所不同,韦小宝生于妓院,长于市井,不识孔孟,不知礼仪,然而,他却最终做成了正人君子的大侠、满肚经纶的才子们无法做成的事情。

特殊的生活背景与奇特的际遇,都成为他得以成就一番事业不可或缺的条件:因为他生长于市井,没有知识,传统的礼义廉耻对他的影响不深,偷蒙拐骗、吃喝嫖赌、阿谀奉承等不良习性习以为常。

这样的性格使其行事不稳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再加上善于见风使舵、机灵狡猾,于是韦小宝在江湖和官场上都来去自如、游刃有余。

另一方面,他对朋友极讲义气,甚至为朋友担风险、丢官职都在所不惜。这两种矛盾的性格却在韦小宝身上得到了高度统一,并最终使他这样"一个典型的市井泼皮,却成了天下最吃得开的人物".

可是这样一个天下最吃的开的人物,最终还是和小玄子生分了。这是让我感到最难受的部分。金庸老先生在书中叹到:"在江湖上,也许他是老手行家;在政治中,他却不过是初生牛犊。"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小桂子战战兢兢跪在厅内,小玄子向门外走去,心想着‘这小子对我还算忠心’。"这句话冒出的`时候,不知他想不想哭,反正我鼻子酸了。面前的两个少年站在各自的蒲草上,湍急的溪流把他们隔开。

在韦小宝的概念中,从没有"忠"和"善",只有义气。对陈近南类似父亲那样的敬爱,对小玄子像唯一的兄弟那样保护,对阿珂不顾危险地追逐。他是个聪明狡猾的人,但每每让自己跌入险境,几乎都是为了义气,因为每次与此相关的问题发生时,他都撇除了自私的理性,毫不顾忌地把自己投入漩涡当中。

所以明还是清,与他都毫不发生联系,他只是个生活在高层权力中心的投机分子小混混,依靠坑蒙拐骗步步高升。然而仔细想来,他只有对陈近南和康熙是几乎没有使过他撒谎的绝技的,有的顶多是瞒着。

他舍身保护康熙有三次。他那三次挡刀抗箭不是为了表现忠勇而保护康熙,是豁出命来让自己唯一的兄弟小玄子不死。但小玄子却不再对小桂子敞开心怀,他开始思考小桂子是否忠于自己,试探着他对自己说了多少实话,小玄子最终还是玄烨,他的的确确是"寡人".

难听的说,《鹿鼎记》可以算是一部"厚黑学".通过韦小宝的所见所闻,将社会中的现实赤裸裸的扒光展现在众人面前。

天地会都是英雄好汉,这没错,可他们也足够愚昧无知,不精心策划一番便无头无脑的去劫法场。

康熙宽容仁爱,这也没错,可他毕竟是君主,最终还是猜忌了与自己一起偷糕点吃的小桂子。

阿珂纵然漂亮,却实在是没脑子,郑克塽已三番五次流露出自己是个贪生怕死的小人,却喜欢他那张小白脸不顾一切的跟随。

但若当有朝一日,

所有的英雄梦想,

不得不在现实面前跪下,

我只希望,

心中仍然存有一席之地,

住着那个不谙世事的小玄子。

愿你走过战场,

归来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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