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食用味精过多会有哪些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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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味精能增加食品的鲜味,引起人们食欲,有助于提高人体对食物的消化率,但孕妇要慎吃味精。那孕妇食用味精过多会有哪些危害呢?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孕妇食用味精过多的危害,希望能帮到你。

  孕妇食用味精过多的危害

  味精中含有钠,其与食盐NaCl当中的钠是一样的,如果每日两者摄入过多,将导致体内渗透压增大,血容量增大,从而造成血压升高,心脏负担加重,水肿等症状。会加重孕期女性的小腿肿胀,血压升高,从而造成妊娠高血压,妊娠期浮肿等疾病,因此孕妇要少吃,多食用对自身和胎儿的健康都是不利的。

  孕妈妈要注意慎吃味精,因为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钠,血液中的锌与之结合后从尿中排出。当食用味精过多,超过机体的代谢能力时,还会导致血液中的谷氨酸钠含量增高,限制人体对钙、镁、铜等必须矿物质的吸收。尤其是谷氨酸可以与血液中的锌结合,生成不能被利用的谷氨酸锌被排除体外,导致人体缺锌。

  如果孕妇缺锌,则会影响胎儿在子宫内的生长,会使胎儿的脑、心脏等重要器官发育不良。缺锌还会造成孕妇味觉、嗅觉异常、食欲减退、消化和吸收功能不良等危害出现。

  孕妇吃味精的注意事项

  1、不要在滚烫的锅中加入,而要在菜肴快出锅时加入。因为谷氨酸钠在温度高于120℃时,会变为焦点谷氨酸钠,食后对人体有害,且难以排出体外。

  2、不宜在酸性食物中添加味精,如糖醋鱼、糖醋里脊等。味精呈碱性,在酸性食物中添加会引起化学反应,使菜肴走味。

  3、在含有碱性的原料中不宜使用味精,味精遇碱会化合成谷氨酸二钠,会产生氨水臭味,使鲜味降低,甚至失去其鲜味。

  4、注意咸淡程度。如果太咸,味精就可能吃不出鲜味,食盐与味精的比例在3:1或4:1范围内,即可达到圆润柔和的口味,作凉拌菜时宜先溶解后再加入。因为味精的溶解温度为85℃,低于此温度,味精难以分解。

  5、高汤、鸡肉、鸡蛋、水产制出的菜肴中不用再放味精。

  鸡精和味精的区别

  味精是以小麦、大豆等含蛋白质较多的原料经水解或以淀粉为原料,经发酵法加工而成的一种粉末状或结晶状的调味品。其主要成分为谷氨酸钠,还含少量食盐、水分、脂肪、糖、铁、磷等物质。

  鸡精主要由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用盐、鸡肉、鸡骨粉或浓缩抽提物为基本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精、赋型剂,经混合、制粒、干燥而成的一种复合调味料。

  其实,鸡精中含40%的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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