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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年不上班工资从3千涨到7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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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年不上班工资从3千涨到7千是吃空饷吗(关注)

男子3年不上班工资从3千涨到7千,发生了什么呢?这算是吃空饷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男子3年不上班工资从3千涨到7千,欢迎大家分享收藏!

男子3年不上班工资从3千涨到7千

男子3年不上班工资从3千涨到7千是吃空饷吗?

山西一中学男职工3年不上班,月工资从3千涨到7千,校方:考虑辞退会造成其家庭困难。据红星新闻,2019年12月,山西省贸易学校会计柳某以科员身份调入太原市第二十九中学校,但进入学校后,他却遇到了转岗的“窘境”。柳某称,不仅未能如期转为事先商量好的会计岗,还因学校的老会计返岗工作,导致其只能待在科员岗上被迫“吃空饷”。柳某说,“从2020年5月至今,我一直没去二十九中学上过班,但工资卡上仍旧能每月收到财政发放的工资。”他认为当初的调动属于违规操作,曾将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太原市第二十九中学校起诉至法院,但均因不属于行政诉讼以及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而被法院驳回、不予受理。据柳某提供的工资存折明细显示,在2021年连续多月有3千至4千的金额转入,而从去年12月至今年5月,每月有7000余元的金额转入。对此,太原市第二十九中学校校长翟某回应称,自柳某被调入该校后,学校一直在积极处理其岗位问题,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考虑到柳某的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才继续发放工资。“他的母亲80多岁,两个人相依为命,把他开除了他的生活来源在哪里?”至于柳某工资的发放标准,翟某说,“工资财政在发,又没除他的名,财政统一就是那么多钱。”

吃空饷怎么界定?

吃空(kòng)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做事或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或由单位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失踪、死亡(宣告死亡)人员的家属、遗属或他人直接或间接从单位、财政或社保经办机构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补助费、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或养老金等待遇的行为。

吃空饷如何定性?

吃空饷的界定符合下列情况的,应当被认定为吃空饷: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7.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吃空饷认定及处理办法

吃空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或由事业单位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失踪、死亡人员家属、遗属或他人直接或间接从单位、财政或社保经办机构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补助费、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或养老金等待遇。

吃空饷的处理办法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对“吃空饷”人员的处理,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对治理范围、治理对象、处理依据、处理结果,要公开公示。对涉及的所有人员,要一视同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

领空饷达5万怎么判刑?

吃空饷属受贿罪,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吃空饷的这种行为会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是在职工作人员吃空饷的话,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也要接受来自于党纪政纪的处罚。发现本单位内部有吃空饷的工作人员,可以到纪检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第六条

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受贿论处。

吃空饷的情形

1、吃空饷的情况有以下:

(1)旷工饷:一些人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

(2)病假饷: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

(3)多头饷: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

(4)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一些受党政纪处理的人没有相应地降低其工资,或受到司法处理的人仍领取原工资;

(5)冒名饷:一些本不属于财政供养的人员,冒用他人名义领取财政工资;

(6)死人饷:主要表现为在职离退休死亡仍领工资或多领遗属补助;

(7)编制饷:主要变现为在职人员不在岗、不领工资,但仍占用单位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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