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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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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公布

2023年山东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又是怎么样的呢?咱们一起来看看以及了解下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3年山东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公布,希望您能喜欢!

2023年山东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3年山东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公布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师范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齐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427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章丘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历下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齐鲁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齐鲁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点设在齐鲁师范学院章丘校区。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一)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且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后续志愿考生。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且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专业志愿:

1.普通类: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及定向就业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山东省普通类常规批录取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艺术类:

(1)美术类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山东省公费师范生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及就业地市,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2)书法类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书法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音乐类专业

山东省本专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4)舞蹈类专业

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体育类

体育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第十三条 其他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勤、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若入学资格初步审核合格,予以注册学籍。按照国家规定,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取得正式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若复查中发现存在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齐鲁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十七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齐鲁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

邮 编:250200

联系电话:0531-66778290、66778289

监督电话:0531-66778586

E—mail:qlnuzhaoban@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q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qlnuzs.university-hr.com

第二十一条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齐鲁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齐鲁师范学院简介

齐鲁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具有悠久办学历史,其前身是创办于1948年的华东大学教育学院;1949年由山东益都(青州市)迁址至山东济南;1960年更名为山东教育学院;2010年改制更名为齐鲁师范学院。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是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

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博学明道,崇德象贤”的校训,坚持“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和“转型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理念,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文化铸校、服务兴校”发展战略和“一四四五一”总体发展方略,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办学水平,形成了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文化育人等办学特色,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培育了一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现有历下和章丘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4.9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31.8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2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40万余册,设有23个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教师860余人,其中拥有博士学位教师200余人,教授、副教授330余人。学校全面强化专业建设,着力打造以新师范教育为主体、新工科新文科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专业结构布局,设有45个普通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18个师范类专业,6个“四新”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资助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5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在省内高校居于前列。

学校重视内涵建设。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专家10人。获批(评)省级高校青年创新发展计划团队、优势学科人才团队、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干事创业好团队等省级以上团队8个。近五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60项,出版学术著作118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49篇,获得厅级以上科研奖励32项。获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11门,省级教改项目24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27项、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37项;建成网络在线课程170门,其中上线国家智慧教育公共平台63门,省联盟平台72门。获得山东省师范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40项,总成绩连续三年排名全省第四。学校建有厅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9个,其中山东省作物营养强化分子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成功构建世界领先的玉米EMS诱变突变体库,联合培育高蛋白玉米新品种(系)6个。

学校在服务山东基础教育方面优势突出,是教育部“双名计划”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基地、“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精品项目基地,是齐鲁名师名校长、山东省中小学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的全省唯一承办单位;建有齐鲁名师名校长工作站、山东省中小学师训干训中心、中小学课程研究中心等机构,近年来累计培养名师、名校长1100余人,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600余万人次。教育志愿服务团队获得教育部“第二届全国最美教师志愿者团队”、山东省“齐鲁最美教师特别贡献奖”。

学校强化国际化开放办学理念,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37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为师生开展学术交流、学习深造、文化交流互鉴搭建广阔平台,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深化。

省控制分数线(省控线/批线)

录取控制分数线是省招考委根据当年全省考生参考人数、高考成绩及普通高校在各地招生计划等,将全省考生分科类即文科、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根据一定比例分批次按科类分别划定录取考生的最低投档分数标准。

只有高考总分达到或超过这一分数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资格被招生高校调阅并选择录取。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是分专业类、分批次确定的。专业类一般分为文史、理工,以及音乐(文、理)、美术(文、理)、体育(文、理)等等,每一专业类又各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等。文史、理工各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只对文化总分作出规定,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同时针对文化与专业两方面的总分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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