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68教学资源网 > 热点资讯 > 一季度离婚登记量同比增加12.7万对

一季度离婚登记量同比增加12.7万对

梦荧0分享

推荐文章

2023年一季度离婚登记量同比增加12.7万对

近期,全国结婚人数创新低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那么关于今年一季度的离婚结婚数据如何呢?以下是小编准备的一些一季度离婚登记量同比增加12.7万对,仅供参考。

一季度离婚登记量同比增加12.7万对

一季度离婚登记量同比增加12.7万对

据民政部官网近日公布的2023年一季度民政统计数据,今年一季度全国结婚登记量为214.7万对,离婚登记量为64.1万对。与2022年一季度相比,两项数据同比分别增加4万对和12.7万对。

根据民政部数据统计,我国的结婚数据在2014年就开始逐年下降,2013年为1346.93万对,2019年跌破1000万对大关,2021年为763.6万对,跌破800万对大关。2022年,全国结婚登记量为683.3万对,较上一年减少80.3万对,下降约10.5%。分季度来看,2022年一季度结婚登记人数为210.7万对,二季度为162.5万对,三季度171.3万对,四季度为138.8万对。离婚登记方面,一季度到四季度分别为51.4万对、49.8万对、63.1万对和45.7万对。

公开资料显示,受到春节、季节等因素影响,每年一季度的结婚人数通常比其他季度略多一些。其中在2021年,一至四季度的结婚登记量分别为213.2万对、203.4万对、172万对、175万对。


近年来中国夫妻离婚率在不断上升的原因

第一类:出轨

这个不用多说了,这是中国目前导致离婚最大的原因,据统计有超过一半的离异夫妻,他们的离婚原因是对方出轨,插足等。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不论男人还是女人,出轨都似乎变成了“家常便饭”,人们的伦理道德似乎都被“洋化”了,一个个耐不住寂寞的去寻求“刺激”,而且,这还只是体现在数据里面的,还有许多出轨暂时未被发现的,或者双方夫妻都互相默认对方出轨但不离婚的情况,我相信这些肯定也不少。

第二类:性格不合

这类夫妻的特点是年纪偏小,而且大多是闪婚或者亲朋相亲介绍然后就结婚。现在的社会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小年轻容易冲动,觉得爱就要好好在一起,没谈多久恋爱就直接去领结婚证,他们因为热恋的几个月而忽略了婚后的几十年的生活,结果导致结婚证刚下来不久就选择离婚。 还有一种是被催婚的,普遍是大龄剩女,一般三十岁左右,一方面是父母给的压力,一方面是自己年纪也不小了,过了适婚的黄金年龄,所以只能通过相亲草草的把自己嫁出去,但正因为这个草率,导致婚后生活的不幸,最终不得不选择离异。


第三类:家暴

家暴也是一种很严重的社会现象,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偏远的乡村,或者是传统思想极其严重的家庭,他们延续着古时候“男尊女卑”的思想,认为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把女人当牛当马一样使唤,而很可惜的是,有很多女人竟然默认了这种思想,知秋相信这次调查出来的只是一部分,这部分女人是实在忍受不了丈夫非人的虐待才选择离婚,但仍有许多女人还沉浸在家暴的阴影当中。

第四类:婆媳关系不和

也有许多夫妻是由于婆媳关系不合而导致离异,尤其是那种妈宝男的家庭,丈夫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主,对母亲言听计从,一旦母亲对妻子有意见,他只会选择旁观,把压力全丢给妻子,久而久之,自然导致婚姻破裂,妻子无法忍受而选择离婚。

第五类:对方有不良嗜好

都说爱一个人就是接受对方的缺点,但有些东西真的是无法接受的,比如一个有严重洁癖的女人,摊上了一个一年都不愿意洗澡的丈夫,她真的无法和对方生活下去。当然,有人也会说,那你为什么还要结婚啊,之前打探清楚不就行了。但是人是会变得,婚后性格大变的也不在少数。

第六类:购置房产

这个在限购的城市比较普遍,由于限购政策,夫妻俩只能购置一套房产,而对于那些手头比较充裕的人想要赶一波“炒房热”的话,他们就会选择“假离”从而拥有再次购置房产的资格。


离婚率计算方法

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人口学辞典》更明确切地指出:分子为“离婚对数”。

然而,这个看似简单明了的计算方法,却被国内的一些权威学者、统计部门及出版界所误读。其主要歧义在于“离婚数”究竟是“人数”还是“对数”。

以“离婚人数”作分子计算的离婚率,无疑使中国的离婚率增长了一倍,而除了少数社会学和人口学词典外,大多数社会学、人口学和婚姻家庭辞典都认同“离婚人数”的分子涵义,其中不乏由社会学界的权威学者领衔主编(如袁方,1989;王康,1987)。众多学者也都照搬和引用错误方法计算出的离婚率资料(储兆瑞,1994;刘炳福,1996;张敏杰,1997;罗萍,1999;徐舒等,2001;央宗,2002等),一些研究者在作地域比较时还因此得出中国大陆的离婚率高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香港、台湾地区(如李荣时,1993;刘爽,2000),这往往会引起误解,即中国的离婚率虽低于欧美,但在亚洲已属最高之列。其实,与上述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离婚率仍处于较低的水平。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离婚率也是以年离婚人数作分子除以年平均人口,其由来可追寻至“民政部关于印发《离婚率计算方法研讨结果的报告》的函”(1988民综函第247号)。据该函记载,民政部综合计划司和婚姻管理司曾于1988年8月召开了由15名统计、法律、婚姻、人口专家参加的离婚率计算方法研讨会,取得一致意见,并“经国家统计局认可,部领导批准”后确定:为了便于计算,易采集数据,与国际取得一致,在进行离婚统计和对外宣传时,统一口径,暂采用如下计算方法:“在一定时期内或按所给的年份,每一千人中离婚的数字。分母是总人口,分子是离婚次数,表示方法是千分率。其计算公式为:

某年离婚率=(某年离婚次数/某年平均总人口数)×1000‰

因为离婚次数是两个人组成一次,和分母不成比例,假如某年平均人口数都结婚再去离婚,则离婚次数为1/2人口总数,离婚率只有50%,固说明以次数定离婚率是有问题的,所以是离婚人数的对比。(根据次数算的离婚率需要再乘以二)



    相关推荐

    相关热搜

    77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