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学生400字日记叙述日常生活

锦枫 1172分享

  不要因为觉得自己还年轻就随意浪费时光,初中的三年眨眼就过,不要只留遗憾不留欢乐。今日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几篇同学们的好日记,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日记一:随笔

  或许最近的心情都有些不好吧,在h狗爸爸退群那天,我和她聊了很多,但是无从下手。

  一段感情就这样结束了,也许只是玩玩而已,认真就输了,可是不幸的是,我们都输了,而且输的一塌糊涂。很难再回忆起那些事情,不得不承认的是,那一段时间是快乐的,是高兴的,可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就被拍回了现实,我是个不会拒绝的人,所以我选择了不告而别,也许会回去,也许会离开,也许永远不会回去。

  当没有什么可在意的东西了,这些对于我而言也没有什么感情了,有时候很好笑,觉得这里带给我温情,可不过是隔着屏幕的对话,有什么感情而言,指不定屏幕那方的人在怎么说你,我有三百六十五种性格,无数个谎言,只为隐藏住最真实的自己。

  真的很对不起自己,对于更多人毫无感情而言,当所有的苦都受过之后,才看淡这世界,我不懂这些事情,也不想懂,有些事情,有些回忆,提起一次就不会再提起,何必自揭伤疤呢?

  勿念心安。

  初中日记二:谦让

  谦让,是一种高尚的美德;谦让,是一种胸怀; 谦让,是一种素养; 谦让,也是一种智慧。想必大家都应该听过一个故事,商人给孩子们发牛奶,小女孩因为她的谦让而拥有了更多的财富。但在我们的身边,谦让的现象也随处可见。

  记得每次做公交车时,给老人孩子让座是很常见的,这既是尊老爱幼的表现,也是谦让的象征。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就是我在班级因为一点小事和同学吵了起来,我们两针锋相对,谁也不让谁,都认为是对方的错,最后我和她不欢而散。和她吵完的一整天我都没法用良好的心情去看待周围的事,做什么都是闷闷不乐。而她也是无精打采的样子,后来她注定找我沟通,向我道歉,并诉说了她的心情,我听后也连忙道歉,因为我们俩学会了谦让,我和她的友谊又回到了从前。

  因此,如果你不懂得谦让,不仅会使别人受伤,也会伤到自己。古时候,也有人休书一封只为争三尺墙,但是他们最后又因为互相谦让而出现了六尺巷,这个化干戈为玉帛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生活不是战场,无需与别人一较高下,人与人之间多一份谦让,就会少一份误会,因此,让我们学会谦让,拥有这种高贵的素养吧。

  初中日记三:我的烦恼

  每个人都有烦恼,我也不例外。

  学习太差,唱歌跑调,写字太丑,个子太矮······这些都不是我的烦恼,我的烦恼,已经伴随了我好几年,它就像长在我身上的一块肉,怎么甩都甩不掉。

  早上起床时,我都会先睁开眼睛,看一眼四周。还不是很亮,再睡一会儿吧,等再次睁开眼时,屋里已经满是阳光了。糟了!睡过头了!

  我喜欢给自己制定周六日的计划,比如这个时间点我要做什么,那个时间点我要休息。然而有时,在周五晚上我辛辛苦苦定制好一个让我满意的计划之后,第二天,第一项起床的计划我就没有按时完成,这就导致我剩下的计划没法按照计划表完成了。所以,我后来就再也没有定制过计划表了。

  有时当天作业蛮少的,我就会想着做一些课外习题,让自己会的多一些,可每当我摊开习题册,看到密密麻麻的字之后,就会为自己辩解:今天睡个好觉吧,明天再做。可到了明天,又会重复昨天的情景。

  “懒得动”,“懒得写”,“懒得说”······这些早已成为我的口头禅。

  “懒”就是我最大的烦恼。我讨厌它,想远离它,可它却像寄生虫般赖在我身上迟迟不肯走。

  不过我会努力把它赶走的,做一个更好的自己。

  你们的烦恼又是什么呢?

  初中日记四:爸爸手上的疤

  爸爸的手胖乎乎的,有些方正,手的面色红里稍黑,手上还有一道长痕,不过痕迹已经快消失了。你不要小瞧这道痕,它可是有很深的内容呢?以前我每次都躲着老爸的“虎爪”,可是现在老爸来摸我的脸时,我肯定不会再躲了,而会感到光荣、自豪,会让爸爸摸个够!因为我明白了爸爸手上累累伤痕的来历————

  早些年前不像现在那么富有,而是很穷。我曾经听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他们说过,以前家里好几十次接不开锅,很多亲朋好友因为没有东西吃都饿得死的死、病的病。爸爸因为住在海边是幸运的常常下海去捉东西吃或是拿出去卖给别人因而维持生计,生活过得很拮据。有一次爸爸下海捉东西,看见了一条大鱼,想捉来怀着我时的妈妈调节调节,听说很少见 的野生鱼营养价值特高,可是在抓的时候,天空乌云密布闪过一道响雷,爸爸惊了一阵,带水的鱼,弹了一下身子,唰的滑掉,跳到浅滩上了。爸爸快速游了过去,更加小心的,嗵的猛扑,摁住了鱼。可这样也付出了代价,可能这种鱼鳍太锋利,他的大手割出了好几道口子,所以至今留下了深深的疤痕。

  现在我依然让爸爸摸我的脸时不再觉得讨厌,难受,而是一种关爱后的感动之情油然而生。

  初中日记五:难忘

  难忘的,这个词对我来说是十分庄重的,只有真正使你难忘的才算,那么,我忘不了的那个人又是谁呢?

  在我的脑海里,忘不了的那个“他”是一个残疾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他今我佩服。

  在长沙市一条热闹的街上,围着一大群人,我挤进去看,只看见一幅铺在地上的长幅画的一头,放眼望去,好家伙,这幅画有好几米长呢!在那头,一个小男孩正趴在地上专注的画着画,我又往前挤了挤,来到那个小男孩身边时,我仔细的打量着他:剪着一头乌黑的平发,个子不大,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嘴巴,看样子可能只有七、八岁,但引人注意的是他的右手没了,左手也只剩一个肉球,但他仍用他那剩下的肉球在作画,,最令人不可思义的是,他那个肉球画出来的简直惟妙惟肖,人们在围观的同时,也不忘为这个小男孩感到叹惜,多么好的孩子,可惜没了右手,沦落一到要在街上画画,靠人们的施舍为生,可能他从前也是个活泼可爱的正常男孩,但现实是残酷的,不知为何无情的让这个本是完美的生命变得残缺。但是,你瞧他多么坚强,他刻苦学习,才会有今天的成就啊!我不敢多想,离开了人群,但我仍忘不了他。

  他能令我难忘的,是他小小年纪对命运不屈服的精神。

    4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