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主题初中日记800字-我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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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它使我有了“少无适俗韵,性本爱秋山“的感情;读书,它使我有了“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信念。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爱上阅读,在书海中享受快乐。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读书主题初中日记800字,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读书

  我爱阅读

  每次翻开《纳兰词》,总觉得那个能说会道、天资聪慧、博览群书的纳兰容若正站在我面前,给我讲述他一生的坎坷曲折,在三十一年的短暂人生成就不平凡的生命传奇。

  《纳兰词》改变我的心性。正值青春年少的我,往往会因学习、朋友、家庭、社会环境等因素焦躁不已。这时,我找出《纳兰词》细细品读,自会感觉丝丝清凉之意向我袭来,这不是自然界的风,却能迅速、透彻地吹灭我心中那些所有的不满火焰。

  “相逢不语,一朵芙蓉秋雨。小晕红潮,斜溜鬟心只凤翘。”写的妃子是容若扮成小喇嘛进宫,看望青梅竹马的表妹,两人只能远远地对望一眼,这一眼却包含了深深地相思情。看到这,我的心情渐渐平静,我与书也融为了一体。

  《纳兰词》改变我的认识。“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这是纳兰容若很著名的《浣溪沙》。“当时只道是寻常”,我的第一认识以为容若说的这件事非常寻常,不必深究,但当往后看注释深入观察后发现,容若想表达的是惋惜没有珍惜过去,所以都是错过后,方才知道要珍惜。我不由得联想到现在流行的一句话,“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不仅是情,人、时间、机会等等亦是如此。

  《纳兰词》改变我的阅读习惯。历代诗词无数, 却常使你不清楚它到底要表达什么,说不清诗人到底在讲什么,如李商隐的“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而容若的名句却是另一种风格,直抒胸臆,脱口而出,平淡如话,著名后世学者王国维对容若的评价极高:“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有如此优秀的诗人之作,我能不改善我的阅读习惯吗?

  合上《纳兰词》,你会感叹这位拥有世间惆怅的男子,也会感叹三百年来倾倒无数后人的的传奇。书犹药也,我想,《纳兰词》总能给我、你、他带来生活别样的理解。

  读书的收获

  在慢慢岁月长河中,在遇到困难时,常常会有朋友给你雪中送炭,而我的这位朋友就是书籍。

  三四年级的时候,我在经历一次次语文考试之后,我发现了我的不足——阅读能力不行,每次丢分最多的就是阅读。

  我妈妈也意识到这一点,于是针对这点她有了一个对策——多读课外书,书读多了,知识广了,成绩自然就上去了。他每天让我读半小时的书,不读不准出去玩,好玩心切的我无奈地答应下来。刚开始,我是不情不愿,抱着一种无奈心理,但渐渐的,书中一个接一个的引人入胜的故事将我牢牢套住——孙悟空的神通广大,与妖怪斗智斗勇;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赵子龙的赤胆忠心,长板坡七进七出……他们一个个像铁烙一样烙进我的心中,无法磨灭。那些原本枯燥无味的文字、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在书中呈现出来。

  于是乎,阅读便慢慢成为我生活中一种习惯,妈妈也不再督促我了。现在,我每天都会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并一天天获取大海中珍贵的宝藏。看得书越久,我就越发现,这不是书,这是我的朋友。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又一次语文考试如期而至。在这次考试中,我做题目的速度、效率快上了不少,也更加地得心应手。大概是老天奖励我看了课外书吧,试卷上竟有一道关于课外书的题目,看着其他同学一个个都还在咬笔头,抓耳挠腮皱眉,我心中却有些自豪,我开始答题了。下课铃响了,我信心满满地将检查了两遍的试卷交上去,期待着发卷的那一天。两天后,语文课上,老师抱着一大摞试卷走进教室,开始分发试卷。

  “辉扬,88分。”

  “浩文,87分。”

  “朱洪刚,94分!”听到这个消息,我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去领试卷。这可是我第一次考这么高的分,我怎么会不欣喜若狂呢?笑容立刻荡漾在我脸上,听到周围同学的赞扬声,我心中比吃了蜜还甜。

  书籍是一把钥匙,开启知识的大门;书籍是帆船,带我们乘风破浪;书籍是清泉,给予我们心灵的滋润;书籍更是我亲密的朋友,给予我成功的喜悦和自信……

  阅读让我放松

  那本书,是我走向新世界的开始。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新华书店的书架林立间的一摞书堆中。我看到了它的橙色的侧封《汤姆·索亚历险记》和书名下的小图。我把它抽了出来,随意地看了几眼,与其它书比较一下,觉得它又显大又特惠,就缠着爷爷说了一会,买下了这本书。

  到了家,先放在书桌上,洗漱后爬进被窝,我便拿起那本书端详了起来。封面是两个男孩,一个带着草帽,穿着背带裤,正侧头说着什么,感觉他肯定活泼好动;另一个衣服边角是像被撕碎样的,头发有点乱。他们一同走在小路上。

  因为先前我买的书不多,没特意去了解过外国人写的书,所以我略有激动地小心翼翼地翻开了这本书。我直接跳过目录,“汤姆……汤姆?你在哪儿?”一开始,是汤姆调皮躲起来的描写。而后,是他做的一些趣事儿的叙述。这种写作方式和用语以及文中提到的“天书”等都让我觉得新奇。一个个章节虽是普通的日常生活,但我似不知厌倦,这一个晚上我足足比往常少睡了两三个小时。

  第二天,也就是星期六,我按耐不住想阅读的心情,作业也写得马马虎虎,好不容易耗到了中午。吃过饭后,我又捧起了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下一口气把它给看完了。这其中,有探墓地的经历,有汤姆和哈克对生活的畅谈,还有汤姆说服哈克和乔跑去荒岛上生活,又忍耐到在他们的亲友为他们的“死去”做祷告时,出现在人们面前的一个大惊喜。不知不觉间,汤姆少年时的故事就结束了,我却总回想起书中的各种情节,到现在也还记得当年的期待和满足。

  如今,我清楚地知道,从那时起,我开始喜欢上阅读了,是《汤姆·索亚历险记》指明了一条让我触碰到一个新的、更高级的文化领域。自此,我便对书籍、刊物更加关注。随着经历的增长,我的贪婪也愈发明显了。

  现在我有一个专门的箱子来存放那些对我来说珍贵而又特别的课外读物。不管是哪本书,对我来说,阅读都是我放松、享受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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