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白居易《放言五首·其一》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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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首诗,通篇议论说理,却不使读者感到乏味。诗人借助形象,运用比喻,阐明哲理,把抽象的议论,表现为具体的艺术形象了。

  放言五首·其一

  唐代:白居易

  朝真暮伪何人辨,古往今来底事无。

  但爱臧生能诈圣,可知宁子解佯愚。

  草萤有耀终非火,荷露虽团岂是珠。

  不取燔柴兼照乘,可怜光彩亦何殊。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白日真黑夜假谁去分辨,从古到今的事无尽无休。

  只喜臧生能骗过圣人,又怎知甯子识破了装傻的。

  萤火虫有光非真的火光,荷叶上的露水虽圆岂是真珠?

  不要烧柴去照亮车马,可怜的光彩有甚么不同呢?

  注释

  放言:意即无所顾忌,畅所欲言。

  元九:即元稹,“九”是其排行。他在元和五年(810年)被贬为江陵士曹参军。其间曾作《放言五首》,见《元氏长庆集》卷十八。

  长句诗:指七言诗,相对五言诗而言;五言为短句。

  李颀:唐代诗人,开元十三年(725年)进士,诗以写边塞题材为主,风格豪放,慷慨悲凉,七言歌行尤具特色。此举其两句诗见于他的《杂兴》诗。济水:源出河南省济源县西王屋山,其故道过黄河而南,东流入今山东省境内。河:黄河。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弟,成王之叔,武王死,成王年幼,周公摄政,管、蔡、霍三叔陷害,制造流言,诬蔑周公要篡位。周公于是避居于东,不问政事。后成王悔悟,迎回周公,三叔惧而叛变,成王命周公征之,遂定东南。

  接舆(yú)狂:接舆,传说是春秋时楚国的一个隐士,他以佯狂避世,故此说“接舆狂”。其真实姓名不可考,因他曾迎着孔子的车而歌,故称接舆(见《论语·微子》、《庄子·逍遥游》)。舆,本指车厢,亦泛指车。

  予:我。出佐浔阳:被贬出京,到江州去做司马,辅助治事。浔(xún)阳:指江州。隋设九江郡,唐代叫江州或浔阳郡。治所在今江西省九江市。

  未届所任:还未到达任所。届:到。

  暇(xiá):空闲时间。

  缀(zhuì):撰写。续其意:谓读元稹《放言》之意。耳:叹词。

  辨:一作“辩”。底:啥。

  臧(zāng)生:指臧武仲。臧:一作“庄”。防:是武仲的封地。武仲凭借其防地来要挟鲁君。武仲:臧孙氏,名纥,官为司寇,在贵族中有“圣人之称”(《左传·襄公二十二年》杜氏注:“武仲多知,时人谓之圣”)。诈圣:欺诈圣人。甯(nìng)子:指甯武子。甯:今亦作“

  鉴赏

  予出佐浔阳,未届所任,舟中多暇,江上独吟,因缀五篇,以续其意耳。”据序文可知,这是公元815年(唐宪宗元和十年)诗人被贬赴江州途中所作。当年六月,诗人因上疏急请追捕刺杀宰相武元衡的凶手,遭当权者忌恨,被贬为江州司马。诗题“放言”,就是无所顾忌,畅所欲言。组诗就社会人生的真伪、祸福、贵贱、贫富、生死诸问题纵抒作者的己见,宣泄了对当时朝政的不满和对作者自身遭遇的忿忿不平。此诗为第一首,放言政治上的辨伪——略同于近世所谓识别“两面派”的问题。

  “朝真暮伪何人辨,古往今来底事无。”底事,何事,指的是朝真暮伪的事。首联单刀直入地发问:“早晨还装得俨乎其然,到晚上却揭穿了是假的,古往今来,什么样的怪事没出现过?可有谁预先识破呢?”开头两句以反问的句式概括指出:作伪者古今皆有,人莫能辨。

  “但爱臧生能诈圣,可知宁子解佯愚。”颔联两句都是用典。臧生,即春秋时的臧武仲,当时的人称他为圣人,孔子却一针见血地斥之为凭实力要挟君主的奸诈之徒。宁子,即宁武子,孔子十分称道他在乱世中大智若愚的韬晦本领。臧生奸而诈圣,宁子智而佯愚,表面上的作伪差不多,但性质不同。然而可悲的是,世人只爱臧武仲式的假圣人,却不晓得世间还有宁武子那样的高贤。

  “草萤有耀终非火,荷露虽团岂是珠。”颈联两句都是比喻,意思是:“草丛间的萤虫,虽有光亮,可它终究不是火;荷叶上的露水,虽呈球状,难道那就是珍珠吗?”然而,它们偏能以闪光、晶莹的外观炫人,人们又往往为假象所蒙蔽。

  “不取燔柴兼照乘,可怜光彩亦何殊。”尾联紧承颈联萤火露珠的比喻,明示辨伪的方法。燔柴,语出《礼记·祭法》:“燔柴于泰坛。”这里用作名词,意为大火。照乘,指明珠。这两句是说:“倘不取燔柴大火和照乘明珠来作比较,又何从判定草萤非火,荷露非珠呢?”这就相当于谚语所说的:“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诗人提出对比是辨伪的重要方法。当然,如果昏暗到连燔柴之火、照乘之珠都茫然不识,比照也就失掉了依据。所以,最后诗人才有“不取”、“可怜”的感叹。

  这首诗,通篇议论说理,却不使读者感到乏味。诗人借助形象,运用比喻,阐明哲理,把抽象的议论,表现为具体的艺术形象了。而且八句四联之中,五次出现反问句,似疑实断,以问为答,不仅具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且充满咄咄怪事的感叹。从头至尾,“何人”、“底事”、“但爱”、 “可知”、 “终非”、 “岂是”、 “不取”、 “何殊”,连珠式的运用疑问、反诘、限制、否定等字眼,起伏跌宕,通篇跳荡着不可遏制的激情,给读者以骨鲠在喉、一吐为快的感觉。诗人的冤案是由于直言取祸,他的辨伪之说并非泛泛而发的宏论,而是对当时黑暗政治的针砭,是为抒发内心忧愤而做的《离骚》式的呐喊。

  赏析

  第一首诗放言政治上的辨伪。“朝真暮伪何人辨,古往今来底事无。”首联二句单刀直入,以反问的句式概括指出:作伪者古今皆有,人莫能辨。“但爱臧生能诈圣,可知宁子解佯愚。”颔联两句都是用典。臧生奸而诈圣,宁子智而佯愚,表面上的作伪差不多,但性质不同。然而可悲的是,世人只爱臧武仲式的假圣人,却不晓得世间还有宁武子那样的高贤。“草萤有耀终非火,荷露虽团岂是珠。”颈联两句都是比喻。草丛间的萤虫终究不是火;荷叶上的露水也不是珍珠,然而,它们偏能以闪光、晶莹的外观炫人,人们又往往为假象所蒙蔽。“不取燔柴兼照乘,可怜光彩亦何殊。”尾联紧承颈联萤火露珠的比喻,明示辨伪的方法。这两句意思相当于谚语所说的:“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诗人提出对比是辨伪的重要方法。当然,如果昏暗到连燔柴之火、照乘之珠都茫然不识,比照也就失掉了依据。所以,最后诗人才有“不取”“可怜”的感叹。这首诗,通篇议论说理,却不乏味。诗人借助形象,运用比喻,阐明哲理,把抽象的议论,表现为具体的艺术形象了。而且八句四联之中,五次出现反问句,似疑实断,以问为答,不仅具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且充满咄咄怪事的感叹。从头至尾,“何人”“底事”“但爱”“可知”“终非”“岂是”“不取”“何殊”,连珠式的运用疑问、反诘、限制、否定等字眼,起伏跌宕,通篇跳荡着不可遏制的激情,给读者以骨鲠在喉、一吐为快的感觉。诗人的冤案是由于直言取祸,他的辨伪之说并非泛泛而发的宏论,而是对当时黑暗政治的针砭,是为抒发内心忧愤而做的《离骚》式的呐喊。

  创作背景

  这组诗是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年)白居易在被贬谪去江州(浔阳)途中和元稹的同名组诗之作。元和五年(810年),元稹因被贬为江陵士曹参军。元稹在江陵期间,写了五首《放言》诗表示自己的心情。过了五年,诗人被贬为江州司马。感慨万千,也写下《放言五首》诗奉和。

  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诗歌主题

  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一吟悲一事”,主题非常明确。为使主题更明确传达给读者,或诗题下加小序点明主题,或“卒章显其志”突出主题。其次,白诗的艺术特色还表现在刻画人物上,他能抓住人物的特征,用白描方法勾勒出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但白诗的诗意并不浅显,他常以浅白之句寄托讽喻之意,取得怵目惊心的艺术效果。《轻肥》一诗描写了内臣、大夫、将军们赴会的气概和席上酒食的丰盛,结句却写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这是一幅多么惨烈的情景。

  闲适诗和讽喻诗是白居易特别看重的两类诗作,二者都具有尚实、尚俗、务尽的特点,但在内容和情调上却很不相同。讽喻诗志在“兼济”,与社会政治紧相关联,多写得意激气烈;闲适诗则意在“独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 (《与元九书》),从而表现出淡泊平和、闲逸悠然的情调。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后代有很大影响,其浅切平易的语言风格、淡泊悠闲的意绪情调,都曾屡屡为人称道,但相比之下,这些诗中所表现的那种退避政治、知足保和的“闲适”思想,以及归趋佛老、效法陶渊明的生活态度,因与后世文人的心理较为吻合,所以影响更为深远。如白居易有“相争两蜗角,所得一牛毛” (《不如来饮酒七首》其七)、“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对酒五首》其二)的诗句,而“后之使蜗角事悉稽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即以宋人所取名号论,“醉翁、迂叟、东坡之名,皆出于白乐天诗云”(龚颐正《芥隐笔记》)。宋人周必大指出:“本朝苏文忠公不轻许可,独敬爱乐天,屡形诗篇。盖其文章皆主辞达,而忠厚好施,刚直尽言,与人有情,于物无着,大略相似。谪居黄州,始号东坡,其原必起于乐天忠州之作也。”(《二老堂诗话》)凡此种种,都展示出白居易及其诗的影响轨迹。

  诗歌理论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孟子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他终生遵循的信条。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三千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与元九书》),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则。《与元九书》中他提出了著名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

  他的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有进步意义的。对大历(766~779)以来逐渐偏重形式的诗风,亦有针砭作用。但过分强调诗歌创作服从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则势必束缚诗歌的艺术创造和风格的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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