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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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办公用品的管理制度篇1

为有利于各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管理办公用品,合理控制各类办公用品的正常使用,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做到勤俭节约,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采购

(一)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指除水文设施设备外,各科室日常需要的办公用品及文印消耗品。

(二)消耗性办公用品由各科室向办公室申报,每月25日前由办公室统一提出次月办公用品购买计划表,经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发放、登记和管理。

(三)办公用品类固定资产每年申请报废一次,报废后将办公用品交回办公室,需要新购置的每年10月底可申请采购一次。

(四)办公易耗品由办公室根据耗量,提出书面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交采购员购买,验收入库无误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有专项资金的会议和项目所需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指定人员购买,在专项资金中报销。

(六)购买各类物品时,要重实用、重质量,对量大、金额大的物品做到3人以上参与询价采购,货比三家,价廉、物美、实用。

(七)购买的办公用品需建立入出库制,并由接收人在物品发货单上签字,报销应凭发票和签收的发货单报账。

二、办公用品的使用和借用

(一)办公用品领用,需填报领用申请单,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联系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分管办公用品的领导批准后方能领用。

(二)各部门所领办公用品均属水文局公有财产,只能用于工作所需,绝不允许据为已有。

(三)各类专项项目领用的办公用品、耗材等按成本核算价格,计入专项项目成本。

(四)因工作需要借用公共办公用品(如照相机、摄像机等)时,要履行相关借用手续。借用前,保管人员及借用人员要仔细检查办公用品有无损坏,并在借用人员应在借用单上签字;归还时,仍然要仔细检查其有无损坏及损坏程度,在归还单上详细备注并签字。

三、办公用品的管理

(一)办公日常用品,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造册,集中管理。

(二)各类物资存放要做到安全,避免物资损坏;物资要分类存放,清理记账,列好收支明细表,做到心中有数。

(三)借用公物,必须登记入册,按时归还。

(四)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应填写办公用品领取单。

(五)原则上公物不得外借或合用,外单位因特殊情况借用我局公物,须经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办公室统一登记并办理借还手续。

(六)发给各科室的办公用品,要管好、用好,不得乱放乱扔或损坏遗失,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善遗失的,责任人按价赔偿。

(七)管理员每季度清账一次,将各科室领物情况列表通报。

(八)各科室工作人员,要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增强集体观念,勤俭节约,廉洁勤政,保持艰苦创业的工作作风和奋斗精神。

办公用品的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办公用品做为企业的必须开支,在公司的运营费用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为了加强和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管理规定,可达到使公司压缩开支,树立形象,强化管理的目的。

第二条办公用品虽小,但积少成多,因此办公用品的发放必须有严格的制度规定来保障,任何情况下都应节约使用。

第三条根据工作的需要情况,确定各办公用品配备规格一览表,作为发放用品的依据。员工如离开本单位,均应退回领用的办公用品。违反者,公司财务将不予发放工资。

第四条办公室(行政部门)负责办公用品的收发、申请、采购、理清各环节的运作。认真做好计划、预算工作以及根据情况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及配给办法。

第五条办公文具的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在领用前,各部门人员在填写申请单后,再行发放。

第六条对于可缴的办公用品,如订书机,打孔机等用品在人员离职后可收回下发给下一任同事使用。

第七条公司员工领用价值在人民币一百元以上的办公用品时,须经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到办公室备案方可领用。

第八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办公用品,否则行政办公室不予登记,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九条对于不在日常办公用品目录上的办公用品,各部门需事前填写《申请表》,交办公室待公司领导批准后,再行购买,配发。

第十条办公用品实行登记造册管理,由办公室建立请领消耗登记簿,每月合计算一次,做到开支有数,账簿相符。

第十一条办公用品一般情况下实行限量供应。工作特殊急需的报请公司领导审批,随时处理。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办公用品若被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等价赔偿。

第十二条办公室有权对各部门的领用计划进行必要的审查,监督,如发现有少用多报,虚报,冒领等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时间过长需要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复后,到办公室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各部门凭《办公用品申请单》可以领用已采购回公司的办公用品。在领用时,领用人应当在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发放表》上签上领取人姓名和日期,领取人方可领用,以明确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或行政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办公用品的管理制度篇3

1.目的:

为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据本规定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

3.权责说明:

办公用品由总经办统一采购并发放,实行采购与保管人员分开、责任分开的原则。

4.办公用品的界定:

本规定中办公用品指办公用复印纸、水笔、笔记本、信笺、纸杯等。

5.办公用品的采购:

5.1办公用品由总经办设置最低库存线,办公用品保管员应根据最低库存及时提出采购申请。

5.2办公用品由总经办安排专人进行采购,但总经办应于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组织一次对供应商及办公用品价格和质量的筛选、考察,并将考察情况书面报告分管领导。

5.3办公用品购回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5.4办公用品采购责任人要遵循量足质优、开支适当的原则。

6.办公用品的保管

6.1办公用品管理员应建立办公用品台帐,准确记录办公用品入库、出库和库存数量、单价及金额。

6.2每月5日前管理员应提供上月办公用品月报表,月报表内容包括:上期库存余额、入库总额、出库总额、本期库存余额、各部门领用种类及金额等。

6.3每季度第三个月最后一天,由总经办组织办公用品盘点,填写办公用品季报表和盘点表等,并对盘点情况作出说明。

6.4如办公用品帐物不符,查清原因后由责任人及其分管领导承担责任。

6.5办公用品管理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7.办公用品的领用

7.1领用时应按保管责任人的要求进行签收。领用办公用品时应填写办公用品申领单。

7.2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总经办根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发放办公用品,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7.3超过本规定界定范畴的办公用品,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购、领用。

8.附则

8.1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办公用品的管理制度篇4

为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的管理,节约开支、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办公用品分类:

1、常用品:圆珠笔(芯)、水笔(芯)、铅笔、橡皮、墨水、胶水、回形针、大头针、装钉针、稿纸。

2、控制品:名片、文件夹、压杆夹、文件架、计算器、钉书机、笔记本、会议纪录本、信封、笔筒、钢笔、白板笔、水彩笔、固体胶、胶带、标签纸、涂改液、更正带、档案盒、档案袋、皮筋、刀片、图钉、票夹、印台(油)、量具、刀具、软盘、刻录盘。

3、特批品(不列入办公用品费用考核):印刷品(各类宣传单、各类表格、文件头等),财务帐本、凭证,苹果机彩色墨盒及打印纸,u盘等。

二、办公用品使用对象:

各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职能和业务部门员工,具体由各公司核定。

三、申购和采购:

办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消耗情况进行申购备领,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门(人)提出申购,控制品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特批品经董事长批准;批准后的《申购单》交采购中心执行购买。未填写《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四、管理和发放:

1、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向使用人发放。

2、采购人员应将所采购的物品交保管人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管人根据采购价格核定物品单价,计入领用部门(人)费用,并在每月终填报《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汇总表》。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领取办公用品。

五、各部门费用核定及有关规定:

1、各公司各部门应按总部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分管领导同意。

2、核定的费用实行增人增费、减人减费,各部门增人或减人,其费用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3、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增加费用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特批,并报请总部增加该项费用。

4、办公用品使用实行月统计年结算,截止时间为每月终和年终12月31日。由人事行政部门出具报表,财务部审核。费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终奖金中扣除,节约费用计入下年度使用。

5、各公司可根据总部下达的办公用品定额自主确定各部门及各使用人的办公用品使用标准。

六、其它规定:

1、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水笔芯、圆珠笔芯、胶水、墨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以旧换新。

2、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3、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费用。

1)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费用,总部另定定额标准。属多个公司共用的,按集团总部规定的标准进行分摊;属各部门或个人保管使用的,计入所在公司定额费用。

2)耗材包括:打印、复印纸,激光打印机碳粉、硒鼓,针式打印机色带,喷墨打印机墨盒(水),复印机碳粉,传真纸,鼠标,键盘等;其申购由设备使用部门(人)负责,并经总经理批准,属多个公司共用的,由指定管理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申购。

3)办公设备的报修参照耗材申购程序办理。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办公用品的管理制度篇5

一、办公用品管理条例

1、办公用品应登记造册,并由秘书处统一发放和管理。

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程序领取相关物品。

3、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时,应由该部门负责人打申请报告并签字,经秘书处同意方可领取,并备录在案。若领取物品数量较多或大件物品,需报上级组织。

4、各部门领取的办公用品由部门自身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借出。

5、各部门应有节制的使用办公用品,避免铺张浪费。各部门领取的物品应按规定数量领取,超出、破损部分均由部门自行解决。

6、办公用品为公有财产,不得损坏、遗失、据为已有。

二、办公用品借支条例

1、各部门向办公室借出物品,需经秘书处负责人登记在册,并注明所借物品名称、数量、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

2、办公用品不得擅自向外借用,特殊情况急需外借时,须由使用方向秘书处打借条,经同意后方能借出。

3、借出物品应及时归还,经检查完好后,方能注销借条,并由秘书处保管。

4、借出物品未及时归还者,由借出人员负责追回,并停止借物者借取资格。

5、办公用品支出应由秘书处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需求,按规定程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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