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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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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精选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执行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篇1】

第一条、公司员工出差应勤俭办事,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应乘坐火车或汽车,确需乘飞机的,应办理乘机审批手续。

第二条、所有出差人员必须填写《差旅计划表》并请总经理审批,凡未经批准的,一律按私自外出处理。

第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后,填写《差旅总结表》《差旅费报销单》另附《每日工作记录表》,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报销。报销程序如下:申请人填写报销单→财务部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长核准→出纳付款。

第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由董事长审批。

第五条、公司总部差旅费标准:

(1)地州办事处跨区域暂按此标准执行,在本区域内出差另行规定。

(2)超支部分自理,节余不补。

(3)地区类别。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深圳、天津、重庆。

二类地区:除一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及地级市、一类地区周边的县级市。

三类地区:所有县级城市及地区。

第六条、因公赴外地培训学习以及派往国内各分支机构工作的员工,在该城市工作、学习、培训期间不享受第五条“出差补贴”的待遇。

第七条、出差住宿规定

1、两位以上同性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高级别者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2、公司人员到公司有住处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住公司住处,不再报销住宿费。

第八条、非我公司的外部销售人员按一般员工报销标准执行。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篇2】

为认真执行上级的财务报销规定,合理使用经费,特制定以下报销制度:

一、各科室的包干经费支出贯彻“一支笔”审批原则,由分管领导批准报销,借款或一次报销达5000元以上者,须经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三、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可靠内容完整,金额清楚,大小写相符,并注明用途,经办人,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报。

四、报销、借款单据经会计人员审核后,出纳员方可付款。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回原借款单。

五、个人一律不得私自借用公款,否则要追究会计及出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因公需要借款的,必须填开借款凭据,注明用途,差旅费借款后在回校后一周内必须报帐,购物的应在借款后30日内报帐,否则从本人工资中扣回。

七、科室领导应严格控制支出计划,各项目金额应在计划内使用,对各项物资、办公用品、各种纪念品、奖品的购买,由总务仓库办理入库后才能报销。

八、凡学校职工出差,不报出租车费,住宿费按实际住宿票所开天数在限额内报销,无填制住宿天数的按一天计算,超出部分自理,各种标准参照豫财行[1996]第2号文件。

九、各科室不得私设小金库,乱收费,收入及时上缴财务,支出凭据报销,不得坐支现金。

十、招待费必须经办公室办理,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篇3】

1、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出差的管理和规范费用报销行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提高员工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市场销售人员。

3、定义

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地所发生的交通费(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市内公交车票等交通费用)、住宿费(因路途遥远而需在异地住宿而发生的旅馆、酒店业住宿费用)、伙食补助等费用。

4、出差审批

4.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报相关领导审批。公司副总经理出差需经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经理出差,需经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出差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2员工出差应贯彻勤俭节约、控制成本的精神,按计划选择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和路线,合理安排出差时间,讲求效率和效果。

4.3员工出差原则上不预借差旅费,如果预计出差所需费用较多(大于5000元),出差人员可以按预计出差费用办理差旅费借款。“借款单”由借款人填写,按出差审批程序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准,然后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最后经公司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到出纳处办理借款。

5、报销审批

5.1出差返回7日内应持《出差工作报告》报销差旅费;需长期出差的,每30天整理好当期票据,寄回公司由销售管理部代报。无故延期,每次扣罚50元,延期一个月不予报销,跨年度不予报销。

5.2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需按规定要求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粘贴相关票据。经大区经理、部门经理、业管部核准,由财务部经理进行票据、费用标准的复核并签字,报请总经理签批后办理报销。

5.3凡与出差申请表中所注明事项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或人数、改变交通工具的,须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4业务人员出差时,不得在同一县市连续住宿三天以上(推广人员除外),违反规定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副总经理批准。

5.5出差人员如有差旅费借款,应在报销的同时归还借款,否则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如借款不能按时归还或出现损失,财务部有权通知人事部门从借款人工资中逐月扣还,直至借款全部扣回为止。

6、差旅费标准

注:县级地区按以上标准;省会、直辖市住宿费标准统一上调20元/天,地级市城市住宿费标准统一上调10元/天,新疆区域差旅费标准统一上调20元/天。

7、其他规定

7.1交通工具本着节约原则根据业务需要恰当选择,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席卧铺票。

7.2出差人员符合乘硬卧标准而不购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为计算方便,按本人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折算成一定比例计算,标准为:T:30%;K:40%;普通50%。

7.3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省亲办事的,公司不负担因绕道产生的交通、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7.4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30元/日。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5员工经公司批准到外地培训学习或参加会议,统一交纳培训费或会议费且其中包含食宿费的,按实际发生的培训费或会议费凭正式发票报销,不再报销住宿费及伙食补助。出差人员不接受举办单位的食宿而自行安排的,不予报销。只提供就餐不提供住宿的培训或会议,出差人员仅报销住宿费;只提供住宿不提供就餐的培训或会议,出差人员仅报销伙食补助;食宿均不提供的培训或会议,可以报销住宿费及伙食补助。同时,参加培训或会议统一交纳的费用必须提供正式发票据实报销。

7.6出差人员乘坐公司车辆出差的,不予报销交通费。

7.7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日和超时工作不计加班费。

7.8凡两人及以上员工出差应两人或三人合住一间(异性除外)。如当天出差城市不同,执行住宿地城市类别标准。住宿费应不超过合住人员住宿标准之和,凭正规发票由高标准人员据实报销(收据无效)。

7.9餐费补助按出差时间划分,出差开始:早上8点前出发可享受早餐补助,中午12点前出发可享受午餐补助,下午6点前出发可享受晚餐补助。出差返回:早上8点后回来可享受早餐补助,中午12点后回来可享受午餐补助,下午6点后回来可享受晚餐补助。以上时间以车票时间前一个小时为准。

7.10住宿补助按实际住宿天数凭票按标准报销,因个人原因超时退房而增加的住房费用由个人承担。

8、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解释。

本制度于20__年3月1日执行。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篇4】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1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1.2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员工出差回到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光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2.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光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2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2.3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略)

2.4出差补助标准

2.4.1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2.4.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略)

2.5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5.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2.5.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景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5.3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景,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1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景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俭归已。

3.2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3.4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5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6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7员工出差回到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光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3.8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贴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3.9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4.员工探亲路费的规定员工探亲费不予报销,采取补贴包干的办法执行。补贴标准详见《员工春节探亲休假管理规定》。

5.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5.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资料填写齐全,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5.2公司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并报总经理审签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会计不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

5.3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5.3.1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5.3.2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经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款的二十天内报销。

5.3.3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3.4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贴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5.3.5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光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6.原始凭证的审核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7.原始凭证应具备的资料:

7.1凭证名称;

7.2填制凭证的日期;

7.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7.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7.5理解凭证的单位名称;

7.6经济业务的资料;

7.7数量、单价和金额;

7.8发票、收据必须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8.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8.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8.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8.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8.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8.5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8.6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8.7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8凡凭证资料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资料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9.记账凭证的资料及填制要求:

9.1凭证日期: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

9.2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

9.3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资料,不得含混不清,过于简略。

9.4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9.5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9.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

9.7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9.8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资料完备的原始凭证。

10.本制度所指的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如因总经理出差期间,均由董事长审批。

1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2.本制度从x年x月x日之日起执行。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篇5】

为加强出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一、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三、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四、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呈请技术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财务部销差后应于两日内呈报核销,如两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扣除。

五、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餐费。

六、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飞机、汽车、火车、出租等费用,凭票报销。

七、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延长出差时间,须经营销总经理特准者,后方可承认报销费用。

八、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一律开除。

九、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补费、通信费、办公费用等。

十、出差费的报销

1、出差人员出差完成后,凭所花费用的各项单据,由营销总经理审核,技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方可予以报销。

2、出差费用的`各项标准由营销总经理规定。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销售人员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  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 出差借款

第五条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  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3)  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借款金额在3000~5000元以内,特殊用途超过8000元等特大金额应标明原因审批。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六条  出差申请与报告

(1)  出差之前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等事宜(见出差申请表)。

(2)  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留存、记录考勤。

(3)  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4)  销售人员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含出差回来当天)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5)  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

(6)  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

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报销补助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1)销售人员出差,按以上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别两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个房间,以节省差旅费开支。

(2)销售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外出参加展会,统一安排食宿的,展会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公司规定统一开支。无任何安排情况,实行实报实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餐费、住宿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制度参照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

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副总经理远途出差一般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3)其他员工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的报销级别为软卧,其他人员的报销级别为硬卧;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  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费用。

第七条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资。

第八条  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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