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先进事迹素材

家敏2 1163分享

2020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将在当天隆重推出。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先进事迹有哪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些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先进事迹作文素材,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法治人物候选人先进事迹素材【1】

郑雪倩:奔走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律法先锋

利用医学法学优势,引领卫生法律发展

作为专职律师,近30年来,郑雪倩一直致力于医疗卫生法律工作及医疗机构的法律服务,并担任多家医院、企业的法律顾问,代理各种医疗、经济、民事、刑事案件等上千件,涉及30多个省、市、自治区。她带领的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案件代理全国领先(Alpha案例库数据显示),该所卫生法律服务成为全国知名品牌。

作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组两名法律专家之一,郑雪倩发挥医学、法学复合学科优势,帮助政府分析定位疫情发展的各阶段,以及各阶段内采取防控措施的合法性;对国内形势研判和合理评估,分析境外疫情对国内的影响和相关措施,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提供疫情各阶段政府宣传导向建议;通过研究国际相关法律的规定,针对涉及保密和国际合作等关乎国家形象和国际影响的问题,为政府提出应对策略建议。

多年来,郑雪倩持续参与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进程,参与国家覆盖全部卫生法律制定的讨论和制定。她参与政府、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卫健委、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医管局等多项立法讨论、研讨,承担国家卫健委法制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起草专班组成员,同时担任医务人员一章起草组组长。

此外,她还受邀担任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改完善评估工作组组长,根据评估报告内容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起草《传染病防治法》修改建议稿。作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执业医师法》修改工作小组五位咨询专家之一,她又参与《执业医师法》修改工作,同时作为卫生法学专家参与《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国家重大立法项目起草、修订及讨论工作。

郑雪倩还承担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卫健委、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医管局、中国医院协会以及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基会、中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合作项目、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等50余项国内外课题研究工作,其中《医疗知情同意书范本及应用研究》课题荣获医院科技创新奖三等奖。

执业以来,郑雪倩代理大量全国知名医疗纠纷案件,免费接受患者及全国各级医疗机构的咨询千余次。每次,她都以热情的接待和详细的讲解做医患之间的“沟通平台”,为医患矛盾化解奠定基础。

利用自身专业、学术优势,郑雪倩积极探索医疗纠纷处理模式或纠纷化解方案,开展医疗风险基金、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险等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研究,以及第三方调解、律师见证等事前风险介入工作,在医疗纠纷“有备无患化风险”的路上尝试各种努力,为医患矛盾的避免和妥善处理提供依据。

除了律师身份,郑雪倩还是一位光荣的教师。她是首都医科大学硕士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法学、大连医科大学等高等院校兼职教授,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开展“法律诊所”,培养复合型、实务型卫生法律人才。

她亦十分注重宣传普法。作为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网站、《北京晚报》等多家电视台、电台、网络媒体法治节目的邀请嘉宾,郑雪倩积极科普、宣传法律知识,正确引导社会大众增强法律意识。此外,她引导社会大众及医疗机构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维权,在全国各地法律培训授课500余场,带领全所进行全国普法活动万余场。

郑雪倩组织主编、主审《中国医院法律法规实用指南》系列丛书等多本书籍,在国内核心期刊刊登文章100余篇,发表SCI中华医学杂志英文版3篇,在《柳叶刀》影响因子达45.217。

她成立的多元化调解中心,为朝阳法院诉前调解医疗纠纷案件,65.8%达成和解和委托鉴定,为化解医疗纠纷促进医患和谐做出巨大贡献。

勤勉不懈、兢兢业业的郑雪倩收获了诸多荣誉。2019年,她被北京市律协评为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2004-2017年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海淀区司法局、东城区司法局等评为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等。

在抗击“非典”期间,作为北京市八千名律师中的唯一代表,郑雪倩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北京市政法系统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荣获北京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法治人物候选人先进事迹素材【2】

佘丰林:走好市场监管法治一小步,成就服务民生一大步

坚定信仰,成为系统“压舱石”

“越是非常时期,法治越不能缺位、越要有温度,作为一名法治人,应始终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同行”。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疫情,佘丰林闻令而动,第一时间沉到基层市场监管所,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参与各项防控措施的制定,为关闭农村集贸市场、活禽宰杀监管、企业防疫措施监管、哄抬物价等疫情防控重大问题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法律意见,保障了全系统的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

“有‘佘法治’给我们支招,我们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心里就有底气。”这是系统内同志们对佘丰林的信任。这份信任的背后,是他把法治信仰融入生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孜孜追求。多岗位、多层级监管执法工作的现实体验,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使他越来越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每走一步,他对法律的理解就愈加深刻、对法治的信仰也愈加坚定。他先后撰写了《法治工商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基础建设课题研究》《行政执法如何保护证人》《行政执法使用电子签名有关问题研究》等多篇理论文章。

丰富的理论储备和法治实践经历,让佘丰林积累了难得的法治经验,特别是对公司登记、消费投诉、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信息公开等民行交叉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处理,他形成了逻辑严密、程序完备、公正合理、群众接受的解决方案,成为系统内的“压舱石”,先后荣获“山东省工商系统三等功”、“泰安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当选“2016年度全国工商(市场监管)系统优秀法治人物”。

超前思维,成为创新“实践员”

“出台的这个《办法》真好,以后开展监管执法活动不用再有这么多顾虑了,履职更安心了。”泰安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口中的这个《办法》,指的是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首个出台的《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依法履职尽职免责办法(试行)》,而《办法》的起草人正是佘丰林。

2018年底,泰安市市场监管局组建后,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监管执法领域点多、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各界对履职尽责标准认识不一,工作人员担心被问责的情绪蔓延。佘丰林紧扣执法风险这个敏感点、痛点,坚持把中央鼓励大胆担当的精神作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与执法责任的关系,明确提出“无因果关系免责”的基本原则,减少了困扰基层人员的思想压力,为市场监管总局出台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文件提供了基层样板。

《办法》仅仅是佘丰林创新法治建设举措的一个缩影。多年来,他凭着敏锐的法治嗅觉、超前的法治思维,在追求规范高效监管执法上交出了一个又一个亮眼的成绩单:

为在机构改革后形成统一的执法模式,他起草分工方案,理顺日常监管与支队执法的体制机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他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下发《执法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发现的问题,倒逼行政检查、执法公示、信息公开等内容规范化;为解决基层简易程序案件规范难、行政处罚重复盖章签字等问题,他制作基层常用多发轻微违法行为简易行政处罚文书模板,在网上办案系统引入电子签名、电子公章,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受到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普遍欢迎。

保持定力,成为公平“捍卫者”

“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就能体现人民至上,就能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上,佘丰林不含糊、不护短,甘当公平正义的“促进派”“捍卫者”。

在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受让人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名义股东起诉要求以自己未签名为由撤销变更登记。佘丰林反复研究案情,发现受让人已经向名义股东账户支付款项,并且实际控制人与名义股东为近亲属,名义股东基本不参与公司经营……佘丰林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二审法院最终支持了股权受让人的诉求,维护了该公司登记秩序和企业正常发展。

几年前,佘丰林在处理基层一起因行政处罚引起的越级信访案件时,发现执法人员存在执法不当的问题。面对在“自己人”与老百姓之间如何进行选择时,他顶住压力,积极为当事人维护权益,当事人最终息诉息访,产生了良好社会效果。

在推进开具《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改革过程中,佘丰林从2014年开始反复宣传解释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信息,较早实现了工作方式由群众自己跑办向政府部门发函征询调取的转变,减少了人民群众为了证明来回跑路的现象,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走好市场监管法治一小步,成就服务民生一大步。佘丰林作为新时代的市场监管人,信仰法治,践行法治,不忘初心,躬身前行,谱写了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新篇章!

法治人物候选人先进事迹素材【3】

吴涌:用生命诠释庄严承诺——“疫情在前 汉警当先”

2020年1月23日,武汉封城。在突如其来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武汉公安4万民警辅警全力以赴投入到这场必须打赢的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

两个月后,随着返汉复工复产队伍越来越壮大,被按下“暂停键”的武汉日益重现往日生机。这时,一个噩耗从抗疫一线传来,连续奋战60天的武汉警吴涌牺牲在工作岗位上。

冲锋在前 竭力为民

1月23日,武汉封城。吴涌所负责的共和社区是汉正街小商品市场的核心区,来不及返乡过年的商户和社区群众,对疫情的恐慌迅速弥漫传播开来。面对从遇到过的特殊情况,他一头扎进社区,冲到抗击疫情的最前沿,与社区干部群众一道,筑起防控疫情的坚固屏障。

疫情刚爆发时,小区里接二连三有人发烧,但全市各大医院人满为患、一床难求。患病群众求医困难,像沉重的石头压在吴涌心上。吴涌一方面主动深入辖区走访摸排,另一方面积极帮助患病群众联系医院,每天连轴转,片刻得不到休整。

吴涌把社区群干、网格员、协管员召集起来,依托分局大数据平台,收集掌握感染患者原始信息,实现点对点、不间断、滚动式动态管理和数据及时更新,有效提高了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同时,他还建立了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微信群,对有感染症状人员动态情况实现“日清日结”,最终确认共有69名发热、咳嗽、密接人员需要救治、隔离。

面对集中隔离治疗,不少轻症患者心存疑虑出现抵触情绪。辖区60岁的明三珍老人被发现有咳嗽发热症状,按照省市防疫指挥部“应收尽收”的规定,必须送指定地点隔离治疗。老人担心交叉感染加重病情,说啥也不愿去,社区干部多次上门劝说,都吃了“闭门羹”。吴涌主动“请战”,先后七次登门,任凭他苦口婆心劝解,同样被拒之门外。但吴涌没有气馁,想方设法找到明三珍老家的村支书,请他与老人沟通帮助消除疑虑,最终感化了明三珍的心,答应配合治疗。

在社区群众居家隔离期间,吴涌常向安保队员讲,我们既要严格落实封控措施,更要有温度、讲感情。73岁的吴明中老人身患肾病,每周要去医院做两次透析,因子女被封控在其他社区,无人照顾老人往返医院。吴涌知道后,每次准时把老人从家里送到医院,一等就是半天,治疗结束再把老人接回来。有一次,老人出现肺部感染,虽然检查排除了新冠,但急需治疗,吴涌就带着他到医院检查、诊治,一连跑了5天医院,直至病情得到控制。

60个昼夜,吴涌一直奋战在抗疫一线,完成了69人的送治转运,保障了5000余人的生活供给,确保了辖区社会稳定,但他却因过度劳累,牺牲在抗疫一线。

信念坚定 无悔担当

4年特警、15年治安警、12年社区民警,吴涌始终战斗在公安基层一线,环境在变、岗位在变、职责在变,但是他坚定的信念和干工作的劲头一直没有变。平时工作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关键时刻敢于担当,冲得上去、豁得出来。

1998年6月,一场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侵袭武汉。武汉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投入抗洪战斗。吴涌主动请战,担负起守护环卫码头闸口的重任。一个用竹竿、塑料布支起的小棚,就是吴涌的驻勤点,平时江水蒸、日头晒、蚊虫叮咬,遇到暴雨,浑身湿透,但他毫无怨言,一直坚持到抗洪胜利。

吴涌在利济派出所工作15年来,汉正街的商户早已熟悉吴涌奔波忙碌的身影,与他结下了深厚的感情。2004年夏天,汉正街连续发生拎包扒窃案件,商户们主动当起了治安信息员,为吴涌提供破案线索,最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15年的巡警工作,吴涌接处各类报警求助1.8万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300余名,没有一起被投诉,展现了他过硬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化解矛盾 群防群治

辖区老上访户毛某某,因为企业改制和退伍后待遇问题,多年来每逢重要节点就四处上访。面对这个跟谁都很难谈拢的“刺头”,吴涌迎难而上、主动接近,经常和他交心谈心。经过连续几年的不间断工作,吴涌逐渐取得毛某某及其家人的信任,毛某某的妻子主动配合民警劝说其不要再上访了。看到毛某某生活比较困难,吴涌主动向街道工委汇报,将他安排到街道城管部门做了一名协管员,毛某某工作有着落了、生活好转了,思想也慢慢转变了。

利济派出所对6个社区、11个责任区实行分片分组考核,吴涌负责的警区每月考核都是小组第一。他负责的共和社区连续12年无命案、无大案、无火灾。谈起吴涌,社区书记熊恒超打心里敬重,“这里一年到头,各类矛盾纠纷不少,可没一起激化,真正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老吴真是咱们的贴心人!”

公而忘私 国而忘家

吴涌出生在普通工人家庭,家风淳朴,家教严格。从穿上警服那天起,母亲就反复提醒他:“你穿了这身衣服要行得正、走得直,莫贪便宜。”

新冠疫情疫情爆发后,吴涌年逾七旬的老母亲不幸感染而且被诊断为重症,住进了武汉市第四医院。吴涌知道老人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但社区工作走不开、丢不下,老人也一再叮嘱他不要太牵挂。但母子连心,吴涌在忙碌工作的同时,心里也惦记着母亲的病情,好不容易利用一个中午短暂的休息时间去看望了母亲,其他时间只能靠每天打两个电话向老人表达问候。

老人出院后,他还是放心不下、时刻惦念,就在牺牲的当天,还买了水果准备下班后和妻子给母亲送去。妻子刘小琳和吴涌感情深厚,结婚几十年,每次在家吴涌总是抢着干家务。吴涌每次半夜临时被通知要出警,妻子非常的担心他。吴涌的儿子也时常想起父亲对自己说过的话:“做为男人需要承担社会、家庭的责任,要付出,要坚强!”

法治人物候选人先进事迹素材【4】

王利明: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

从文学路走到法学路

1960年2月,王利明生于湖北省仙桃市沔城回族镇。15岁时,他从沔城中学高中毕业后,成为一名插队知青。因为成绩优秀,王利明在插队的农村当了小学代课老师。

《人民日报》在1977年10月21日头版发布了恢复高考的消息,社会顿时沸腾。在中学老师的建议下,王利明参加了高考,考上了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但这并不是王利明走上民法之路的开端。王利明回忆,他的大学生涯有一半时间花在了心仪的文学上,并且憧憬自己能够当一名作家。

他之所以如此,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当时中国法学教育可谓一片荒芜,全国只有三个院校的法律系招生,学习民法的条件阙如。王利明回忆,“很多人根本不知民法为何物,连一本像样的教材也寻找不到”。他在课堂上所学的民法,也不过是一些有关婚姻、财产继承、损害赔偿的政策规定。

大四时,王利明无意间在讲授国际私法的老师张仲伯处看到一本《民法概论》,主编此书的是被称为“中国民法之父”的佟柔教授。这是王利明第一次读到结构严谨、体系清晰的民法读本,顿时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也正是这本《民法概论》,让王利明决心“拜师”佟柔研习民法。

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

王利明在1981年顺利通过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考试,成为佟柔的学生。在佟柔的悉心指导下,王利明开始撰写法学论文,并在民法学理论的前沿问题上不断有所收获。1986年,王利明与郭明瑞等人合作撰写了《民法新论》,该书成为当时民法研究生的必读书目,直到今天仍影响深远。

1989年2月,王利明赴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进修,研究英美财产法、信托法、合同法、侵权法等领域的问题,为博士论文的写作搜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英文资料,也为其后来力推侵权责任法提供了理论基础。回国前,王利明做了两件事:一是利用积攒的生活费买了3箱英文书籍,回国后送给系资料室;二是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用英文作了一次报告,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法制建设、法学教育和研究方面的巨大成绩,增进了参加会议的美国学者和学生对中国的了解。

回国后,王利明完成了博士答辩,成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

保护公民权利 彰显人文关怀

20世纪90年代初,王利明提出了我国民法典应以《民法通则》第五章第四节的规定为依据和基础,以独立成编的形式制定和发展我国的人格权法。

王利明认为,传统民法存在着“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而人格权法单独成编恰好弥补这一缺陷,且充分彰显了人文关怀的价值理念,是充分保障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保护公民基本人身权利的需要。

2001年1月11日,第4次民法典立法工作启动。王利明课题组分配到的任务是完成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起草专家建议稿意味着必须要写成具体的条文,然而,摆在王利明他们面前的问题是,并没有任何依据和参考材料。“几乎是所有条文的设计,大家都要通过分析案例,查找比较法资料,从头开始,可以说这是做了一件前无古人的事。”王利明的博士生、现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说。

王利明认为,在民法传统的历史中将侵权法作为债法的一部分而将其归属于债法之中,且极少受质疑。然而,现代社会发展及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已使侵权法所保障的权益范围不断拓展,其在传统债法体系中所负载的功能已不足以适应时代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厘清侵权法与债法的规则,使侵权法从债法中独立出来。

2007年3月,《物权法》正式出台。随后,侵权责任法的制定就成为中国构筑民法典的首要任务。王利明全程参与了侵权责任法的制订,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立足国情 全身心投入《民法典》编纂

中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均无果。王利明认为,无果的原因主要还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缺失。当时,百姓没多少财产,农村家家户户门都开着,因此像继承法等没多大用处,民法典的制定缺少现实意义。

198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被业界称为“准法典”。2002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提出要制定《民法典》,并邀请王利明等人座谈。当时大家觉得,民法典内容复杂,要分阶段进行。在这个思路下,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继通过。

王利明始终认为,法律中凡是能够广泛反映老百姓声音的条款,在制定之后都能够得到很好地执行。以《物权法》为例,2005年7月,物权法草案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在40天的时间里,共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11543件。当时,起草小组收到了一封用盲文写的信,让王利明非常感动,写信人是一位视障患者,他在亲友的帮助下阅读了草案全文,并就认为需要修改之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历时13年,经过8次审议,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这一开门立法的过程保障了《物权法》的立法质量。

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编纂民法典”的决定。王利明认为,民法典整个起草过程也是适应时代的需要、社会的需要和市场经济的需要,民法典草案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将人格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独立成编,这在世界民生立法中还没有先例。

2020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问世,已进入花甲之年的王利明迎来了平生为之奋斗并梦寐以求的巨大成果。他表示:“这种心情如同看到自己倾注心力培养的学生茁壮成长为业界翘楚,让我感到非常幸福。”

“我们制定法律,最终都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制定《民法典》,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王利明这样说道。

法治人物候选人先进事迹素材【5】

王才东:不负检察使命,扎根扶贫一线,用初心铸检魂

2015年7月,王才东响应组织委派,来到儋州市北部木棠镇蒌根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扛起扶贫的重任。

处于火山石地带的蒌根村,土地资源贫瘠,降水较少,交通闭塞。全村303户1716人,人均年收入仅2000元左右,贫困户就有104户565人,低保户16户48人,贫困人口占了全村的三分之一。

为了尽快扭转村里的窘境,王才东报到的第一天便开始了挨家挨户的走访调查。14天的时间,他便将303户村民的具体情况了然于心。

首先解决用水安全,这是他走访后给自己下的第一道军令状。村民们喝不到干净的水,何来致富?可是引水,需要钱。王才东为了引水资金,多方奔走争取,引水工程方才顺利落成。他让1716人告别不合格井水,喝上了送到家门口的自来水。

忙完引水,王才东又开始筹备修路。蒌根村入村路坑洼多年,村民们出行难,外来人想进村更难。“路通才能财通”,这路王才东说非修不可。他不厌其烦地往政府相关部门跑,数不清去了多少回当地交通局、扶贫办、民政局等部门。2017年1月22日,进村的土泥路华丽“变身”,村民们从此踏上了通坦的水泥路。

紧接着,他又一鼓作气,全力改善村里基础设施。他先后申请协调帮扶资金,修建了新的村委会办公楼、新文化室、新篮球场……

一手抓村貌改造,一手抓产业建设。蒌根村耕地少、土地贫瘠,自然环境较为恶劣,常规农牧业受到严重制约。为了攻破这道难题壁垒,王才东牵头制定了《关于儋州市木棠镇蒌根村委会的扶贫方案》,努力实现“造血式”扶贫,逐步形成特色种植业、饲养业、劳务输出,兴建加工企业,形成脱贫致富“四驾马车”并驱局面。

驻村工作四年来,王才东累计引进帮扶资金81万余元,指引贫困人口外出打工242人;帮助吴家昌、吴三贤等3名村民合资创业,筹资建环保砖厂2个,解决贫困人口就业38人;争取到贫困户子女教育补助资金85.41万元,自掏腰包2.1万元;争取到上级单位资金315万元,帮助63户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低保户进行危房改造或修缮;同时,他还帮忙代缴新农合费用33.627万元……1000多个日日夜夜,王才东扎根在蒌根村,把笑容印在每位村民的心里,带领着每家每户致富。对于村民们而言,他的到来如同幸福来敲门,让脱贫致富不再是梦!

执检冷暖并重

1990年,王才东成为了一名检察干警。自加入检察队伍那时起,他就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的监督职责,不枉不纵、铁面无私,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监狱和看守所里,王才东不仅认真监督监管人员,对服刑人员更是关怀备至。1997年下半年他刚到某看守所负责检察监督工作,就发现了“牢头狱霸”现象,对此深恶痛绝的他深入调查,铁腕整治,先后处理相关违法行为6起38人,使其所驻地成为一家让在押人员安心改造的看守所。

几年前,二分院辖区内的乐东监狱发生了短期服刑犯结伙殴打他犯的“3·11”事件。接到驻监检察人员报告后,王才东和时任处长胡俊东同志迅速介入,指导狱侦部门对案件进行侦办。最终,4名主犯被乐东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破坏监管秩序罪提起公诉,并在监狱中公开审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年3个月不等的刑罚,该案也被列为海南省“服刑罪犯再犯罪”的典型性案例。

王才东不仅是高墙内严厉的执检人,也是温暖的执法者。到监狱、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常规做法是先听报告再看现场、看细节,但王才东却与众不同,每到一个地方,他常常不打招呼直奔厨房,看看犯人吃的食品是否安全,他认为犯人吃住是否规范,是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王才东还非常注重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有一次,他接触到4名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他们害怕再次回到学校。为做好跟踪教育,王才东会同监管民警第一时间到学校与校长、班主任沟通,做好四人缓刑后的教育衔接工作,同时对四人进行心理疏导。担任扶贫第一书记后,他也积极组织蒌根村村干部和村民到二分院接受普法教育,促进蒌根村的法治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在高墙外,王才东的人性化执检理念也处处彰显。曾在乐东监狱服刑的文某,出生于1938年,被判刑时已是六十花甲之年,在狱中10年时间里,他无信件、无汇款、无亲属会见,被称作“三无”犯罪人员,因此,文某对刑满释放充满了恐惧。王才东多次找文某谈话,解除其心理负担;另一方面,他与监狱方面一起联系乐东县民政局、司法局等单位,把文某送到了一家敬老院。

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回访,也是检察人员的必做工作。二分院的辖区大多在中西部山区,而王才东在进行回访时却专门挑那些最偏远的地方去。他总是说:“偏远地区经济条件困难,我是个苗族人,比较好跟他们沟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拉近与回访对象的距离,他大多都是在人们干活的时间到田间地头去进行回访,所以常常会错过吃饭时间。

当司法体制改革启动第一批员额检察官遴选时,王才东主动放弃了入员额,说要把机会留给年轻人;当他在二分院分到一间小小的宿舍时,他说:“单位住房紧张,我去扶贫经常不回来,门就不锁了,谁要休息就去住。”就是这样一名“无我”“舍我”“忘我”的检察员,扎根检察事业29年,用生命书写着执检者的冷暖人生。

牵挂时常在

2019年6月,王才东因为身患肺癌入院治疗,村民们纷纷到医院看望他。大家劝他好好养病,他却在念叨着村里的事、村里的人。王才东的心很大,大到牵挂着蒌根村的一切:村里硬化路是否已经修好,路灯是否都亮了,大学生们是否都顺利拿到上学补助……可是王才东的心也很小,小到装不下自己。2019年8月1日,王才东因病情恶化治疗无效离开人世,此时他距离60岁退休,仅剩下25天。

王才东的辞世,让家人悲痛欲绝。妻子心里怨他一辈子都忙着照顾别人,却没照顾好自己。儿子王梓杨子承父业,如今也是一名在扶贫一线战斗的共产党员,下乡扶贫时,他总爱开着父亲留下的那辆车……

现在,村里的硬化路到了晚上总被路灯照得锃亮,村民们也像王才东当初所想的那样走街串户方便自如;念书的孩子们假期回来看到家乡的变化,却再也看不到王才东……王才东的牵挂幻化成了夜空中最亮的星,时刻照耀着蒌根村。大家对王才东的思念也转化成昂扬的斗志,鼓舞着当代检察人砥砺前行。


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先进事迹素材相关文章:

2020年度法治人物节目个人观后感5篇

有关2020感动中国人物黄文秀个人先进事迹观后感例文大全5篇

2020感动中国人物黄文秀个人先进事迹观后感精选5篇

2020“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活动观后感范文素材5篇

2020年抢险救灾人物事迹作为素材5篇

2020年度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观后感作文10篇

...抢险中的英雄事迹

我国民法典故事会感想体会作文素材2020【5篇】

2020抗洪救灾事迹作文素材5个

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先进事迹素材

2020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将在当天隆重推出。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先进事迹有哪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些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文章

    344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