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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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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优秀12篇)

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优秀12篇)】,供你选择借鉴。

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篇1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的国旗下讲话主题是《法制宣传》。

大家都知道,11月15日,在上海发生了一场特大火灾事故,造成58个鲜活的生命随火而逝的惨痛。现在,火灾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惩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

有这样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法律在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的自由在这里得到了维护;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法律与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民主的国家,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为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遵纪守法是遵从法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在家庭、学校、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严格自律,要从被动受约束到主动养成自觉的习惯。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必然自食恶果,积小善而成大善,必然善成伟业。

遵纪守法应该是文明校园最起码的界限,它保障了校园里纯净而自由的阳光和空气。我们遵纪守法,并没有失去自由,而是扔掉了枷锁与狭隘,获得了更广阔的空间。

我们要学法,懂得分辨是非,识别善恶。守法,自觉遵守法纪,依法行事。用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由和权利。

法国《公有法典》中有这样一段话:“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篇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在又一个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我想与诸位谈谈法制。

管子讲:“以规矩为方圆则成,以尺寸量长短则成,以法教治民则安。”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升国旗时,《国旗法》要求我们正以肃静,敛以心神;在环境保护,关爱自然方面,《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都是我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作为学生,每日奔波在上学,下学途中的我们,是否明确《道路交通法》我们行为的限制;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告知我们正确的所行;当网络的世界愈发奇幻迷离,引人留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拱卫着我们的心灵。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会更加美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愿君冶学于校,以法修身,行事于人,经法研性,他日匡世于国,鸿鹄天地。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篇3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叫赵立辉,是宣化县顾家营派出所的一名在职警官。今天,我应张校长的邀请很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法律及违法行为

同学们,大家通过听老师的讲课、看电视等形式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但你们是否想过每个人日常的一言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谁有了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就引出了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即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很复杂的社会规范。我们今天不讨论法律的复杂性,只学习一些与大家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定。因此我们简化法律的定义,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约定,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贯穿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具体到我们小学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等等都是管理我们学习生活的法律,如果那个同学不遵守而打架打伤了同学或损坏了公物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或赔偿。

我们常常听到遵纪守法或违纪违法等词句,那么,什么是违纪违法呢?简单的说违纪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就是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如要求我们爱护学校财物,团结同学,不能去偷盗和损坏学校财物,不能去乱骂和欺侮殴打同学。因此我们知道违纪违法是不好的行为,大家要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但怎么才能远离违纪违法行为?首先要通过学习知道哪些行为是属于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基本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学习,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础。

二、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学习法律知识是你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我们办案当中经常遇到有的学生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我县某村小学学生张某某,男,13周岁,就读六年级,平日在学校不好好学习,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同学们对他总是避让三分。一次他在村里闲逛时,觉得口淡,很想吃一点村门市部里买的那些垃圾食品类的小吃,可自己没钱,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不法分子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一位二年级的学生马某索要钱,马某惧怕张某某打他,便给了张某某一元钱,张某某拿着这也一元钱去买小吃了。就这样,张某某想吃小吃时就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要,时间长了,张某某行为便引起同村不上学的小混混李某、王某的注意。李某、王某见张某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某某跟着他们混,张某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今后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李某、王某,以后张某某在学校里更在趾高气扬,随意欺侮同学们。每天一放学就到去找李某、王某玩,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等恶习。有一次,李某、王某问张某某:“最近手头困难想去县城偷点东西卖钱花敢不敢去”?张某某认为李某、王某平日里很照顾自己够义气,是铁哥儿们,自己去了不偷东西,顶多去看看,而且能吃到好吃的,就答应一块去。李某、王某领着张某某去县城,看上了一家手机店摆放在柜台里的手机,当晚由张某某在店外把风,李某、王某破门入室从那儿偷了价值8000元的手机,第二天以700元的价格买给了一过路人,三人将700元钱用来买烟、喝酒、很快挥霍一空。但警察也很快侦破了此案,来到学校将张某某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张某某对犯罪事实作了如实交代,却丝毫不知自己的行为的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构成盗窃罪,还认为自己站在门外没进去,没偷店里的手机,仅仅跟着李某、王某去玩了一趟,吃了些他们买来的东西。后来李某、王某经审判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某某因未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被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张某某在此案中构成了共同犯罪,虽然因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未被判刑,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次偷盗行为会或多或少影响到他今后工作和生活,而且仅仅吃了点,而他爸爸给手机店赔偿了2600多元,妈妈因此事羞于见人生了一场大病好久不能劳动。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是张某某好吃以及所谓的哥儿们思想害了他。

案例二:我省某县中学初三学生周某某、男、16周岁,父母都做建村生意,家庭条件较好,但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偷出家里的香烟背着老师和家长抽,--年夏天的一天晚上,因没烟抽就叫上同学索某去学校小买部买烟,但那个小买部老汉看到是两学生,就没给买,周某某恼羞成怒,乘别人不注意时抬起半块砖块拍向了小买部老汉的后脑勺,将其打晕后从柜台拿走了一条烟。索某看到周某某如此买烟,吓坏了,也感觉到这样做是违法的,留下来把倒地的老汉扶起来清洗和包扎伤口,并帮助老汉报了案,周某某因抢劫50多元一条的烟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而同学索某既没有与周某某事前协商,也没有参与共同抢烟之事,虽然同在现场,但索某不构成犯罪,还因帮助老汉包扎伤口受到了学校的表扬和老汉一家人的感谢。

从上述两个真实案件中我们就会发现,学法、懂法和不学法、不懂法的区别是很大的,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有必要,相同的场景,第一案例中张某某构成了犯罪,第二案例中索某却不构成犯罪。所以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一定要避免第一案例中张某某这样的悲剧继续发生。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绑架、敲诈、殴打、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篇4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执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执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篇5

为进一步重温校规校纪和有关法律条文,进行自查自纠的活动。今天我再重点讲一下“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条中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这些条虽然都包含在了不良行为的范畴,但是我认为其中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就属于直接犯法的范畴,由于它是针对”未成年人“规定的,才放在了”不良行为“的条款中,其它几条有的是属于导致犯法的前照,有的是为不法分子引诱或残害青少年提供可乘之机。比如”旷课、夜不归宿“就属此种类型。纵观我市以至我校青少年学生目前的思想行为状况,以上所列九条不良行为或轻或重或多或少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比如打架斗殴伤人的恶性事件,给社会和家庭造成重大损失。在我们学校被他人强行索要财物,私进营业性舞厅的事情也曾经发生过,使学生本人的心灵受到了严重刺激,导致家庭经济蒙受了不小的损失。

我们学校目前有近700名学生共同生活,难免发生一些碰撞或相互影响,本来一声礼貌的”对不起“或”没关系“就皆大欢喜了,却因双方的横眉冷对、互不相让发生冲突。更有甚者,某一方受了点委屈,不是找老师或领导妥善解决,而是勾人打架酿成大祸,简单看来这是个纪律问题,实际上却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高低。这些都属于我们应该认真学法守法、自查自纠的范畴。

此外,还有一种现象需要特别提醒我们某些同学,这就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问题。前年,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大课间一个不明身份的人找到我校一位同学,说你家长在外边等着你有点事,结果咱们这位同学就毫不假思索的跟着这个素不相识的人走出了校门,到了公路对过,被几个不法之徒打了个不亦乐乎,这是多么可怜又可笑的事情啊,这只能说明我们这位同学太缺乏明辨事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此我再次号召同学们,在认真学好文化课的同时,也要学习一些有关的法律条文和校规校纪,做一个懂法、守法、会执法、会用法的人,做一个既有较高文化素养,又有较强文明程度的中学生。

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篇6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班的---,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牵手,走向明天”。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01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众所周知,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制约了你的行动,给你带来了许多束缚,但你必须懂得,有它陪伴,你的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才能更加美好。而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更应该知法守法懂法。

或许有人说:你多虑了吧?我们只是中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就好了,还要去知道那些法律干嘛?但我想说:同学,你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时时刻刻存在我们身边,它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行为。而且同学你既然知道自己是一名未成年人,那也应懂得你在社会上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你过去的小学生涯,初中生涯也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度过,更有它的大纲《教育法》也维护你学习的权利,纵使你在学校,你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例如:某同学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去偷同学的钱财,然后去充钱,买虚拟装备,为的是让自己在游戏世界里更加出众,最后越陷越深,越偷越多,其实这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还有一些同学会因为口角冲突,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对对方大打出手,致伤,致残,最后被卷进教改所接受教改。

面对这一切的一切,你还敢说法律离我们很远吗?法律很虚无缥缈吗?同学们,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法律协助,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律的参与,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能做法盲。

通过开展法律教育课,同学们会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去面对周围突发情况。在我们了解法律知识后,不仅要用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违法,不犯法,对于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端正自身的行为,把生活的主战场放在学校,而不是社会中,杜绝打牌、抽烟、喝酒等严重污染社会的恶习行为,回归自我善良纯真的本心。

同学们,与法牵手,走向明天,我们的明天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篇7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为依法治国描绘出宏伟蓝图。前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也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同学们应该认真学习并实践我校常规工作 “五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阵容”,抓好升旗仪式和课间操,塑造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种秩序”,即课堂秩序、课间秩序和集会秩序的文明有序;养成“一种习惯”,即语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礼貌;坚持“一项制度”,即卫生分担区制度,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优美;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五中人。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高中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篇8

尊敬的老师,敬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消防安全与法制教育同行》。“119”这个数字让我们想起了火警电话,所以,我们也把这一天作为消防安全的教育日。提起“消防”两个字,我们很自然的就会想起119这个数字让我们想起了火警电话,所以,我们也把这一天作为消防安全的教育日。提起“消防”两个字,我们很自然的就会想起“火”。火与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火,既能造福人类,又能给人类造成无穷的灾害。常言道:“水火无情“。火灾的发生,常常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因此,消防安全,特别重要!小学生无论在校学习还是在家休息,无论在校内还是在校外,都要具有较强的防火意识和消防意识,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坚决预防和杜绝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当然,如果万一发生火灾或遇到火灾时,希望同学们也不要惊慌失措、无所适从,而应当快速反应、灵活应变,尽快脱险,火中逃生!

谁都渴望如诗如画的宝贵年华,谁都向往丰富多彩的绚丽人身,谁都希望拥有一个幸福而又美满的家庭?,然而这一切又都与安全二字有关。可以说,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黄金有价,生命无价。世界上最宝贵的就是人的生命,没有生命便没有一切。这是人生的哲理,也是众所周知,老幼皆晓的简单道理。我们殷切期望每一位同学,人人要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交通安全意识,时刻把交通安全铭记在心,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认真遵守各种交通规则,人人都争做交通文明的使者,让平安、吉祥、美满、幸福与我们永远相随!

谈完消防,安全,我们再来谈谈法制。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事例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刻,辨别能力十分弱,有强烈的好奇心,另外青少年模仿能力很强,易受到外界的影响。

下面我给大家讲两个小事例:

有一个16岁少年犯,看了很多港台警 匪战片和武侠小说,对其中“老大”的任务和打打杀杀的场面很羡慕,总想着几个人组成团伙,占领一条街,称王称霸,一次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抢劫,误杀他人,被判六年。还有一名学生,看到同学们经常买好吃的零食,好玩的玩具,他十分羡慕,于是不断地向爸爸、妈妈要零花钱,但是零花钱不够花。他终于抵挡不住诱惑,就偷偷地从爸爸、妈妈的钱包里拿走五元、十元,慢慢地数目越来越大。他的行为偶然被妈妈发现,他妈妈狠狠地揍了他,并对他严加防范。他见偷不到家里的钱,就开始到小店里偷东西。到了十一、二岁的时候,他竟然开始偷自行车,还以每辆50元的价钱销赃。他的胆子越来越大,最后在他盗窃学校保险柜时被当场抓获。按照法律,他被指控为盗窃罪,由于这位学生是未成年人,所以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到少管所去反省5个月。

从这一个个的事例中,我们认识到了未成年人自身素质差,是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犯罪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多去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法,适当时候懂得自我保护。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我们不应该束手无策,而是应该勇敢的与他作斗争。

3、掌握防卫方法,防止犯罪分子袭击。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早在1986年邓小平爷爷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教育。”关注青少年,就是关注祖国的未来。但愿全社会都能够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使我们从小学法、懂法、知法,认认真真读书,堂堂正正做人,长大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消防,安全,法制是“兄弟”,只要我们珍爱生命,关注消防安全,重视法制教育,那么幸福就会在我们的身边!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篇9

老师们,同学们:

爱国,必须做到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的统一,其中,爱国行为是归宿,是目的。我们想要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华儿女,必须在爱国主义方面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一、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思想观念。

没有祖国的兴旺发达,就没有个人的出路。国破则家亡,国兴则家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应当正确处理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民族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为重。一事当先,做到想国家之所想,想集体之所想,先人后己。

二、要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

热爱祖国要坚信自己民族的自立能力,不要只看到目前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因而自暴自弃,也不要一味地期望我国快速地走上繁荣富强的道路,那是需要几代人的艰苦努力才能得到的,我们应在任何时候都维护祖国、民族的荣誉。

有了浓烈的爱国主义后,一个国家更需要法律来维系整个国家的稳定和平。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不能,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下约束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就是告诉我们凡事都要讲道理,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这都是非常有必要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制意识,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我们作为一名新世纪的新青年,更应该“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同学们一定要刻苦学习,怀着一颗诚挚的爱国热诚和赤热的爱国,努力学习,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篇10

老师、同学们: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这里老师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小朋友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小朋友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小朋友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小朋友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法规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遵纪守法,人人争当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篇11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从我做起》。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怎么可能得以快速发展呢?在我国,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宪法。

历经道道岁月的刻轮和风雨的洗礼,在--的尾声之前,我们迎来又一个124,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是值得每个人为之自豪、热血沸腾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宣传日。而今年的124更显特别,它是我国的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

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拨,行为加以制约。

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及其单纯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法律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违犯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我们小学生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意识。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不需要做什么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有人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私自撕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乘船时;当有人哄卖假药,坑害他人时等等。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同学们,我们应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我们今天的小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吧!

有关法制教育的国旗下讲话篇12

同学们:

在一年里,有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特点。如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小草绿了,树开始发芽长叶了,夏天是植物生长最迅速的时期,秋天是硕果累累的季节。那么对于我们成长中的同学来说,我们12岁、13岁、14岁、15岁正是人生大好时光,青春花季,是我们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最好时期。根据青春期这个阶段特点,结合学校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今天老师要与同学们共同分享成长中的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校会的题目是“人生如四季,花季最美丽”。

在我们每一个懵懂初开的少男少女们心中,对交朋友问题、男女同学的交往问题、所谓的早恋问题、网上知己问题都感到好奇而又容易困惑,那么怎么样才能正确处理好这些问题呢?

一、交朋友的学问

中国有句俗话:“虽有兄弟,不如琴声”,结交朋友,实乃人生一大乐事。但是,交友不当,也可能后患无穷,甚至会一失足成千古恨。那么中学生到底可以和哪些人交友呢?

首先,中学生应该交一些敢于指出自己缺点和错误的朋友,他们说的话可能不那么好听,甚至可能你根本就听不进去,但他们的话如同良药,虽不中听但可以治病。

其次,虽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是成绩好坏不是区分类群的标准,中学生可以和成绩好的同学交朋友,也可以和成绩差的同学交朋友,能够走到一起并互相交流和促进就可以成为朋友。

第三,中学生最好不要交“马路朋友”。“马路朋友”是指校外的自己不太了解的人,虽然自古就有一见如故的佳话,但交朋友是一件应该非常慎重的事情。虽然陌生人未必都是坏人,但把自己交付给一个陌生人总不是那么安全。加之,中学生涉世不深,社会经验少,被“马路朋友”欺骗的事情常有发生,所以最好不要和他们来往。

要结交好的朋友,可以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要以诚信为基础。诚实守信是做人的根本,也是交朋友的基础。

2、要以尊重为前提。尊重别人,以尊重别人换取别人对自己的尊重,尊重是结交朋友的前提。

3、要以共同的目标为志向。兴趣、爱好、个性、特长甚至相同的遭遇会使人们结为朋友。但是,共同目标才是朋友的灵魂。没有共同目标的朋友,只能是吃吃喝喝的“酒肉朋友”,互相利用的“临时朋友”,鲁莽行事的“草莽朋友”。这种朋友害人害己,不是真正的朋友。

二、男女同学的交往。

对中学生而言,异性同学之间的正常交往不仅有利于学习进步,而且有利于个性的全面发簪。男女同学的交往是正常的、自然的,也是必然的。班集体的建设、交往的扩大、友谊的建立和发展都离不开男女同学的正常交往。但现实生活中,在男女同学交往方面叶存在着不少问题,如何克服这些问题呢?下面和同学们一起分享下异性同学交往的四大原则:

1、自然大方。男女生交往是很自然的现象,和异性交往时要像和同性同学交往一样,言语、表情、行为、举止自然大方,既不夸张、也不扭捏做作。

2、坦率真诚。在异性同学面前,要坦率地表达自己,真诚地帮助对方,这是交往时的一条重要原则。

3、把握分寸。男女同学应尽量在集体中交往,言行举止要留有余地,不能毫无顾忌,身体接触也要做到由分寸。

4、注意方式。假如有异性同学对你表示好感,要用恰当的方式婉言拒绝,不可以不顾对方感受伤害对方,或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要克服交友对象不正确、超越友谊的界限和交往方式不恰当等问题,才能做到男女生的正常交往。

三、早恋是一场小感冒。

在男女生交往中,由于彼此产生好感而无心学习,导致成绩下降。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分清主次,学生时代,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习,没人能一边热恋,一边学业有成。那么此时你最需要做的转移注意力,多参加集体活动,多做自己感兴趣的事,重新整理一下学习头绪。有人说,早恋对于明智的人只是患了一次小的“感冒”,过不了几天就会好的。

例如,有一个女生在初一的时候,喜欢上班里一名男生。那个男生不仅学习好,人长得帅气,文体方面也很出色,是班里好多女生暗恋的对象。开始的时候,他们还能像普通朋友那样说说话,但自从女生向男生表白后,男生就开始躲避女生了。直到初三,女生突然醒悟,在他们这个年龄,根本谈不上感情,所谓的早恋,不过是对某人的好感,或者崇拜罢了。

青少年由于生理和心理尚未成熟,所以常常会把对异性同学朦胧的好感主观地认为是“情感”或是“爱”。其实,这种“情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随着自己的不断长大,你对“情感”的看法也会日渐成熟,甚至会发生让你自己都感到惊讶的变化。所以,与其在这种双方都不能把握的“情感”中浪费时间和精力,不如把全部心思放在学习上,用你的努力证明你的优秀。

四、网上知己要不要见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我听过的故事,有一名少女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帅哥”的网友,两人谈得十分投机,最后决定见面,约定了见面时使对方认出自己的暗号。见面那天,少女多了个心眼,偷偷藏在暗处等待网友的出现。网友如约出现了,而少女却吓得转身就逃。原来网友是她过去的邻居,因为骗财骗色被劳教过好几次。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仅仅通过聊天很难真正了解对方,更不知道对方要求见面的真实意图是什么。少女们因此上当受骗的报道屡见不鲜。所以,一定要谨慎小心。彼此在网上有知己的感觉,那就在网上聊好了,何必非见面不可呢?如果对方一再要求与你见面,那他意图就更可疑了。花季年龄是人生最美好的年龄,也是最危险的年龄,一定要小心保护自己。

人生如四季,每一个季节都有特定的任务。你们正处在长知识,长身体的季节,不要错过这个季节,更不要过早的进入“下一个季节”。这样对你们的成长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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