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的领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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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是在公民暂时或者长时没有就业的情况下给予的一定资金补助,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失业补助金的领取规定,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规定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填写求职意向表

注意:需要同时满足以上三点要求才能够领取,如果是主动辞职或者缴费不满一年,都没有办法领取失业金。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失业金总额=所在地区失业金标准×领取月份

失业人员在失业前所单位累计缴费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5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流程

使用支付宝申领,市民可在支付宝主页面—“市民中心”—“社保”—“电子社保卡”,领取电子社保卡。

然后通过从电子社保卡中选择“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更多”-点击“卡面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去申领”。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需要什么材料

失业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和本人照片;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放劳动合同书;

(三)劳动保障厅行政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求职证明。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放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不符合以及停发失业补助金情形


不符合

1、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改制企业病养退养人员不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于重新就业原因已核定待遇未领完的人员,若重新就业后一直未参加失业保险,目前再次失业的,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3. 其他法律法规不符合申领的条件。

停发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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